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罗素摹状论分析There-be存在构式∗
——“存在”能否作谓词的思考

2019-07-20 06:15
外语学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构式存在罗素

王 寅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 400031)

提 要:罗素是指称论之集大成者,信守毕因论承诺,反思亚里士多德的“S—P 模板”,认为在命题主词位置上出现的名词必须在我们的世界中有实际的指称对象,不必再说其存在。若说,则为冗余句;若用空名作主词,再说其存在,此为矛盾句。它们虽符合“S—P”模板的语法规则,但却掩藏着不同的深层逻辑结构。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之法是:通过“量化一般陈述”和“消解空指主语到谓词”的方法来揭示其逻辑结构,从而开创了通过语言分析解决西方哲学中存在与思维问题的语言论转向。英语there-be 存在构式中接NP 作主语时,一般要求用非限定性NP,国内英语语法书对此鲜有提及,更未见理论解释。本文尝试运用罗素的摹状论来解释这一语法现象。

1 亚里士多德S—P逻辑结构

要理解摹状论必须从亚里士多德的10 大范畴和“S—P 逻辑模板”说起。他尝试建立以词性分析为基础的语法,在《解释篇》中首先依据时间性区分出“名词”和“动词”(Aristotle 1959:55-58),前者相对于时间没有变化,而后者相对于时间有变化。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区分出10 大范畴,第一范畴为“实体”(Ousia),又可细分为“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前者是个别的实存之物,只能作命题中的主词,后者为事物的“种”和“属”概念(如人、动物等),是建立在第一实体之上的,兼作主词和谓词。其他9 大范畴都是纯形式的、超验的,依存于实体之上,若无实体,它们则不复存在,包括:数量、性质、关系、空间、时间、位置、状况、活动和遭受,这些只能用作谓词来述说做主词的实体。

亚里士多德进而指出,一个名词作主词S 和一个动词作谓词P 相结合就可形成一个“命题”,由“实体”作命题的主词S(或句子的主语),其他9 大范畴仅作谓词P,用以说明主词的性质和关系等,从而建构命题(或句子)的基本结构,即“S—P模板”。亚里士多德认为 P 是用来说明 S 的,他主要关注“实体”,即“本体”,是最基础的,这与哲学中的“本体论”(毕因论)的研究思路完全吻合(王寅 2014:15-26)。他还指出,S 是命题的实体,P 是对事物最普遍、最一般的本质性说明,这样通过命题的“S—P 结构”就将“现实事物”与“普遍知识”联系起来。若在判断中用“S—P”这一表示普遍知识的方法来述说实体,就可使两者具有同一性,这种关于实体的命题就是可靠知识,述说出事物的本质,即为真知或真理。

但是,“S—P 模板”概括性太强,可包含若干不同类型的句型和句义,如:

①He has a book.

②The book sells well.

③Louis 16 was the king of France.

④The present king of France is bald.

⑤Gold mountain exists.

⑥Gold mountain does not exist.

这些语句尽管都符合“S—P 模板”,语法都正确,但它们的意义差异很大,甚至会引出不可接受的语句。

2 罗素的摹状论

罗素(B.Russell)创立的“摹状论”(Description Theory),反思亚里士多德的“S—P 模板”,同时也为“保全指称论,消解空名”,以说明过往形而上学确立的“只要符合S—P 就表述了可靠知识,便可获得真理”这一基本理论是靠不住的,如例④-⑥(Russell 1914;罗素 1982,1996)。它们不可被接受,因为所述对象(主词)不是实存之物,这常用来说明西方形而上学常聚焦于论述一些没有实际指称的虚存性空名(如真理、本质和上帝等),从而引出若干无味的争论,如例⑮-⑰,并据此引导20世纪初的哲学研究进入语言论转向。

2.1 主词必须实存

罗素坚守指称论立场,认为一旦说出一个名称,这个名称所指的对象就该在现实世界中存在(exist),即命题中的主词(即可出现在主语位置的词)必须有对应的实存指称物,这就是“毕因论承诺”(Onotological Commitment,又译为“本体论承诺”,蒯因 1987:4)。例如:

⑦青城山是一座美丽的山。

“青城山”出现在命题的主词部分,它就应当有所指称,就是实存的对象。众所周知,青城山位于成都之北30 公里处,为著名的道教发祥地,因此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表述。但在自然语句中,人们常用“空名”,即诸如“独角兽、鬼、神”等一类没有实际指称的名称,作句子的主语,如例⑤。根据罗素的上述观点,当我们说出“金山”时,它就该存在,后面再说它“存在”,这就是一个冗余句。人们都知道,这样的山在我们今天的知识范围内是不存在的,从逻辑实证主义的角度来说,例⑦为真,例⑤为假。

当这类没有实指的“空名”(empty name)用作命题的主词时,虽符合亚里士多德建立的“S—P 模板”,但却导致自然语句不精确,可见该模板存在严重问题。按照罗素的观点,例⑤虽然语法正确,但其掩盖着不同于例⑦的深层逻辑结构。解决的方案就是:抛弃“S—P 模板”,揭示其深层的逻辑结构,即将自然语句中的空名主词表达的意义化解到谓词上去,则可保证主语位置只留给实存名词。例⑤的深层逻辑结构为:

⑧ x 是金,x 是山,且这样的x 存在。

而我们知道,现实世界中没有“既是金又是山”这样的实体,通过合取复合命题的真假值表可知,此句为假。若语句为假,其“主词”就不是一个实存的对象,而是一个虚存(subexist)的事物,不能将其置于主词的位置上。

就这样,罗素将处于主词位置“金山”的内涵意义转移到谓词的位置上,将其化成“x 是金,x 是山”的述谓形式,专名(必须饱和,即实存)被转述为摹状语(可以不饱和),从而可保全主词留给实存的人或物。罗素通过语言分析的方法巧妙地解决了哲学中的存在论问题,充分显示出他的大智慧。这种分析方案一直被美誉为“哲学的典范”(Ramsey 1931,Moore 1946,Ross 1998),且得到很多语言哲学家(如艾耶尔、卡尔纳普和赖尔等)的赞许和支持,对分析哲学(即语言哲学)运动产生重大的影响(涂纪亮1987:98),从而将哲学导入语言转向的新时代。

2.2 “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的分析

上文例③为正确表达,有历史为证,而例④则是一个问题句。常人之所以能接受这句话,是受到传统句法形式的影响,因为它完全符合“S—P模板”,无可挑剔,传递出“S 是 P”的信息。而语言哲学家则认为,这句话存在较大问题。根据上文罗素的观点,它的成立应以“存在着一个当今法国国王”这一事实为前提。可人们都知道,当今法国已采用了共和国体,不存在国王。

例④的主语部分为一个“限定摹状语”,根据罗素的摹状论,这类“限定摹状语”可化解为两个“量化一般陈述”(Quantified General Statement)或“量化逻辑表达式” (Quantified Logical Expression):

⑨At least there is one present king of France.(至少存在一个法国国王。)(p)

⑩At most there is one present king of France.(至多存在一个法国国王。)(q)

用p 和q 来分别表示上述含有“限定摹状语”的两个命题的命题逻辑,便可揭示例④那样带“限定摹状语”句子的深层逻辑结构,即整个语句④是以例⑨所列述的p 和例⑩所列述的q 为前提条件,再用r 表示去掉限定摹状语后剩余部分的信息,即例④的“系表部分”:

⑪ That king is bald.(那个国王是秃头。)(r)

这样,将例④改写为3 个量化一般陈述,参照例⑧还可合写成下一个命题函式:

⑫ 有一个个体 x,x 是当今法国国王,且 x 是秃头。

此时,空名或限定摹状语就被置换到谓词的位置上,此为该句真实的逻辑结构(王寅2014:158-166,2017:4)。

根据当前法国的具体国情,其蕴涵的深层逻辑式p 和q 都为假,没有事实根据,根据合取命题的逻辑公式可知,所有分支命题必须为真,整个合取命题才为真,即,要使:p ∧ q ∧ r 为真,p,p,r 3 者必须都为真,而现在p 和q 为假,则整个合取命题为假(同上 2001:118)。这样,运用“3 个量化一般陈述”就能揭示出“S—P 模板”的不足,发现自然语句表层语法结构掩盖的现象,揭示出其深层逻辑结构的真面目,从而也保证指称论的有效性,进而说明出现在例④中的主语the present king of France 这一限定摹状语没有实际的指称对象,它是一个“不饱和(又叫不完全)的摹状语”,即限定摹状语没有获得满足的条件,因此它不可充当命题的主词。

可是,人们为何还认为该句有意义呢? 是因为常人在使用例④时,由于受到“S—P 模板”的影响,仅关注到例⑪所表示的 r 信息,而不会从深层逻辑角度考虑到例⑨和例⑩表示的p 和q 的深层逻辑结构。

2.3 “存在”是量词而不作谓词

在日常语言表达中,“存在”或“不存在”常被视为做谓词,exist 为动词,可充当“S—P 逻辑”模板中的P.但罗素等认为,表达式“x 存在”或“x不存在”都是不可接受的。若说:

⑬ 青城山存在。

则为冗余句,因为当说出“青城山”时,它就已经存在了;若说“金山不存在”,这又是个矛盾句,因为一旦在主词位置用“金山”,它就应是实存之物,接着谓词又说它“不存在”,S 与P 发生矛盾,这就是哲学界著名的“迈农悖论”(Meinong Paradox)①。上述观点可总结为图1。

图1 “存在”不作谓词

这就是维特根斯坦说过的一句话:“我将只把那些不会在‘X 存在’这样的联结中出现的东西称为‘名称’”,即“名称”必须指称实存之物(维特根斯坦 1953:42)。

“存在”在“S—P 模板”中(即表层语法)中可作谓词,但究其蕴含的深层逻辑结构而言,可将空名x 的内涵义化解到谓词中,或将其转换成“量化一般陈述”,可见“存在”或“不存在”不是动词,充其量只能视为“语法谓语”。而语言哲学家的观点是“‘存在’不可作逻辑谓词”②,它实际是“量词”。同样,在例④中的the,在传统语法中视为定冠词,而罗素等根据例⑨和例⑩的分析,the 在此处可分析为“最多有一个,最少有一个”,它就不再是传统语法所讲的“定冠词”,其意义相当于量词。

如此这般,罗素通过分析自然语言深层逻辑形式的方法,有效避免关于“存在”和“限定摹状语”的形而上学问题,以能保证“毕因论承诺”的有效运行。根据摹状论,便可明确认识到在逻辑语言中不可用“专名”或“限定摹状语”作“存在”的主词,从而有效地消解传统形而上学若干似是而非的(plausible)、不真不假的命题,如:

⑭ 本质存在。

⑮ 上帝存在。

⑯ 金山存在。

⑰ God loves everyone.

⑱ There is an absolute truth behind the fact.

⑲ The objective world exists independently of our will.

根据罗素等理想语言哲学派的观点,“语言与世界同构”,此时的语句才有意义,据此哲学中就不该有例⑭- ⑯这样的命题,因为“本质、上帝、金山”等并不实存,也不能说它们“存在”,而且研究它们又有何意义而言? 同样,过往形而上学讨论的诸如例⑰-⑲等的命题,也是些似是而非的、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的命题,研究它们有何意义,岂不误导了哲学研究的方向。

可见,传统哲学热衷的若干这类命题是一些“伪命题”,它既不真、也不假,因为根本就没有这类问题。形而上学误导哲学研究的方向,应当予以纠正!

2.4 排中律批判

根据罗素的摹状论可知,出现在句子主词位置上的名称应当有所指称,空名(即没有实际指称对象的名称)不可用作主词。因此当说出例⑯中的“金山”时,金山就已经存在了,若接着再说其存在,则为冗余句,是不可接受的假语句。若说“金山不存在”,它又是一个矛盾句。根据排中律可知:在p 和-p 中只能选择一个,若p 为真,其否定式必为假;若p 为假,其否定式必为真。现在同一命题的肯定式和否定式都为假,这又为哪般?又例,若将例④改为否定式,表达为:

⑳ The present king of France is not bald.

它与例④一样也为假,从而使流行两千多年的“排中律”受到挑战,这又是罗素摹状论的一大发现。

3 There-be存在构式中不用限定性NP

3.1 概述

Lakoff 较为详细地分析there-be 构式的两大主要用法:指称性(Deictic)和存在性(Existential),他举出以下两个例子,并作出具体解释(Lakoff 1987:468)。

㉑ There's Harry with his red hat on.(指称性,there 为地点副词,作状语等成分。)

㉒ There was a man shot last night.(存在性,there 为主语,其附加问句为wasn't there?)

在例㉑中,there 为地点副词,其作用为:从当下环境中选出一个位置,它就像this 和that 一样,用于指称某对象(人或物)位于某处,言明其与讲话人的相对位置,在言说时可伴随一个指称性的动作;此时的there 有重音(但不一定是句子的最重音);不用于否定句;也不可用于从句之中;可换用 here.该句型中可用定指性名词短语(如Harry 等),也可不用。

而例在㉒中的there,它不是表明确定地点的,也不能伴随指称性动作,此时不可重读;可用于否定句;可自由嵌入从句之中;不可换用here.该句型一般不用定指性名词短语(例句详见下文)。

我们认为,这两个表达不妨视为同一句型的两种不同用法,例㉑更为基础,例㉒可视为例㉑的延伸性用法。在例㉑中,there 明显地指称一个空间;而在例㉒中there 仍含此义,因为 “存在”必须“定位”,它要存在于某一空间之中(To be is to be located.),只是此时的空间概念亦已淡化,词义十分模糊。因此,我们不必像 Lakoff 那样,将there 视为主语,仍可采用传统语法的分析方法将其视为“引导词”,其后的a man 为主语,这样就可依据罗素的摹状论来分析该主语为何不能用定指性名词词组了。

3.2 There-be存在构式

本文主要讨论There-be 的存在性用法,用以描写“某处存在某物”,句中的be 实际表示“存在”之义,其为To be is to be perceived.(存在就是被感知)中的第一个be 的用法,它不同于一般的连系动词。

请看下一组例句:

㉓ There is a book on the desk.

㉔ There is a car waiting outside.

㉕ There is a place where we always camp.

㉖∗There is the book on the desk.

前 3 例可接受,而例㉖ 不可接受,因为在There-be 存在构式后面一般应接“非限定性名词词组”(Indefinite Noun Phrase,简称 INP)作主语,而不用“限定性名词词组”(Definite Noun Phrase,简称 DNP)。尽管在NP 后面接修饰性词语(例㉔中的waiting outside)或定语分句(例㉕中的where we always camp),主语前也不用定冠词the.

这一语法现象在国内流行的英语语法书如张道真(1979)、薄冰(2004)中鲜有述及。章振邦只是简单提出“名词词组带有特指含义不适用于there-be 存在构式”(章振邦 1983:568),并附两例:

㉗∗There is the money in the box.

㉘∗There is our bus,is there?

但未提供任何解释。本文尝试从语言哲学角度出发,运用罗素的摹状论为其做出合理的解释。

在存在构式“There-be + 主语 NP + 介短”中的be 意为“存在”,整个构式的意思是“NP 存在于某处”或“某物在某处”,there 为引导词,意义较虚,由其后的介词短语来详述,它们构成一个同位关系。

根据图1可知,“存在”不作谓词,若用“实指性专名”或“饱和性限定摹状语”作主语,则为冗余句,因为主词和谓词两部分意义重复,不传递任何有用的新信息。也就是说,对“There-be 存在构式”的基本要求就是其后的NP 一般应为非限定性的,才为合理表达,而例㉖- ㉘ 中用诸如 the book,the money,our bus 之类的限定性 NP,违背上文所述的基本规则,因此这些语句不可接受。

这亦可见,英语中“There-be 存在构式”这一用法支撑罗素的摹状论。倘若出现专名,当可视为“There-be 指称构式”,参见例㉑,Lakoff 还举过如下例子:

㉙ There is John.

㉚ There goes John.

㉛ Here comes John.(莱考夫 2007:148)

此时人们用来指称某一具体的人或物,还可能伴随对应的指称性动作。其实,Lakoff 举出上面3 个例句意在批判乔姆斯基的TG 理论,说明语言表达是基于人类“感知体验”产生的,而不是靠“转换”而“生成”的。因为这3 个句子不能随意转换为否定句或疑问句:

㉜∗There isn't John.

㉝∗Is there John?

㉞∗There is John,isn't there?

我们可一边用手指着John,一边说“John 在那儿”;若那儿什么也没有,你能指什么呢;又怎么说得出例㉜呢;不在那儿的人或事,又怎么谈得上去否定呢。同理,当你用手指着某人或某物,他或它明明已在那儿,这是肯定的,又何来的疑问呢? 这就是Lakoff 的一句名言:All generative approaches to grammar are inadequate.(所有对语法采用生成法的研究,都是不充分的!) (Lakoff 1987:462)

4 There-be存在构式的语料统计与分析

我们在“英国国家语料库”(简称BNC)中随机收集到10,000 条由there is 引导的句子,其后绝大部分跟的是 a(n),something,anything 等,后接the + NP 的只占极少数。我们统计其中的2000 条,只有 32 条,占 0.016 % ,这说明 There-be构式主要表示“存在”,而不大用于“指称”。

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这32 条the +名词短语中,绝大多数使用抽象名词,如:the secret story,the ultimate goal,the other way,the possibility,the evidence,the option,the reductions,the issue,the statement,the distinct risk,the question,the danger等,只有一个例句中用的是具体名词the Swiss Alps.

这或许可进一步说明,在There-be 指称构式中,我们可指称一个抽象概念,可根据柏拉图的实在论观点(抽象概念也是实体)权且将其视为一个较虚的实体,此构式显然不属于“存在性”用法。据上可知,当我们一旦说出这些“the + 抽象名词”一类的限定性名词词组,它们就应当存在了,而不必要再言说它存在(用be 表示)。也就是说,上述分析的应当避免冗余表述的规则同样适用于There-be 存在构式。这样,我们便可用罗素的摹状论来很好地解释这一现象。

5 结束语

罗素等在一个世纪之前之所以要提出摹状论,否定“存在”作谓词,有其特定的哲学背景和研究目的。他们意在反思亚里士多德的S—P 逻辑模板,化解迈农悖论,揭示自然语言之不足(正确的句法形式会掩盖逻辑混乱),且为清除那些空指虚无性、似是而非的哲学命题提供一种普遍有效的分析方法,从而消解并摆脱黑格尔形而上哲学的谬误,引发语言论转向。他们提出“摹状论、语言与世界同构”等观点,以揭示传统形而上学产生伪命题的根本原因,确立语言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使得基于逻辑实证主义的理想语言学派成为那个时代的主要潮流,进而走上设计形式化人工语言的思路,以便消解日常语言的模糊性、歧义性和误导性,保证用形式语言来论述哲学问题不会出错,实现三百多年前莱布尼茨构建“人类思维字母表”(The Alphabet of Human Thought)的梦想(钱冠连 2002:316-318,2017:2)。

笔者认为,这一理论对英语中“There-be 存在构式不用限定性名词短语”具有很好的解释力,或该构式也有力地支撑罗素的摹状论,即在这类构式中作主语的NP,一般不用于特指,而只能是泛指,最典型的用法便是描述“某处存在某类或某一不定指对象”。因为罗素的摹状论坚信,当说出一个限定性NP,它已经存在了,再说其存在便是冗余之举、画蛇添足之为。

注释

①柏拉图在《智者篇》中就曾继续论述《泰阿泰德篇》亦已提出“否定存在”的问题。语言是用以表达存在对象的,能被言说的对象应当是实际存在的对象,如果不存在这个对象就不能用词语说出来。奥地利哲学家迈农(Meinong,1853 ~1920)进一步论述这一现象,这就有了“迈农悖论”(陈嘉映 2003:39)。

②就“存在”能否作谓词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皮尔斯就曾述及过3 种可用“存在”作谓词而不形成冗余式或矛盾式的情况:跨世界、跨时间和跨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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