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建平
(苏州市职业大学 学术期刊中心,江苏 苏州 215104)
如何才能让期刊从“知识分子”变成“资识分子”?江苏社科期刊界的同仁作了很好的尝试。有的利用自身优势,开大会、发布新闻,为自身和企事业单位在社会上造势。有的利用新媒体进行运营—如开通微信公众号,追踪社会热点,把“吸睛”作为重要手段,吸引读者关注,搞粉丝经济。科技类学术期刊也可以进行这样的尝试。扩大专业期刊、学术期刊的阅读,是国民素质提升的必由之路。与其让青年沉迷网络游戏,不如让他们跟着《中国国家地理》等杂志走出家门、感知真实的世界;与其让学生玩“荣耀”,不如让他们跟着学术大咖,走进科学的迷宫,让其在高科技的情境中触摸未来的世界。
2018年又有数十家报刊宣布休刊。在纸媒传播日益衰微的当下,微信公众号传播似乎成为各家科技期刊“自救”的标准动作。这是因为:科技期刊新的传播体系已初步建立,但还远谈不上完善—因为其电子文本在知网、维普、万方期刊数据库上“登台亮相”的同时,其自身传播的话语权日益旁落,被“一网打尽”的风险正在逼近。现在超星推出的“学习通”也风头强劲,它综合了微信、知网的各大优点,成为广大高校学生的最爱。在学术论文传播的背后,其知识产权的隐形属性正在日益凸现。无论是中美贸易战中,美国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批评;还是中国知网凭借其垄断地位向读者和高校野蛮收费,年收益达60%的新闻;以及令人侧目的“咪蒙”公众号事件,都让我们看到了微信传播后的“文字收益”,即论文中隐藏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一篇讨论“极化码(polar codes)”的普通论文,引发华为公司的灵感,从而让土耳其科学家埃尔达尔·阿里坎教授从幕后走到前台—华为总裁亲自给他颁奖。可见伟大的公司,从来都是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而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国人难以想像—微软拟采用一张业余摄影者的作品,花重金买下版权后,把它作为WINDOWS视窗的桌面图片,一张美图愉悦了所有WINDOWS用户的心情。正是对知识产权无与伦比的重视,吸引了全世界的优秀科技人才,从而奠定了西方发达国家在科技上难以撼动的地位。因此,无论是从科技期刊本身的发展,还是从世界发展的形势来看,科技期刊的传播已步入“蝶变期”—科技期刊微信传播似乎在走向商业化的过程中,越走越远;而其学术的小众性似乎又限制普通公众对原文的阅读。科技期刊如果想在微信传播过程中占得一席之地,就必须正视论文的知识产权的问题。只有把作者、编辑、平台(公众号)的权益作很好的切分,科技期刊的微信传播才能行稳致远,有所突破。
微信的公众号甫一登场,便引得众人的关注,这与其背后的团队运营是分不开的。既然是运营,则是市场化操作—离不开“经济收益”这一概念。如《野史秘闻》《影视资源抢先播》《冷笑话精选》《TED正能量关注》《职场那些事儿》……吸引了一大批粉丝。由此带来的“粉丝经济”可以“吸金”无数。而微信公众号发展初期无原则地大量转发,出现了“1人原创,99人抄袭”[1]的怪状。如漫画作者“喃东尼”创作的“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漫画红遍全国,然而转发无数,却鲜有人支付相关的费用,起点为500元的授权转发费用,只有不到十个公众号进行了支付,让画了一年这两只笨企鹅的作者大呼“崩溃了”[2]。
好在微信之父张小龙也是“码农”出身,他对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非常重视。如他喜欢许巍《蓝莲花》的音乐,就买下版权,把它挂在自己开发的QQ邮箱的入口: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因此微信公众号马上就在开发平台中添加了“原创声明”。一旦发生剽窃行为,马上可以采取措施制止。但这仅仅是第一步,违法成本的低廉,非法发布和转发的巨大利益,使包括科技论文在内的真正原创的文章屡被侵权。
在媒体和法学界等各方呼吁下,基于全球最大的中文法律知识数据集成平台(法信)、全球最大的移动互联即时通信综合应用系统(微信)的“法信微诉平台”,于2017年11月7日正式上线。据报道,只要借助微信小程序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在线诉讼服务”+“远程审判”。当事人只要在手机或IPAD等终端上“点一点、按一按”,就可以足不出户,甚至都不用下载APP,就可以随时随地、“全天24小时”向侵权方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3]。由此可知,科技期刊的微信传播,也必须在明晰各方权益的基础上,才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做优做精,在高端可以在小众范围内进行精准传播;在中低端可以与科技知识的普及结合起来,消除愚昧与偏见,让科学知识广泛传播。
从科技期刊微信公众号的构架,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从信息的获取、加工到推送到用户的过程。以2015年6月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的《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为例,微信平台的使用者及“粉丝”主要分为三类:论文的创作者—论文的加工者(编辑,含网络编辑)—论文的阅读者,其架构如图1所示。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而不限于著作权。因此,我们这里用“知识产权”而不用“著作权”,主要就是为了强调知识的财产性,即它能给社会、给读者带来资讯,让人受益的一面;同时它也因此享有与专利权、商标权一样的经济性收益—而这一点往往是为人们所忽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因此,科技论文也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论文作者作为传播对象的主体,其对论文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占有,是毋容置疑的。所谓知识产权,即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西方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主要体现在《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等法律条款上。由此,它使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赖以高居产业链高端,垄断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先进技术,攫取着高额利润。如今,中国经济要实现转型升级,必须尊重人才,尤其是对科技人才,因而也必须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则,必须站在时代发展的眼光,把对作者知识产权的重视落实到行动上来。
图1 微信公众号平台架构
而对论文进行过编辑、付出辛勤劳动的责任编辑、对论文进行网络技术加工(如美化、优化)的美编和网编,同样也享有对论文在二次加工过程中的相关权益。众所周知,2015年,如果不是《诗刊》编辑的创造性劳动,把余秀华年轻时站在油菜花田的照片作压题图,并配发专家的高度评价,一位脑瘫女诗人的作品恐怕也不可能因为微信朋友圈的转发,而在短短数十天之内红遍全国。而如今,每篇网络红文的出现,后面莫不有一支精于此道的运营团队,其中不乏专业性的营销人才,而这些人才也往往出自编辑团队。因此,编辑劳动在微信传播中也功不可没。
而比较难以界定的则是朋友圈的“粉丝”。他们既是传统意义上的受众(传播对象),同时又以自媒体人的身份进行“义务”地分享或随机地转发—这一行为,实际上就是将作品进行再“复制”和“传播”,充当了传统意义上的“读者”“印刷工”和“邮递员”三种角色。按理说,粉丝的转发,在微信传播中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理应对原作的知识产权享有一定的权益。但是,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他往往还是以读者的身份出现在微信传播链中的。因此,可以认为,“粉丝”对论文的知识产权不享受相关权益。当然,从图1中可以看出,微信提供的平台,在微信传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提供机器设备、后台人员的维护等无形的服务,使微信的公众号得以成为传播信息的工具。因此,一旦产生收益,微信平台肯定也是要分享利益的。目前,腾讯公司对科技期刊微信公众号基本收取数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管理费,这也可以视为它对知识产权的分享。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期刊在电子化、信息化路上的突飞猛进,以爱思唯尔、斯普林格、中国知网为代表的电子信息巨头,垄断了对论文电子版本的存取权限。这些巨头在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获得科技期刊的电子文本后,几乎垄断了它对科技论文电子文本的处置权。一些国外科技期刊更是两头收钱—一些所谓的SCI之类的期刊,在发表中国、墨西哥等国作者的论文时,往往要收取高达数千美元的审稿费、版面费,同时它又以极其高昂的价格,把这些论文打包“卖”给各大高校、研究机构的图书馆。这种凭借电子版权横行天下的做法,引起公众的强烈愤怒,最近科研界都在疯传一篇文章《无数科研人仍在无偿为这个行业打工:加州大学为何拒绝续订知名期刊》。该文声称:世界上最大的研究机构之一—加州大学2019 年 2月在官方网站发表声明,宣布将停止向爱思唯尔继续支付数百万美元的期刊订阅费,双方的合作关系陷入僵局[4]。
而据业内人士分析,中国知网虽然不是“两头收钱”,但其坐地起价,年年都向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涨价5%~10%的行为,让很多用户也非常反感。目前,更为恶劣的是以百度文库为首的一些非法信息资源库公然侵权,既不向科技期刊的编辑部支付费用,也无视作者对作品享有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版权等),公然盗版,有的非法网站在网上或隐匿论文作者及单位,或将中国知网上的论文截图在网络上非法传播。因此,各科技期刊可以通过科技期刊协会联合起来,向百度文库、豆丁等非法侵权的论文资源库提出明确要求,比如发律师函,声明科技期刊论文作者的知识产权和编辑劳动必须得到尊重,其财产性收益必须得到落实。
随着智能终端的兴起,手机、IPAD的普及以及脸书、推特、微信等应用软件的广泛使用,移动互联网已无所不在。这也给学术传播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为代表的新媒体,使科技类文章的传播变得更加迅速。而且在小圈子的范围内,更易于实现科技知识传播的“互动性”[5]。2015年初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原创认证”,使原创文章的“赞赏”和“留言”一样成为可能,在“作者—读者”进行良性互动的同时,宣告了微信“付费阅读”时代的来临—微信也可以通过不做广告而获得收益。
笔者以“微信”+“赞赏”作为“篇名”的“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上进行了搜索,截至2019年2月底,共发现共有13篇文章,其中尚未有谈及学术期刊打赏的论文。有人指出:文章要在微信公众号上获得“打赏”或“赞赏”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庞大的粉丝群体,成千上万的粉丝,方有可能“引爆”成为“网络红文”。二是内容要有推送价值,方能吸引人。比如引发全国人民众怒的《疫苗之王》,即是“兽爷”在微信平台上发布的一篇戳中全国人民痛点的红文。而打赏也能更好地奖励作者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原创性的写作,同时也能提高国民付费阅读的素养[6]。
学术论文作为专业知识在微信上的传播,其“互动性”的范围很小,主要为编辑、审稿人、专业人员。如果要将专业性极强的科技论文变成“小清新”,变得“萌萌哒”,就必须要有“二次开发”。这种“二次开发”可以是改写,即将论文中的内容加以提炼,写成科普性质的文章。一些自媒体的公众号也作科普宣传,如《槽边往事》发布的《电梯问题解谜》,但其实这只是和《我是这样治好幽门螺旋杆菌的》文章一样,只是篇科学生活指南类的文章,和科技二字沾了点边而已。要把科技论文改写成这样的“指南”和“科普”,除了作者、专业编辑之外,其他人很难胜任。当然,如果让团队进行运营,则必须征得作者的授权,且明确编辑享有改编的权利,即改编后的文章,其知识产权由作者和编辑分享—此类文章一旦成为网络红文,按付费阅读的游戏规则,“赞赏”和“付费转发”的酬劳,将可以由作者与微信平台的相关编辑、纸质期刊的责任编辑等分享。
《中国建筑防水》等科技期刊,正尝试在运营过程中通过品牌推广来确立其在行业的学术地位,进而以其专业指导地位与企业合作,通过赞助、会议、品牌推广等一系列的活动,将微信公众号作为杂志的新媒体展示平台,凸显科技期刊的品牌影响力。即依托科技期刊的实力,搭建相关的微信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梯级营销。通过商业化运作,以优稿优酬、年度论文评比等方式,鼓励作者写出高质量的文章。与此同时,通过《防水工程师》这样面向专业读者的微信公众号,将专业的防水知识予以更广泛地传播,帮助粉丝直接将论文中的专业知识应用到了建筑工程之中,可谓是真正将“知识分子”变成了“资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