文·图/本刊记者 包冬冬
据官方数据报道,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为7.6亿人,提供服务的约为7 500万人,他们中许多人是以“无雇主”“无单位”方式自主就业创业,没有纳入到《工伤保险条例》的保障范围之内。该如何为这类劳动者提供职业伤害保障,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研讨会现场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新就业形态”的关注持续升温。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燕斌认为,“新业态就业”是指以新业态(“三新”经济,即经济中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生产活动的集合)为依托,通过互联网平台为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从而获得劳动报酬和收入的新型经济社会活动。以“新就业形态”中的共享经济为例,据官方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为7.6亿人,提供服务的人数为7 500万人,约占全国就业人数的9.7%。
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要加强对灵活就业、新业态形态的支持。那么,在社会保障方面,该如何为灵活就业、新业态下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伤害保障?7月12日,一场由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工伤保险专业委员会主办、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研讨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来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分省市人社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以及领域内的专家学者、保险企业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分别从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层面,建言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设计。
“江南何处好,乐居在吴江”。坐落在太湖畔的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是民营经济孕育发展的沃土。这里拥有一批自主成长的高质量民营企业,其中上市企业10家,新三板企业54家,中国500强企业4家。在2018年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榜单中,吴江区位列全国第七。
据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钱校良介绍,2018年,吴江区试行将不在《工伤保险条例》保障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畴,并以政府文件形式明确。制度试行期间,资金来源采取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的形式,以保证工作的可推动性和可复制性。目前,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自掏腰包180元,就可以纳入吴江的职业伤害保障范围。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每人每年仅需缴纳60元,由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20元,就可以得到职业伤害保障。
关于参保人受到职业伤害后,该如何确定保障待遇时,钱校良介绍,可根据其受伤程度享受职业伤害医疗费、职业伤害伤残补助金、职业伤害伤残津贴、职业伤害身故补偿金等。相关的标准会根据吴江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与工伤保险待遇妥善衔接的原则确定并适时调整。
目前,吴江区试点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已经有2.3万人参加,受理报案56起,其中42起确认为职业伤害情形,14起完成赔付。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陈刚认可了吴江区等地的试点经验,他认为,除了传统劳动关系下的工伤保险制度外,构建涵盖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乃至全民意外伤害社会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呼唤。
在探索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道路上,需要明确,职业伤害保险必须是社会保险属性,是工伤保险制度外延性制度创新,是非劳动关系的职业人群的工伤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建立统筹基金的方式,在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遭受职业伤害时,给受害人提供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进行职业伤害保险制度设计,需要遵循如下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无责任补偿原则;工伤认定和待遇给付法定原则及非营利性原则。当参保人员发生职业伤害时,认定的情形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制度初始阶段可以暂不包括工伤认定中视同工伤的情形。鉴定工作可参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委托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职业伤害保险待遇问题上,制度起步时以发放一次性待遇为主,稳妥审慎地确定长期待遇项目,选择受害人最需保障的内容设定待遇项目。从目前试点城市的情况看,主要有医疗费补助、伤残补助、护理费和工亡补助金等一次性项目。
总之,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特别是建立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是工伤社会保险的制度创新,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科学设计、稳妥试点、总结经验、立法规范的过程。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工伤保险研究室主任张军从国际视角下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入手,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建言献策。她认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将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许多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方式试图摆脱劳动关系的束缚,这种趋势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已经非常普遍。如果针对非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工伤保障制度,特别需要防止将原本是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纳入其中,这会导致劳动关系向非劳动关系的逆选择。
二是工伤预防工作难以开展。有英国的研究成果显示,短期临时工人具有脆弱性,其面临的健康安全风险比较大。根据统计,在受伤的临时工中,约57%的工伤是在工作不到12个月内造成的,新手所面临的工作风险比熟练工要大得多。
三是,对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形成挑战。目前,德国等欧美国家都在思考和研究如何建立与工业4.0相匹配的工伤保险4.0的问题,其中管理问题是重要内容。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管理更多的是依靠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对现行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
由此,张军建言,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是当前较为急迫的,但只是第一步,应逐步扩大范围至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和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并行,只是一个过渡性做法,在条件具备后可并轨为一个制度;单双赔问题(即职工在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仅困扰着工伤保险制度,也将困扰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应尽快对此问题予以明确;亟需创新工伤预防方式方法,提升所有劳动者的预防意识和能力;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加强对经办服务行为的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不断完善职业伤害保障政策;也要重视宣传工作,增加灵活就业人员对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知晓度。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就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进行调研与设计,基本原则是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分类规范、兜牢底线,在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大框架下,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现行制度基本理念相似、运行模式有别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并希望优先实现平台类从业人员的重大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