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超
【摘 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存在着学习成绩差、朋辈群体单一的问题。目前针对服刑人员子女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生存、救助、政策的现状与对策研究。社会工作以优势视角为指导,运用个案工作的方法介入服刑人员子女救助,发现服务对象的内在兴趣特长与外在环境资源优势,发挥服务提供者和资源链接者的角色,发挥服务对象优势,解决服务对象学习成绩差、朋辈群体单一的问题,最终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提供新方法与新思路。
【关键词】社会工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优势视角;个案研究
根据司法部的调查显示,截至 2005 年底,在我国监狱服刑的 156 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近 46 万,占在押犯总数的 30%左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 60 万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巨大,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与发展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救助研究也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我国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研究主要集中与生存、救助、政策的现状与对策研究。而缺乏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救助的实务研究,本文以笔者参与河南北极星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为期三年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项目为基础,选取大宝的个案服务案例,运用个案研究的方法总结出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新方法与新思路。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现状
(一)家庭经济收入较低,陷入经济贫困
父母的劳动收入是一个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因父母服刑而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使他们陷入经济贫困。陈鹏在《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研究》中对150名调查对象调查的结果显示家庭人均月收入 400 元以下的占 19. 6%,400—750 元的占 18. 2%,750—1000 元的占 27. 1%,1000 元以上的占 35. 1%。严浩任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状况与社会救助研究》中对浙江省三个县市的调查数据显示5%的家庭年收入低于 12000 元(即月均1000 元),许多孩子只能靠单亲乃至只有祖父母、 外祖父母的微薄收入来维持生活。不同的的研究调查对象不同,但是他们都直接的反映出父母的服刑使未成年子女的经济收入只能勉强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标准,加上生活中的教育与医疗费用支出使大部分的服刑人员子女都面临者经济支出大于收入的局面,最终陷入经济贫困。
(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学习态度消极,学习成绩差
父母的服刑使未成年人失去法定的监护人,造成未成年子女无法得到有效监管的局面,使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缺乏基本保障,加上父母的服刑对未成人子女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因无法克服自己的心理问题,所以大部分的孩子对学习都是抵触的态度,学习成绩比较差。2015至2018年社会工作者参与服务的河南省新乡市太阳村总计有60多名孩子,其中只要3个孩子学习成绩比较优秀,一个在读本科,两个在读市内的重点初中。其中大部分的孩子都是在初中阶段且学习成绩排名都处于末端,有很多孩子在初中阶段就辍学步入社会。
二、服刑人员子女的救助现状
(一)政府部门的救助现状
政府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主要是政策指导为主,在实际的权责分工中则没有具体的规定。2006年《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上简称《意见》)的发布。2006年1月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6部委共同发布的《通知》,是我国首次从政策层面专门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文件。该意见的發布使各级政府在救助服刑人员子女有了政策上的依据,但是在实际的执行中应该有哪个政府部门负责主要工作,哪个部门协调和领导救助工作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与法律依据。这也导致各部门在实际的救助过程中相互推诿状况的发生,使政府的救助工作无法顺利展开。最终导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缺少了一个强大的主体力量,不利于救助工作全面而持续的开展,也将导致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无法得到有效的改善。
(二)民间救助的现状
1996年5月26日,中国首家罪犯子女儿童村在陕西省三原县东周村开村,标志着民间力量开始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随着陕西省儿童村的建立,越来越多的民间组织投入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工作中来。先后出现了北京太阳村,大连“爱在海边”儿童村以及福建教育救助协会等民间救助机构,这些救助机构大多采用的是集中供养的模式来实现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救助。这些民间救助机构为服刑人员的子女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维持他们的最低生活水平。
民间组织虽然在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不能忽视其存在的问题。以河南省太阳村为例,一方面,太阳村存在人员不足,无法解决服刑人员子女因父母入狱而产生的心理创伤等问题。另一方面,太阳村存在着资金不足的问题,太阳村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自筹、社会企业以及爱心人士的捐助。资金的缺乏限制了太阳村救助的覆盖范围,不能使更多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得到救助。
三、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
(一)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子女救助的理论基础
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子女救助需要依靠专业的理论与技巧,社会工作介入服务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应以优势视角为指导,去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内在潜力与自身优势,通过发挥社会工作者支持者、帮助者以及资源链接者的角色作用,让服务对象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意识到自己所具有的潜力与优势,充分调动自己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去解决自己所面对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充分交流与合作,让服务对象意识到自己所具有的优势,并为服务对象发挥自己的优势创造条件,让服务对象自己解决所面临的问题,提高服务对象的信心,从而实现服务对象的自我成长。
优势视角也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并且应该充分肯定每个人的价值和意义。社会工作者在面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时应该首先肯定他们的价值和意义,然后是为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创造条件,最终使他们自己认识到自己的存在对他人与社会的价值与意义。
(二)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子女救助的个案工作
1.服务对象的确定
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重点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优势,而非问题和病理,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身的能力和潜能,采取激励的工作模式,增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的自信心。在参与河南北极星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太阳村项目的3年期间,以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为太阳村的儿童提供服务。通过参与观察与访谈的形式,发现了太阳村有一名叫大宝的男孩平时唱歌非常好听,每次都会登台表演。但是他存在着学习成绩差、朋辈群体单一、唱歌的技巧性不足以及性格内向不自信等问题。最终在与大宝和太阳村负责人商谈之后,确定大宝为服务对象。
2.发现服务对象的内在优势与外部资源优势
通过参与观察的方法发现每次太阳村的汇报表演,大宝都会一个人登台唱歌,此外在2014年全国太阳村的联合活动中,大宝独自一个登台演唱了《感恩的心》。
社会工作者以此确定了研究对象具有唱歌好的优势。大宝虽然学习成绩差,但是每次都会认真的完成作业,并主动的向社会工作者請教学习问题,说明大宝拥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大宝具备的这些自身优势需要社会工作者去进一步发展和强化,使大宝逐渐形成准确的自我认识。太阳村的基础设施,社会上的爱心人士与爱心团体以及大学生自愿者又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外部资源优势。
3.社会工作者的个案服务
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工作主要就是发挥资源的链接者与服务者的角色,整合服务对象的内外部资源为发展优势提供条件。
太阳村拥有着图书室,多媒体室等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为发展服务对象的优势提供了场地保障。社会工作者在跟园区负责人协商沟通之后,为大宝争取到在课余时间利用图书室和多媒体室提升自己的唱歌水平与技巧。
社会工作者作为资源的链接者,即需要看到显在的资源,也需要看到潜在的资源。社会工作者通过新乡市心理咨询协会联系到一家音乐辅导机构,该机构在了解情况之后同意无偿的为大宝提供发声、用气、共鸣以及节奏把控等专业的音乐培训,同时也会带他参加一些演出在实践中提升唱歌水平。
优势的强化与发挥需整合外部的资源,问题的解决同样也需要借助外力的力量。大宝的学习问题主要是基础知识薄弱,缺乏有效辅导而导致的。为解决学习问题,社会工作者发挥着资源链接者和服务者的角色,一方面链接高校大学生志愿者与社团形成长期的辅导机制,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也指导者大宝的学习,与高校大学生形成互补保证长期固定的辅导。
4.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成效评估
经过三年的个案服务,服务对象在学习成绩、歌唱技巧以及朋辈群体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变。服务对象的学习成绩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他的学习成绩排名由之前的倒数提升到班级的前十名。同时他的语数外平均成绩提升了50多分。成绩与班级排名的提升,调动了服务对象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在接受了发声、用气、共鸣以及节奏把控等系统与专业的音乐培训之后,服务对象的演唱能力得到提升,即掌握了更多的演唱技巧,也注意到演唱时感情的表达与流露。演唱能力的提升使他多次为学校争得荣誉,得到了老师与同学们更多的认可,使大宝性格逐渐变得开朗乐观。
刘华强指出伴随着对犯罪的负面情绪体验和认知,人们对其子女也会持远离态度,很多家长甚至会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要和这些孩子交往。这种“标签化”会给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会产生“犯罪的代际传递”。自我优势的发展使大宝也逐渐变为一个优秀的学生,得到了班级老师以及同学家长的认可,改变着人们对服刑人员子女的偏见,使他们不再被周围的人标签化,能够享受着公平公正的社会待遇。
四、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反思
(一)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子女救助需要理论的支持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在发挥其作用时主要是运用专业的技巧以及方法去解决实际的问题。但是在实践中社会工作需要理论的指导,理论为具体实践提供方向上的指引,确保实践活动的科学性与系统性。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不仅以优势视角为指导,同时也应该以其他理论来指导实践。生态系统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率先提出,他将个体社会生态系统划分为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大系统系统,认为人的心理和行为受到社会环境的不同系统间交互关系的影响。斯-阿什曼进一步指出,人的生态系统分为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宏观系统三种基本类型,青少年成长过程即受到这三个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态系统运用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中,社会工作者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家庭,学校以及社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影响。在救助的过程中要协调三个系统之间的关系,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在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问题时应需要从家庭、学校以及社区中获得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支持,以更好的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问题。
我国学者对社会支持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郑杭生在《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一书中将“社会支持”视为各种社会形态对生活困难者提供的无偿性救助和服务,这些社会形态包括了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工作者在运用社会支持理论时,要注重从社会支持的三个层面发挥自己的作用。国家层面的社会支持,社会工作者需要发挥倡导者的角色,要建议相关的政府部门加快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保护与保障机制,明确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主管部门,使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做到统筹协调一致。要加快推进服务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立法工作,做到服刑人员子女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提升救助的水平。利用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支持,社会工作者应发挥资源链接者的角色,为服刑人员提供帮助。社会工作者在服务大宝的过程中,发动音乐培训机构与大学生资源者为其发挥和增强自身优势提供帮助。
(二)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需得到更多的支持
社会工作以“助人自助”为宗旨,在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发挥者独特的作用。心理学介入服刑人员子女的救助更多的是以解决心理问题为主,解决父母服刑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心理创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主要使关注其基本生活保障,对其他的问题则缺乏关注。而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是一种综合而全面的救助。社会工作不仅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存问题,同时也关注心理及发展问题,为他们全面而健康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但现实中,因缺乏足够的政策与资金的支持,并没有出现专门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社工机构。在政府的购买服务中,也并没有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项目。因此,目前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子女的救助工作缺乏持久性与稳定性,更多的是部分社会工作机构自发的介入服刑人员子女的救助。为确保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具有持续性与稳定性,政府部门应该建立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子女救助的项目,使社会工作能稳定而持久的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专业的帮助,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问题,最终促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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