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蒙
摘 要:绿色金融在金融创新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面对雄安新区现有产业结构的特征下,如何利用绿色金融促进雄安新区的产业转型和升级,是国家提升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能力的重要措施。本文主要从雄安新区的建设背景、发展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入手,对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模式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资源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9)4-42-6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9.04.007
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地位的提升,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然而,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体系相对还不健全,正处于初步探索提升阶段,绿色金融市场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供需失衡现象逐步明显、绿色金融发展动力不足等。
雄安新区处于建设的初级阶段,需要有金融支撑。只有发展绿色金融才能在雄安新区的发展过程中兼顾环境和经济的发展;绿色金融的引入还可以解决绿色项目在创新方面期限错配问题;绿色金融的良好发展可以快速推动绿色技术的改进和创新。因此,本文以雄安新区为研究对象,研究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期可以为全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1 文献综述
绿色金融一般指的是运用债券、保险、信贷、基金等不同的金融工具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为地区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实现经济的低碳环保发展。绿色金融是当今时代发展的热门话题,目前学术界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的研究较多,相关的文献也较多。绿色金融自1991年被首次提出,经过不断的演变过程,先后被称为“环境金融”“低碳金融”或者是“可持续发展金融”等[1]。国外的学者在对绿色金融的研究方面更加注重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Paul Thompson, Christopher J. Cowton研究了商业银行绿色金融的内涵与意义,将项目以及项目投资方关于环境的数据视作审查考评的一项依据,并基于此考评体系制定信贷决策;Sonia Labatt等人提出绿色金融的发展可以提升经济增长的效益、提高环境经济的质量。与此同时,国内的学者也对这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例如,曹倩通过对绿色金融体系作用机理的研究,并与国内外发展的模式展开对比,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从政策创新、产品创新等方面探讨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路径[2]。寇舒雅通过对绿色金融发展与农村银行所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提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对策[3]。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也发布了相关文件——《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在文件中全面、深入地概括了绿色金融概念,即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4]。
雄安新区作为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后的国家重点开发的地区,应该始终坚持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理念,绿色生态宜居新城是其未来的发展定位[5]。近年来,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路径和模式成为众多学者的研究对象。例如,孙双伦通过对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定位与农信社发展模式研究,发现雄安新区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过程中优势突出,并且农信社在雄安新区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6]。郭玉增、周宏梅等人针对雄安新区发展中绿色信贷存在的不足与雄安新区发展的整体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外发展经验,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对策[7]。王璇、任瑞运用SWOT分析方法分析了雄安新区绿色金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8]。张俊兴、史婷婷通过对雄安新区当前产业结构特征的研究并结合绿色金融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问题,提出要从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一定的项目推动机制以及相关的信贷体系等来完善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9]。
2 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2.1 绿色金融发展的方向明确,但是针对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有待出台
绿色金融是指在当前的环境背景下,为了改善环境、稳定气候的变化等,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利用、绿色出行等方面提供一定的资金技术支持的金融服务。在实际的操作运营过程中,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有关绿色金融的产品或相关服务[10]。当前这些产品大体上可以分为支持绿色产业的金融产品、个人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有关的金融产品以及碳排放的交易项目等。
未来在发展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河北省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挑战。例如,怎样在稳定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发挥金融的引导作用,逐渐把生产要素从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转移到绿色行业中去[11];怎样使绿色金融体系更加有效合理,使其可以和雄安新区的发展有机结合[12],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模式的引导下,最大限度地吸收引进社会资金的进入,更好地推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不管是从国家层面还是从省级层面看,都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政策可以为地区的发展提供明确的导向和一定的保障。虽然在2017年《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对河北省绿色金融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部署,有关的政策针对性也相对较为清晰,方向较为明确,但是在具体实施细节等方面表述不明,特别是对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计划或支持等方面具体政策数量较少、政策体系有待完善[13]。
2.2 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绿色金融产品和业务相对较少
第一,雄安新区目前存在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银行的县级支行等,很少存在其他的商业性银行或金融性机构[14]。现在雄安新区存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业务的开展上仅有绿色信贷业务,业务种类较为单一,与绿色保险或绿色金融相关的其他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还存在欠缺。第二,融资方式的非正规化对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15]。雄安新区污染严重的企业较多,且多为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多采用民间融资等形式来获取经营运转的资金,这种融资的形式在雄安新区运用绿色金融方式进行产业升级过程中有极大的阻碍作用,同时也使雄安新区的金融穩定存在巨大隐患。第三,贷款存量主要集中在污染型企业,雄安新区的制造业、采矿业以及其他污染型企业在金融贷款余额中占很大比重。
2.3 绿色信贷业务开展不规范,缺乏一定信息统计的基础
第一,雄安新区在绿色金融方面的认证原则还有较多差异、数据统计不够精确、执行标准缺乏具体规范。在操作层面,由于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在概念的界定上还较为模糊,大多数银行关于绿色信贷的标准还依然停留在基本的要求上,如项目或是企业存在的环比达标证等。在放贷前的审查方面,各个金融机构也各不相同,存在审查尺度松紧不一的现象。第二,信息传播渠道限制,同时又不具备相关的配套政策,从而导致在信息方面沟通不畅。虽然在绿色信贷方面,雄安新区环保局的有关系统已经和人民银行有关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数据库进行了链接,但是数据更新较慢,缺乏时效性,难以对银行的授信提供有效的参考。
2.4 地方政府难以合理有效地支撑绿色金融的发展
第一,从整体上来说,雄安新区政府的财政能力较弱,财政收支严重不平衡,入不敷出,存在严重的赤字现象。生产总值虽然有所提升,但是增幅不大。从图1可以看出,2017年雄安新区包含的三县市所有的一般财政预算收入为78 548万元,支出为430 898万元;2016年的一般财政预算收入为93 147万元,支出为403 006万元。从这些数据对比中得出雄安新区的财政支付能力十分有限。第二,雄安新区的产业发展相对落后,中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较大,主要发展第二产业,且这些产业多为高污染产业,高污染、高排放现象严重。第三,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需要的资金投入较大,成本较高。
2.5 金融机构的经营存在风险
第一,企业互保现象日益突出,在经营中面临债务违约的风险日益变大。当前,小微企业在雄安新区的产业构成中占重要比重。在企业的贷款抵押物不足的情况下,互保联保会成为企业热衷采用的方式,目的是更方便地获取银行的贷款。第二,一个企业分别向多个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的现象较为普遍。例如,安新县的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分别在当地的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以及其他两家银行都申请了贷款,这种情况容易使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因为某个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而受到波及,进而引发连锁金融效应。第三,在雄安新区银行贷款中污染性企业的贷款比重较大。到2016年,银行的贷款中有半数以上的产业为制造业和开采业。截至2017年4月底,雄安新区个别县规模小、分布散、污染严重的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金额占全县向银行总贷款金额的17%以上。雄安新区各个县政府对不符合标准的相关企业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如强制性的断水、断电、清理原材料、清理设备、清理产品等。在2016年末,关停了9 400多家“乱散污”的企业,拘留了将近200多名涉污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银行的资产质量,在放贷方面也有一定的影响。
3 绿色金融发展模式研究
3.1 绿色金融发展模式的选择
在绿色金融发展模式的选择方面,要不断适应时代的需求,明确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要厘清金融机构和环境系统之间的关系[16],分清主次。在雄安新区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处理好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关系,使环境和经济共同发展。第二,要从金融的生态环境外部性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外部性分析,既要考虑其存在的正相关关系,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存在负相关关系的可能,不能以牺牲环境去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第三,要学会理性分析,在发展过程中遇到问题要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在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存在矛盾冲突时,要避免感性认识,从理性角度出发,合理分析并解决问题。
3.2 世界范围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绿色金融的发展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从世界范围看,绿色金融的发展已有40余年,大致可以分为法律责任型、信息披露型、绿色资金供给型和风险控制型4种模式。法律责任制度是金融机构与个人在从事金融活动的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融资企业和个人对生态环境污染所做出一定的补偿责任[17],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环节;信息披露即信息公开,依据绿色金融是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的目的考虑,具有相对的公益性质,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基本保障;绿色资金的供给是一项把资金与生态利益以及社会效益相联系的项目,目的是形成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绿色金融模式,是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策略的根本所在;环境风险控制是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参与环境保护,降低环境损害的成本,是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环节。
3.3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主要是行政指导型、环境风险控制型以及绿色资金供给型这几种发展模式。其中,行政指导型模式主要是指相关的金融部门与环境主管部门通过下发文件或是命令的方式[18-23],要求或是强制金融机构参与环境保护的行为;环境风险控制模式主要是指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用规范性的文件明确具体要求,要求金融机构把环境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用以提升贷款的质量,但是这种模式大多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容易产生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矛盾,出现经济效益占主导地位的冲突。例如,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把环境风险因素纳入信贷信用分析之中,并把其作为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之一。绿色资金供给型模式主要指各个部门委员会以联合的形式颁发指导性文件,要求相关的金融机构从金融产品供给的角度,开展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以及资源节约等方面的经济活动。
3.4 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雄安新区作为我国重点建设的经济示范区,在绿色金融的发展上也是采用了环境风险控制以及绿色资金供给这两种发展模式,只是在实施开展的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足。在绿色金融发展的工具运用方面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直接支持绿色产业的金融产品,如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二是指针对个人节约能源以及环境保护相关的金融产品,如环保汽车贷款、绿色信用卡等。在依托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方面,雄安新区现有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以及国有四大行的相关支行;在业务的开展方面,主要开展了绿色信贷业务,在其他业务上尚未涉及,业务种类较为单一;在依托资本市场优先支持绿色环保类企业发展来看,雄安新区基层金融机构的发展尚不成熟,管理体系有待完善。资本市场在支持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审核不严谨、要求过低等问题,金融机构的放贷对象多为不加审核的污染相对严重的中小企业;在依托基金保险等方面,企业间的互相擔保较为严重,在债务的偿还方面存在巨大隐患,而相关的金融保险机构没有明确的解决措施,严重影响了银行的资产质量问题[24-28]。
4 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4.1 鼓励出台绿色金融相关的激励政策
第一,雄安新区应该通过财政税收、土地、价格等政策工具来支持鼓励绿色发展。同时,应该扩大金融相关政策工具在市场领域所占份额。必须坚持以市场为核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高绿色金融机构和绿色项目自身的营运能力,把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协同性更好地发挥出来。第二,政府的引导作用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通过建立绿色担保和增信机制,拓宽绿色担保资金的来源渠道,开发新的绿色担保产品。在控制力上,完善绿色担保项目的审批、监管流程,严格把控风险。开展鼓励和支持银行及担保公司合作的项目,进而完善对绿色中小企业实行贷款的担保体系。第三,健全绿色贴息制度体系。对绿色信贷所支持项目贴息的财政机制进行完善,对贴息力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绿色贷款,在逐渐放宽贴息标准的基础上合理划分贴息的年限,对审批的过程进行简单化的处理。第四,加强绿色金融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关停大量污染性工厂和企业并制定严厉的惩罚制度,鼓励投资治理大气污染的行为,促使雄安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得到改善。
4.2 主动集聚绿色金融的要素资源
积极吸引绿色金融机构入驻雄安新区,包括大中型银行、证券、保险、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同时也鼓励支持雄安新区以外的相关金融机构在雄安新区内设立绿色事业部或是绿色金融分支机构。建立相关的交易平台,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市场环境,提倡减排项目的发展,完善所有项目的减排系统,从而降低减排成本、提高减排效率。
4.3 积极引入新型的融资工具
积极鼓励国内企业与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通过保险公司的债券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等方式对雄安新区加强投资、扩大规模、延长期限,重视其项目建设。在证券融资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证券化产品、众筹、信托、夹层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并对企业的资本构成不断优化,从而降低企业的成本。在绿色金融方面,鼓励绿色资产证券化融资,加快其发展进程。在选择融资项目载体时,把稳定的现金流作为优先选择的对象,使其更好地成为能够最优产生绿色效益的基础资产。实施绿色资产证券化,为绿色产业发展融通资金[29-30]。
4.4 发挥雄安新区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
政府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过程中,不仅仅是推动者也是引导者。在落实绿色金融发展战略上,政府要有一定的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激励绿色金融的发展;开发建设绿色金融特色小镇,制定具体的法律制度;加大对污染企业、失信企业的惩罰力度,并将其负面信息公开,供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提供参考;通过政府收购等财政政策工具带动绿色产业发展,同时还应该通过开展一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公益性强的绿色项目,使用特许经营权、财政补贴等方法来推动雄安新区的绿色发展[31]。
4.5 规范绿色统计的方法,为绿色金融政策考核提供依据
对绿色金融统计体系的标准进行整理和完善,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数据的审批流程进行改进和优化,对绿色债券、绿色基金以及绿色保险等信息和数据的公开流程进行完善和改进。构建合理有效的绿色金融统计系统,不仅可以为绿色金融发展的绩效考核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撑,还可以在调整绿色政策方面提供一定的依据[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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