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起兴及方位、数字的母题意义

2019-07-30 12:04魏耕原
长江学术 2019年3期
关键词:东门方位诗经

魏耕原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贵州 都匀 558000;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狐狸与野鸡都与夫妇男女有关系,方位显示了一定文化意义,数字的特殊义也逾越本身的规定,这些都对后世影响非常深远,它的源头可追溯到《诗经》。

一、狐狸与野鸡起兴的意义

以草木虫鱼、飞禽走兽起兴,原本是《诗经》常见手法,以雎鸠、鸳鸯起兴情爱婚恋,不觉其异。而以狐狸与野鸡以引起男女之事,就有些特别。这在后世已成为极流行的观念,在《诗经》已有胚芽出现。以后的鬼狐故事与野鸡的隐喻,当发源于古老的诗歌。

《卫风·有狐》诗三章为重章体,首章说: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毛诗序》说此诗:“刺时也。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焉。古者国有凶荒,则杀礼而多昏,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这是说的“时代背景”。《毛传》谓前两句为“兴也”,“绥绥”为“匹行貌”;“之子”为“无家室者”。《郑笺》说:“时妇人丧其妃耦,寡而忧,是子无裳,无为作裳者,欲与为室家。”《孔疏》:“有狐绥绥然匹行,在彼淇水之梁,而得其所,以兴今卫之男女皆丧妃耦,不得匹行,乃狐之不如。故妇人言心之忧矣,是子无室家,以思欲与之为室家。裳之配衣,犹女子配男,故假言之子无裳,己欲为作裳,以喻己欲与之为室家。”依三家说,则此是寡妇欲嫁鳏男的诗。程俊英说:“是一位女子忧念她流离失所的丈夫无衣无裳而作的诗。旧说诗的主题是写失时未嫁的女子爱上一个男子。细玩诗意,实在看不出失时相爱的意思。”又谓“绥绥”是“慢吞吞走的样子”,无论新说还是旧说,都认为以狐隐喻男子,是女爱男的诗。

以狐起兴的诗,还有《齐风·南山》,凡四章: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止?

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鞫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止?

此诗讽刺齐襄公与其同父异母之妹文姜乱伦苟且。其妹嫁给鲁桓公,鲁桓公与齐襄公会见,遂与夫人入齐。齐襄公与之私通,鲁桓公谴责她,她便告诉齐襄公。齐襄公设宴招待鲁桓公,派壮士送他返回,杀害于车中。兄妹私通的丑闻不胫而走,齐人厌恶襄公的荒唐,便以此诗予以讽刺。这里又以狐狸起兴,给我们提供了多层观照。

《有狐》诗若依汉唐旧注,狐之匹偶为兴起,以引起“今卫之男女皆丧妃耦,不得匹行,乃狐之不如”,则为反兴;若依今人新说,“绥绥”为迟迟而行,以思念在外的丈夫,则以孤狐隐喻男子,却为正兴。无论正兴还是反兴,都看不出狐为好淫之兽。《南山》此诗则不然,《毛诗序》说:“刺襄公也。鸟兽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恶,作诗而去之。”《郑笺》又说:“襄公素与(文姜)淫通,”“齐大夫见襄公行恶如是,作诗以刺之。又非鲁桓公不能禁制夫人而去之。”《孔疏》说:“此妹既嫁于鲁襄公 ,犹尚淫之。亦犹鲁桓不禁,使之至齐,故作者既刺襄公,又非鲁桓。经上二章刺襄公淫乎其妹,下二章责鲁桓纵恣文姜。”

《毛传》认为首章前两句“兴也”,“国君尊严,如南山崔崔然。雄狐相随,绥绥然无别,失阴阳之匹”。《郑笺》:“雄狐行求匹耦于南山之上,形貌绥绥然。兴者,喻襄公居人君之尊,而为淫泆之行,其威仪可耻恶如狐。”两说有微异,当以郑说为是。可见在东汉时狐已被视为“可耻恶”的“淫兽”。朱熹《诗集传》亦谓之“邪媚之兽”。此诗既讽齐襄公私通其妹,以狐起兴,那么狐之淫佚邪媚,该是作诗者的观念。而这一观念在当时应是流行的看法,故作诗时信手拈来。

次章以屦与冠起兴,朱熹说:“屦必两,緌必双,物各有耦,不可乱也。”言无论尊卑都各有一定的配偶,反兴文姜既已嫁鲁,而又何必返齐再乱于其兄?第三章以种麻须深耕其田,以兴娶妻必先告父母,鲁桓公既告父母而娶文姜,又为何使文姜归齐而穷其欲?末章以析薪需斧以兴娶妻凭媒,言鲁桓公既娶文姜为妻,为何又放纵文姜而无止极?

后三章从正面取兴,以形其反。首章从反面起兴,以引起其反。方玉润说:“首章言襄公纵淫,不当自淫其妹。妹既归人而有夫矣,则亦可以已矣,而又曷怀之有乎?”总之,狐之纵淫邪媚,这才能与乱伦的齐襄公联系起来,故以之取兴。对狐之这一定性,变成了后来六朝小说、唐人传奇与白居易诗之狐媚题材,而在《聊斋志异》便发展到林深叶茂。

综上可见,狐在《国风》里有正、反两面的特性,但都与男女之事有关。其正面的正常性,也在唐人小说《任氏传》中得到精彩的体现,同样在《聊斋志异》中得到更广泛的呼应发展。因狐之两面性,特别是它的负面,就把它列为动物的另类。

“雉”俗称为野鸡,拥有漂亮的羽毛与长尾,狐与之相较则不能同日而语,似乎最有资格与男女之事联系起来。《邶风·雄雉》怀念在外的丈夫,诗二章均以之起兴:

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

雄雉于飞,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

为什么她看见雉之飞与鸣叫,就引发“我之怀矣”,想到了她的“君子”呢?这可从紧随其后的《邶风·匏有苦叶》中得到答案,此诗写将婚女子等待未婚夫。首章盼等男友赶快过河来见面。次章说:

有弥济盈,有鷕雉鸣。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

河水漫漫,水边野鸡咕咕叫。水深不到半车轮,牝雉鸣叫求其牡。这是春天景象,姑娘等着结婚,野鸡也在以长鸣寻求配偶。野鸡在春天鸣声长而嘹亮,过了发情期的春天,叫声则短而低暗。先民们对它是熟知的,所以待婚姑娘听到它的叫声而心有所触动。

而《雄雉》的思妇一见“雄雉于飞,泄泄其羽”,就自然引发“我之怀矣”,想起远出的丈夫,而且想得“实劳我心”。不过,在《国风》里,还未有野鸡放纵的一面。然它对情爱追求长鸣之迫切,却埋下了有待以后滋长的种子,待到民俗观念演绎变化,就会破土而出。

总之,野鸡与狐狸的起兴,可以看出在《诗经》时代就已和异性求爱婚恋的寓意具有联系;尤其是狐狸已逐渐滋生“邪兽”的贬意。这种理念似乎在东汉得以巩固,这从郑玄的阐释可以显见。而到汉魏六朝小说,以及唐人传奇与元白的“狐媚”题材诗歌,便根深蒂固。到了《聊斋志异》,便蔚为大国。

二、方位的感情与文化意义

东南西北原本是人们为了辨别自然空间方位,对于方向的定位。随着农业社会对春夏秋冬的重视,表示时间的四季与表示空间的四方发生了紧密联系。太阳从东方升起,又落于西方,因春播秋收的季节观念,东方便成了标志生命力的方向,配合它的颜色是绿,它的季节相应就是春天;西方以植物的干枯与太阳的消失,便成了生命力衰竭的方向,与之相应的是黄色,和秋天联系在一起;所谓“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是“摧败零落”的季节。因而,“夫秋,刑官也,于时为阴;又兵象也,于行为金”,“天之于物,春生秋实,故其在乐也,商声主西方之音”,“商,伤也,物既老而悲伤”(欧阳修《秋声赋》)。这是农闲也是战争的季节,又和五行的“金”联系。按《礼记·月令》,春属木,夏属火,冬属水。就音乐来说,东方角音属春,南方徵音属夏,西方商音属秋,北方羽音属冬,中央宫音属季夏。以五行而论,则东方为木属春,南方为火属夏,西方为金属秋,北方为水属冬,中央则为土属季夏。

就风而言,东风和煦,南风温暖,西风萧瑟,北风凛冽。人之感情也随之变化,“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以献岁发春,悦豫之情畅;滔滔孟夏,郁陶之心凝。天高气清,阴沉之志远;霰雪无垠,矜肃之虑深。”(刘勰《文心雕龙·物色》)季节赋予人之心理变化,也使空间染上了感情色彩:东方是愉悦的,南方是热烈的,西方是忧愁悲凉的,北方是阴冷寂灭的。如此方位的感情色彩与文化意义,在古老的《诗经》里就得到一定的体现。

先看东方,东方象征着生命,带给人温暖,是春天滋生生命的方位。所以《诗经》凡言及东方,大都与爱情与希望有关。《郑风·出其东门》说:“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出其闉阇,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缟衣茹藘,聊可与娱。”这“东门”应当确实朝东,而且是比较繁华的地方,但它蕴涵的感情和希望远远大于具体方位,虽然之后引起的意义来自方位。如果说成:出其北门或西门,有女如云,就很有些不伦不类,甚至令人哭笑不得。正如论者所说陶诗“采菊东篱下”,而不能说成采菊北篱下,东方表示一种追求与生命的力量。同如此理,次章变文发端的“出其闉阇,有女如荼”,就没有首章“东门”那样的感召力,情感也没有“东门”那样浓烈,好像欠缺了什么。实际上“闉阇”指外城,当然是东门的外城,但它缺了“东”之提示与暗示,就减少了情感的象征力量。

情诗发达的《郑风》还有一篇《东门之墠》: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岂不尔思?子不我即!

“东门”之外,好像是郑国人的爱情场!此诗虽然没有上诗著名,但两章都以“东门”发起,强化了“东门”暗示的意义。东门外土坡上红茜花,几乎成了温馨的印象,使他发出屋近人远的浩叹。上下两章为男女对唱,下章开头东门外栗树下人家,属于女子的自道家门,使人想起南朝《西洲曲》中的“日暮伯劳飞,风吹乌臼树。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虽然清丽可爱,似乎尚无“东门”外的草木给人特殊的魅力。

还有著名的《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兮。……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郑国之首都在今新郑市。诗之后半“专言洧者,《水经》谓洧水过新郑县南,溱水从西北来注之,是溱已为洧所有,故不必言溱也”。郑国首都的青年男女每逢春天三月上巳节都在洧河边游春,这里便成了谈情说爱的地方。所游方位便在郑都之南,在他们心目中也成了极乐园,这和南方方位具有一定联系。

《郑风》多情诗,东邻之陈国巫风很盛,巫的职业不限男女,且都是舞蹈家,这就给恋爱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周武王的长女太姬嫁给陈国的创始者,地位尊贵,“好祭祀用巫,故俗好巫鬼,击鼓于宛丘之上,婆娑于枌树之下,有太姬歌舞遗风”(《汉书·地理志》)。爱情便在歌舞间发生。《陈风·宛丘》首章说:“子之汤(同荡)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宛丘在陈国都城(今河南淮阳县)东南,陈俗好舞,宛丘便成了舞蹈与青年聚会的乐地,犹如郑国之南的洧水边。东南之方向蕴涵潜在的求爱意义,于此诗再次得到暗示。

《东门之枌》也昭示了这一涵义:“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谷旦于差,南方之原。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谷旦于逝,越以鬷迈。视尔如荍,贻我握椒。”在春秋佳日,放下劳作,男女聚会,歌舞相乐,赠送礼物。东门之外的榆树林,宛丘旁的柞树林,都成了情爱的公共场所。还有《东门之池》首章:“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叔姬,可与晤歌。”其余两章为重章,同样也在东门之外。这本是沤麻的劳作之地,也成了可以和“美姬”对歌的地方,他们在这里“晤语”“晤言”,简直与“东门之枌”的活动没有两样。另外,尚有《东门之杨》也是情歌:

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明星煌煌。

这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幽会,见面地点在老地方。它们共同的特点,都在东门之外,东方既是会面的空间方向,也是生命力的方向,爱情的聚集地。或者可以想,北门外、西门外难道就没有树林了吗,为什么一定要跑远路到东门外去?这固然是约定俗成,也是方向的民俗意义的潜在形成。

南方经常和东方连在一起,已由“东门之枌”“南方之原”可见。《郑风·桑中》的桑园是劳作的地方,如同“东门之池,可以沤麻”一样,也是约会“晤语”“晤言”的地方,同样可以“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采摘地方可以是“沫之乡矣”,朝歌城的附近,常去的地方是“沫之东矣”,还可以是“沫之北矣”,这是重章诗变文换意,还是连类而及,或许城北也是他们幽会的“老地方”,这不过是偶尔一见,而东方和南方的地方还是他们最热衷之所在。正像《邶风·日月》所说的“日居月诸,出自东方”,这样的观念在他们的理念与感情中是永恒长久而不熄灭的。

其次言北方。北方是冰冷的,所属颜色为黑,缺乏光明与温暖,这在《诗经》同样得到反映。《邶风·北风》写卫国虐政,使人不堪,便以“北风其凉,雨雪其雱”起兴,这诗不一定作于冬天,人们随时都可以逃荒,并不一定要等到大雪飞扬,它只是暴虐之政的象征。因政治是黑暗的,便想到用“北风其凉”讽之最好。《秦风·晨风》是疑心丈夫会遗弃她的诗,因而心事重重:“鴥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如何如何,忘我实多!”或谓开头二句以鹯鸟尚知归林,反兴丈夫不思归家,是说人不如鸟。若依我们的理解,此可能是正兴,北林为阴冷地,“鸟雀南飞”才是正常的,今日却飞往不该去的地方,象征丈夫另有所求,不思归家。阮籍《咏怀诗》:“孤鸿号野外,翔鸟鸣北林”,以孤鸿与处于“北林”之鸟,暗喻险恶处境。黄节注正引《晨风》起兴这两句,又引曹丕《善哉行》:“飞鸟翱翔舞,悲鸣集北林。”阮诗末尾说“徘徊将何见,忧思独伤心”,诗中的“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襟”,是“夜中不能寐”的原因,而“忧思独伤心”者,只有“孤鸿”二句,“鸣北林”的幽思,不外乎为己之处境危殆而言。这当然由“郁彼北林”而有所感发。《小雅·巷伯》痛斥进谗之佞人说:“彼谗人者,谁适与谋!取彼谗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有北,指寒冷不毛的北方,其地之险恶,不亚于动物中的豺虎。总之,北方是四方中最不受欢迎的地方,人们遇到不愉快的事情便想到。甚至处置谗人,也想到扔到那里。

最后看看西方。《诗经》说到西方者无多,也没有把它看作特别不好的地方。至于谓之主刑杀、兵象,可能是汉代或以后的观念。因周人的发源地与后之国都都在西部,所以看不出西方是个差劲的地方。事实倒相反,西方在《诗经》中反成了令人想往的地方。《邶风·简兮》谓一女子观看舞狮表演而生爱慕之情,卒章说:“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西方是周代的政治文化中心,因为这位健壮的舞师属“西方之人”,西方便成了她向往的地方。如果当时有西方为不吉利之地的观念,她大概不会把西方挂在口边!《鄘风·蝃蝀》:“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朝隮于西,崇朝有雨。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起兴东西并言,西方并无不好的差异。《小雅·大东》为东方诸侯国臣民对西方周王室的谴责:“东人之子,职劳不来;西人之子,粲粲衣服”,则是从政治压迫着眼,与方位好坏无涉。屈原《离骚》的漫游西极,是因萌生了寻死觅活的念头,那至少距《诗经》已有二百多年的时间。

综上所论,方位在《诗经》中出现甚多,不少是指一般空间的概念,并不带有一定的习俗理念与特殊意义。而蕴涵方位文化理念者,主要见于起兴之中。犹如以鱼起兴,不少与婚恋有关,但不一定一见鱼就都如此。比如二《雅》的宴会诗,往往以鱼起兴,那只能指吃的鱼,别无他意。方位亦复如此,我们不能坠入草木皆兵的疑虑之中,一见西方,就折射出与死亡有关,那就无异于指鹿为马了!

三、数字母题的发轫

如同方位名词一样,有确指现实之空间,也有包含集体有意识的理念,数字亦复如是。《诗经》里有些重要而特殊的数字,超过了它本身所示的数量多少的概念,而成为一个虚数,表示极量的大数,对后来文学乃至史学、哲学等影响甚巨,而形成母题性质,带有表示极多的意义。而这些表虚数之数字并不多,但影响后世不断扩大到其他数字,其本源可追溯至《诗经》中少量数字意义内涵与外延的扩大思维上。这些数字最为典型的代表,便是七和九。

先看七。七在《诗经》里往往不是表示个位数的实际数字,而是虚数,是标志极量的数字。《曹风·鸤鸠》:“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这诗的本义是说鸤鸠养子平均如一,以引起君子执义当如鸤鸠如一。为了说明这个道理,而言鸤鸠之子有七,抚养其子用心如一,《毛传》甚至说:“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暮从下上,平均如一。”这个说法是否确切,姑且不论,但诗本文却展露出一个消息:鸤鸠“其子七兮”。从事自然科学者说此鸟又名尸鸠或戴胜,“有高大的羽冠,羽冠和体羽有黑白交织的棋盘状花纹,很像道袍,俨然是‘尸’的形象。此鸟在我国南方越冬,夏季去长江以北繁殖。《礼记·月季》:‘季春三月,戴胜降于桑。’它飞到黄河流域的时间与桑芽绽放的物候相吻合,古人认为是催蚕之鸟,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具备‘尸’的条件,产卵很多,每窝4—8枚。鸣唱时竖冠、伸颈、鼓喉,低头叩喙。急唱时频频点头。”《毛传》《尔雅》谓为“秸鞠”,“郭璞注说‘今之布谷也’。崔豹《古今注》谓之鸲鹆(八哥)。然布谷鸟是寄生性鸟类,从不筑巢和孵卵育雏,总产卵在别的鸟巢里,由别的鸟代为孵化哺育。且每个鸟窝中通常只产卵1个,只能育出1只幼鸟,布谷鸟也从来不吃桑葚等浆果。八哥一般分布在今陇海线以南,《周礼》有‘鸜鹆不渝济’的说法,曹国已在其分布北限。八哥喜在树洞、墙洞、古塔、土洞、废弃鹊巢等处筑巢育雏,产卵数少。近代又有人认为鸤鸠是斑鸠,……斑鸠既无作‘尸’的内外气质,外形小头小脑,羽毛灰不溜秋,又不能多产卵,常见的四五种斑鸠通常只有2卵,与诗中所说的‘其子七兮’相差甚远。一为单,二为双,三为众,三以上才可以称多,‘其子七兮’,虽不是确数,但言其多。相比之下,笔者以为鸤鸠,就是有‘其弁伊骐’的羽冠和‘道袍’,冬去春来‘降于桑’而催蚕的戴胜。”

据此可知鸤鸠即戴胜,“产卵很多,每窝4—8枚”。说“其子七兮”“虽不是确数,但言其多”,看来这是向来共识。“七”既然是“虚数”,表示其多,也就是说它是个位数中的极量词,表示大数。虽不是九,但和九有同样多的意义。这个意义,在《诗经》中可以说是极数的数字“母题”。这还在《邶风·凯风》中看得出来: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一章)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二章)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三章)

睍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四章)这是儿子歌颂母爱并自责未予回报的诗。前三章言母爱如“三春晖”之南风,可使草木生长。末章言儿子不能报答母亲的劳苦。所谓“有子七人”,可以看作实数,也可以看作虚数。对于这位无名氏的母亲,看作有七个儿子,未免太呆,犹如视鸤鸠七子亦为实数一样;视作虚数,或许更为恰当些。这是说她有许多儿子,没有一个能抚慰母心,“七”是标示个位数内的极数,似乎已成为集体有意识的理念。如果看作实数,反倒多少失去极多的涵意。虚笼性的极数总要比实数意义能量大得多。

关于“七”,还有一首有趣的《唐风·无衣》:

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一章)

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二章)

《毛诗序》说:“《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毛传》说:“侯伯之礼七命,冕服七章。”《郑笺》说:“我岂无是七章之衣乎?晋旧有之,非新命之服。”《孔疏》说:“晋唐叔之封爵称侯,侯伯之礼,冕服七章,故请七章之衣。《春官·典命》云:‘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秋官·大行人》云:‘诸侯之礼,执信圭七寸,冕服七章。’是七命七章之衣。”对于次章,《毛传》说:“天子之卿六命,车旗、衣服以六为节。”《郑笺》说:“变七为六者,谦也。不敢必当侯伯,得受六命之服,列于天子之卿,犹愈乎不。”所谓“七命七章之节”,以及“皆以七为节”,原本是《周礼》对诸侯礼制的规定,这个“七”是礼制的实数,但却包含“七”之虚数所蕴含大数的意义,它表示着周天子对诸侯的信任,故以“七”为节。

今人认为此诗是“感旧伤逝之作”(闻一多语),或认为《毛传》等旧说“是晋武公向周天子索取侯伯的待遇。但一章曰七,一章曰六,前后索取的等级不同,岂非自相矛盾?显见得是望文生义”,所以把这诗看成是“揽衣感旧”。故认为“七”与“六”都是“虚数,指衣之多”。如此看来,此“七”又属表示很多的极数,属于以七示多之母题范畴。

由上看来,“七”表极数在《诗经》已经形成集体有意识的流行理念,构成母题,一而再再而三滋生繁衍。还有《小雅·大东》第五章:“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第六章又说:“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织女星从早到晚的卯时到酉时,每个时辰移动一次。七个时辰移动七次,因而称为“七襄(移动)”,此“七”则确为天文学中的实数。然与虚数“七”一经重合,又表示极多意,故六章有“虽则七襄,不成报章”语,或译为“虽然来回移动忙,不能织出好花样”(程俊英译),就没有按照实数处理,而是按虚数来译。这是“七”的实数与虚数重合,带出更多意义。《豳风·七月》诗八章,前三章均以“七月流火,九月授衣”领起一年十二月。一首长诗为何偏从“七月”说起,一来七月显示一年已经过半,二来又为夏秋转换之季,更重要的是“七”是个大数,作为一年的代表,或许最具有条件。所以,前三章写春之劳作,就用七和九配合,因九亦是个位数实数的最大数,也是虚数的大数。

其次,再看九。“九”作为虚数中的大数,同样在《诗经》形成极数的母题。《豳风·九罭》说:“九罭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衮衣绣裳。”“九罭”为捕小鱼的细密之网。“九”自然是虚数,言网眼极多。《小雅·鹤鸣》首章“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次章又言“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九皋”犹言大沼泽,“九”为虚数,是说沼泽极其广袤。《商颂·长发》第三章“帝命式于九围”,“九围”指九域,即九州,指天下,亦包涵极数之意义。后来“九”之演变,其中就与帝王发生了极密切的联系。

《诗经》中的三、四、五、六、八,使用频率亦不低,特别是四与八,但多是指实数,而四国、四方、四海等均为笼括的概括,并不涵有母题的意义。至于四牧、六辔、八鸾更是实数;还有百辟、百礼、百禄、千耦、万寿、万年,均为夸张数字,亦缺乏母题意义。

“七”与“九”,后来在诗、赋、小说、戏剧,包括《左传》《史记》这样的史书,以及诸子散文中演变成林深叶茂的母题,如屈原的《九歌》《九章》以及以“九”命题的辞赋之作。同时渗透礼制、建筑等各种称名上。“七”更为活跃,辞赋不但有“七林体”,包括小说的情节、书名与章节的组合、文学团体的命名及死者的祭日、招魂的习俗、祖庙的称数,都要用它做标志,才能显示极数的意义。追本溯源,起根发苗,就都存乎《诗经》,其文化意义可谓大矣!

综上可见,动物另类之野鸡与狐狸,在《诗经》亦有男女求爱婚姻的寓意,而后者贬意已有出现。方位名词除了空间的指示外,也蕴含褒贬不同的意义,其中东与北对比尤其如此。然西方由于周民族之所在,其表示死亡等特殊意义,在《诗经》中尚未出现。数字中的“七”已被视为个位数中的大数,对后世影响甚巨,颇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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