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宇
白梓晨辞职前列了一大堆计划,旅行,看书,练字,写作,备考教师资格证……可辞职后的第一天,他就睡过了头。
之前上班早已形成的生物钟,在早上七点钟唤醒了他。他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想事情,也不愿钻出暖和的被窝。他往外稍稍瞄了一眼,窗子上雾气腾腾,凝满了水珠。闹钟滴滴答答地一针针走着,他想了想,把头蒙在被窝里,想着想着就睡了个回笼觉。
白梓晨刚从学校出来不到一年,如今接近年末,才找了一份與他本专业对口的外贸实习工作,显然,他已是厌倦了这份工作。他们公司专做袜子出口,他对袜子着实难以提起兴趣。他的两个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各自身兼数职,男的负责大客户与工厂对接,女的负责人事和小客户。两人各司其职,合伙监管着白梓晨,这让他在办公室着实不自在。或许是因为公司只有他一个员工,因此显得格外扎眼。
男老板姓丁,脸型方正,单眼皮小眼睛,总是布满了红血丝,戴了一副不知多少年的黑框眼镜,边缘的染料都被磨掉了不少。他总是喜欢摘下他的眼镜揉双眼,使得他那布满红血丝的眼睛里又多了些眼水,看起来疲惫不堪。一身蓝色夹克衫几乎是他每日不变的服装。白梓晨见他穿了一月有余,身上仍是那件蓝夹克,不免对这位老板的生活品质产生了怀疑,作为老板,为何不穿利落大方点呢?
白梓晨最在意的便是一个人的穿衣打扮,若是一个人在穿衣打扮上入不了他的眼,他便很难在心里认同这个人。加之他的臀部随着年龄增长,明显进入了中年发福期,简直比那些中年妇女的肥臀还要大一圈。走起路来,弯腰驼背,肥臀左右扭晃,显得很是猥琐笨拙。白梓晨心里对于丁老板的外形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不雅。
白梓晨不喜欢丁老板的生活作风,但面上还是秉着尊重上司的原则。早晨上班进入办公室时,必先跟他亲切地问候一声:“丁总早!”这使丁老板很是受用。之前公司离职的老员工都是他老家的亲戚,他从没有被当过“总”。现在白梓晨的礼貌问候和敬重多少给了他一丝充当大老板的满足和虚荣。当然,这被白梓晨助长起来的虚荣的火苗越烧越旺,渐渐也烧着了他自己。
这蓝衫肥臀的丁老板原先只是每周问一次工作进展,可现在,他似乎很受用白梓晨在他面前的附和与尊重,有事没事便要把白梓晨叫过去教导一番。他大多时候不讲工作,而是讲起他的人生历程,讲起了他的宏伟计划,讲起了那无数人听过无数遍的大道理。人一旦自以为是起来,果真就以为自己是人群的中心,对别人指手画脚,借着指导的名义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与优越感。这真是一件愚蠢的事。在白梓晨眼里,他才不愿听那些空话和鸡汤,他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
白梓晨每天听到这些无甚意思的教导,脸上笑嘻嘻地回应着有道理,但心中早已是千军万马,踏草翻腾。丁老板末了那句绝不遗漏的鼓励:“小伙子,要努力啊!”他简直听得想吐,起座转身的一瞬间,必然会忍不住翻个白眼,心中暗骂“傻X”。
白梓晨有他引以为傲的资本,但初来乍到,他还是告诫自己要像林妹妹般低调些。他来这家外贸公司前,已经在一家上市公司做过几个月的实习生,虽然从事的是门槛较低的房地产销售,但公司的制度却是相当完善。他在那里得到了系统的培训,对于公司的运营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这确实开阔了他的眼界。
不仅如此,他的领导对他也是偏爱有加。在那里,他的先天优势派上了用场。他出色的容貌让他在接待客户时自信、游刃有余,还为他赢得了企业形象代言人的荣誉。所以白梓晨打心眼里看不上眼前这个陷入中年危机,只图安稳的老板和他的光杆司令办公室。
白梓晨有着高挑而瘦削的身材,直挺的鼻梁,薄薄的唇,一双单眼皮大眼睛,总是饱含情思。他的一字带峰眉,清秀而不失锐气。这样一个帅气青年,即使穿着最普通的衣服,走在人群中也会是众人观赏的对象。他的内心早已受到他容颜的影响,变得傲骄而纯真。在他那温婉清新的外表下,是怎样一颗火热的心,也许只有他自己和最亲近熟悉他的人才知道。而他一旦接纳了一个人,便会无话不说,全无出门在外的清新淡然形象,反倒像一个疯子,傻得纯真可爱。
大学时,白梓晨只会与睡在他对面的黄伊凡谈心。这个和他性格截然相反的室友,是他大学四年里最亲密的朋友,几乎知晓他所有的心事。他的生活过得极为细致。他和白梓晨一样,有着瘦削而高挑的身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白净的脸庞让他看起来有些孱弱,但他爱说些狠话,似乎是要表明自己内心的强大。
他们一个冷,一个热,却能亲密无间。白梓晨总喜欢和他漫无边际地聊着自己内心深处压抑的梦想和无处安放的灵魂。
白梓晨的内心是天真烂漫的,但他所表现出来的却总是相反的功利与虚荣。他时常会感到忧伤,却总能很快晴朗。他对黄伊凡说,待他赏尽繁华,便去隐居。黄伊凡就会撇撇嘴,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看着他,仿佛他所讲的是一个天大的笑话。黄伊凡总爱说他:“白梓晨,你注定是大城市灯红酒绿中的孤魂野鬼!”那语气仿佛是早已看透了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带着戏谑。
白梓晨听了也不恼,他心里其实是赞同的。他会笑着回他:“那等你哪天隐居了,告诉我,我提壶酒,时常去逛逛,也解解我在大城市中的愁闷,过几天闲云野鹤日子,清净清净。”是的,要说隐居,或许也只有黄伊凡这种人适合,他们性情冷淡,不在乎名利与情感。他们活得单纯而自在。
黄伊凡在一个没有烟火气息的家庭里长大,亲人更像是凑在一起的最熟悉的陌生人。白梓晨每次听到黄伊凡讲他家中的故事,便觉得他的家与自己那烟火气息十足的家是那么不同。他们一个是城市中不沾烟火的孤独少年,一个是乡村烟熏火燎中成长的放牛郎。白梓晨这个在烟火气十足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因为他的自尊,如今更像是一只不沾一丝烟火的蓝孔雀,美丽而骄傲。
白梓晨的家位于湖北的偏远乡村。他们村被群山环绕着,可以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村。村里前两年修起了水泥路,虽说风景秀丽,但当地的经济却与它的风景成了反比。小小的山村住了十几户人家,如今已是破败不堪。
白梓晨在大学期间几乎从不与他人谈自己的家乡,别人偶尔问起他是哪里的,他便含糊答道:“襄阳的。”但他家与襄阳隔了多少座山,多少里路,也许只有他自己心里明了。他是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出身而低于别人一等的,他不觉得自己比身边这些家境优渥的同学差。若是别人知道了他的身世,知道了他是大山里的孩子,只怕都会感到惊讶,像是知道了一个秘密。
谁能想到这个打扮精致,英语流利的美少年竟是一个十足的贫穷贵公子!那些女生会惊呼道:“怎么可能?骗人的吧!”他装饰的外表与气质已将他的贫穷掩盖得一干二净,以至于他申请贫困生助学金时,招来这些人的惊呼。
第二年,班里冒出了多个和他一样的贫穷贵公子贵公主。但这一年,他却悄然退出了。他心中暗笑,适时退出,会让那些人再次坚信他的贵公子身份。当他们从名单中找不到他时,必然会在心中为自己之前的怀疑表示肯定:“瞧,白梓晨果然还是有钱人,家里一点也不贫穷,天天收拾得比谁都好,怎么可能会贫穷!”
白梓晨知道有些人会这么想,他愿意让他们这样想。他既不愿意低下头去承认他在金钱上的不足,又挽回了颜面。他穿的衣服干净整洁,他的白鞋子一尘不染,连鞋带都是雪白的。他走路时,目光总是直视前方。他高挑的身材,总让他目中少了很多人。
他在外人的眼中,温婉而体面,却永远带着一丝疏离。但就是这样一个骄傲体面的人,也会有深深的自卑。遇上任佳瑶的那一刻,他的心第一次低落到了尘埃。
白梓晨喜欢上任佳瑶,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时候。是军训时第一次见她,她穿军衣,戴墨镜的模样?是图书馆偶遇,她一袭青色毛呢衫,披肩短发的清新模样?是他在报告厅上演讲,她在台下听,散场时的一个照面两眼相视吗?……白梓晨常常回忆他与任佳瑶的相遇,可他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把她装在了心里。随着时间的流逝,白梓晨越发觉得他可能要把她放在心里一辈子了,尽管他已经错过了她。
他第一次向任佳瑶表明心意时,是通过他在院报的小记者身份,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他的心情是那般忐忑,如同一只落水的蚂蚁,找不到上岸的路,在水中迷茫又惊惶。他犹豫了一会儿,直到傍晚时才加了她好友。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寒暄着,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清晰的头脑已经被兴奋和多巴胺冲昏了,失去了他往日的风采。他从一只骄傲的孔雀,瞬间化为了一只灰雀,变得敏感而胆怯。她小小的语气波动,都能引发他无数的猜想,她是生气,是开玩笑,还是和他一样激动。
她生病,他会送上关心与祝福。她心情低落,他会找上一百个笑话,从中筛选出他认为最能使她开心的那一个发给她,博她一笑。他毫无保留地表达他对她的崇拜,觉得这世上能与她般配的人定是万里挑一的人中龙凤,而他此刻却是一只灰雀。在她面前,他把自己看得是如此的卑微,这只骄傲的蓝孔雀第一次低下了他高昂的头颅,匍匐在了她的脚下。
当白梓晨终于挣扎着向任佳瑶表明心意时,任佳瑶因一场名师的讲座拒了他的约会。那一天的傍晚很美,夕阳映红了半边天,晚风吹得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叶沙沙作响,白梓晨一个人走在树影的夕阳中,清风拂过他的眼睛,他觉得那天的风肯定含了沙子或灰尘,弄得他眼睛酸涩,他用手揉,泪水渗出眼角。他心中忽然觉得一阵刺痛,痛得他想蹲下把头深埋臂膀中大哭,哭他心中那些早已掩埋的自卑,哭他的年少无为。
回到宿舍,他没了往日的神采。风吹干了他眼角的泪,现在他只想把头蒙在被子中,好好睡上一觉。他在黑暗中思索着自己所拥有的,他拥有什么呢?除了亲人朋友,他在名利上一无所有,他不能给她他认为的幸福。尽管他有他的梦想,尽管他确信这些东西在他毕业后通过他的努力,都会一一拥有,但那需要时间,而且充满着未知与迷茫。他那颗骄傲的心此刻在她面前是如此的脆弱。
白梓晨与任佳瑶断了联系,他又重回他往日的模样,干净整洁的衣服,高昂的头颅,清爽的发型,利落的步伐。他深知自己在金钱方面的不足。因此他充分利用他的周末,做着各种各样的兼职,只为弥补心中的那一角空缺。他比更多同龄人学会了独立。
白梓晨在大四上学期迎来的他梦寐以求的第一份实习工作,在企业招聘的初试与复试中脱颖而出,成为公司的一名销售代表。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武汉是华中大区的分部。打着做地产行业最优秀的服务生的口号,白梓晨换上西装,打上领带,蹬上一双锃亮的皮鞋,开始了他的地产服务生之路。
他被公司分到小县城的一个新楼盘,在这里,没有大城市的繁华与竞争,他可以更快地上手实践,挣得他的第一桶金。小县城里,人们拿着三四千块钱的工资,已是一份相当体面的工作。白梓晨作为团队中唯一的大学生,他自然是有一份优越感的。他清楚地知道眼前的工作只是他的一个踏板,为他积累人生的第一桶金,让他有足够的资金走向他梦想中的城市,在那里以一种体面的姿态重新开始。
白梓晨心中有他的梦想。在高中时,他向往成为演员;在大学时,他向往成为模特,他的梦想总是与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相连,他向往着这些色彩斑斓的职业。他有一米八的身高,挺而直的鼻梁,深邃的眼眉,瘦削的身材,他一直梦想与迪奥秀场上的那些吸血鬼男模同台走秀。但同时他也是清醒而现实的,他大学读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已经打下了扎实的外贸知识基础。他在追梦的同时,也在为他白衬衫苦咖啡的都市白领生活做准备。
他每天上班,表面上与这些小县城结了婚生活安逸的女同事相处融洽,可心里却与她们有着一道天桥的距离。他们一个在这端,一个在另一端,或许有一天白梓晨也会穿过桥到达另一端,但他觉得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时候。
白梓晨的经理胡晓梅,是他在这个项目的顶头上司。胡晓梅文化程度不高,高中毕业就出来打拼。她在房地产行业已经干了四五年,今年被公司升为经理,到这个小项目历练。胡晓梅有着城市女孩的时髦气息,烫着微卷的褐色头发,鼻子隆得挺直,眼睛割的双眼皮,看起来带有一丝异域风情,显得娇俏可爱。
这个胡晓梅,有着项目经理的成熟稳重与精明能干,从未见她把情绪带入售楼部。但她每天又是活泼开朗的,说笑打骂,像个可爱的邻家姑娘。對于大多比她年长的下级,她也以姐相称,不会刻意摆领导架子。胡晓梅与白梓晨每天晚上下班一起回公寓时,白梓晨会给她讲一些她不在场时的趣事,胡晓梅有时也会跟他倾诉一些压在心里的心酸事。
是呀!人活一辈子,大多是为了表面的光鲜,背地里,谁还没有两件心酸事呢?白梓晨听到她的心酸事时,忍不住这样想。胡晓梅的爸爸妈妈在电话里吵着要离婚时,项目正赶上开盘加班,她晚上一个人在外面打完电话,蹲了一会儿,擦干泪水回到办公室,继续给他们开会。
谁也不知她刚才在外面哭过,谁也不知她工作压力之外生活上的烦心事,大家还在抱怨着什么时候下班,外面天都黑了。
胡晓梅一个人从家乡红安县来到武汉打拼,中途经历大大小小的搬家,她的家当因为生活的需求和个人的物欲,积累越来越多。最后一次从武昌搬到汉口,足足有七八包行李,她一个人搬上搬下,她那细细的臂膀是如此结实有力。白梓晨觉得这个比她大两岁的姑娘其实比他还要坚强,比他更早的懂得了生活的艰辛,她和他一样,有着一颗骄傲而不服输的心,独立而坚强。
白梓晨也有他自己的心酸往事。他去过云南,做过服务员,在武汉,做过月饼工,去过北京,追过梦想。他在大街上发过传单,在仓库里理过货。最辛苦的一次,大冬天里,他白天发传单,晚上理货。第二天早上,他觉得脑子都混沌了,迷迷糊糊地坐上车,一觉睡到站点,回去又躺了一天。那一天一夜,他挣了一百六十块钱,这些经历他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眼前工作上的这点苦,与那时的劳累相比,是那么微不足道。
白梓晨到北京去,是追着他的演员梦想去的。他去之前经常跟他室友唠叨,这一辈子他一定要去北京,哪怕当一回群演,也心满意足了,哪怕失败,也让他死了这个成为演员的梦想。他说着,那个暑假便一个人去了北京。可现实却是残酷的,他到北京不仅没有进剧组,身上的钱和电脑也被骗子骗了去。
他满怀憧憬地来到这座城市,书包里还塞了几本表演方面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他最喜爱的《喜剧之王》中周星驰所推崇的那本《演员的基本素养》,他来来回回看了三遍。
他进入接头的公司,一个戴眼镜,穿套裙,扎着丸子头的干练女生,接待了他,让他饰演一段《白虎山上红旗飘》的戏。他信以为真,以为真的是到了正经公司,捧着剧本,清了清嗓子,动情地在那间狭小的办公室演了起来。
眼镜女扶了扶她的镜框,看了白梓晨一眼,点头道:“表演得可以,通过。”声音中听不出情感,不知是敷衍还是表演。可白梓晨没想这么多,他紧张的一颗心在得到肯定的那一刻,一下子松了不少,一种幸福与喜悦之感不由涌入心头。但接下来的事,就让他困窘了,眼镜女向他提出了钱的要求。
“伙食费一千二,押金一千,合计两千二。”温柔清脆的声音响起,白梓晨只觉得听起来有点冷。他没有想到还要交钱,他一个穷学生,又哪来的钱呢?即使他日常省吃俭用攒下来一千多块钱,那也是他来北京后的全部家当。他想退缩,可他不想千里迢迢来了又放弃,他的内心纠结来去,拧成了一股麻绳。最后他看了看手中提着的电脑,便以电脑相押,签了合同。
接他去剧组的人,是一个五大三粗,肤色黝黑的青年和一个光头白面的中年男子。午后,天气正值酷暑,黑衣男子穿着短袖,露出身上的龙纹刺青。白梓晨对眼前的两个人充满疑惑,想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了解真实的情况,他的目光不停地在二人身上扫过,但终究是一无所获。车子左转右转,离京城已是越来越远。白梓晨的心也跟着凉了下来,尽管他中途想过无数次要下车,可话到嘴边,他又想到目的地看个究竟。
车子驶进城外的一个村庄,黑衣男把车停在了一栋二层民房前,下了车,招呼着白梓晨将行李搬下车,跟他们一起上楼。民房二楼小小的几个房间,住了七八个青年男女,这些青年男女正忙着搬家,手里拿着一件件行李,见了他们也不说话,只顾忙自己眼前的事务。
白梓晨上下打量了这些男女,他们或胖或瘦,或高或矮,穿着红的白的黑的短袖和短裤,色彩说不上艳丽,但在这藏满灰尘的房间里,倒是显现出一丝生机,但他们的眼睛却和他们多彩的服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呆滞无神,淡漠无情。
这些男女耷拉着眼睛,对他这个新来的伙伴既不感到欢喜,也不厌恶,他们只顾忙着把东西往外面搬。他们的眼中没有他。白梓晨心中越来越焦虑,他急切地想知道这些人是不是所谓的跟组演员,他们是否接触过剧组,而他是不是被骗了,心中一阵惶恐,黑衣人的斥责还在耳边,“有点眼色,帮忙搬东西呀!”
他回过神,看到楼梯口有一个女孩,穿着一身水红色短裙套装,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红红的唇,虽然那眼神淡漠,但从她整齐的辫子上,白梓晨觉得也许他可以从她身上得到他迫切想要的信息。他瞅准机会和她搭上了话,“姐姐,这些人真的是剧组的跟组演员吗?”他语气中透露着急切,眼神中满是渴求,但那大眼睛女生只是朝他尴尬地笑,笑中他看到了无奈。他不知为何她不肯告诉他。
白梓晨有了自己的决断。他觉得即使这些人真的演过戏,当过一两次可有可无的角色,可这是他想要的吗?那种淡漠与毫无光彩的眼神,那如丧尸般的步伐,那浑浑噩噩的七八个青年,他要与他们为伍吗?
他是一只骄傲而纯真的孔雀,即使不能飞上枝头,他也要保持他的纯真与尊严。
白梓晨离开这群人时,已是傍晚时分。父母得知他一个人到了北京,便立刻联系上了他在北京工作的表哥。他表哥当天下午找到了他,带他去了他的小公寓。
那一年北京的天气在他这个异乡人的眼中,是如此的怪异。明明是酷暑时节,晚上却下起了冰雹。白梓晨晚上下班后,一个人打了一辆三轮车,走着走着便下起了冰雹,冰雹落在车顶上,打得车顶咚咚响。车到了地方,他给了车夫二十块钱,便淋着冰雹朝他表哥的公寓跑去。下冰雹的天,连车费都涨了五块。
他在北京已有些日子了。今天晚上,他回到表哥家,是想把他的衣服拿到这里洗一下。他表哥帮他在附近找了一家东北人开的餐馆,谋了一个传菜员的工作。餐馆安排的员工宿舍拥挤不堪,二三十个人挤在一个狭小的公寓里,大厅和各个房间都住满了人,他连一个晾衣服的地方都找不到。
他的一套工作服已经被他穿到了极致,再不换洗,只怕他自己都忍不了这衣服的汗臭味。当然,他也并非只为了洗衣服,他觉得他是想短暂的逃离那拥挤的宿舍,那混乱的人群。他的心,从一开始,就没有融入现在的处境。他不过是因为生活的逼迫,才忍受着他不喜欢的工作,不喜欢的宿舍,不喜欢的城市,不喜欢的人。终有一天,他还是会展开翅膀飞走的。
这天晚上,他看着楼栋上那一盏盏明晃晃的灯,却没有一盏是为他而亮时,他的心是如此的孤独。他在小区门口的大门檐下,蹲了下来,成群的蚊子环绕在身边,嗡嗡地响着,叮咬他,他也懒得理会。檐外的冰雹像小孩的脸,说哭就哭,说笑就笑,说停就停。
白梓晨依旧没有起身,他的心是如此的无助,这无助不像任佳瑶拒绝他时,他脑海中所想的那些无助,是他眼前这切切实实的屋檐下的黑暗,冰雹打湿的路面,耳边嗡嗡作响的蚊群,还有他怀中抱着的红短褂工作服。这些眼前的事物,让他那颗骄傲的心在流泪。不知过了多久,他擦干了心底的泪,踏出了眼前的黑暗,走到了路灯照耀的地方。那里有光,没有蚊群,没有黑暗,他可以沿着光大胆地向前走。
他回到他的宿舍,洗干净了衣服,挂在楼下的树枝上。第二天清晨,他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继续工作。一个月后,他要回他的笔记本电脑,拿了一个月的工资,给他表哥买了两百块钱的礼品,坐上了回家的火车。离开这座城市的時候,他的心中也有一丝茫然,他的心里少了一角,也多了一角。明晃晃的太阳光,把眼前的一切都照亮得明晃晃的,反着光,透着虚无,让他有些看不清背后的这座城市。
白梓晨躺在床上,回想着他这些往事。自从进入正式的实习工作后,他便没有再像从前这般折腾。在做房地产销售的几个月里,他积累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让他有勇气踏上南下的火车,寻找更好的机遇。
他起床后,站在窗前,拉开厚重的窗帘,阳光洒满了整个房间。他闭着眼睛,享受着阳光照在他脸上的温暖,他脑海中又开始思索着前方的路了。
责任编辑:李 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