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强,夏利春
(广东省广州市惠爱医院精神科,广东 广州 510370)
躯体形式障碍为常见精神疾病,临床特征以躯体化障碍为主,病情反复发作,需反复就医,多伴有焦虑、抑郁情绪,易引发胃肠道、皮肤不适等症状[1-3]。躯体形式障碍主要由心理因素引起,临床多采取心理干预治疗,可缓解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但仍需药物辅助治疗[4],常用的有艾司西酞普兰及舍曲林。本研究中对比了这两种药物治疗躯体形式障碍的临床疗效。现报道如下。
纳入标准:符合《中国强迫症防治指南2016(精编版)》诊断标准;年龄18~65岁;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精神分裂症;器质性疾病;不配合研究;对本研究拟用药物过敏;研究过程中因拒绝继续治疗或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而脱落。
病例选择与分组:选取医院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收治的躯体形式障碍患者80例,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A组和B组,各40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详见表1。
两组患者均予心理干预,测评心理状况,总结心理问题,及时沟通,聆听倾诉,给予关怀和鼓励。在此基础上,B组患者口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80599,规格为每片5 mg),初始剂量为每次5 mg,后酌情调整剂量,每次最大剂量为20 mg,1日1次,早餐后口服;A组患者口服盐酸舍曲林片(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1553,规格为每片50 mg),初始剂量为每日50 mg,后酌情调整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100 mg,1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两组患者均连续治疗4周。
观察指标:1)焦虑评分。采用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评估,该量表包括14个条目,满分为56分,得分达7分时怀疑存在焦虑,得分达14分时肯定存在焦虑,得分越高,焦虑情绪越严重[5]。2)抑郁评分。采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评估,该量表包括17个条目,满分为54分,得分达7分时怀疑存在抑郁症,得分达17分时肯定存在抑郁症,得分越高,抑郁症状越严重[6]。均分别于治疗前、治疗2周末及治疗4周末评估。
疗效判定[7]:HAMA评分、HAMD评分降幅不小于80%为痊愈,降幅在50% ~80%为显效,降幅在25% ~50%为有效,降幅不足25%为无效。以前三者合计为总有效。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行 χ2检验;计量资料以表示,行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见表2至表4。B组发生口干、便秘、头晕、食欲下降各1例,A组发生恶心、便秘、头晕、震颤、口干各1例。A组和B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当(12.50%比10.00%,χ2=0.125,P=0.723>0.05)。无中止治疗病例。
躯体形式障碍为精神科疾病,患者往往会因躯体化不适和疼痛而反复就医,但就医过程中无法检出任何器质性病变,即使医师反复解释,患者也无法打消疑虑,其焦虑、抑郁情绪相对严重,病程长,易引发胃肠道不适(腹胀、反酸、恶心等)、皮肤异常感(瘙痒、烧灼感等),还可能导致机体内分泌失调,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8-10],故需积极治疗。临床治疗以心理干预为主,主要是疏导心理问题,但单一的心理干预疗效欠佳,无法彻底打消患者顾虑[11]。
表2 两组患者治疗2周末临床疗效比较[例(%),n=40]
表3 两组患者治疗4周末临床疗效比较[例(%),n=40]
注:与 A 组比较,χ2=0.457,*P=0.499>0.05。
表4 两组患者HAMA及HAMD评分比较(±s,分,n=40)
表4 两组患者HAMA及HAMD评分比较(±s,分,n=40)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 治疗前 治疗2周末 治疗4周末H A M A评分H A M D评分H A M A评分H A M D评分H A M A评分H A M D评分A组B组t值P值2 1.4 2±3.1 9 2 1.2 5±3.2 8 0.2 3 5 0.8 1 5 2 0.3 5±3.6 9 2 0.1 6±3.7 1 0.2 3 0 0.8 1 9 1 8.2 3±2.5 4*1 5.6 9±2.2 1*4.7 7 1 0.0 0 0 1 6.5 8±2.9 3*1 3.7 2±2.4 5*4.7 3 6 0.0 0 0 1 5.0 2±2.0 3*1 4.8 9±1.9 4*0.2 9 3 0.7 7 0 1 3.5 9±2.5 6*1 3.1 4±2.3 1*0.8 2 5 0.4 1 2
临床还主张对躯体形式障碍患者实施药物辅助治疗,主要使用抗抑郁药物,如艾司西酞普兰、舍曲林等,但作用机制不同。艾司西酞普兰是西酞普兰的异构体,可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中5-羟色胺(5-HT)受体,高选择性地抑制神经突触前膜5-HT再摄取,从而发挥抗抑郁作用,且进入人体后可快速起效[12]。舍曲林可抑制5-HT神经细胞上的α1受体活性,增强5-HT神经细胞上的α2受体活性,同时诱导前额叶皮质多巴胺的释放,并抑制多巴胺的再摄取,进而达到改善抑郁症状的目的[13-14]。
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2周末,B组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A组(P<0.05),HAMA评分及HAMD评分均明显低于A组(P<0.05),但治疗4周末两组总有效率、HAMA评分、HAMD评分比较均无明显差异(P>0.05),表明艾司西酞普兰和舍曲林治疗躯体形式障碍的疗效均显著,但艾司西酞普兰起效更快(约在治疗2周后)。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均较低且相当(P>0.05),说明艾司西酞普兰、舍曲林用于治疗躯体形式障碍的安全性相当。
综上所述,艾司西酞普兰和舍曲林治疗躯体形式障碍,2周后艾司西酞普兰疗效更好,4周后两药疗效及安全性均相当,但艾司西酞普兰起效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