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学明
科研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分布于高校和研究机构,上海市科研事业单位的高精尖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生物医药、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物联网以及大数据等与“五个中心”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目前,从宏观上看,上海市科研事业单位高精尖科技人才处于逐步优化和不断完善的状态中。这对于上海市建成一支规模匹配、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有效提升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力和国际竞争力,打造支撑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大都市发展的科技人才高地,推进实施上海市“五个中心”建设具有重大支撑作用。
2008—2017年,上海市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重点行业领域的高精尖人才总体规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但受制于编制限额,增长幅度并不大(见图1)。根据2017年上海市36所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的科技统计年报表数据,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高精尖人才共有83,907人,比2008年增加了16,921人,平均年增长率2.8%,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图1 2008—2017年上海市科研事业单位高精尖科技人才数量
从上海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高精尖科技人才组成看,2017年教学与科研人员有51,457人,比2008年增加了10,633人,平均年增长2.1%。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49,531人,比2008年增加了10,363人,增长20.9%,年均增长率为2.3%。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增长与教学和科研人员的总体发展规模一致。
2017年,上海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与发展人员有29,086人,比2008年增加了9,929人,平均年增长3.8%。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有28,437人,比2008年增加了9,910人,增长率约为34.8%,年均增长率达3.9%。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增长略快于研究与发展人员的总体发展规模。
2017年,R&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为3,364人,比2008年减少了3,641人(见图2),平均年下降率为5.8%。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有3,320人,比2008年减少了3,226人,年均下降幅度达5.5%。从2012年起,R&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和科学家及工程师数量发展态势基本一致,说明R&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中科学家或工程师占比较大,素质水平较高。
图2 2008—2017年上海市R&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和科学家及工程师数量
上海科研事业单位高精尖科技人才的首要特点是知识性,科技人才大多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一定专业知识与技能。学历结构是指高精尖科技人才学历和学位的数量构成情况。根据2017年上海市36所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的科技统计年报表数据,2008—2017年,人才学历程度明显提高,高学历、高学位的人数呈稳定增长趋势。其中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人才数量有小幅下降,硕士尤其是博士学历的人才数量增长较为明显。2017年,硕士学历共有33,918人,比2008年增加了6,590人,平均年增长率2.7%。博士学历的高精尖人才共有16,868人,比2008年增加了9,538人,平均年增长率达14.5%,博士学历的人才数量比重大幅提高(见图3)。
图3 2008—2017年上海市科研事业单位高精尖科技人才学历结构
职称结构是指上海科研事业单位高精尖科技人才初、中、高级职称的构成情况,是衡量科技人力资源素质状况的尺度之一。[1]高级职称主要包括教授、副教授以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主要包括讲师以及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职称主要是包括助教以及其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1.教师职务系列
称取样品2g(精确到0.01g),置于50mL离心管中,加5mL乙酸铵缓冲液,高速涡旋,在加15mL乙酸乙酯涡旋混匀,离心去已经层到另一个干净的离心管中。残渣中再加入15mL乙酸乙酯重复上述步骤,合并上清液定容至刻度。
2017年教师职务系列的有19,477人,比2008年增加了4,205人,年均增长率3.1%。其他技术职务系列人员共30,054人,比2008年增加了6,158人,年均增长率2.9%。从统计数据看,教师职务序列的数量近几年变化不大。
在教师职务系列中,教授和副教授人员的比重稳步提高。2017年教授的比例比2008年提高了3.6%,副教授的比例比2008年提高了1.9%(见图4)。教师高级职务比例不断提高。
图4 2008—2017年上海市教师序列高精尖科技人才职称结构
2.其他技术职务序列
其他技术职务序列中,中级职称人员的比例总体上有所提升,2017年比2008年提高了1.6%,增幅不大但总体平稳。初、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变化不大,基本保持一个稳定的水平(见图5)。
图5 2008—2017年上海市其他技术职务序列高精尖科技人才职称结构
年龄结构是指高精尖科技人才的年龄构成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科技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合理的年龄结构应是每一个年龄段都有适合的比例,能够正常交替,符合人才的成长规律[2]。科技人才的职业生涯发展根据年龄规律可分为积累期(青年:22~32岁)、创造期(中年:33~45岁)、过渡期(更年期:46~50岁)、衰退期(51~60岁)和离退休期(61岁及以后)。国内外的统计资料表明,科学工作者创造力最强的最佳年龄区间在25~45岁,衰退的临界年龄平均为50岁[3]。
从统计数据来看,2017年,除35岁及以下的青年高精尖人才数量略有下降外,其他年龄段的人才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见图6)。其中,36~45岁、46~55岁人才数量的上升幅度较大,分别达到了2.5%和3.8%。35岁及以下的青年人才数量占总人数的13.1%,而36~45岁的中坚力量占总人数的42.4%,最有精力和经验的分布在46~55岁,占总人数的36.3%。从年龄结构分布看,上海市科研事业单位的高精尖科技人才分布相对合理。
图6 2008—2017年上海市科研事业单位高精尖科技人才年龄构成情况
近年来,上海市科研事业单位R&D支出及其相当于生产总值的比例稳步上升。2017年,全年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达1,139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777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3.8%;其相当于上海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78%,比2008年提高了1.2%。
高精尖科技人才致力于研究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有条件进行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4]。近年来,上海市自主创新推进力度不断加大。2007年,上海科研事业单位高精尖科技人才全年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493项。其中,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项目占比达87.4%,比2008年提高了6.1%。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实际收益达130,067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95,614亿元,增长率达277.5%。
上海市正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区域创新重要的主体要素,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关键载体。以上分析表明,上海市科研事业单位高精尖科技人才正处于逐步优化和不断完善的状况之中。科研事业单位高精尖科技人才总体规模持续平稳小幅增长;高精尖科技人才学历程度明显提高,博士学历的人才数量比重大幅上升;高精尖科技人才职称结构逐步优化,教师高级职务和其他技术职务序列的中级职务比例不断提高;高精尖科技人才年龄结构分布日益合理,体现出了较强的科技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科技人才资源研究发展(R&D)投入稳步上升,科研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效果良好。这对于上海市建成一支规模匹配、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有效提升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力和国际竞争力,打造支撑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大都市发展的科技人才高地,推进实施上海市“五个中心”建设具有重大支撑作用。
高精尖科技人才的培养应充分考虑本国国情和科技发展现状,借鉴外国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立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专业的高精尖科技人才发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多元化高精尖科技人才开发方式,健全高精尖科技人才激励和保障制度,坚持在创新实践中培育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总体规模宏大、结构层次合理、综合素质优良、功能作用明显的高精尖科技人才。
在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框架下,上海市科研事业单位人才培养应紧紧围绕上海市建设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的发展定位,牢牢把握区域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发展机遇,遵循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吸收借鉴国内外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的经验,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形成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比较优势为目标,以打造国际化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为特色,以探索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动力,为上海市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应切实发挥促进高精尖科技人才科学发展的政策引领作用,完善高精尖科技人才政策体系。一是财政引导政策。要积极吸引海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对海外高精尖科技人才来华工作可不受用人单位编制、工资总额和户籍所在地限制。企业和研发机构聘用的外籍专家,其薪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并提供一定的科研条件。用人单位引进高精尖科技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二是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外的组织和个人设立研发机构。凡设在境内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降低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属于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减免企业所得税税率期限。三是配套服务政策。具体包含出入境、居留、工作许可、相关待遇、生活服务、就业市场、社会与文化融合、权益保障、公共安全等。高精尖科技人才的工作许可、在华永久居留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可办理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引进的海外优秀人才和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在医疗保险、配偶就业、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资助,促进高精尖科技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海外人才是我国高精尖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来源。健全国际化高精尖科技人才合作培养机制,需充分认识到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当前面临的难得机遇,积极采取集聚海外人才的政策,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用较短时间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要紧紧围绕开放创新,紧扣培育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新优势、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现代化经济体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开发的开放度,实施更加积极的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开发合作政策,从全球培养集聚国际化高端、专业和尖端人才。依托构筑人才培养开发合作示范平台、国际化创新驱动示范平台,瞄准国内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大力引进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探索创新与创业教育、学术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校企人才联合培养等多元化人才培育模式,深入推进人才与产业深度对接、产教深入融合的育才新机制。推进本土人才国际化培养,进一步扩大国际实习生交流频度和规模。推动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开发国际合作走向更高水平,重点推进金融、科技、现代服务业、智慧城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大力推进与发达国家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教学项目合作及学术交流,吸引海外知名大学、研发机构、跨国公司来华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中心、开展教学和科研项目合作。积极打造加强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合作和融合发展的类海外环境,不断提升科技人才培养开发的国际化水平,逐步形成一种与国际接轨的类海外环境。
“政产学研”模式强调进一步整合多方优势教育资源,是一种理论和实践结合更紧密的人才优化合作教育培养模式。“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的四个主体因素分别为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协调好四大主体之间关系,对促进区域经济和人才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加强“政产学研”合作、提高社会服务质量,是推动人才发展的突破口。在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人才培养“政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目的是全面整合优势资源,以政策为指导,企业及产业应用为主导,学校为主体,通过科研院所的协作和用人单位的反馈互动,合作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大力加强“人才+项目”对接,积极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不断促进学科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有机融合。
突出人才培养的高端化取向,围绕上海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培育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新优势,引育面向全球、开放多元、活跃互动的高端人才群落,推动人才引育与创新要素集聚融合、高端人才与高端产业对接,形成以高端人才集聚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格局。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以产业创新中心构建、企业大学建设、新型学徒制项目开发为重点,培育、认定和扶持一批企业学习型组织建设项目,争创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协同相关部门成立产业人才培训联盟等组织。借鉴国际职业技能竞赛先进经验,以推动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创新产业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在内部开展鉴定评价、职工竞赛、首席技师评选等活动,推进产业人才终身学习发展环境的构建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