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民众,演进生活

2019-08-07 07:38高舒
中国艺术时空 2019年4期
关键词:非遗变迁主题

高舒

【内容提要】2019年6月第二个周六,全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在广州如期启动,主题是“非遗保护、中国实践”。在已经走过的13年里,中国“文化遗产日”从无到有,在2017年更新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已成为一个面向民众、作用于民众,与民众参与、体验、认知直接关联的重要“非遗”活动平台。每年遗产日活动的主题变迁,折射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路的进程。在变化的主题和不变的宗旨之中,中国遗产日非遗系列活动面向民众、演进生活,记录着政府和民众携手守护精神家园的心力和成效。

【关键词】文化遗产日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非遗 主题 变迁

2019年6月,全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落下帷幕,伴随着“在生活中弘扬,在实践中创新”“传承文化根脉,共筑民族未来”“非遗保护,你我同行”的口号,这一年的“非遗”活动主题——“非遗保护、中国实践”,得到了民众的积极响应。

2019年,距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16年,距离中国政府批准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15年,距离国务院设立第一个全国“文化遗产日”已经13年。与前者的规约、制度属性不同,在已经走过的13年里,文化遗产日已成为了一个面向民众、作用于民众,与民众参与、体验、认知直接关联的重要“非遗”活动平台,每年大量的地方活动都在强调着这个特殊日子所具有的不容小觑的文化属性和社会功能。

不论是2005年国务院决定于次年设定的“文化遗产日”,亦或2017年后融入了自然遗产而具备新身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这个不变的特殊日期—每年6月第二个周六,见证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走过一个个标志性的年份,不断强调着国家、民众与文化遺产的紧密关系,而每年遗产日活动的不同主题,折射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路的进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广大社会民众中的真实面相,体现着中国政府和民众携手进行保护工作的心力和成效。

一、设立中国的“文化遗产日”

在世界范围内,“文化遗产日”活动形式以欧洲首开先河。每年9月的“欧洲文化遗产日(European Heritage Days)”,都会开展持续一个多月的丰富活动。该活动由欧盟委员会发起于1985年,原型是法国文化部在每年9月第三个周六开始的文化遗产公众开放日(Journées Européennes du Patrimoine),由于欧洲许多国家效仿和响应,欧盟理事会与欧盟委员会于1999年开始联合主办欧洲文化遗产日,使之成为了覆盖整个欧洲乃至其他大洲相关国家的文化盛会。目前,该遗产日活动已有全球50个国家参与,每年举办活动超过7万场。

与之相似的,还有每年夏季6、7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国家广场上举办的持续两周的史密森尼民俗节(Smithsonian Folklife Festival)。我国原文化部曾在2014年与之合作,举办了以“中国:传统与生活”为主题的大规模活动,仅这一届民俗文化节的活动就吸引了近百万名观众,笔者也曾于2017年由中国原文化部派驻其主办方史密森尼民俗和文化遗产中心,亲身参与民俗节的组织工作。史密森尼民俗节以“民俗”为名,实际包含了全世界几乎所有文化遗产样态,堪称现今世界上影响最大的民俗文化节。它首次举办于1967年,宗旨是宣传和尊重世界上不同种族的民间艺术遗产。目前已经有来自全世界的两三万名音乐家、艺术家、表演艺术家、手工艺人、工人、厨师、民间故事讲演者展示过他们的技能、知识以及审美,体现了其所在群体的特定传统和创造活力。

与欧洲更接近于文化古迹免费开放日的“遗产日”相比,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形式出现得较为晚近,在内容丰富程度和组织模式上更接近于美国史密森尼民俗节,但由于增加了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座谈、学术研讨的内容,又与中国民众生活紧密联系,显示出“遗产日”的中国特点。这一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外来名词进入我国社会生活的进程有着必然联系。

2003年10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文简称“《公约》”)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首次明确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次年8月,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了这一《公约》,成为世界范围内较早的一批签约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开始融入中国语境。就在这一年的全国两会上,冯骥才先生第一次提出了学习欧洲、设立全国“文化遗产日”的建议,并提交了《关于建议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提案》。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指导方针和原则。当年6月,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联合颁布了《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推动了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四大传统节日进入国家法定假期。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充分支持。当年7月,郑孝燮等 11名专家学者联名致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倡议设立全国“文化遗产日”,很快得到了认可。但在考量“文化遗产日”如何设立的初期,则出现了关于具体日期选择的讨论。有人提出,将“文化遗产日”固定设置在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既与国家法定假日设置一致,日期好记、有辨识度,又保证了民众有空余时间参与,但考虑到“文化遗产日”应该打破单一民族、特定民俗的符号意义,具有更为广泛的全国代表性,“文化遗产日”最终确定在没有任何特殊附加意义的日期—每年6月的第二个周六。

2005年12月,国务院公布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周六为全国“文化遗产日”,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相较于“欧洲文化遗产日(European Heritage Days)”由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组织,史密森尼民俗节(Smithsonian Folklife Festival)由美国半官方半民间性质的史密森尼民俗和文化遗产中心组织,中国文化遗产日一直由中国各级政府组织。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国家主管行政部门,组织发布历年文化遗产日非遗活动的主题、口号和重点内容。中国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文化行政部门的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确保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地开展,如果涉及在具体城市举办非遗主场活动,承办省份和城市则需要把握遗产日非遗活动的主要特点,比如今年6月7-8日,在广州进行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启动仪式暨主会场展演活动,主办方广东省人民政府就组织了围绕40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的“非遗保护、中国实践—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展示体验活动”。

二、不断演进的遗产日主题

现今看来,全国“文化遗产日”的设立,充分提升了民众对国家文化遗产的认识和包容度,持续推动各级政府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高度体现了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战略远见。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众生活关系的持续性演进,从历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不同主题尤可见一斑。将这13年简单划分,可大致以2010年为界,呈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个时期的工作特点。

(一)面向民众,落实非遗概念(2006-2010年)

2006-2010年,我国非遗在以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基础上和国际社会推行《公约》的背景下,积极履行加入《公约》的义务和承诺,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考和顶层设计,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工作实践。

2006年,我国首个文化遗产日,作为遗产日正式进入公众视野的第一年,国务院亦于5月20日发布了包括十类518个项目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发〔2006〕18号)。全国文化遗产日提出了“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的主题,大力推介属于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类别,即: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反映了国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布局与决心。就在这样的实践背景下,当年10月,原文化部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后文简称“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上述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的有关内容,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管理措施等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省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县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的各自职责,保护单位的条件和职责,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等内容。

2007-2008年,我国“非遗”工作进一步细化,文化遗产日延续第一年的社会意识普及角度,将主题定为“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继而提出“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促使人们将对非遗的关注点从传承内容—项目转移到了传承主体—传承人身上。200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与前文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相配套、与文化部《办法》相衔接的部门规章,这份文件进一步细化了上述两个文件中有关传承人的内容,对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原则、传承人的条件、传承人申请和审批的程序、传承人的义务、撤销传承人资格的办法等项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这一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此后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工作节奏形成常态。

2009年,国家文物局创设主场城市活动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司随之跟进。这一年开始,文化遗产日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此后每年的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经常会选取特定的城市举办主场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这一年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队伍全面开展的全国非遗资源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普查总量达到86万项,我国非遗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保护制度基本建立,这标志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摸清家底,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非遗工作进入了协调统一的全面发展阶段。这一年文化遗产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主题确定为“非遗保护,人人参与”,文化部在京举办了“巧夺天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百名工艺美术大师技艺大展”,展览了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还设置了琢玉、雕镌、陶埏、编扎、髹饰、金作、织绣、画绘等九个单元,集中展示了全国23个省(区、市)100多名工艺美术大师的318件代表作,同时邀请了百名工艺美术大师及其传承人现场展示,与公众直接交流,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参展大师最多、展陈方式最为生动的工艺美术展,生动地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点,吸引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每日参展人数都达到一万余人。

(二)演进生活,发展中国经验(2011-2019年)

如果说,此前的文化遗产日,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人们对非遗甚至文化遗产新概念和保护方式的认识革命,随着2010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机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2011年之后,文化遗产日主题的视角从国家高度更进一步贴近民众。强调关注生活中的非遗,让非遗再现社会生活、走入现代生活,让社会民众充分意识到身为非遗的社会传承人的重要性,已成为新的趋势。不断演进的遗产日主题需要与实际工作进一步结合,同时也呼唤着非遗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保护工作意义的深度开掘,首当其冲是相应法律的出台。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就在遗产日当月— 6月的第一天正式实施。《非遗法》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它的制定、颁布和实施,表明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这一年的文化遗产日非遗活动的主题毫无疑问地设立为“依法保护,重在传承”,全力宣传《非遗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原则性规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全面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历史时期,保护工作第一次拥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民众也充分感受到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可依、违法有责的明确态度。2012年,继续提出了“活态传承,重在落实”的主题,也为201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颁布10周年的系列活动做好了铺垫。

2013年,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回顾总结之年”和“展望未来之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确定为“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文化部系统总结10年来的“非遗”保护工作,并举办一系列活动,如在国家博物馆举办展览展示2013年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邀请非遗保护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解读近年来国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针原则、理念思路、政策法规、制度机制、办法措施等,《公约》精神和中国经验成为当年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中两个最重要的关键词。

此后多年,我国“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主题紧扣国家大政方针,2014年主题是“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口号为“非遗传承,人人参与”;2015年主题是“保护成果,全民共享”,及至2016年的“文化遗产日”,这一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主题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而举办了十一年的“文化遗产日”也即将具有新的历史使命。此次文化遗产日非遗活动选取传统工艺为切入点,结合文化部、教育部自2015年在全国数十所高校先后启动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强调了非遗保护融入当代生活的基本导向,扩大了高校和专家的深度参与,活动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受众范围更加扩大,展示了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中对纺染织绣、陶瓷烧造、金属工艺、雕刻塑作、漆艺、建筑营造、编织扎制、家具木作、工艺绘画、服饰制作、造纸和笔墨砚制作、印刷等传统工艺项目的保护成效。

根据国务院于2016年9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批复,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2017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以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为主场,主题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口号为“保护非遗—在生活中弘扬,在实践中振兴”“保护传承非遗,展现生活智慧”“活力社区,活态非遗”“振兴中国传统工艺”,全国1700多项活动同步开展,全面推广非遗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经验,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非遗保护工作所取得的优秀成果。随后,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的主题为“多彩非遗,美好生活”。天津市作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非遗活动的主场,举办了全国非遗曲艺周活动,国家级曲艺类非遗项目127个大项全部参加,在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国家级曲艺类非遗项目的集中会演,全国非遗公开课、非遗影像展在内的3700多项活动也同步展开。

当中国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蒸蒸日上的同时,我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的项目也已经达到40项。刚刚结束的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里,顺应“非遗保护,中国实践”的主题,我国40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的项目齐聚广州,通过展览、展演、座谈、论坛等系列活动,展示中国非遗之美,展现我国非遗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彰显非遗保护之中国责任,为国际非遗保护事业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经验。主会场活动期间,全国各地还举办了非遗宣传展示大中型活动3200多项,全面提升了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可见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变化的主题与不变的宗旨

在与中国文化遗产日同行的2006到2019年里,“非物質文化遗产”逐渐从一个新词变成为一个热词,其中的历程凝聚了全国广大的非遗工作者的心血,也呈现着千千万万普通老百姓重新接触、认识、享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活。经过一年年一系列参与性强的活动,文化遗产日不仅是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节日,也已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民众自觉的文化聚会。

回顾过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设立文化遗产日,不断完善、增添自然遗产内容,加大展览展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组织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年来,我国文化遗产日始终由政府主导,围绕着遗产的持有者,即代表性传承人为代表的社区、群体和个人传承主体,使遗产持有者的传承地位不受干扰、不受损害,使遗产的整体性和传承性得到保障,保证了一系列活动的顺畅有效进行,也形成了一系列的活动品牌。“把遗产交给未来”古琴昆曲系列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9年;在国家图书馆举办“非遗讲座周”发展出了“非遗讲座月”,至今已经7年;2018年开始的“非遗公开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成果展映”等非遗影像宣传活动也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这些品牌活动结合各年的遗产日主题,焕发持续的吸引力,提高了非遗的传播质量,突出了具体类项的鲜明特色,让非遗在新的历史时期产生了更广泛的社会影响。

为了更多样化、更清晰地向民众展示遗产,我国的文化遗产日从无到有,每年主题各不相同。纵观前文历数的年年变化的非遗活动主题,推动了以“人”为载体、自发自觉的保护方式,宣传了国家文化立法的效力,普及了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设,调动了各级政府在保护中的行政积极性,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术科研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展现了政府主导的非遗工作的卓越成效,提升了民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自觉性,让民众深切体验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国际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背景下的重要性,也充分获得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再度认知和强劲自信。

关注看似年年更新的遗产日非遗主题,也要注意到它十数年不变的核心元素:人。文化遗产继续发展的良好氛圍、对文化遗产系统知识的认识、社会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都指向“人”。非遗保护中的“人”,不仅指从事具体非遗项目的传承人,不只是从事具体非遗保护工作的执行人,也包括每一个具有社会性的公民个体。这恰恰体现了非遗的特性—它根植于日常生活中,从自人诞生以来就承载着与每一个社会个体相生相伴、演进更新的基因。每一年的遗产日,每一年提出的新主题都是一个历史条件下的文化切片,既是一个终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需要国家政府的全力支持、社会资源的合理调配等来推动;与此同时,民众在生活的润物无声之中与非遗事项相互依存,又在文化遗产日期间能够实地接触、感受、体验在自我生活背景内外的多元而丰富的非遗事项,不仅进一步见识中国多达87万项的非遗知识宝库的魅力,还能进一步体会到非遗与当代生活相融合的现代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了保护人类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四、结 语

曾几何时,外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走入中国,华化为一个外部为圆、内部为方、图形中心为古陶鱼纹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天圆地方、内外对应,隐含“文”字,象征着“世代循环,永不消失”,表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空间有极大的广阔性,而国民提出了更朴素而智慧的解读,认为选取一个相扣的“手型”来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寄予了国家和每一个民众都要呵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坚守精神家园的心念。今时今日,我国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名录制度、分类保护政策、传承能力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各项工作持续推进,逐渐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之路。非遗传承发展的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中国有40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总数位居世界第一,“文化遗产日”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新面貌更全面地关照吾乡吾土的优秀遗产。

13年来,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里多姿多彩的非遗活动在城市、在乡村、在社区、在校园成为亮丽风景。一个以政府主导的公益活动为形式,以文化和自然遗产为主题,面向中国民众、演进生活的传统文化专属日,使公众成为主动的参与者,成为这一天的主人,更使国家文化遗产日成为全民的文化遗产日,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举措转化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为。人民群众充分体验着作为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享有者的身份,国家则矢志不渝地坚持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者,正应了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非遗主题“非遗保护、中国实践”,在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中,在中国与世界的文明交流互鉴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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