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基于后现代语境,旨在帮助社会工作者重新认识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反思“弱势群体”概念背后的价值偏向,让社会工作者更清楚自己的价值和立场;反思“少数”、“非主流”和“边缘”群体被标签为“不正常”是如何被构建的,警惕社会工作服务中“正常化”的危机;代入服務对象的脉络,去理解服务对象的思维和行为模式;重新审视社会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处置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以此帮助社工走下专业咨询的神坛,回归尊重案主主体的专业本色。
[关 键 词]后现代 社会工作 服务对象
[基金项目]本文是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资产为本视野下农村社区活化研究”(2016WQNCX100)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钟耀林(1986-),男,广东湛江人,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工作系博士生,岭南师范学院农村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执行主任,研究方向为叙事治疗、农村社会工作;王笃强(1967-),男,台湾台中人,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公益慈善与社会服务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方向为社会福利政策、贫困与社会救助、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72(2019)02-0012-08
不少现代主义学者认为,后现代在一味挑战和打破现代社会的结构和秩序的同时,缺乏对现实该如何重建的思考;也有不少学者认为,即使后现代主义者说自己在理论和实践上也在谈所谓“重构”,可是始终没有告诉我们应该如何重建,重建的方法和标准是什么,所谓的多元社会,虚无缥缈。面对这样的一些挑战,很多后现代主义学者大多会奋而还击,驳斥第一种观点只看到后现代“解构”的一面,没有看到后现代还有“建构”的一面;驳斥第二种观点套用现代主义所谓自然科学理性逻辑去看问题和对后现代作要求。
诚然,后现代没有告诉我们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追求打破那个所谓统一的标准,走向多元正是它本身的目标和精髓。在后现代语境下,社会工作看问题的视角开始走向多元化。基于此,社会工作应该如何重新认识它的服务对象?我们对习以为常的“弱势群体”的概念,作为少数、非主流和边缘的服务对象群体和他们“不正常”的思维与行为模式又应该有怎样的反思?社会工作从后现代视角又应该如何处置服务对象问题?这些正是本文所希望回答的核心问题,以此帮助社会工作者从重识他们的服务对象,进而重识社会工作。
一、 “弱势群体”概念解构
后现代主义代表人物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在他的著作《词与物》一书中指出了人类几种认识型的变化过程,当古典时代的认识型取代了文艺复兴时期的认识型,词与物之间开始了新的关系,“它们结束了相似性与符号之间古老的作用;并在那里结成了新的关系”。①词不单是物的反映,它还包含了更多的东西。当我们使用一个词语的时候,我们就承载着词语对物赋予的意义。
尽管随着时代和专业的发展,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群体已经从社会的弱者扩展到了一半的民众,但“弱势群体”始终是社会工作主要的服务对象。在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时任总理朱镕基第一次将“弱势群体”的概念列入政府报告中,提出“要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等,②由此引起了学界广泛的讨论。从检视“弱势群体”这一最基础的概念开始,可以让社会工作从业者更加清楚看到自己当下所从事的社会工作是什么和在哪里。
何谓社会弱势群体?多年来政府始终未给出标准的定义,只是在不同时期对所关注的弱势群体的范围加以说明。从提出该概念之初所关注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体制外”人员、进城民工和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到后来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而在学界,目前,国内有关 “社会弱势群体”的概念定义较为混乱,可谓见仁见智。③
查阅国外文献,和“弱势群体”概念相近的是Vulnerable Group和Disadvantaged Group。早期的国内有学者将Social Vulnerable Group直接译为“社会弱势群体”,而将Social Disadvantaged Group译为“社会劣势群体”,不过有学者批评这并不准确。④
从回顾国内学者对弱势群体概念定义的争论来看,如果从对“弱势”成因的前设来分,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内在归因倾向和外在归因倾向。
内在归因倾向的定义,倾向于将弱势群体问题的原因归结于当事人自身,认为个人之所以陷入困境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个人,比如个人能力、知识、技术、关系、性格等多方面的问题。这种倾向性下的定义,如“弱势群体是指那些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无法保持个人及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⑤“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身生理、职业或者知识和能力等主客观因素,其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和物质生活条件贫困的自然人群。如贫困农民、贫困老人、城市贫困者、不幸家庭的未成年人、残疾人、流入城市的劳工、高校在读的特困大学生等”。⑥“弱势群体是指社会上经济能力薄弱、知识老化、信息贫乏、处于社会底层、抵御风险能力弱、发展困难的一类人的总称”。⑦“弱势群体是现代社会中因技能、信息、年龄、性别、语言、宗教或生活习惯不同于社会主流而在情感和权益上易受忽略和伤害的群体”。⑧“社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经济贫困、社会声望较低以及几乎没有能力支配和控制社会资源的人所构成的群体”。⑨
从以上定义中,不难发现内在归因倾向的一个共同特征,也就是将弱势的原因主要归因在了个体自身的能力、技术、知识、关系、身份、健康、年龄和生活习惯等个人化因素上。这种个人化的归因方式,延伸出来的一个议题就是政府和社会应该站在什么样的立场来对待这些因为“自身原因”陷入困境的人。
外在归因倾向下的定义,倾向于将弱势群体问题的原因归结于他人和外在的环境,认为个人之所以深陷弱势,和环境有着极大的关联,不良的环境对个人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导致个人陷入困境。这种倾向下的定义,如“在经济、文化、体能、智能、处境等方面处于一种相对不利的地位,从而获得各种稀缺资源的匮乏、导致生存困难和发展机会匮乏的那部分人群”。①“弱势群体是由于社会结构急剧转型和社会关系失调或由于一部分社会成员自身的某些原因(如竞争失败、失业、年老体弱、残疾等),而造成对于社会现实的不适应,并且出现了生活障碍和生活困难的人群共同体”。②“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具有可比性的前提下,一部分人群(通常是少数)比另一部分人群(通常是多数)在经济、文化、体能、智能、处境等方面处于一种相对不利的地位”。③
从外在归因倾向的定义中,我们看到了学者开始将个人陷入困境的原因归结于环境、制度、文化、习俗、生活条件、设施等,由此引申出来的一个论述是,社会有义务帮助个人回归社会、恢复功能和自我实现等。
虽然政府至今依然没有给出标准的“弱势群体”的定义,但是从政府工作报告和从学界的研究中,我们能感觉到整个论述偏向了“内在归因倾向”这一边。对于社会工作界来说,为什么这个问题是重要的?为什么要审视“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试想一下,当“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跑进我们脑袋的时候,在我们的思维当中是如何理解这个概念的?会不会随着主流的论述,首先把服务对象想象成一个缺乏知识、没有技术和能力改变自己生活的人?这势必影响社会工作专业接下来的服务走向,治疗取向的社会工作是不是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概念建构之下的产物?农村精准扶贫下的贫困户,会不会被不自觉的被看成是缺乏能力、资产、资源和发展潜力的群体?
社会工作作为西方社会的产物,在早前公认的Bartlett关于社会工作内涵的说法中:“社会工作最初来自对个人的关怀;个人和社会相互依存;每个人对他人具有相互关怀的责任;每个人都独一无二的,但是也有很多共性;民主社会的本质是让每个人发挥它的潜能,同时积极参与到社会当中,擔当起他应有的社会责任;当个人陷入困境时,社会有责任提供帮助他走出困境并保护他”,④社会工作是因应社会对个人具有责任发展而来的,那么这里需要考虑的就是社会为什么对陷入困境的个人具有责任?为什么需要提供帮助呢?还是说,就像外在归因倾向下的“弱势群体”概念所给我们指向的,以一种怜悯或是施舍的态度来处理他们需要遇到的问题?
比较两种倾向的认识论基础,我们不难发现里面所浮现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影子。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社会,强调尊重个人,尊重个性,认为社会有义务协助个人达到自我实现。这种和东方儒家集体主义文化大相径庭的论述,会不会让我们更难以理解社会工作的本质?不单是社会对个人肩负责任的理解,“在协助当中让服务对象看到自己的责任”,也有较大的困难。⑤所以在理解社会工作和弱势群体这些概念的时候,我们还需要从词语还有词语的社会、文化脉络以及其背后所承载的意义进行思考,也就是福柯在《词与物》中所说的 “当我们使用一个词语的时候,我们就承载了它所赋予的意义”,如果我们对社会工作缺乏这一点认识,那么,我们很可能一直在做一个“假社工”,因为我们不过是占据了社会工作专业之名,仅此而已。
更值得我们担心的还不止于此,当我们沿着内在归因倾向继续往前走下去的结果将会是什么?例如我们常说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为什么他们会是弱势群体?我们很容易想到因为他们没有学历、文化和技术。为什么他们没有文化和技术?很容易推论到是因为他们受教育程度低下。为什么他们受教育程度会偏低?因为他们的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也低……这就是内在归因倾向思维推演的结果,这个时候我们不由感慨,老百姓常说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仔会打洞”,活生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基因论的论调就在眼前。
概念并不只是反映事物本身,它也承载着不为人知的社会价值取向和政治动机。当我们在对概念进行界定和使用概念的时候,需要格外地小心谨慎,因为它很可能是为合理化社会阶层而推波助澜的论述。否则,社会工作就会变成一个举着助人的大旗,却乐此不疲地成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帮凶却不自知的专业。关于这一点,Sarah Banks在分析“身为人的服务使用者”、“身为该国公民与积极公民的服务使用者”、“身为消费者与顾客的服务使用者”以及“身为专家与同盟的服务使用者”等多重角色的时候,指出了不同类型的社会工作服务使用者背后的社会价值基础、思考问题方式以及对问题处置方式的不同。①
后现代主义让我们从“弱势群体”的概念中看到它背后所蕴藏的政治倾向和社会价值取向。基于服务对象视角对“弱势群体”概念的分析,只是在对众多社会工作相关概念反思的一个缩影。所以,社会工作者永远不要忘记,从社会功能角度,社会工作不只是社会关怀的,“社会工作永远有两只手,一只社会关怀的手,还有一只社会控制的手” 。而这两只手,无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社会中,都将会是永远存在的。如果不清楚这一点,我们会不会连那只“社会关怀的手”都将失去,纯粹变成福柯圆形监狱里面的瞭望塔?②或是现代社会当中更为隐秘的摄像头呢?那将是社会工作最大的悲哀。
二、 作为“少数”、“非主流”和“边缘”的服务对象
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往往是“少数”、“非主流”和“边缘”的群体。而作为“少数”、“非主流”和“边缘”的群体,他们的声音往往不会被听到、他们的身影往往不会被看到,他们往往被“多数”、“主流”和“中心”代表着。
曾有学者将社会工作的功能归纳为“促使服务对象回归正常生活”。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概括,“文化中会‘规定人们应该和环境之间保持何种适当关系,对‘正常与‘病态具有定义”。③当我们谈到“正常生活”的时候,从逻辑上,我们也会有一个对应的“非正常生活”的概念和标准,否则“正常生活”这个概念也就不成立。那么什么才是“非正常生活”呢?该由谁来定义?他又凭什么这样定义呢?我们如果认为“朝九晚五”才是正常工作模式,那么在这个时间范畴以外的工作者,例如值夜班的工人,他们的生活是不是就是不正常的呢?同性恋性取向算不算不正常?反观当1973年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去除后,同性恋病态化的解释越来越难立得住脚跟……
何为之“正常”?如果用英文“normal” 或许我们更能够理解其中的含义。“normal”同时也可以被翻译成一般的和一般人的。所以是不是说,一般人拥有的、坚持的东西它就是正常的。反之,如我们的服务对象,包括他们的环境、关系和行为,就这样被建构成不正常的群体、不正常的生活方式和不正常的思维等等。要知道,社会达尔文主义式的论调在当下阶层分化的社会中是十分具有市场和说服力的,问题是这样的社会真的好吗?是众多社会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吗?
一个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妈妈,每天给小孩增加大量的课外作业,整个家庭开始焦虑不安,这是我们在社区中经常会遇到的服务对象;我们曾经笑话的90后的年轻人,他们喜欢发呆、撒娇、卖萌,就像长不大的孩子,这里面又有多少“污名化”和标签;还有当我们带着高姿态去关怀那些可怜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时候,是不是自然而然地把留守儿童看成了一群什么都不会只能等待援助的孩子?这不由得让我们想起福柯的成名之作《疯癫与文明》,什么是疯癫?什么是文明?究竟是谁疯了?①
面对当今社会全球化、多种族、多元文化的冲击,不由让我们去思考,如果我们还是站在单一向度的文化、认知结构框架去理解和分析社会现象和问题,看到的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如果社会工作只是站在主流或者是专业角度去理解服务对象及其处境,又将看到什么?我们不难想象,我们可能会主张辅导同性恋群体,千方百计纠正他/她的性取向,让他/她变成异性恋;我们会去辅导不工作的年轻人,想办法让他们爱上工作;我们去辅导大龄女青年,帮她解决婚姻问题……,即使没有这么做,我们也很可能会这么去思考问题和做方案规划,因为你所处的文化使然,价值使然,甚至是你也会认为是“专业”使然,当然,幸运一点的是,你的督导可能来得及及时纠正你的这些想法。
后现代给社会工作敲醒了警钟,让我们倾听来自“少数”、“非主流”和“边缘”群体的声音, 换个角度,换个位置,反身性思考,回归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主体的本质,或许更能做一个“真社工”。
三、 理解“另类”的思维与行为模式
在专业教学中,笔者曾不止一次地问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对于贫困家庭来说,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才是最省钱的?”学生们的答案五花八门,有的会说少吃点;有的会说吃饭时挑最能填饱肚子的食物;还有的说不要外出、不参加活动;还有的说想办法让别人请客吃饭;也有的说想办法去赚钱……当然,首先要肯定的是他们所回答的这些都是对的,因为所有的这些答案都是从每个人自身生活经验和学习经验出发得出来的结果。
每一次学生都会很好奇地追问,那最终的标准答案是什么?很难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但是如果确实要找一个最接近的答案,那或许就是——“睡觉”。为什么对基层民众来说“睡觉”成为最省钱的生活方式,甚至是首先选择的生活方式呢?试想下你就会明白,睡觉的时候,不用开灯,不用用水,不用社会交往,连身体的耗能都是最低的。
当听到这里,每一次所有的学生都会大“哦”一声,然后很快地就平静了下来,这就是揭示答案那一刻他们的惊讶和很快不屑思考的沉静。因为,大家都会觉得原来答案就是这么简单和轻而易举,本来自己也能想到的。但是有意思的是,为什么轻而易举的东西,我们就是想不出来?还有就是揭示答案那一刻,大家稍纵即逝的惊讶,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为什么轻而易举的东西,我们就是想不出来?是不是我们太习惯了代入自身经验去思考问题,当我们没有这样的生活体验的时候,我们就很难真正地去理解服务对象?或许只有身处贫困中的老百姓才会真切体会到,什么是“最低耗能”的概念,而不是专业人员。当然基层老百姓通常大家不会使用类似“耗能”、“卡路里”等这些专业术语来形容他们自己的生活,这些都是专家学者赋予的概念。社会工作者如果缺乏站在服务对象角度去理解问题,我们很可能就像Chambon等人在《福柯与社会工作》中所说的“视而不见的生活世界”。②
而从那个稍纵即逝的惊讶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工作初学者缺乏对自身的觉察和反思,缺乏对文化、经验和社会价值观是如何进入我们脑袋并影响着我们思维的理解和警惕,还有被实证社会工作所植入的“专业”、“客观”和“中立”信念的危险性。
社会福利政策和社会工作服务如何才能够更加科学?借着这样的例子,从专业角度,我们可能会马上想到,能否从服务对象增能角度,引导他多走出去,发展自己的能力,扩展自己的交际圈子和资源网络,协助他走出困境。有很多地方政府也是顺应了这样的思维,制定了鼓励服务对象走出家门,扩展人脉和支持网络的福利政策。但是问题来了,为什么作为社会工作者能够轻易理解的只有走出去才会有更多的机会这样的逻辑,有时候在贫困民众那里就有困难?很多贫困的服务对象拿到政府支持外出的补助之后,依然不愿意走出去,他们或是把它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或是用于应付其他方面的支出。香港特区在实施这一类福利政策的时候,是通过采取交通报销的方式实施,也就是说只有真正外出找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基层民众才能申领这笔福利补助。如果从社会学角度去理解,这里面涉及的就是贫困亚文化的问题。这些例子最终要说明的是,如果我们的福利政策和社会工作服务还只是站在一般、正常和主流的角度去理解问题、制定和落实政策的话,我们的政策很可能一文不值,很多让学者们自我陶醉的学术设计,对服务对象来说是不可理喻的,甚至是“狗屁不通”的。
这么说下来,相信大家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社工界常常强调不要“好心办坏事”。而让人感到更加危险的是,我们往往以好心之名,去做了很多我们自认为是对的、对服务对象好的、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在“好心”幕布之下,所掩盖掉了慈善的成本,对服务对象显性或是隐性的、当下或是潜在的伤害和标签,这些看似“專业”而 “非专业”的做法,造成的恶果最终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一个专业如果缺乏了这样的思考,那么它就是危险的。理解这一点,或许我们就会变得更加谦卑,明白服务对象才是问题的专家,问题是社工和服务对象相互建构的。如何重构,也应该是社工和服务对象“同行”的过程,而不是社会工作者从一开始就能给出答案的。张和清在讨论社会工作专业确信与后现代关系时引出了关于尊重服务对象地方性知识和“互为主体”的工作关系的议题,“后现代社会工作追寻一个工作者和案主‘互为主体的状态。因为只有达到这个理想的沟通情境,工作者与案主才能‘深层理解,彼此之间的互动才会有意义,而不会去纠结于所谓的问题界定上。”①
这样从“神坛”走下来的社会工作专业,会不会更轻松自在?当然,如果我们始终舍不得专业的霸权,或是专业帽子的“光环”,那必将是比较痛苦的。
四、后现代社会工作介入——绽放各色各样的花
对后现代主义最大的误解莫过于认为后现代只负责打碎那个花瓶,让社会满地碎片,却没有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再做一个花瓶和做一个怎样的花瓶。
“多元”是后现代主义的中心思想,后现代选择了把最终建构的权力交回给每一个生活中的主人。所以如果哪一个后现代社会学家、社会工作者告诉你说应该怎么再做一个怎样的花瓶才是最好的,那么他一定是一个“伪后现代主义”者。因为对于福柯来说,打破花瓶后,最重要的是把重新建构的权力交回给当事人,而不是告诉对方说应该如何按照他人的指引打造新的花瓶,更不是打造别人认为好看的花瓶。
我们始终无法否认的一点是因为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和身份的影响,服务对象新的认知、新的故事和新生活的开端,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社工和服务对象共同构建的。因此,社会工作者需要对自己手中的专业和权力谨小慎微,同时也更需要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力,让他/她可以在一般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去选择个人、家庭更适合的生活样态。而不是以专业之名去贸然判断什么对服务对象才是最好的,因为那样做出来的花瓶都是一样的,哪怕颜色不一样,它的形态很可能将是一样的,不过是别人的复制品罢了。
如何处置花瓶的问题,其实就是关于社会工作者如何协助服务对象处置他们面临的问题的一个比喻。当我们在谈到对“专业霸权”保持警惕的时候,不是说社会工作要“去专业化”。所以有学者强调,在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初期阶段要对“去专业化”的分析保持警惕,对西方既有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和实践方法保持纯真而谨慎的态度,在微观治疗和宏观干预实务中始终保持价值观的必要开放,同时在人类发展实务中将专业知识与民间知识混合使用。①
从操作层面上,后现代主义对以技术、流程和专业判断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及推崇所谓客观中立标准的现代主义范式下的社会工作予以强烈批判,这其实也是给社会工作者在如何协助服务对象处置问题上给予指引。
例如现在业界所熟知的叙事治疗。澳大利亚心理学家麦克·怀特(Michael White)和新西兰心理学家大卫·爱普斯顿(David Epston)在 1990 年合著出版的《故事、知识、权力:叙事治疗的力量》被誉为叙事治疗的经典。作为后现代治疗学派的典范,叙事治疗主张重新审视故事,把问题与人分开,通过问题外化、剖析故事背后的话语权、寻找遗漏的故事片段来重构生命故事。②于是主张叙事治疗的社工,希望通过“讲故事”这种服务对象能够较为容易掌握的方法,和服务對象一起面对“伤痛”故事,对陷入困境的问题进行解构,支持案主重夺生命故事的话语权,重构属于自己的“好故事”。这是Michael White等从方法上运用福柯后现代主义的创举,在实务辅导过程中,原来被现代主义范式带入死胡同的对话变得轻松、简单和灵活,打开了新故事的入口。
和叙事治疗相像的有寻解疗法(Solution-focused Therapy)。1982年,寻解疗法创始人狄世沙(Steve de Shazer)在处理一宗家庭治疗时,问题错综复杂,治疗师无法为这个家庭提供有效的介入。狄世沙便与同事商量,反思过去很多传统的个案辅导模式深受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影响,参照“评估—诊断—治疗”的医疗模式进行,不利于快速解决问题,于是开始尝试改为聚焦在解决之道上,由此产生了寻解疗法。
基于对问题视角的反思,社会工作界从20世纪80年代起,提出了优势视角(Strengths perspective)原则。优势视角是以优势为核心,社会工作者在对案主进行帮助时强调将关注点聚焦在案主身上,尽可能地发挥案主自身的能力和优势,并利用案主的这些优势来进行自我的帮助和发展。③优势视角强调发现案主身上的“闪光点”,挖掘案主身上的潜力,培育、鼓励、协助、支持、激发、释放人们内在的优势,通过案主自己的力量来解决问题。④
无论是优势视角,还是寻解疗法,或是叙事治疗,这些后现代的方法或观点,帮助社工学会站在服务对象角度重新规划社会工作的服务过程,社会工作者的立场、目标、辅导规划、说话方式、问话技巧等应该是怎样的,从而推动了社会工作新的变革。
五、 结语
构建一个多元的社会,把生活的话语权交回给曾经被主流和多数所代表的服务对象,这是后现代思想对社会工作的独白。后现代语境下,作为专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工作者,需要认真地去审视自身所持有的价值取向和知识基础,切记不要过分地把自认为所谓好的、美的追求,强加到服务对象的身上。从宏观的社会福利政策到微观的社会工作服务,罗尔斯正义论中“正当性优先于善”的观点始终适用,因为尊重服务对象主体,强调案主自决,是社会工作不可动摇的信念。基于后现代视角,反思“弱势群体”概念背后的价值偏向;辨析“少数”、“非主流”和“边缘”群体所谓“不正常”与主流“正常”之间的张力;代入服务对象的脉络,投入性地理解服务对象日常思维和行为模式;重新审视社会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处置问题时的方式和方法,有利于帮助社会工作走下专业咨询的神坛,做一个谦卑的助人专业,回归尊重案主主体的专业本色。
(责任编辑:徐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