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问题研究

2019-08-21 10:45方威程蕉陈伟
教育教学论坛 2019年34期
关键词:招生残疾人职业教育

方威 程蕉 陈伟

摘要:广州市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从2013年起步以来,在不同类型残疾学生的招生上摸索前进。本研究通过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对广州市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规模、专业设置、招生形式及招生标准进行调查。存在的问题体现在专业设置不当、招生流程不科学、对残疾人掌握职业技能的标准设置过低、政策保障不足。建议从优化理念、加强规划、完善专业、细致招生、落实政策五大方面探讨出解决措施,以期改善残疾人职业教育招生现状。

关键词:残疾人;职业教育;招生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34-0057-05

一、前言

尽管国家投入力度和社会关注度加大,然而目前残疾人职业教育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要,这与招生工作存在问题有关。招生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推进适龄残疾人完成义务教育之后的继续教育,帮助残疾人掌握生活和工作基本技能。为了真实具体地把握广州市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现状,了解现存问题,寻求改善措施,本研究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对广州市残疾人职业教育现状进行定性和系统分析。

二、招生政策

通过查阅残疾人职业教育招生的相关资料,学习相关政策及借鉴他人对残疾人职业教育招生问题的研究理论,对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情况进行梳理,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支撑的材料。

1.国家招生政策。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是从2001年国家颁布《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开始的,从此我国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有法可依。紧跟时代发展,2008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颁布,它指出:“要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特教高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改革培养模式,加快残疾人技能型人才培养;帮助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这些规定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职业教育状况。为了进一步增进教育的公平公正,201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残疾人教育条例》,强调:“着重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职业学校积极招收残疾学生,设置符合残疾人身心特性和社会需要的专业,努力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更好融入社会。”

2.广东省招生政策。紧跟国家政策,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2012年《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中指出:“落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生国家助学等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的中等职业技术、技工学校招录特殊学生,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以购买服务形式,拨付特殊学生生均经费。”自此,广东省残疾人职业教育步入正轨。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及权益保障制度,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珠三角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地区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应当举办残疾人普通高中或中职教育部(班)。”通过查阅资料,我们发现广东省关于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法规法律还较少且不全面,有待完善。

3.广州市招生政策。为了贯彻落实上级精神,2012年《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6年)》提出要求:“逐步在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业高中班,推行‘9+3模式(9年义务教育、3年职业教育);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学生;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特教班,面向具备学习能力,符合入学条件的特殊学生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推荐和训练等服务。”虽然广州市越来越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但是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成熟,实施起来也存在一些不足。

三、基于问卷看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

采用问卷调查法,编制《广州市残疾人职业教育调查表》,并委托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在广州市各相关学校进行问卷发放和回收工作。通过收集数据,发现接受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学生逐年增多。

2011年8月11日,有家长上访,希望智障儿童教育尽快实行“9+3”模式,即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后,仍然能继续接受职业高中教育。于是市残联康复实验学校开办了两个班,共招生约30人。从2013年起,教育局在基础设施较好的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办轻度智障学生的特教班(后称为启能班),同时,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办中职班,面向具备学习能力、符合入学条件的轻度智障学生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这一举措实现了智障和自闭症残疾学生职业教育零的突破,积累了国内首创经验。2015年,轻度智障和自闭症学生初中毕业后就近入读中职学校;同时政府主动扩大招生范圍,保证市属学校和每个区都有一所中职学校招收启能班学生,实现了专业类别的广覆盖。

2016年,广州市已在5所特殊学校和13所中职学校开设了17个中职特殊班,学制大都为三年。在这13所中职学校中,市属学校2所,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属中职学校11所,均为公办优质学校,分布在全市11个区、县级市,方便学生就近入读。为满足不同残疾类别、程度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市级或市属学校主要面向全市招生;省级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特殊教育学校都是独立成班的,几乎不受学生人数的影响。而职业学校按照多于或等于6名学生就要独立成班,少于6名学生就可以采用随班就读的形式开展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四、深入访谈

1.访谈对象。为了深入探究招生存在的困境,本研究选取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负责人、各学校招生老师和招生委员会的老师作为采访对象,旨在探讨残疾人中职教育办学现状,并分析其原因,探索适合残疾人中职教育的招生模式。广州市成立了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设立“特殊学生中职教育专项经费”,对开班学校予以经费支持。各相关区、县级市教育局也积极努力,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充分调动区域内特殊学校的办学资源,在经费、人员配备、教学资源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好开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2.招生现状。从上往下地以行政手段为支撑推行残障学生职业教育,其力度大,影响面广,受到教育机构、残联系统、社会力量等大力关注和支持,但对残疾人学生的“零拒绝”会给教学和就业都带来麻烦,况且学生身心素质完全跟不上学习进度,进入学校接受职业教育也是没有太大价值的。

(1)招生规模。残疾人职业教育是关于职业技能方面的特殊教育,残疾人职业教育过程应遵循特殊教育的规律和要求。残疾人学生有其特殊性,学校要办好特殊教育,首先要做到无障碍,包括两个方面:行动无障碍和信息无障碍。然而现有的财政水平不能落实这些服务。考虑到学校师资、硬件设备、住宿环境等因素,特殊教育不像普通教育,教学过程比较费力,适合小班教学,这样能照顾到每个学生,所以招生数量少。特殊学校招生规模大于各类职业技术学院,因为特殊教育学校有相对丰富的特教经验,充足的师资队伍,较强的特教技能,所以他们对于残障学生的职业教育有优势、有资源。而各类职业技术学院的残疾人职业教育近几年才起步,在尝试和摸索中进行,所以招生规模相对较小。学生残疾类型有轻中度智障、脑瘫、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肢残等,其中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肢残类型学生占多数(图1)。出于生源区域的限制、融合教育的普及等原因,实际招生数量远不能达标。

(2)专业考量。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市场需求和时代的发展,结合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目录和管理规则,吸取其他学校的办学经验,有意愿的学校可自行到教育局备案,在对师资、硬件、软件等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学校就可以开办新专业。学校有相对比较大的自主权,可以不断尝试、不断调整。尽管目前广州市普通职业学校共开设了西餐烹饪(西式面点制作)、营养与保健、办公室文员、文秘(商务秘书)、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公共卫生清洁)、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园林绿化、工艺美术(工艺美术品设计与制作)、汽车美容与装潢、机械加工技术、中医(针灸推拿)14个专业(图2),但是残疾人可选的专业是有局限性的,除了针对残疾人特点开设一两门特殊专业外,大多照搬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或者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做法,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教学效果也不够理想,有很多待改进的问题。

(3)招生形式。《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由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组成,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普通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积极招收残疾人入学。

第一,设立全市跨区统一招生考试。一开始,各校招生考试形式与录取方式灵活多样,没有统一标准,导致发展不一,考試标准不科学及不公平。从2015年起,市教育局改变各区、各校分散招生的做法,试行全市中职学校启能班统一报名、统一入学测试、统一招生、统一分配入学,收到了较好成效。2016年,广州市共有13所中职学校开设了特殊教育中职班,其中2所自主招生,11所由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另外5所特殊学校都实行自主招生(图3),市教育局、市残联首次共同组成专家小组在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等6所中职学校开展启能班招生统一面试。专家小组成员现场接受家长及考生咨询,完成量表测试并指引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读相应中职学校,招生途径更加科学。面试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考查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生活自理、情绪行为表现;第二部分是与家长和学生面谈,进一步了解学生的情况及家长对教育的配合度;第三部分是对学生进行现场测评,从听指令、动手操作、语数基本能力方面进行考核。除了这次统一招生,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随后还有一次面向全市的补录环节。

第二,学生分流到各区多种类型学校按照不同模式培养。广州各区有1—2所实验性的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参加全市统一招生考试后,在专业上,学生归属不同的项目,目前主要有四种:

①普通职业学校专设班级模式,如A校抽调该校重点专业烘焙专业的师资专设残疾人烘焙班。②普通职业学校融和班级模式,如B校根据学生残疾情况,推荐进入电子商务等适合学生情况的专业,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一起培养。③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业高中模式,如C校是特殊教育学校开设的职业高中班,专门安排一套师资开设洗车、客房服务、烘焙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跨专业学习,掌握多种技能。④残疾人职业教育专门学校模式,这类学校广东省只有一家,针对不同残疾类型的学生开设了不同班级,学生在校期间不跨专业。

总而言之,虽然按照上述流程考生可以报考多所学校,但是造成了很多学校招生不足。另外,成绩好的考生被多所学校录取,间接导致出现新生报到率低的问题。

(4)招生标准。广州市教育局对报考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日期、招生名额及录取工作等做了统一规定,并要求各区教育部在适当地点定期实行全部或局部学校联合或统一招生。在录取环节,根据“适应性选拔”原则,参考残障学生统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因素,采取发展档案袋法、访谈法、非结构观察法等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由专家评估,合理分配权重。

专家组对学生主要有三方面的评估考核:一是基本的访谈。负责招生的教师会跟学生聊天,让学生谈谈自己的姓名、年龄、住址、兴趣和其他生活琐事;二是进行“译码测试”,主要通过测验来考查学生的专注力和手眼协调能力;第三步是综合能力的评定,主要考查学生是否听得懂指令,是否了解日常生活常识。这些考核虽然简单,但对于特殊孩子来说,则需要更多的耐性和指点才能完成。

招生考核标准是结合市残联康复学校招生的考试题目而制定的,但是康复学校本来就是面对残疾人的,拟定的合格标准较低,主要考核自理能力,对技能潜力不做要求。招生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也有局限性。

3.招生问题。广州市不断改善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推动特教班、送教上门工作。总的来说,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办学层次上都有了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办学基础较弱、办学质量不高、中高职衔接矛盾大等问题。生源不足、招生压力大是目前最大的问题。更多的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阶段之后,选择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导致进入职业教育阶段的生源呈逐年下降趋势。除了更多学生选择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外,很多地方都兴办了职校,各个地方都封锁生源以满足当地的招生需求。此外还存在一部分隐形流失,虽然学生学籍还在,但是人却不在学校。

(1)招生专业设置一区一校模式和残疾类别之间存在矛盾。多元的办学主体在丰富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渠道的同时,也带来了多机构、多部门的多头管理和分职能、分地域的分割管理问题。招生专业是由每个区中职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自主设置,有的学校采取灵活方式,有的学校绑定某专业,如B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学生情况实行随班就读,而C职业学校则和特色专业烘焙绑定,导致专业有限,选择范围窄,就业范围受限制。虽然一区一校的模式基本能满足需求,但由于各区条件不同,容易导致教育发展不平衡,如越秀区、天河区残疾人职业教育做得比较好,而南沙区比较落后。同时因为残疾人分为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等多种类型,身心特性对专业的需求是不同的,而死板的专业设置不利于学生学习,不符合市场对人才的要求。从受教育机会来看,不同障碍类型的残疾人在受职业教育机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2)招生的统一闭塞流程和简单划一的标准存在问题。全市统招比较公平公正,但是也有一定弊端,比如会因为统一招生时间问题遗漏了一些合格的学生;一天内家长跑多所学校比较辛苦;学生无法实现跨区择校;招生没有得到统一规划,学校招生出现分层,中职学校优先选择了残疾程度低的学生,重度残疾学生只能选择康复学校,虽然重度残疾人无法学习,但是康复学校无权拒绝接收,导致资源浪费等。这些问题都是在招生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不可否认的是,通过面试的三个环节能进行一定的学生筛选,但测评内容太过简单,招生标准划一,而事实上不同职业教育专业对学生的要求不同,如烘焙专业对手指精细度的要求高于其他专业,不能通过简单测评获取足够的学生信息,导致实际教学状况百出。

(3)关于招生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未能保障重度残疾人的职业教育需求。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立法不健全,现有的关于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法律条款存在明显不足:一是相关的条款分散,大多以意见和通知的形式下發;二是宣誓性的语言较多,部分条款用词空泛,可操作性不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有其双重特殊性,需要配备专门的教学设备,花费更多的精力,而大部分特殊学生开销大,接受教育不容易,需要更全面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但如今办学经费不足,招生人员拒绝接收重度残疾学生等现象很难满足残疾人职业教育需求。

五、招生问题改进建议

1.优化招生理念。从慈善救助理念向人权理念转变,赋权于残疾人。根据正义论“教育补偿原则”,对残疾学生招生考试采取不同于健全学生的招生考试政策。依据“承认理论”,从多个层面关注残疾学生“自我实现”。根据“多元智能理论”,全面地看待残疾学生,重视个性;采用多元综合的评价方法。发展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招生理念。

2.在“一区一校”的现有模式上,在全纳教育的理念下,推进各区更多职业学校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政府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和全市规划。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开展相关的资源配置。各个院校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在线形成残疾人职业教育联盟,上传招生信息,打通信息沟通的渠道。2013年刚刚启动广州市残疾人职业教育项目之时,确定了“一区一校”的模式,这种模式既有实验性,也有照顾残疾学生就近入选的考量。然而,发展到目前,从2016年招生现场家长一天跑几家去面试的情况来看,家长不满足本区的现有专业选择。另外,从全纳教育理念的普遍推广来看,融合教育是大势所趋。基于这两个角度,在广州市已有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格局基础上,可以考虑推进各区更多职业学校开设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随班就读项目,在一校之内推进融合教育,让学生有更多适应性选择。根据教育对象的变化,切实推进部分学校的转型,各区县教育部门要有整体布局,明确定位和转型的方向,实现教育资源效用最大化。

3.顺应时代定制个性化高效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学生只是由于身体发生了障碍,使其对应方面的能力发展受到了限制,而其他方面是健全的,甚至可能是超常的。在一定条件下缺陷器官的功能还能在其他方面得到补偿,比如视觉障碍者能够借助触觉、听觉实现功能代偿,没有了视觉信息干扰,注意力能更集中,记忆力也很强。听觉障碍者也能够从视觉功能得到代偿,他们通常视觉敏锐,视觉表象丰富,不受听觉干扰,他们的观察模仿能力更强。智力障碍者通过职业教育训练,完全可以胜任一些简单的非技术性工作。唯有专业设置得合情合理,才能缩小残疾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需求之间的差距,实现“人职匹配”,吸引生源。

专业设置可邀请企业相关人士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参与专业课程的开发与编写,融生产于教学,同时学校之间确定方向统一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之间要统一规划和协调,注意专业设置的适应性、条件可行性、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和前瞻性。

4.研制更具灵活性的招生标准,提供更明确的双向选择机会。市教育局和市残联联合编制《残疾人职业教育指引》,对路径选择、学校列表、办学条件、招生条件、特殊要求、学习方式、就业途径进行全面的介绍,帮助家长对孩子情况进行客观考量,让学校有选择学生的权利。同时以就业为导向进行转型,深化招生考试制度,即改革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即实行分类、分层招生;根据不同的专业设置多元的考试科目;根据地方经济需求和职业发展的特色,设置不同的考查内容。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应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考试形式多样化、学校有计划自主招生、第三方机构协助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多方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

5.落实各项政策法规,细化现有相关法律条款,突出法律条文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残疾人职业教育进行教育增权,即为残疾人提供充分的职业教育资源。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和细化有关补助与救助政策。遵循人权保障、特别保护、适当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使残疾人职业教育立法向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延伸。鼓励依法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残疾人教育作为一项政府投资行为,各区可视具体情况,设立残疾人教育与职业培训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针对特殊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让残疾人学生了解相关政策,形成尊重、倡导、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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