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诗文翻译劳绩

2019-08-07 10:01杨建民
长城 2019年4期
关键词:契诃夫胡适小说

杨建民

胡适绝对是一个开拓型人物。在“新文化”发轫之时,他首先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出“八不”作为改良文学的方法;并进一步提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主张;以“死”“活”之名,为白话文开道,引发了给社会进步以重要思想及工具的“新文化运动”。他还是一个有进步主张的践行者:自己率先写白话诗,出版了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诗集《尝试集》;以新的观念,研究一切旧有文学——从《诗经》《楚辞》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全数拿来,重新梳理;写出《白话文学史》等著述;研究中国古代思想,出版《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略去了从远古到夏、商的可疑而又不胜其烦的一段,只从《诗经》里取材,称西周为‘诗人时代,有截断众流的魄力……”(顾颉刚语);他还身体力行,介绍翻译外国作品,无论诗歌还是小说。

前面的多种贡献,人们发掘研究已较为充分。这里,我们试着对胡适在诗文翻译方面的努力,做一些有限的探求及梳理,看看这位“开风气先”的学人,在此领域的关注点及贡献。

作为诗人,胡适大约算不得成功。他的诗作,如他自己所说:“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尝试集·四版自序》)这个譬喻,对他的诗作,很形象也很实际。可是,胡适的“尝试”精神,却了不起。他在多个领域取得成就,靠的就是这种精神。譬如很早,他就“尝试”翻译外国诗人的作品,虽然数量不算多,可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努力做的。今天看来,这方面的成绩,也不可小觑。

胡适最早的外国诗歌翻译,应该是其1908年在中国公学读书、任教之时。当年中国公学发生风潮,多数学生退学,另组“中国新公学”,胡适被聘为英语教员。当年10月出版的《竞业旬报》31期上,发表了他翻译英国诗人托马斯·堪白尔的《军人梦》《惊涛篇》两诗。当时的翻译,包含有许多信息,值得略加介绍。《军人梦》记述了一个军人在战场上梦见归家的情形,胡适便用了我国古典作品中的一些情景来试着对应翻译:

时闻老农刈稻歌,又听牛羊嗥山脊。

归来戚友咸燕集,誓言不复相离别。

娇儿数数亲吾额,少妇情深自呜咽。

……

大约在向古典的歌行上靠,胡适还五七言变化使用。从语言到内容,与我国古代离别归家诗十分相似。后面诗句,仿佛使读者置身于杜甫《羌村三首》的诗境。可这首诗最终是个梦,所以结尾是梦醒时分:“惊回好梦日熹微,梦魂渺渺成虚愿。”此时的胡适,只有18岁,熟悉的还是中国古诗,翻译时,就不由得向自己所能接受和理解的文辞及方式去靠,故而产生出这般“中国古典”的翻译诗。

另一首名为《惊涛篇》的诗作,记写一对青年男女相恋被女子父亲追迫到河边,不顾风急浪大,强渡而为水淹没的情形。胡适翻译,用的是中国传统的五言形式,表达上肯定受到制约。诗中描摹,与我国诗文中表现古代青年男女相恋情景近似,这应该是胡适选择翻译此诗的一个缘由。在译诗前面,胡适写有小记:“篇中大旨盖讥切今世婚姻制度而作。其诗为纪叙体,类吾国《孔雀东南飞》诸作。共十四章,译为五言。”当时翻译,大约会常常与自己曾经熟读的内容比对,这个过程,要有很长时间切入了解才易消解。

1909年初,胡适又在《竞业旬报》发表了一首他翻译美国诗人朗费罗的《晨风篇》。朗费罗很容易受到中国读者注意,据钱钟书研究,朗费罗的诗作《人生颂》,是最早译为汉语的英文诗。在胡适眼里:“朗费罗氏为美国第一诗人,其诗如吾国之陶潜,秀淡幽明,感人最深。”此诗也用五言翻译,这首译作中,胡适多次借用到中国古典诗歌的意象:“惊起枝头鸟”“晨鸡鸣树巅”“钟声到客舟”云云。不知是太熟悉不易避开,还是有意通过这些吸引读者?不过可见当时的胡适对于中国古典作品,已经相当熟识了。

朗费罗的诗作,胡适在1943年还翻译过一首:《一支箭一只曲子》。此诗胡适认为“不算是朗费罗的好诗,但是第三节人多爱念”,还说“我十几岁时在中国公学念这首诗,就想译他”。这里我们只录胡适以为人们“爱念”的第三节。前面两节,是说一支箭射出后,不知飞到哪里,不知飘向何方。

过了许久许久的时间,

我找到了那支箭,

釘在一棵老橡树高头,

箭杆儿还没有断。

那只曲子,我也找到了,

说破了倒也不希奇,

那只曲子,从头到尾,

记在一个朋友的心坎儿里。

这本是一节,胡适翻译时,处理成了两节,以为可以“比较明白一点”。这首译诗,胡适以为“译出后还觉得不很满意”。从翻译说,应该是清楚的,可似乎缺少点韵味,不知这是否是胡适“不很满意”的地方。

胡适在留学前就试着诗歌翻译,到美国留学后,因资料及环境影响,胡适开始大量阅读外国文艺作品,此期间他翻译的第一首诗,是德国诗人海涅的作品。1911年9月8日,胡适在日记中说:“昨夜译Heine小诗一首。”诗八行,用七言:

高松岑寂羌无欢,独立塞北之寒山。

冰雪蔽体光漫漫,相思之梦来无端。

梦见东国之芭蕉,火云千里石欲焦。

悄悄无言影寂寥,欲往从之道路遥。

原译没署诗名,翻检冯至翻译的《海涅诗选》,可知此诗为《一棵松树在北方……》(也许没有诗名,用诗的第一句代)。冯至翻译的是白话,比对看,胡适的翻译,是基本准确的。不过最末一句,是胡适的理解和附加,用的是汉代张衡《四愁诗》的句式甚至意味。在原诗中,这一点是通过上下节映照自然感受而非直接说出的。

1914年1月,久雪大寒,美国冻伤多人。29日这一天,胡适写了一首三句转韵体的七言诗记述这场灾害。胡适做事,处处比照,他认为:“此诗用三句转韵体,乃西文诗中常见之格,在吾国诗中,自谓此为创见矣。”因为这首诗以“明朝日出寒云开,风雪于我何有哉!待看冬尽春归来!”作结,胡适认为这是“乐观主义”的态度。一下子,他又联想到英国诗人白朗宁,说他终身保持乐观主义,并“信笔”翻译出“余最爱之”一首诗:

吾生惟知猛进兮,未尝却顾而狐疑。

见沈霾之蔽日兮,信云开终有时。

知行善或不见报兮,未闻恶而可为。

虽三北其何伤兮,待一战之雪耻。

吾寐以复醒兮,亦再蹶以再起。

诗翻译完成,胡适十分自得。他在日记中言:“此诗以骚体译说理之诗,殊不费气力而辞旨都畅达,他日再试为之。”甚至“今日之译稿,可谓为我辟一译界新殖民地也”。从后来的情况看,胡适对白朗宁的诗作确实喜欢。当年4月,胡适写出《论英诗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卜朗吟即白朗宁,胡适当时译名)一文,荣获了大学的“白朗宁有奖征文”奖。此奖从来未有外国学子获得,故此美国多家报纸报道。老同学赵元任在胡适去世后还回忆,说这使得中国学子都非常自豪。胡适在日记中也说:“然此等荣誉,果足为吾国学生界争一毫面子,则亦‘执笔报国之一端也。”1925年,已在北京大学任教授的胡适,在忙碌着写各种文章的间隙,还翻译出白朗宁一首短诗《清晨的分别》。诗只有四句:

刚转个弯,忽然眼前就是海了,

太阳光从山头上射出去:

他呢,前面一片黄金的大路,

我呢,只剩一个空洞洞的世界了。

文字十分平畅,是标准的白话诗。翻译时间署着“十四年三月”。

1918年,刚返国未久,正在北京大学任教授的胡适,成为《新青年》杂志的轮流编辑。编辑也需自己写稿,表达思想,故此胡适虽因课程紧张,忙得连记日记的工夫都少了,可稿子却没少写。当年4月15日的《新青年》4卷4号上,刊有胡适翻译的一首诗作《老洛伯》。据诗序中说,该诗“著者为苏格兰女诗人Anne Lindsay夫人。夫人少年时即以文学见称于哀丁堡……此诗为夫人二十一岁所作,匿名刊行。诗出之后,风行全国,终莫知著者为谁也。后五十二年,Scott于所著小说中偶言及之,而夫人已老,后二年,死矣。此诗向推为世界情诗之最哀者。全篇作村妇口气,语语率真,此当日之白话诗也”。

这是一首很简朴的叙事诗,它以一个名为锦妮的女子的口吻,诉说了自己喜爱一个叫吉梅的青年的故事。吉梅穷,只好到外面去赚钱。此期间,锦妮父母穷病,一个老洛伯来帮助她家,也纠缠锦妮。无奈之下,锦妮嫁给了老洛伯。此时,吉梅回来了,可锦妮只能“哭着说了许多言语,我让他亲了一个嘴,便打发他走路”。从清楚程度来说,此诗翻译十分到位。原诗有九节,我们略择几节来感受一下:

我的吉梅他爱我,要我嫁他。

他那时只有一块银圆,别无什么;

他为了我渡海去做活,

要把银子变成金,好回来娶我。

他去了没半月,便跌坏了我的爹爹,病倒了我的妈妈;

剩了一头牛,又被人偷去了。

我的吉梅他只是不回家!

那时老洛伯便来缠着我,要我嫁他。

……

我那时回绝了他,我只望吉梅回来讨我。

又谁知海里起了大风波,

人都说我的吉梅他翻船死了!

只抛下我这苦命的人一个!

诗作虽然很是凄苦,但表现内容与中国现实有很多近似,其传达的道德观念,也是国人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这是胡适合适的选择。这首诗发表之后,产生了一些反响。有人还用此诗内容,写成一篇小说,把结尾改成国人喜欢的“大团圆”,引起胡适很大不满。不久后的5月8日,胡适给朋友陶孟和写信,说他在病中读了英国作家哈代的小说《苔丝》:“前日老兄说Tess(苔丝)的事迹有点像《老洛伯》中之锦妮,果然果然。但锦妮是十八世纪中人,故仅‘让他亲了一个嘴,便打发他走路,又‘不敢想着他,还能‘努力做一个好家婆。Tess是十九世纪下半的人,受到新思潮的间接感化,故敢杀了她所嫁而不爱的男子,以图那空屋几日夜的团圆快乐。这个区别,可以观世变。”以社会发展变化的眼光来看待人的行为方式演进,这就较仅从文学角度观察要宽阔得多。信的最后,胡适还发出感叹:“中国的我,可怜锦妮,原谅锦妮;西洋廿世纪的我,可怜Tess,原谅Tess。这是过渡时代的现象,也可以观世变了。”对不同时代、不同性格、采用不同行为方式的女子,抱着一致的同情态度,在这一点上,胡适不愧是个有情怀、有识见的学人。

1919年2月,胡適还翻译了美国新诗人Sara Teasdale的一首《关不住了》:

我说“我把心收起,

像人家把门关了,

叫爱情生生的饿死,

也许不再和我为难了。”

但是五月的湿风,

时时从屋顶上吹来;

还有那街心的琴调,

一阵阵的飞来。

一屋里都是太阳光,

这时候“爱情”有点醉了,

他说,“我是关不住的,

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

从胡适翻译的多首诗歌看,爱情是他很关注的主题。这首诗将爱情的不能遏制,需要释放的力量描绘得十分美好。其中或许有胡适内在的思绪,也有对于健康情绪的歌赞和张扬。

诗歌之外,胡适阅读、翻译的文学作品,主要便是短篇小说。虽然从数量看,胡适翻译小说不算多,但他翻译这批作品之初,中国还是一个传统古典小说盛行的时代,介绍一种从内容到形式均大大不同的小说类型,不能不给当时社会带来新的影响甚至冲击。胡适最早出版的短篇小说翻译集,其中收有的作品不过十篇(后来再版时又加入一篇),题目就用《短篇小说第一集》,只在自己的署名下加一“译”字。这本出版于1919年的薄薄小册子,用十多年后胡适的话说:“《短篇小说第一集》销行之广,转载之多,都是我当日不曾梦见的。那十一篇小说,至今还可算是近年翻译的文学书之中流传最广的。这样长久的欢迎使我格外相信翻译外国文学的第一个条件是要使它化成明白流畅的本国文字。其实一切翻译都应该做到这个基本条件。但文学书是供人欣赏娱乐的,教训与宣传都是第二义,决没有叫人读不懂看不下去的文学书而能收教训与宣传的功效的。所以文学作品的翻译更应该努力做到明白流畅的基本条件。”(1933年《短篇小说第二集·译者自序》)由此可见胡适翻译短篇小说的受欢迎程度。

但胡适的短篇小说翻译,并非四面开花。他有自己喜爱的作家,翻译起来,自然有所偏好。其中,法国的莫泊桑及都德二位,就是胡适关注颇多、翻译过程也颇有故事的作家。

莫泊桑是一位颇受中国读者喜爱的法国作家。他的作品,对世态、人性,有广泛而深切的描摹;在寫作手法上,他对人物刻画细致精微,情节安排既合于现实,结尾处却又常常出人意表。对于看惯中国旧式小说的读者,实在有着让人耳目一新的特别魅力。莫泊桑的作品,不仅一般读者喜欢,一些深有学养的文化人也十分钟情,譬如胡适。胡适除去很早就接触、阅读莫泊桑的作品,还为了“新文化”的传播,亲自动笔翻译出数篇莫泊桑的小说,作为“新文学”“取法”“观摩”的对象。在后来长久的岁月,胡适还与莫氏作品时常相伴,并为他人讲述作品故事,发表阅读观感。

胡适最早接触莫泊桑,是在1910年前后。当时胡适考取“庚子赔款”公费留学,进入美国康奈尔大学。这段时间,他阅读了大量西方的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戏剧。从当时日记看,除我们前面介绍过的多位诗人之外,他还阅读剧作家莎士比亚、易卜生等作品,通过英文译本,他阅读了俄国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作品,还有法国拉伯雷、莫里哀、大仲马等作家小说,其中就有在法国文坛颇有影响的莫泊桑多篇作品。

后来在探索中国进步之路的过程中,胡适等提出了“文学革命”的主张,但“新文学”不能凭空而出,借鉴、输入他国优秀文艺,几乎必不可少。这一点,胡适也看得很清楚。1916年2月,他在给陈独秀的一封信中这样说:“今日欲为祖国造新文学,宜从输入欧西名著入手,使国中之士有所取法,有所观摩,然后乃有自己创造之新文学可言也……译事正为易言。倘不经意为之,将令奇文瑰宝化为粪壤,岂徒唐突西施而已乎?与其译而失真,不如不译。……译书须择其与国人心理接近者先译之,未容躐等也。”

基于这样的认识,他最先择取翻译的,就有莫泊桑的作品。1917年元月,就在写作那篇引发轰动的《文学改良刍议》前后未久,胡适译出了莫泊桑的一篇有名小说《二渔父》(今多译为《两个朋友》),寄回国内,发表在“新文化运动”阵地《新青年》杂志上。

从胡适的观点看,《二渔父》当然属于“欧西名著”,是可以“取法”“观摩”的对象,那么,它是否属于“与国人心理接近者”呢?《二渔父》写了两个爱钓鱼的朋友,在巴黎被围期间,又结伴到城郊一处老地方钓鱼。这次钓鱼虽然收获颇多,可惜他们被普鲁士(敌方)士兵发现、抓获。这些士兵开出的条件是,既然你们出了城,那一定知道进城的口令,只要你们说出口令,那么就可以平安回家,去与妻子儿女见面。这两个巴黎市民,一个开钟表铺,一个是杂货店老板,都是普通人,可事情的轻重,他们是掂得清的。当时他们虽万分惊惧,可仍然哆嗦着相互道别,终于被普鲁士士兵杀害。

写一场大的战争,却只从一个极普通的事件入手,最终显现了责任这个严肃主题。这样的写法,真正值得国人“取法”“观摩”,至于“与国人心理接近者”,笔者以为正与中国古语“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诲训相合。应该说,这篇作品,是符合胡适对翻译作品的择选标准要求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小说,胡适是用白话翻译的。此时胡适还在美国留学,想来大量阅读外文文学作品,中国古典文言接触相对较少,没有了环境,白话就成了不由自主的选择。

莫泊桑之外,胡适对法国的另一位小说家也颇为重视,他就是都德。都德(Alphonse Daudet)是法国十九世纪颇具特色的作家。由于亲身经历及参与了普法战争(1870—1871年法国与普鲁士之间发生的一场大规模的战争),使其写出了多篇表现这场战争中多个阶层人民心情、感受的小说,受到法国读者,以及世界爱好和平人们的钟爱。其中的《最后一课》《柏林之围》,也成了享誉世界的短篇小说。这两篇小说,胡适曾先后译出,但却是一白话一文言,且白话的《最后一课》在前。这值得略加介绍。

在美国留学期间,他为都德小说艺术吸引,试着翻译其作品,后来因为国事,强烈感受到其中共通的家国情怀,他再度翻译其小说,表现受压迫国度人民内在情绪的想法一目了然。

胡适最早翻译都德作品,确切时间为1912年9月26日,此时他正在美国留学。很巧,胡适此年的日记,正从前一天留存。25日学校开学,胡适一早去办注册手续。当天还去看了莎士比亚的名剧《哈姆莱特》,并在日记里发了一大通议论。26日开始上课,“夜译《割地》,未成”。《割地》即都德名篇《La Derniere Classe》,今多译为《最后一课》,后来胡适也改为此名。当时上课很忙,胡适只能利用晚上干私活,故此过了三天,日记中才出现了“夜译《割地》成。寄德争,令载之《大共和》”字样。《大共和》是指当时上海的《大共和日报》,该报是著名学者、革命党人章太炎创办并担任首任社长。这篇译文,最早就发表在这份报纸上。

这篇译文前面,胡适写了一段小记,介绍作者、作品时代背景及作品意义,十分简洁到位:“著者都德(Alphonse Daudet)生于西历千八百四十年,卒于千八百九十七年,为法国近代文章巨子之一。当西历千八百七十年,法国与普鲁士开衅,法人大败,普军尽据法之东境;明年进围法京巴黎,破之。和议成,法人赔款五千兆弗郎,约合华银二千兆元,盖五倍于吾国庚子赔款云。赔款之外,复割阿色司、娜恋两省之地以与普国。此篇托为阿色司省一小学生之语气,写割地之惨,以激扬法人爱国之心。”

地名“阿色司”“娜恋”,法文翻译家赵少侯译作“雅尔萨斯”“洛林”。这篇作品,翻译于陈独秀、胡适提倡“新文化运动”前数年,可胡适却用了十分清楚的白话文,十分难得。我们这里仅举译文开头一节,以见这篇百年前译文的白话程度:

这一天早晨,我上学去,时候已很迟了,心中很怕先生要骂。况且昨天汉麦先生说过,今天他要考我们的动静词文法,我却一个字都不记得了。我想到这里,格外害怕,心想还是逃学去玩一天罢。你看天气如此清明温暖。那边竹篱上,两个小鸟儿唱得怪好听。野外田里,普鲁士的兵士正在操练。我看了几乎把动静词的文法都丢在脑后了。幸亏我胆子还小,不敢真个逃学,赶紧跑上学去。

这节译文,笔者与后来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赵少侯译本比对,真觉着赵译文还略显文气,胡适译笔倒更平白口语化些。此篇小说翻译这么早,胡适居然用白话文,可见他提倡白话的意识很早就存下了。

这篇翻译,最初在上海《大共和日报》以《割地》为名发表,后來又在美国《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篇名改为《最后一课》。胡适翻译小说汇集的《短篇小说第一集》,将此篇收入其中。由于内容富有教益和文字的清通畅达,此文被多次选入当时学生课本,流传甚广(1949年后,这篇小说的新译文也常常入选学生课本)。

胡适与都德的缘分,并没有就此了结。发表此篇翻译两年后,胡适又翻译了都德另一名篇《柏林之围》。这篇小说翻译,是在一个非常时期,大约受心情及当时阅读文章影响,这篇小说居然用文言翻译出来,今天看去,有些像是“倒退”。其中缘由,可以略加探寻。

胡适翻译此小说是1914年。这一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大战”对中国的直接影响,是日本借口向德国开战,攻占了青岛和胶济铁路全线,获得了当时德国在中国,尤其山东的各种权益。在美国留学的青年学子胡适,也与全国有志青年一样,对此十分关切,可最终的结果,令胡适痛心。他从文学作品中,体会到被占领区百姓的感受。在确知消息的当天晚上(8月24日),胡适提笔翻译反映战争给百姓带来悲苦的小说《柏林之围》。这些天胡适读的国内消息,应该都是文言,受此影响,胡适不由得用文言翻译出这篇作品。

这是一篇极具特色的小说:一位拿破仑时代的老军官,因为法国军队的败绩,中风倒下。他的儿子在前线,身边只一个孙女照应。可是,一次误传的胜利,竟然让老人渐渐有了起色。为了让老人较好恢复,他的孙女与医生一起,继续编造法国军队节节胜利并进军普鲁士的消息。在此支撑下,老军人身体渐渐好转,可法国实际战况却是一再落败。最后巴黎被围,孙女和医生却演绎成“柏林被围”(这便是作品题目之来历)。终于,普鲁士军队攻入巴黎。此时的老军人却沉浸在法国胜利、法军凯旋的虚幻之中,他勉力穿戴齐整,在窗口观看。当普鲁士军队出现在眼前时,梦幻破灭使老人不堪打击,倒地身亡。

对于这篇小说背景,胡适有一段解说:“‘柏林之围者,巴黎之围也。一八七○年至一八七一年,普法之战,法人屡战屡败。西丹之役,法帝全军解甲。巴黎闻报,遂宣告民主,众誓以死守。普军围巴黎凡四月始陷。”小说的写作手法、价值,胡适这般解读:“此篇写围城中事,而处处追叙拿破仑大帝盛时威烈。盛衰对照,以慰新败之法人,而重励其爱国之心,其辞哀婉,令人不忍卒读。”小说意义及自己翻译心思,胡适说:“此篇与都德之《最后一课》,皆叙普法之战。二篇皆不朽之作,法童无不习之。重译外国文字亦不知凡几。余二年前曾译《最后一课》。今德法又开战矣。胜负之数,尚未可逆料。巴黎之围欤?柏林之围欤?吾译此篇,有以也夫。”

这篇小说虽用文言翻译,可前此数年,林纾(琴南)已以文言翻译了《巴黎茶花女遗事》等作品,获得极大成功。胡适等一大批学子都受其影响。典范在前,胡适也不遑多让。这篇《柏林之围》译文,笔致极为畅达,意味也颇能曲尽其妙。百年后读来,依然富有感染人的力量。这里,我们略微择选片段,以见胡适译笔:

大佐手足僵直,几疑已死。其人颀长,躯干伟大,齿佳,白发鬈然,八十岁矣,貌乃类六十以下。其孙女,好女子也,跪其侧而泣,哀伤动人。……大佐一卧三日,不省人事,而雷舒贺坟之消息至矣……人皆以为我军大捷……全国欢声雷动。而此鼓舞之欢声,乃能起此风痹老人之沉疴……大佐目已能视,舌已能动,喃喃语曰:“大……捷!大……捷!”余亦和之曰:“诚大捷也。”因语以道路所传此役死伤俘虏之数。大佐闻之,貌益扬,目益张。

现代人在白话文氛围中形成阅读习惯,难免对文言有些许隔阂,这是胡适一代人努力的结果,此时再来阅读胡适的文言翻译,实在能够感受极多历史的况味。此处稍稍举证,略显胡适文言运用造诣。

这两篇翻译作品,由于反映了受压迫民众心声,受到广泛欢迎。一部写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闲话胡适》中谈到胡适翻译《最后一课》时说:“胡适是我国第一个翻译法国文豪都德的短篇小说的。一九一二年九月他译了都德的《割地》(又名《最后一课》),登上海《大共和日报》……他于一九一四年八月又译了都德的《柏林之围》,载于一九一四年十一月《甲寅》第一卷第四期,后也收入亚东图书馆初版《短篇小说》第一集。这两篇都是爱国小说,尤其是《最后一课》对国人的影响最大。我回忆我阅读这篇爱国主义小说时,心情非常激动。后来,中小学语文课本中,都收入此文。我询问六七十岁以上老友,他们都读过这篇文章,也都有同感。”此时胡适还是个负面人物,作者肯定是实事求是,毫无夸张描述的。

1956年2月13日的胡适日记中,粘贴了一份剪报文章,题目直名《柏林之围》。文章应该是一位长者所写。谈及这篇翻译小说,作者说:“我昨天于街头偶得胡(适)译短篇小说集,倒是亚东图书馆初版本,也算是稀有本了。其中所译都德《柏林之围》,迭见各本中学国文教科书中,翻读一过,还是十分感人的……这是一篇鼓舞法国人心的爱国小说,当五四运动前后,对我们的年青人也正是一服兴奋剂呢!”

从举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胡适这两篇都德翻译小说,在当时确实产生了颇大影响。究其因,一是作品本身艺术水准较高;二是作品中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长期以来遭受外国侵略的中国人民心情有许多吻合。当然,这也见出胡适的择选眼光,凸显了他的爱国主义情怀。这两篇作品为人们记忆,是一件值得记述,甚至供人借鉴、思考的有益之事。

两位法国作家之外,胡适翻译最多的,是俄国作家契诃夫。契诃夫是中国读者熟悉的短篇小说“圣手”。胡适很早选中翻译他的作品,也显示了不凡的文学眼光。

胡适两本短篇小说集子,总共只收有16篇作品,其中翻译最多的有两人:莫泊桑、契诃夫各3篇。1919年出版的《短篇小说第一集》中,收有契诃夫的《一件美术品》。此文写得富于戏剧性,但内中又满蕴着人性的温厚。故事是说一个医生治好了一个孩子。为了感恩,穷苦的孩子母亲拿出自己珍藏的一件雕刻美术品——一支古铜烛台,送给医生。烛台上雕刻着两个裸体女子,“娇痴妩媚”的神情极为生动。在孩子的一再请求下,医生勉强收下了这件礼物。孩子看到医生收下礼物,高兴地补充:这艺术品是一对,可惜另一支不见了,不然摆在一起,就更合适了。

医生觉得,这样的美术品实在摆不出去,便送给了帮自己赢得“小小诉讼案”的一位律师。律师心里盘算:这东西真好,但我不能留下。后来,他将这个古铜烛台,送给了一位有收藏爱好的喜剧名家。最后,替喜剧名家理发的人出主意,说他家隔壁有个老妇人专做古董生意,何不卖给她?好了,这件美术品有了去处。

故事结尾符合人们的预期,又出乎意料。不過两天,医生收到了孩子母亲的“另一件”美术品。孩子说:“先生,我想我怎样快活?你运气真好!巧得很,我母亲居然买到了你那对烛台的那一支了。你这一对现在全了。母亲高兴得了不得。她所生只有我一个儿子,你救了我的命。”医生无话可说。

契诃夫这篇小说,故事虽然显得有些巧合,但对医生、律师、喜剧名家等对待艺术品的内在喜欢和收存安置的矛盾心理,揭示得颇为深切。这位母亲的厚道及对孩子的怜爱,也表现得淋漓尽致。从一个不大的角度出发,反映出社会各色人等的面貌心理,正是契诃夫高人一等的地方。胡适在译文前面有一节文字这样记述契诃夫:“他是一个穷人家的儿子,曾学医学,但不曾挂牌行医。他的天才极高,有人说他‘浑身都是一个美术家。他的著作很多,最擅长的是戏剧和短篇小说。他的戏剧,有《鸿鹄之歌》《求婚》《伊凡诺夫》《海鸥》《三姊妹》《樱桃园》等等。他所做的短篇小说有三百多篇,人称他做‘俄罗斯的莫泊三(莫泊三即莫泊桑)。”这确实是契诃夫的好作品,胡适还是很有文学眼光的。

1923年6月,胡适因病到杭州烟霞洞疗养。在这里,他过了一段少有的“神仙日子”。胡适一生,离不开书,可因为进山养病,外文书籍很少带,“只有一册莫泊三和一册契诃夫,都是英译本”。这其中,胡适对契诃夫的《洛斯奇尔的提琴》非常喜欢,并且认为:“此篇为契诃夫短篇中最可爱的一篇。”喜爱到“几年来,我曾读过十几遍,越读越觉得它可爱……梅雨不止,愁闷煞人。每日早起试译此篇,不但解闷,还要试验我已能耐轻巧的工作呢”。

这是篇怎样的故事,竟然使得胡适“读过十几遍,越读越觉得它可爱”?此篇小说,篇幅并不算大,可涵容很丰富。它说在一个很小的镇子上,一个棺材匠耶可虽然手艺不错,但由于镇上人少,并不赚钱。除去制作棺材,耶可还能拉一手好提琴,有时,利用此爱好,与人合作,给办喜事的人家演奏,也仅赚一点零花钱。

不幸,耶可的妻子病了。由于耶可一辈子总是计较损失,对妻子也十分严苛,此时她一病,很严重,医生也不好好医治,这使得耶可更不愉快。后来妻子死去,用了一口棺材,耶可在损失账簿上,还记上“损失二卢布,四十加贝克”……通过这些情节、细节,契诃夫将这个可怜人的生存状态揭示得淋漓尽致。

可是,音乐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到最后,耶可也病了。在他觉得自己快不行了之后,回顾一生,他将这些悲哀,用琴声“哭诉”出来:“他心里仍然想着人生的不幸,手中奏着琴,琴上发出凄恻哀怨的声调,他的眼泪纷纷滚下两腮来。他想的越深,琴声也越凄惨。”这把跟随他多年的提琴,最后只能送给一个他以前并不喜欢的人。这人原来是吹笛子的,后来笛子也丢了,他用这把提琴,演奏耶可临死前最后拉出的曲调:“这时候,琴上发出那样热烈悲哀的声音,使听的人都哭了,他自己也滚着泪珠子……”

生活与生命有时就是这般怪异:“这只新曲,人人都爱听,镇上的富商和官吏有什么宴会,总没有不雇洛斯奇尔去奏琴的,往往他们硬要他把那只新曲奏了又奏,至重奏十回之多。”契诃夫真了不起,他能够将一个人物的心理形成、延续,写到极致,结尾却向别一方向发展。这个结尾,并非作家追求的巧合,而是符合坚实生活的逻辑必然。这一点,缺乏生活观察、体验是难能达到的。胡适称自己读过本文“十几遍”,认为此篇为“契诃夫短篇中最可爱的一篇”,应该是深切体会到内在的生命滋味,并被其中艺术魅力感染的结果吧。

胡适翻译契诃夫,其实还有更大的愿望:“契诃夫的两篇是十年前我想选一部契诃夫小说集时翻译的……”(《短篇小说第二集·译者自序》)在胡适翻译这几篇契诃夫小说时,这位俄国作家在中国还没有如今天人们这样熟悉。所以,胡适的翻译介绍,是契诃夫能够在我国广泛传布,为更多读者接受认知的重要环节。从契诃夫在世界文学史的地位看,胡适希望“选一部契诃夫小说集”的努力和实践,实在与他的文学视野和品质修养有必然联系。在中国,契诃夫能被这样一位“新文学运动领袖”瞩目和翻译介绍,也算是一种时代的幸运。

胡适还介绍翻译俄国作家高尔基、美国作家欧·亨利、瑞典作家史特林堡等小说作品。限于篇幅,这里只略加介绍。

先说说我国读者熟悉的高尔基作品。这篇作品颇有名:《她的情人》。高尔基刻画了一个长相丑陋,但内心却渴望爱情的女子形象。作品以高尔基擅长的第一人称记述。说是“我”当学生时,寓所里住了一个“很不名誉”的妇人。她不仅长相丑,还粗重,令人害怕,她的招呼和“蠢笑”,“使我更厌恶她”。但有一天,这位女子居然来祈求“我”给她写封信。这个丑陋女子用了一大堆肉麻的话,写给她的“少年情人”,还自称“小鸽子”,令“我”感到可笑。

故事接下来有些离奇,过了一两个礼拜,这个女子又来求“我”,希望能帮写一封男朋友的回信。这遭到“我”的讥讽嘲笑。经过了解,“我”才知道,她其实只是渴望有爱情,她不过是自己造出一个“情人”来,安慰自己的内心。“我”便开始替她写这样没有实际收信人的信。女子将信拿出去让别人念给她听,然后再写信给“情人”回复……用女子的话说:“这样下去,我在世上的苦生活便好过一点了。”

故事即使此时结束,也不失为一个略略温暖的场景,但熟悉底层生活的高尔基,却并不放松自己的笔:就这样“过了三个多月,不知为了什么事,他们把铁利沙(铁利沙即那位女子)捉去关在监狱里。这个时候,她大概早已死了……”一个在人世找不到温暖、寻不到爱情的人,通过常人看来如此可笑的举止来进行自我安慰,是值得深深同情的。可是,社会连这样的人也不能容忍,还将她关进监狱。文学对社会、对人的揭示,实在深刻且触动人心,这大约是文学作品较其它表达方式无可替代的认知作用和意义吧。

虽然从出版的情况看,胡适的外国诗文翻译数量并不算多,他的主要精力,大都花在学术研究、大学教育、社会活动等方面,用来翻译的时间,非常有限,但从他诗文翻译的影响看,他的小说翻译,多篇被选入课本,从白话文字到新的思想、内容、形式,对读者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这本身就是很了不起的成绩。

仅仅从我们见到的胡适诗文翻译看,可以说,他的世界文学视野是宽阔的。除去他的留学地美国,其它多个国家——法国、英国、俄国、德国、意大利、瑞典等国的诗人、小说家,都进入了他的阅读翻译范围。此外,由于大量阅读,胡适培养了很好的文学品味。他翻译和关注的作家——莎士比亚、歌德、海涅、契诃夫、都德、白朗宁、哈代、雪莱、拜伦、莫泊桑、高尔基……今天看来,都是当时最高文学水准的代表。他的翻译主旨,是“使国中之士有所取法,有所观摩”,所以在语言上,无论文言、白话,形式上,或古诗体,或“骚”体,无不加以“尝试”。这所有种种,不仅保证了翻译质量,也给了当时国人不一般的文学形式和思想的启迪。这大约是胡适诗文翻译的意义和价值吧。

历史是延续的。我们今天阅读、回顾胡适的外国诗文翻译,是想了解那一代学人,在初次见到这些形式、内容与中国传统诗文完全不同的作品时,是怎样一副惊讶的表情?是拿出了怎样的态度和勇气,是通过怎样的形式试探,把它们翻译介绍给国人的?尽管内容、形式有颇大区别,但文学毕竟是距离人的情感最近的文字,而人类情感,往往较其它方面更容易彼此接通。所以,我国当时向外学习,在那个(胡适)时期,便从“文学革命”开始。今天我们文学的发展,与当时那批包括胡适在内的学人的努力,是不能分割的。胡适他们当时择选的篇目,大多数在今天仍熠熠生辉,参与着我们的精神建设。从这个角度看,介绍胡适当年的诗文翻译,不仅在于了解过往,还有着须臾未曾离开的现实意义吧。

责任编辑 张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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