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卜辭“同版避複”現象研究
——以龜腹甲卜辭爲

2019-08-09 06:45吴盛亞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19年0期
关键词:省略甲骨文部件

吴盛亞

(首都師範大學文學院)

在同一條殷墟卜辭中,同一個字有時會用不同的寫法來表示,這一現象學者多有留意。裘錫圭先生曾指出:“在一條卜辭中,重見的字由於有兩種用途而寫成兩種形式的現象,是的確存在的。”①裘錫圭:《釋“勿”“發”》,《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頁146—147。李學勤先生認爲師同鼎中兩個“車”字寫法不同的動機在於書法藝術的變化,並將甲骨文中“一辭中同一字有不同寫法”的現象稱作“同辭同字異構”。②李學勤:《甲骨文同辭同字異構例》,《江漢考古》2000年第1期。黄天樹先生在討論卜辭中特殊的“省形”時,揭示了15例由於省形造成的同辭同字異構現象。③黄天樹:《説殷墟卜辭中一種特殊的“省形”》,《古漢語研究》2009年第2期。劉志基先生曾對《合集》④本文引用甲骨著録書用簡稱:《合集》——《甲骨文合集》;《花東》——《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中的同辭同字異構現象進行了搜集整理,主要分析了74例“鏡像式異構”與60例“一般性異構”,將二者看成“甲骨文字書寫避複的不同類型”。⑤劉志基:《甲骨文同辭同字鏡像式異構研究》,《中國文字研究》第十七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劉先生還以《花東》作爲樣本,進行了抽樣定量調查,認爲“殷商文字方嚮不定的構形特點與同語境重見字鏡像式避複異寫具有因果關係”。⑥劉志基:《殷商文字方嚮不定與同辭重見字鏡像式異寫》,《中國文字研究》第二十三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劉艷娟女士專門對貞卜辭中同字異形現象進行了較系統的整理與研究。⑦劉艷娟:《對貞卜辭同字異形現象整理與研究》,西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6年。

上述幾位學者的討論都是集中在同一條卜辭(包括對貞卜辭)中,並未擴大到整版卜辭。甲骨文中的避複現象與青銅器銘文中的避複現象①參徐寶貴:《商周青銅器銘文避複研究》,《考古學報》2002年第3期。徐先生將“同時同地所鑄所刻的同一篇銘文中,一些重復出現的字就有各種各樣的變化”,稱之爲“重出字的變形避複”。不同,對此劉志基先生在理論上作了很好的解釋:

就避複異寫而言,甲骨文的同語境判斷與金文有所不同,不能簡單以是否同一載體爲依據。同片之上,並非都是同一書寫過程中留下的字迹。即使爲同一事而作的卜辭,也可能出自不盡相同的書寫時間。因此,甲骨文的同語境重見字判斷,只能以同條重見,或者具有“對貞”等明確同時同事之卜關係的非同條重見爲依據。

可見劉先生對“同語境重見字”的判斷十分審慎。但當具體判斷時,又殊爲不易。他説:“當然,‘同時’這個條件也不是絶對只能限定於同日。”並舉《花東》400爲例,其中四條卜辭隔了兩日:“但明顯均爲雨事而卜,字迹也分明出於同一人手筆,故2、4條之‘子’也視爲同語境重見字。”又如他曾舉《合集》22246中“”與“午”二字,認爲二者皆指禦祭,是同辭同字的“一般性異構”。但二者的辭例分别爲“夕刜史受”、“惠午三”,亦非劉先生所謂的“同語境重見字”。我們現在很難確知同一版龜甲或獸骨之上,不同卜辭的刻寫時間。在没有新的材料以及證據的情况下,實無必要糾纏於嚴格的“同時”與“同事”。劉先生通過“事類相同”與“字迹一致”兩個角度對《花東》400中“子”字進行判斷是十分合理的。

“避複”與幾位學者所説的“異構”、“異寫”或“異形”也有所不同(爲了行文方便,如無必要區分時,將“異構”、“異寫”或“異形”統稱爲“異體”)。避複是同版卜辭中出現異體的原因,刻手有意改變字形,具有求異性。但同版異體的出現並不僅僅是因爲避複。如有的筆畫減少是由於“缺刻”造成的,是刻手無意間的疏漏,具有偶然性、隨意性。具體判斷某個字的筆畫是有意“簡省”還是無意“缺刻”,需聯繫整條卜辭甚至同版卜辭。試舉一例(圖一),以作説明。

劉志基先生已對同辭同字“鏡像式異構”作了全面且深入的考察,但其對於“一般性異構”涉及較少。結合上文的討論,本文所説的“同版避複”是指:同版之上,事類相同且字迹風格一致的卜辭中,刻手有意將一些重復的字用非鏡像式異體表現出來的現象。

一、“同版避複”現象的分類

下文主要從“異構”與“異寫”兩個角度,將“同版避複”現象進一步細分成“增加部件”、“省略部件”、“替换部件”、“部件移位”、“整字倒書”、“改變部件方嚮”(以上“異構”層面)、“筆畫平直與彎曲”、“筆畫重復與省略”、“筆畫增減”、“筆畫收縮與延伸”、“勾廓與綫條化”、“改變筆勢”(以上“異寫”層面),以及“借筆”、“單字避複”等十四小類。將字例依次羅列於下,稍作説解。②需要説明的是:較完整的龜腹甲卜辭上信息更爲完備,這有助於我們判斷卜辭事類與字迹是否一致,同時也提供了更多的語料。本文所調查的材料爲《合集》與《花東》中較完整的龜腹甲卜辭。

1.異構

(1)增加部件

後者增加“口”旁。

後者增加“万”旁。

前者增加“示”旁。

以上四例增加“止”旁。

以上三例增加“貝”旁。

(2)省略部件

以上三例省略“又”旁。

前者省略“聿”旁。

後者省略“日”旁。

後者省略“肉”旁。

以上兩例省略“女”旁。

前者省略“卩”旁。

(3)替换部件

前者从“攴”,後者从“殳”。

前者从“女”,後者从“卩”。

前者从“夷”,後者从“矢”。

前者从“木”,後者从“屮”。

以上兩例从“凵”與从“口”替换。

前者从“攴”,後者从“戈”。①參方稚松:《殷墟甲骨文五種記事刻辭研究》,北京:綫裝書局2009年版,頁47—48。

(4)部件移位

㉔②參裘錫圭:《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頁184—189。《合集》667兩見(同事類)

(5)整字倒書

前者皆見於右腹甲的三條卜辭,後者皆見於左腹甲的兩條卜辭(左首甲的卜辭缺失)。此五條卜辭字迹與事類均同,乃同一刻手同時之作。該刻手有意將右腹甲的字刻成前者,左腹甲的字刻成後者。

前者較爲殘缺,但仍可判斷二者爲倒書。

(6)改變部件方嚮

前者兩個“止”方嚮相同,後者兩個“止”方嚮相反。

此小類主要通過改變“又”與“止”的方嚮,以達到避複的目的。

2.異寫

(1)筆畫的平直與彎曲

(2)筆畫的重復與省略

(3)筆畫增減

以上三版卜辭中,後者均不止一見,並非缺刻。

二者辭例一致,均爲某位祖先賓於上帝,字迹亦相同。刻手通過增加一斜筆以達到避複的目的。

此版與例㉚類似,前者見於右側的兩條卜辭,後者見於左側的兩條卜辭。後者並非無意缺刻兩點而成。

《合集》9472中後者三見,當是有意省略上部的“V”形筆畫。

後者增加了表示圈足的筆畫。

聯繫例[54] 《合集》9472中“史”字的避複現象,前者與有“V”的“史”字在正面貞卜中,後者與無“V”的“史”字在反面貞卜中。後者當也是該刻手有意簡省而來。

(4)筆畫的延伸與收縮

後者中間的筆畫上下均延伸出頭。

前兩例均是通過收縮“來”中間的豎筆,造成“來”下部三歧與二歧的區别。

[65]倝①參張惟捷:《説殷卜辭的“倝”字》,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8726.html。《合集》1532(對貞)

二者表示旗杆的筆畫均貫穿下部的形體,唯後者下部形體中旗杆的筆畫未刻出。

前者“又”的斜筆穿過右側的豎筆。

右側二字均作前者,左側二字均作前者。

後者中間的横筆貫穿“酉”形。

(5)勾廓與綫條化

上兩例中,前者動物的身體均以勾廓表示,後者則以綫條來表示。

後者與盾紋重疊,但“殳”形上部尚存。前者以勾廓的形式避複。

(6)改變筆勢

二者所在卜辭的其他内容字迹一致,當是同一刻手所刻寫。唯“往”字寫法差别極大(參圖二∶1)。

前者的手形呈向上的曲筆,後者向前平伸。

二者所在的卜辭上部殘缺,但根據位置與前辭中的“午”字仍可判斷爲對貞卜辭。但“”字所从的“南”與“殳”寫法均不同。

二者所从的“宀”寫法不同。

二者中“南”的寫法相同。但“殳”的寫法不同(參圖二∶2)。

刻手通過改變“子”字中間横筆的傾斜度以避複。

二者下部由於寫法不同造成三歧與二歧的區别。此外《合集》2652的前者與“帚”字常見的寫法不同,第一筆僅刻出了第一道弧筆,未延伸刻出中間的豎筆。這種現象僅此一見,似乎是刻手在刻寫時運刀有所失誤(參圖二∶3)。

後者是常見的寫法。前者所从的“南”字省去了兩筆,“殳”字寫法不同(參圖二∶4)。

二者所在的卜辭内容相關,字體風格一致,當源自同一刻手。但“”字所从的“南”寫法不同(參圖二∶5)。

前者寫法較爲常見,後者表示手持網罩的“畢”形寫法略爲奇特(參圖二∶6)。

此版“保”字三見,依次出現在正貞命辭、反貞命辭與占辭中,寫法均不同。第二個字形較爲常見。第一個字形中,所从“子”的手臂寫法有所不同,並且“人”與“子”字之間有表示繩索的圈形筆畫,此筆畫位於“子”字手的下方。第三個字形表示繩索的筆畫位於“子”字手的上方(參圖二∶7)。

前者下部呈交叉的弧筆,後者呈三歧狀。

二者下部的“人”寫法不同。前者似歷組卜辭“人”的寫法,後者似賓組卜辭“人”的寫法。

3.其他

(1)借筆

此版卜辭“王亥”三見。唯此形中“亥”的横筆借用了“王”下横筆,刻手采用“借筆”的方式避複。

(2)單字中重復部件的避複

此字一般的寫法多爲左右對稱。而此形(較清晰的拓本見於《乙編》2510)較爲特殊,兩側“手”下的形體在筆勢、結構上都有明顯差異。右側的形體較爲常見,五道均爲直筆,較容易刻寫。左側形體除中間的短横爲直筆,其餘四筆均略呈弧筆,且用兩歧的弧筆道代替了前者中間的一道豎筆。後者應當不是刻手無意刻出,而是刻手在刻到左側時有意作出的改變,以求與右側不同。近年來出版的文字編、字形表等工具書,對此形的處理多有失真,《新甲骨文》(增訂本)與《商代文字字形表》均采用《合集》13936中並不清晰的拓本,筆道粘連在一起,呈墨團狀。《殷墟甲骨文編》摹作,亦不準確。①劉釗:《新甲骨文編》(修訂本),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頁216;夏大兆:《商代文字字形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頁136;韓江蘇、石福金:《殷墟甲骨文編》,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頁63。唯《甲骨文字編》②李宗焜:《甲骨文字編》,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版,頁73。摹作,較爲準確。這種單字避複的例子甲骨文中應該還有一些。

根據上文共121則同版避複的例子,現將統計數字與百分比列表如下:

異構57例(47.11%)增加部件 13例 約10.74%_______省略部件 9例 約7.44%_______替换部件 8例 約6.61%_______部件移位 7例 約5.79%_______整字倒書 3例 約2.48%___________________改變部件方嚮 17例 約14.05%異寫62例(51.24%)筆畫的平直與彎曲 4例 約3.31%_______筆畫的重復與省略 4例 約3.31%_______筆畫增減 21例 約17.36%_______筆畫的延伸與收縮 9例 約7.44%_______勾廓與綫條化 3例 約2.48%___________________改變筆勢 21例 約1____________7.36%_______其他2例(1.65%)借筆 1例 約0.83%_______單字避複 1例 約0.83%_______

從上表可以看出,龜腹甲的“同版避複”現象中,“異寫”與“異構”的比例相差不大。刻手主要采用“增加部件”、“改變部件方嚮”、“筆畫增減”、“改變筆勢”四種方式以達到“避複”的目的。

二、研究甲骨文中“同版避複”的意義

1.對分類與斷代的意義

試舉一例以作説明,《合集》1100與《合集》2388中的“賓”字避複現象作:

前者“宀”頂部突起,是賓一類卜辭中“賓”的典型寫法。後者則是典賓類卜辭中“賓”的典型寫法。再結合同版的其他卜辭,如《合集》1100的“亥”作,是典賓類卜辭中“亥”的典型寫法,《合集》2388的“”,是賓一類“不”的典型寫法。同版上的對貞卜辭中同時出現了賓一類與典賓類的不同寫法,可以判斷出這兩版卜辭的時代應當是武丁中期偏晚。

崎川隆先生認爲這兩版卜辭的字體分類是賓一類向典賓類過渡的類型,稱之爲過渡②類,①崎川隆:《賓組甲骨文分類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頁232、269。是十分精準的。

當同版的重出字以不同組類的典型寫法進行避複時,提醒我們要考慮其字體是否屬於過渡的類型,再結合整版的其他卜辭,對其時代作出判斷。

2.對字形與詞義理解上的意義

從甲骨文字詞關係的角度,避複也造成了一詞多用字的現象,如:(昔)——昔、巛;(姼)——姼、、多;(御)——、午等。又如《花東》63有這樣一則選貞卜辭:

注意“同版避複”的現象,有助於辨析字形與了解字用,以及推動甲骨文的釋讀研究。

3.刻手的審美意識與書法研究上的意義

“同版避複”很少出現在程式化較高的前辭之中。上揭121個字例中僅有20例(地支3例,“貞”字1例,貞人名16例)。劉志基先生説:“對於那些幾乎每片、每條刻辭中都會出現的程式性用字,刻辭者似乎抱着一種較爲淡漠的態度,只以常規書寫應付之。”①劉志基:《甲骨文同辭同字鏡像式異構研究》,《中國文字研究》第十七輯,頁7。這種分析是有道理的。刻手在學習刻寫甲骨文時,往往先從干支練起。干支刻辭中有很多干支習刻,都是刻手練習的作品。這種程式化較高的内容,刻手最爲熟練,刻寫起來一氣呵成,不會作過多改變。

我們注意到在一些龜腹甲卜辭中,“同版避複”現象往往不止一見。如前文提到的《合集》6484的反面貞卜中“比沚”三字都有筆畫簡省。《合集》5439中右腹甲的三個“”字均刻成倒書。《合集》2530中左腹甲的兩個“母”字均刻成“女”字。下面再舉幾個例子:

(1)中重復出現的8個字中,共2對(4字)避複,采用的是省略部件的方法。(2)中重復出現的18個字中,共4對(8字)避複,采用了改變筆勢、省略筆畫、增加部件、筆畫延伸四種方法。(3)中重復出現的22個字中,共7對(14字)避複,采用了省略筆畫、改變筆勢、部件移位、筆畫收縮四種方法。(4A)中的“帚婡”二字下部均成二歧,(4B)則作三歧,判然有别。“帚”字是改變筆勢造成,“婡”字則是收縮中間的豎筆造成。可以看出這幾版的刻手,求異的主觀審美意識很强,在短短的幾個字中綜合運用了多種方法以達到避複的目的。他們的刻寫水平應該是當時契刻集團中的佼佼者,已經不滿足於簡單的記録,在刻寫的過程中注入了個人的審美情趣。

三、小 結

本文對龜腹甲卜辭中的“同版避複”現象進行了分類整理與研究。共揭示121個字例,並進行了定量分析。指出刻手主要采用“增加部件”、“改變部件方嚮”、“筆畫增減”、“改變筆勢”這四種方式以達到“避複”的目的。“避複”現象往往出自刻寫水平較高的契刻者之手,他們擁有較强的求變意識,在刻寫卜辭的過程中融入了自己的書法審美情趣。對“避複”現象的研究,還有利於細化卜辭的分類斷代以及加深對甲骨文字詞的理解。

本文寫作時曾向黄天樹師、陳英傑師、王子楊先生請教相關問題,又與李曉曉師妹多有討論。文成後蒙黄天樹師、陳英傑師、王子楊先生、李曉曉師妹審閲並提出寶貴修改意見,謹此致謝。文中錯謬,概由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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