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敏,管 琳
(合肥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合肥 230601)
随着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快速崛起,通过移动社交获取用户和流量成为很多企业必经的成长过程。互联网“内容为王+流量变现”的属性使得企业和自媒体的从业者开始追求流量至上,在这种背景下,手机群控软件应运而生。所谓手机群控软件,简而言之,即通过一台计算机上的软件控制数十到上万台手机,分账户完成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操作任务。从表面上看,这种方法可以极大程度地节省人工成本,提高办公和微信营销效率,但在实际操作中,其所完成的任务通常都涉及到互联网的灰色产业链。
手机群控软件,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通过计算机实时控制手机的软件,可以实现计算机反向控制多台手机、一键群控手机等功能,手机的功能均可在计算机端实现(见图1)。群控使用的手机主要是200元左右的安卓机以控制成本,但随着群控软件的发展,部分软件商开始使用苹果手机以吸引购买。一般来说,手机群控软件是通过软件群控手机在微信、QQ、微博、京东等互联网平台建立多个账号,以营销、微商、“薅羊毛”、网络刷单等方式来获得收益,而通过这些方式获利的根本在于互联网的流量变现原则,手机群控软件通过技术手段创造了流量,并将其转换为实际利益。
图1 手机群控软件的工作流程
手机群控软件就其控制方式而言,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种软件类,主要是使用模拟器,价格便宜但容易面临封号的风险;第二种硬件类,主要是针对微信的群控系统,可以分为多开和单开,其中单开价格昂贵但相对稳定。就其控制对象而言,可以分为针对手机的群控和针对手机卡的群控。前者主要用于控制手机上的应用软件APP,如微信、微博、QQ等社交应用;后者主要通过不同手机卡实现各种功能,如群发短信或者其他经济活动。手机群控软件的基本功能如表1所示。其中,微信作为移动社交的典型代表,其与“粉丝+流量+营销”的关联十分紧密。因此,很多针对手机卡的群控软件都是以微信群控作为主要功能来实现其经济价值的。
表1 手机群控软件的基本功能
数据来源:根据网络资料汇总整理。
由于控制方式和技术类型的不同,当前市场上的手机群控软件的价格差异较大。根据笔者对市场上主流群控软件所作的调研发现,其网络报价大致分成两类(见表2):第一类主要是出售软件的价格,较为优惠,以一年为时间界限,到期后软件不再更新;第二类价格包括所有软件和硬件的费用,会不断自动更新来应对以微信官方、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和政府监管部门为代表的集团所做出的防御措施,如微信大规模封杀僵尸号、企业网络刷单行为被罚等。对于群控软件的购买者来说,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进行相应的选择。
表2 部分手机群控软件的网络报价(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根据网络调研资料整理。
手机群控所涉及的各类活动大都基于网络或者以网络为主的经济活动,往往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间,并不都是明确的犯罪活动,并且拥有专业分工清晰、供需关系明确的合作链条,一般被称为互联网灰色产业链。
流量的本质是用户关注度。对当前互联网公司的估值而言,最重要的指标就是流量,包括注册用户数量、活跃用户数、用户访问频率等,而在用户数量、活跃度这些指标的背后,是对用户注意力的一种占有[1]。当平台源源不断地受到关注时,平台就能成为一种“入口”,金钱自会随之而来,流量自会转化为商业价值。
通过手机群控软件可以提高互联网站点的浏览量、数据交换量、信息共享等,甚至可以实现批量的网络刷单行为[2]。“刷流量”是手机群控软件的主要应用之一。一方面,企业或个人需要通过流量来证明自己的实力,如一个进行商品交易的站点,如果信用和排名很低,客户就会质疑网站的可信度,从而直接影响产品的销售情况;另一方面,企业和个人必须依靠流量才能获得更多的变现机会,如现在很多广告主在投放广告前,指明要求站点的流量需达到一定程度,故提升流量数据就相当于提升广告费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知乎等知名互联网媒体平台往往都是以流量作为变现标准,粉丝数、阅读量、点赞数和评论成为企业是否进行广告投入的重要判断指标,“100万”粉丝和“10万+”阅读量被认为是一个成功微信公众号的基本配备,导致各大互联网平台的运营者都非常重视流量数据。而上述评价指标中除了评论数,其他如粉丝数、阅读量、点赞数都可以通过手机群控软件进行批量操作来实现华丽的转变,由于作假过程中人工成本低而深受某些机构的青睐。
从客户管理角度来看,微商目前主要的发展模式就是依靠海量宣传和层层代理,通过微信加好友、寻找下级代理和客户源是成本较低的方式,但单个微信号最多可以添加5000个好友,出于渠道和价格的考虑,一般微商都不止一个微信号,因此需同时维护多个微信号和庞大的客户群,工作量庞大。通过手机微信群控系统,微商可以实现自动加好友、发朋友圈、找代理商、点赞等,降低了人工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在管理客户数据以及项目推广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从内容打造方面来看,过去微商一般采用在朋友圈发广告图文轰炸的方式进行宣传,但这种方式经常招来用户的恼怒进而被屏蔽。现在微商已经转为根据产品特点来经营朋友圈,用人设、粉丝和心理暗示的方式来提高成交率,此时手机群控软件就可以让他们对微信好友进行精准分类,针对目标用户实行引流,利用微信朋友圈展现产品和个人的性格特征,吸引粉丝群体,自建流量池来销售产品。
“薅羊毛”,顾名思义就是占小便宜,小便宜虽小,占多了就成了大生意。主要做法就是搜集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各类商家的优惠信息及秒杀活动,利用多账号和手机群控软件等多次反复地参与具有用户限制的活动,并在网络和朋友圈中广泛传播。比如,2017年底,支付宝推出的邀请你瓜分10亿红包活动被“羊毛党”薅羊毛,在网络流传的截图中,有的支付宝用户在短时间内获取了137.8万元红包红利。
利用手机群控软件开展“薅羊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第一,关注微信公众号,多账户参与其抽奖活动,提升获得红包或实物奖励的概率;第二,多账户参与 QQ 或微信游戏,或者利用 QQ 号或微信号注册各大视频直播网站等,当游戏或账号达到一定等级后领取红包或抽 Q 币,亦可以出售账号;第三,多账户参与理财的注册送体验金活动,有的互联网理财平台可以直接提现,有的平台需要少量投资后再提现;第四,一个账户在平台注册之后,再邀请好友获得红包和现金奖励,群控系统可以实现多账户注册和相互邀请;第五,参与网络博彩,“羊毛党”一般不充钱,利用注册送的彩金进行活动,要么利用手机群控软件组队对押,要么使用改价软件修改倍率,达到获利的目的;第六,优酷等视频 APP 送会员、电信运营商送流量,或某些新软件推广活动,利用手机群控软件接单,再利用生成的初始链接邀请客户,根据数量获得虚拟商品或现金奖励。
对互联网平台而言,“羊毛党”为套利而集中注册,造成了昙花一现的流量飙升,但并不能成为互联网平台的稳定流量和忠实用户,平台为了保证其流量数据,不得不继续投入重金维持虚假人气,这无疑是饮鸩止渴。
在手机群控软件兴起和发展的过程中,以微信官方、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和政府监管部门为代表的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也在积极采取行动限制群控软件。因此,手机群控软件背后的灰色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存在着各方利益的博弈,最主要的是手机群控软件利益集团和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之间的利益博弈。
第一,手机群控软件的相关利益集团与以微信官方为代表的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之间的利益相互冲突,一方的利益最大化是要以对方利益最小化为代价的,因此双方都会采取相应的决策和战略争取自身的利益,故可以采用博弈论来分析两者之间的制约关系。
第二,手机群控软件背后产业链的成员包括群控软件开发者、传播销售者、实际获得利益的购买者,这些成员参与产业链的目的不同,获利也不相同,因此在产业链的运作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决策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故也可以采用博弈均衡模型来分析。
鉴于手机群控软件利益集团与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之间的博弈是比较典型的有限重复博弈[3],故假设双方是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即双方都是第一次在无法判断对手选择的情况下作出自己的行动决策,并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4]。构建模型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假设:
(1)微信官方、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和政府监管部门等意识到手机群控软件带来的危害,积极采取各类措施,包括技术防范、经济手段和法律制裁等来打击手机群控软件,截断传播,阻止使用。在此过程中,集团要付出的成本为C1,概率为P1。
(2)手机群控软件集团研发软件、传播及销售软件的成本为C2,得到的收益为R1,概率为P2。
(3)如果手机群控软件集团不重视软件的技术发展和更新,使得产业链不能良性发展,上下游之间不能很好地展开合作,假定其造成的损失为C3。
(4)如果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消极应对手机群控软件带来的危害,不及时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反制灰色产业链,假定其所造成的经营损失为C4,平台的声誉损失为C5,手机群控软件集团将获得收益为R2。
从上述假设中可以作出如下推论:
(1)在手机群控软件兴起之初,其收益要小于成本,即R2-C2<0,当产业链逐渐发展成熟之后,R2-C2会变成正值。
(2)当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消极应对的时候,手机群控软件集团所获得的收益R2>R1。
(3) 当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消极应对的时候,其所造成的声誉损失C5较小。
(4) 当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积极防御的时候,其要付出的成本小于其消极应对造成的经营损失,即C1 综上所述,博弈支付矩阵如表3所示。 表3 手机群控软件集团和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的支付矩阵 根据手机群控软件集团和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的支付矩阵,假定两者的支付函数分别用E1和E2表示,公式表示如下。 手机群控软件集团的支付函数: E1=P2*[P1*(R1-C2)+(1-P1)*(R2-C2)]+(1-P2)*[P1*(-C3)] (式1) 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的支付函数: E2=P2*[-P2*C1+(1-P2)*(C3-C1)]+(1-P1)[P2*(-C4-C5)+(1-P2)*(-C5)] (式2) 对式1和式2进行求微分计算,可以得到二者收益最大化的公式。 计算可得: (式3) 计算可得: (式4) 对上述公式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在灰色产业链发展初期,R1 (2)当C4>C3时,P2*处于(0,1)区间,当二者的差值越大,P2*则会相应变大,意味着手机群控软件获得成功的概率增高。 (3)当C3减小时,P2*则会相应变大,这表示随着灰色产业链的成熟,其维护成本不断降低,会促进灰色产业链的进一步发展。 根据博弈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在手机群控软件灰色产业链发展的初级阶段,成本C2较高,使得手机群控软件获得成功的概率较低,此时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应积极采取抵制和防御措施,将手机群控软件的发展扼杀于摇篮状态。 第二,由P1*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为了增大P1*、减小P2*,达到打击手机群控软件集团的目的,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应积极控制自己的成本投入,增加对方的成本和操作难度,降低对方的收益。 第三,当灰色产业链发展到一定阶段,P2*会不断变大,此时随着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的治理成本不断提升,反而会采取消极应对的方式,造成恶性循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应尽早予以重视,采取有力的治理措施。 第四,为了减小P2*,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应该适当控制成本C4,采用经济或者技术手段来减少自己的损失。 综上所述,纵观灰色产业链的发展现状,手机群控软件背后的灰色产业链处于一种“恶性”循环的发展过程中。因此,务必要重视对手机群控软件的治理,对以微信官方、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和政府监管部门等为代表的反手机群控软件集团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技术角度,建立技术壁垒,防御手机群控软件。从微信、微博等平台角度出发,应重视手机群控软件的治理,针对其工作原理建立技术壁垒,加强对虚假用户的识别和管控;从运营商角度出发,应对手机卡注册加强管理,尽量避免身份盗用或以虚假身份的方式注册手机号,这样可以从源头上控制虚假用户的来源。 第二,管理角度,构建内容指标,重视用户信用体系。对互联网平台而言,避免一味以流量为王,应该更加重视内容,构建更多的内容评价指标,这样对平台和用户而言都更加公平;在网站推广和营销方式环节,要重视过程设计,避免产生漏洞而被不法分子利用;要重视打造用户信用体系,有利于把握核心客户,进行精准营销。 第三,监管角度,加大惩罚力度,实施经济处罚。通过法律法规对手机群控软件产业链上相关的行为进行界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特别是可以考虑提高经济处罚力度,如果按违法所得的多倍进行处罚,对各类以营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能产生更好的震慑作用。3 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