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徐海亮 轩辕彦 编辑 | 田宗伟
东坡浚井图 绘 / 张诚
活活何人见混茫,昆仑气脉本来黄。浊流若解清污济,惊浪应须动太行。
——《黄河》
苏轼涉及黄河的活动与文字,最突出的有反对“回河”,评述大禹治水,徐州防洪抢险。
庆历八年(1048年),黄河在澶州商胡埽大决,离弃汉唐以来的“京东故道”北流,经大名府至乾宁军入海。北宋朝野,围绕黄河治理于复故,展开了三次关于“回河”的争论,一派主张回河走原道;一派反对,主张黄河北流。苏轼兄弟俩积极参加了第三次争论,坚持反对“回河”。1088年,宋哲宗批准回河计划,大举兴工。苏轼呈《述灾沴论赏罚及修河事缴进欧阳修议状劄子》,云:“自天禧已来,故道渐以淤塞,每决而西,以就下耳。然熙宁中,决于曹村,先帝尽力塞之,不及数年,遂决小吴。先帝圣神,知河之致西北行也久矣,今强塞之,纵获目前之安,而旋踵复决,必然之势也,故不复塞。”后侍读哲宗,又力陈“黄河势方北流,而强使之东”之害。在北流派要臣谏议下,哲宗收回兴工诏书。但其后东流派再占上风,北流主张未被采纳。1092年,河水大部分东流。1093年河决内黄口,1099年,再决迎阳苏村埽,冲击内黄县,恢复了北流。次年正月,苏轼被贬徙南下,闻黄河已复北流,欣然赋诗“三策已应思贾让,孤忠终未赦虞翻”,序云“时闻黄河已复北流,老臣数论此,今斯言乃验”。言黄河北流应验贾让之决河北行上策,言已之所见亦为不枉。客观地说,苏轼的看法较为符合当时的地理情势。西汉以来千余年黄河长期流经冀鲁界,地面淤高,而南运河以西,“地形最下,故河水自择其处决而北流”(苏辙《论黄河东流劄子》)。这仅从地表形势而言,北宋末南泛夺淮则涉及构造问题了。
苏轼评议大禹,曾撰《禹之所以通水之法》,但他未直接参加治河实践,也未如苏辙那样深入河事,此文述评空泛,乏力乏理。“秦不亟治而遗患于汉,汉之法又不足守……以难治之水而用不足守之法,故历数千年,而莫能以止也”,其言未及河患要义,如西汉来“经义治水”论者拘泥于治水的“圣功禹迹”,实际没有创见。
但他提出“治河之要,宜推其理而酌之以人情”,言“河水湍悍,虽亦其性,然非堤防激而作之,其势不至如此。古者,河之侧无居民,弃其地以为水委。今也,堤之而庐民其上,所谓爱尺寸而忘千里也,故曰堤防省而水患衰,其理然也”,赞同西汉贾让主张宽河,不与水争地,实有见识。又借鉴古之治水,主张“当今莫若访之海滨之老民,而兴天下之水学;古者将有决塞之事,必使通知经术之臣,计其利害,又使水工行视地势,不得其工,不可以济也。故夫三十余年之间,而无一人能兴水利者,其学亡也”,很好地总结了历代治水——特别是水利废弛的经验教训,提出重视研究水学,在实际中发展水学的问题。
熙宁十年徐州防洪抢险,在苏轼涉及水利与防灾的活动里,留下可光辉的一页。
苏轼画像 绘 /赵孟頫
是年,黄河大决于澶州曹村下埽,直冲梁山泺,夺泗入淮,苏轼任太守的徐州,正当洪水要冲,大水围城,“七十余日不退”,最高水位竟高出城内平地丈余。苏轼临危不惧,“遂起急夫五千人,与武卫奉化牢城之士,昼夜杂作”,指挥若定。“自城中附城为长堤,壮其趾,长九百八十丈,高一丈,阔倍之。公私船数百,以风浪不敢行,分缆城下,以杀河之怒,至十月五日,水渐退,城遂以全”(《奖谕勑记》)。水退后,借朝廷拨赐常平钱米,苏轼加修州城防洪工事,又踏勘城东北荆山下排水沟河,以备无患。这些活动,在苏轼心中留下极为深刻的记忆:“东风吹冻收微渌,神功不用淇园竹”(《河复》);“孤城浑在水光中”“千里禾麻一半空”(《登望谼亭》);“共疑智伯初围赵,犹有张汤欲漕斜……使君下策真堪笑,隐隐惊雷响踏车”(《登望洪楼》)。
熙宁十年,其弟苏辙撰《黄楼赋》,为苏轼颂功并刻石树碑,碑刻现存徐州云龙山。赋文为苏轼1077年组织徐州防洪事迹做出补记:时“水未至”,苏轼便组织城民“蓄土石,积刍茭,完至隙穴,以为水备。故水至而民不恐”。轼“衣制履屦,庐于城上,调急夫发禁卒以从事。令民无得窃出避水,以身率之,与城存亡。故水大至而民不溃”。苏轼又舟济被困灾民,增筑徐州城堤,并于城东筑大楼名黄楼,意喻“土实胜水”,聚众庆祝水退。苏轼俯瞰东西,往仰古今,众酒而贺之。
客观地说,在治河方略方面,苏轼认识较为一般,他毕竟不是专业的治水专家,但在徐州防洪抢险实践中,充分表现了他为官一方,兢兢业业并大义勇为的可赞政绩。
升沉何足道,等是蛮与触。
——《袁公济和刘景文登介亭诗复之韵答之》
苏轼初入仕途,才气横溢,政治上尚不成熟,正逢熙宁变法,政治斗争激烈。他反对变法,受到变法新党贬斥,开始宦海沉浮的生涯。
而苏轼本意改革、励精图治,关心国计民生,在无谓党派之争与经世大局——特别是水利事业的利益冲突中,又显露出一个务实改革者的赤子真情。这就使得他被无谓的党争和元祐党人所排斥。苏轼正是在变法和党争的纷繁纠葛中,在没完没了的迫害与贬谪中,在地方务实、水利与防灾活动中实现自我,奉献民生的。
河南省郏县苏洵、苏轼、苏辙三父子的葬地——三苏园一角。 摄影/ 滨海之光/ VCG
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水利法颁布后一年多,苏轼上书神宗,提出反对引汴淤灌、反对恢复古陂塘水利、奖励言事水利。北方引黄淤灌本来是有优良历史传统的,当时由王安石倡导,神宗支持,一度取得较大的成效。(当然因急功近利,大轰而上,也带来一些副作用如浸渍、次生盐碱化、排水不畅等)不过,苏轼对淤灌是不赞成的,虽则有民谣“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然“何尝言‘长我粳稻’耶?今欲陂而清之,万顷之稻,必用千顷之陂,一岁一淤,三岁而满矣”,并说“即使相视地形,万一官吏苟且顺从,真谓陛下有意兴作,上糜帑廪,下夺农时。堤防一开,水失故道,虽食议者之肉何补于民”。显露出偏激的情绪和对华北灌溉经验认识不足。因人口繁衍,垦殖兴起,水区和土地的冲突加剧,特别是富户豪势的侵占,湖塘水利多已失修、乃至废弃,给生态环境和水利农业带来不少问题。王安石主张退耕还湖、兴复水利应当是正确的。但苏轼却说“古陂废堰多为侧近冒耕,岁月既深,已同永业,苟欲兴复,也尽追收,人心或摇,甚非善政”。在奏议陈州八丈沟不可开时,也有类似提法:“访得万寿、汝阴、颍上三县,惟有古陂塘,顷亩不少,见今皆为民田,或已起移为永业,或租佃耕种,动皆五六十年以上,与产业无异。若一旦收取,尽为陂塘,则三县之民,失业者众,人性骚动,为害不小”(《申论八丈沟利害状二首》),遂站到地方豪势利益与保守势力一边了。
熙宁时大兴水利,褒奖功绩,如《宋史》所言“时人人争言水利”,这本是变法中出现的好事情,苏轼却看不惯,言:“如此则妄庸轻剽浮浪奸人,自此争言水利矣,成功则有赏,败事则无诛”(《上神宗皇帝书》)。历来任何一次改革,总是鱼龙混杂,有无私和诚心的改革家,也有谋私的投机者,王安石新党人物也是如此,不能因此去拒绝改革。这里苏轼的感情与立场错了。当然,他反对大轰大嗡,主张深入调查,反对“凡有擘画,不问何人,小者随事酬劳,大则量才录用”,反对“才力不办兴修,便许申奏替换”,反对“赏重罚轻”的盲目兴筑,也确实是看到变法中的严重问题。这些教训直到今天,对接受历代水利建设的经验教训,防止冒进,仍有借鉴作用。
苏轼所谓“天下久平,民物滋息,四方遗利,盖略尽矣,今欲凿空话寻水利”,“朝廷本无一事,何苦而行此哉”,这种无为的消极情绪,和苏轼事水利、防灾积极向上的一生,也是自相矛盾的。
湖州积涝,苏轼去勘视松江堤防,途中见灾民哭,作过《吴中田妇叹》,对灾民极其同情;在湖州与孙觉相度松江,作《赠孙莘老七绝》却言:“作堤捍水非吾事,闲送苕溪入太湖”,似又在发牢骚。另一首《八月十五看湖》云:“吴儿生长狎涛渊,冒利轻生不自怜。东海若知明主意,应叫斥卤变桑田”。清代研究苏学的查慎行解读此诗说,“言弄潮之人贪官中利物,致其间有溺死者”,“轼谓主人好兴水利,不自利少害多”。查注言极是。
这些一度流露的消极情绪,和他关心水利,热爱水利,关注旱涝,关心民疾的本意是截然对立的,不然我们就难以理解他后来又赞扬熙宁时整修六井之事、整理和效法之事;就无法理解他赞扬变法后期修筑龟山新河的诗句:“故人宴坐虹梁南,新河巧出龟山背”(《龟山辩才师》);也无法理解他对元丰时引洛清汴工程的喜悦讴歌:“未厌冰滩吼新洛,且看松雪媚南山”(《和王斿二首》);就不可能理解他反对复陂,却又在知颍时主持疏沟工程,清理清陂塘、焦陂,“变故废弛”;就不可能理解他一再听取、转呈水利进言并予表彰。
他在政治斗争中渐渐成熟,在耕读与实践中拓展视野,思想日趋深入,见解渐近实际。当初他反对淤灌,可是在淤灌失败后,他读白居易《长庆集·甲乙判》,得知唐代汴河两岸皆有营田斗门,“若运水不乏,即可沃灌”,则惊呼“古有之而不能,何也?当更问知者”(《东坡志林·汴河斗门》),一改过去盲目否定态度。后来他反思说,“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见……所言甚谬,少有中理者”(《与藤达道书》),已是十分的诚恳了。
西湖苏堤行吟图 绘 / 张诚
苏轼从无谓的党争中脱颖而出,回归到以实际政绩——包括水利造福社会的道路上,苏轼一生主要的水利活动与思想文字,大部分是在变法失败以后,特别是元祐四年(1089年)他被迫离开中枢出知杭州以后。变法之时,他在中央,在杭州,表现了早年的苏轼和一个完整的苏轼的内在冲突。到了地方以后,他接近了民众和实际生活,对其后水利思想的形成是不无补益的。他再赴浙西,提出苏湖常水利问题,与18年前满腹牢骚通判杭州时的实际体察分不开。熙宁末到元丰初,新政已告失败,宋神宗亲自主持褪色的改革,苏轼与朝廷的矛盾有所转化,对变法的认识也从肤浅转为深化。熙宁十年,他投身徐州防洪实践是这个转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他已经不是发发牢骚的文人苏轼,他在现实中终于找到并成为本来意义的苏轼——正视现实、注重社会矛盾、体察民情,勇于面对自然灾害的苏轼。由于反对变法,变法派对他的压制也限制了他在水利防灾中作用的发挥。元丰以后,特别是元祐以后,苏轼的水利思想特别活跃,政绩比比皆是,他在实践中日臻成熟,并从偏激的党争情绪中解脱出来。苏轼正是在社会大变动中去认识水利,去从事防灾的。新政时期的一些积极的改革思潮,渗透着他的“民为贵”儒教道义思想基础。对他来说,无谓的党争已成过去,朋友们在改革务实或守旧图存的大旗下重新组合集结。苏轼转任杭州、颍州、扬州、定州、惠州、儋州、常州十余年,几乎处处都留下了涉及水利和防灾的政绩。证明苏轼不是那种谋私利的保守派,而是务实派,是改革派。所以,他既不为变法新党所容,也被结党营私的元祐党人敌视(尽管他的名字也被镌刻在元祐党人碑首)。他的水利防灾理念,在中央朝廷得不到发挥,却在不断的贬斥地方中有了施展的机会。他受到保守的元祐党人、投机于变法的钻营者和传统势力的抵制,连杭州苏堤也被指责为“虐使捍江厢卒,为长堤于湖中,以事游观”,在1096年,被投机变法者吕惠卿毁坏。
苏轼从实践中提炼出特别的感受:“余以为水者,人之所甚急。而旱至于井竭,非岁之所长有也。以其不常有,而忽其所甚急,此天下之通患也,岂独水哉。”(《钱塘六井记》)在《乞开西湖状》中,他联想到西汉汝南鸿隙陂的兴废教训:“陂湖河渠之类,久废复开,事关兴运。虽天道难知,而民心所欲,天必从之。”引出了经世治政的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