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兵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起草了行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征求意见稿),这一即将在明年出台的行业标准主要解决了哪些问题呢?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安监总政法〔2017〕104号)附件2:《2016-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规划项目表》,要求制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以下简称《警示标志》)行业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工贸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标准起草工作。该标准预计于2020年正式发布。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据统计,2010以来,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占比例达到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40.0%以上,是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高发领域。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以下简称“59号令”)自2013年发布实施以来,在指导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59号令要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若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中,将“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列为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工作。
但是,从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各地的督查检查情况来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比如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警示标识数量不足、位置不合理、标识的危险有害因素与实际作业场所不符等问题,安全提醒和警示作用较小,难以达到设置警示标志的要求和目的,不能有效控制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将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的相关要求,规范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使用,使工贸企业有法可依,满足工贸企业的迫切需要,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安全。
《警示标志》符合《安全生产法》、59号令等法律、规章所规定的内容,参考了GB 2893《安全色》、GB 2894《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等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关条款规定的设置,以满足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管理的需要。考虑到实际工作使用需求,该标准确定为推荐性标准。
2018年1月,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牵头,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共同组成《警示标志》标准编写小组。通过企业走访调研和收集国内外法规、标准资料,并征求相关专家和委员的意见,于2018年4月确定了标准的主要框架和内容,9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11月由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局召开了标准专家讨论会,标准起草小组根据各方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警示标志》的编写范围主要包括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的使用与管理,重点放在警示标志的组成、样式、主要内容、设置和制作方法,以及警示标志的维护和更新。
根据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格式,《警示标志》的主要内容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要素,并规定了警示标志的一般要求、设置方法、制作方法、维护和更新等内容,还包括一个资料性附录,供工贸企业参考使用。
考虑到标准的性质和主要内容,《警示标志》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有GB 2893《安全色》、GB 2894《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T 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AQ 3047《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在术语方面,对“有限空间confined space”的定义来自于59号令,即“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对“安全风险告知牌 hazard notification board”定义为:“针对某一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告知人员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牌。根据实际需要,其内容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成。”
除此之外,标准中还包括“安全警示标志 safety warning sign”“安全色 safety colour”“警告标志warning sign”“警示语句 caution word”。
4.1.1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由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和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组成。
4.1.2 有限空间警告标志以图形符号和文字辅助标志的形式,提醒人员注意有限空间的存在。
4.1.3 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成,标明有限空间的名称、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和应对措施。
说明:4.1节规定了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的组成和内容。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由警告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两部分组成,其中警告标志的内容简洁,主要用途是明确有限空间的存在,提醒人们当心自己身处的场所;安全风险告知牌内容较为丰富,列明了有限空间和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注意细节。
《警示标志》4.2节:有限空间警告标志
4.2.1 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如右图所示。
4.2.2 警告标志基本型式的参数宜参照GB 2894《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的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尺寸。
4.2.3 警告标志的颜色应符合GB 2893《安全色》规定的颜色,并采用黄色勾边。
4.2.4 文字辅助标志的内容为“当心有限空间”,基本型式是矩形边框。文字辅助标志写在警告标志的下方,宜与警告标志连在一起。
4.2.5 文字辅助标志文字字体为黑体字,颜色为黑色字,衬底色为白色。
说明:4.2节规定了警告标志的形状、大小、颜色、文字内容和字体。有限空间警告标志未列入GB 2894《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中,但为了体现警告标志的特点和样式的一脉相承,本标准基本沿用了GB 2894的相关规定,便于企业制作和使用。
4.3.1 安全风险告知牌包括有限空间名称、编号、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象形图、警示语句、防范和应急措施、报警电话。安全风险告知牌样例见附录1。
a)有限空间名称。有限空间名称要求准确、醒目、清晰,位于安全风险告知牌的上方。
b)有限空间编号。宜按照有限空间所处位置顺序进行编号,并应与本单位有限空间台账一致。
有限空间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
c)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应明确列出有限空间存在的毒性气体、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包括窒息性气体、氧化性气体等)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宜参考GB/T 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
d)危险象形图。宜根据GB 2894《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AQ 3047《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采用广泛使用的安全标志和危险象形图,辅助提示有限空间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e)警示语句。根据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和风险大小,用“严禁擅自进入”“严禁盲目救援”“危险”“警告”等警示语句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警示语句要求醒目、清晰。
f)防范和应急措施。表述有限空间作业应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该部分应包括“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和监护方面的要求。
g)报警电话。注明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的报警电话,宜包括企业内部报警电话、消防救援队伍和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
4.3.2 特殊情况下,安全风险告知牌可以包含上述要素的一部分,但不可缺少有限空间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语句、报警电话。
4.3.3 安全风险告知牌的基本形状为矩形,尺寸根据其内容确定。
4.3.4 安全风险告知牌中标题文字以及警示语句宜使用黑体,其他内容宜使用宋体。文字的大小要求醒目、清晰。
说明:4.3节规定了安全风险告知牌应包含的要素,以及各要素的内容和格式的具体要求。特殊情况下,安全风险告知牌可以不必包含4.3.1罗列的所有要素,但有限空间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语句、报警电话属于必须包含的内容。此外,还规定了安全风险告知牌的基本形状、告知牌中文字语句的字体格式,为企业的制作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5.1 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应配套使用。因为环境条件所限不宜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时,可以单独设置有限空间警告标志。
说明: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作用不同,有限空间警告标志主要起到提醒人员注意有限空间存在的作用,而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标明有限空间的名称、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和应对措施等内容。一般情况下两者应配合使用,在窨井、窖池等环境限制的特殊条件下,可以不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单独设置有限空间警告标志。
5.2 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有限空间的入口处,使人员在进入有限空间时能够警醒。
说明: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有限空间入口处的醒目位置,避免人员的误入及给予需进入作业的人员足够的警醒提示。当存在多个入口时,应在每一个入口处分别设置有限空间警告标志。
5.3 安全风险告知牌应设置在有限空间本体或附近墙壁的醒目处,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避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且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说明:安全风险告知牌应设置在有限空间本体或附近墙壁的醒目处,保证安全风险告知牌位置固定及内容醒目清晰、容易认读。
5.4 在一个工作场所存在多个有限空间时,如果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应对措施相同,在该场所内至少应设置一个安全风险告知牌,且每个有限空间均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警告标志。
说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存在多个有限空间时,如果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应对措施相同,比如啤酒、葡萄酒或乳制品生产企业中,在作业场所大量存在各种罐体,这种情况下设置一个风险告知牌已足够起到风险告知的作用,但是警告标志必须保证在每个有限空间入口处均有设置。
5.5 安全警示标志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说明:安全警示标志的固定可采取悬挂式、附着式或柱式安装,无论采取哪一种固定方式,必须保证安全警示标志安装的牢固可靠性。
5.6 安全警示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宜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说明:为便于观察者察觉、认读,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高度宜与一般人视线水平高度一致。
6.1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说明:综合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寿命及使用环境等方面的因素考虑,安全警示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6.2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应图形清楚、字体清晰,无毛刺、孔洞和影响使用的任何疵病。
6.3 对于窨井等特殊有限空间,如果不宜用固体材料制作警告标志,可以通过喷涂或其他合适的的方式制作警告标志。
说明:由于窨井等一些特殊有限空间的空间狭小、构造特殊,对警示标志的制作及设置存在诸多限制,在此情况下可以通过喷涂或其他合适的的方式制作警告标志。
7.1 安全警示标志应与有限空间的情况保持一致,若发现新的危险有害因素,应及时作出更新。
说明:由于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并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处于变化的动态过程中,所以当发现有新的危险有害因数出现时,要及时作出更新,保持安全警示标志与有限空间情况的一致性。
7.2 安全警示标志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说明:当使用时间较长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安全警告标志有破损、变形、褪色等情况时,会导致安全警示标志失去或无法完全发挥警示作用。因此,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7.3 在修整或更换安全警示标志时,应有临时的标志替换。
说明:安全警示标志一旦设立,应保持其警示作用的连续不中断性。应备有临时安全警示标志,以供安全警示标志在修整或更换时替换使用。
附录A: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样例)(见下表)。
说明:资料性附录A中给出了一个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的具体示例,告知牌内容包括限空间名称、编号、责任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象形图、警示语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紧急联系人等要素。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需要对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设计,特殊情况下,安全风险告知牌可以不包含全部的上述要素,但不可缺少有限空间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语句、报警电话。
表 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