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近日,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圣菲小学一则“新生交流活动”的通知引发热议。该通知除了请父母在参加活动时带上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还请父母带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网友担忧,学校是否会筛选家长学历,择优录取。据悉,圣菲小学系民办小学,幼小班计划招生200 人左右,往年报名人数达千人,学费30000 元,加上生活费等一年需36000 元左右。(中国新闻网2019年5月29日)
中国教育传统一直奉行一种重要理念,亦或是一条原则和底线,那就是有教无类,即每个人不管出身贫富、贵贱,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既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更是蕴含于“义务教育”法规中的立法真谛。然而,近年来,相对独立与灵活的办学机制让民办义务教育很快成为“一位难求”的“卖方”市场。民办义务教育除高消费之外,各种“抢跑”与“掐尖”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一些民办学校考过学生又考家长,既考学识又查学历,甚至有的还既验家产又查职业,让教育公平备受羞辱。
民办义务教育作为社会需求,也是一种重要的办学方式。然而,无论办学机制有多少自主权和灵活性,高速发展的民办义务教育不能以伤害教育公平为代价。民办学校占尽政策给予的激励优势,在时间差上享尽了“抢跑”的益处,在招生优势方面穷尽“掐尖”手法,对学生与家长的要求越加苛刻,考过孩子又考家长,名为了解家长的教育理念和对孩子的培养方式,实则就是要探明家长的经济状况、学历素质和基因传承,有的甚至不惜为此“查三代”。如果任凭此类“掐”过孩子又“掐”家长的做派发展下去,显然有悖于教育公平。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不得歧视学生。眼下,一些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把“考家长”设为招生门槛,无不是对“拼爹”“拼家庭”的隐性考量,显然是与法律规定相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理应遵守国家教育法令和地方教育法规,并将其落到实处。此前,浙江省教育厅明令民校招生不得查家长学历,严禁“考家长”,要求全省“积极推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这可视作维护教育公平迈出的坚实一步,也是对优质教育资源“单向流动”现象的有效阻止。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决遏制损害教育公平的不正之风是当务之急。此前,浙江、江苏等省明确要求禁止“考家长”,是严格落实教育法规之举,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进行的必要纠偏。明确禁止借招生之机查家长学历,以问卷等名目“考家长”的具体要求,这不是凭空多加了一道“紧箍咒”,而是对教育法的严格落实与依法执行。不让“查学历”“考家长”的不正之风蔓延,让公民办学校“同招同录”,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已势在必行。只有制止了网开一面的“抢跑”机会,让公民办学校在生源面前一律平等,才能契合教育管理,呵护公平正义,顺应百姓诉求,助推有序竞争,这对于扩大公办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无疑有着积极作用,也能彰显出全社会守住教育公平底线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