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会
(安徽新华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合肥 230088)
科创型企业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以持续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手段、以核心知识产权为主要市场竞争力而开展经营活动的一种企业,这类企业以较强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为主要特点,是国家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可以看成是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统称。目前我国科创型企业一般都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初创期或成长期,资金需求量大、技术要求高、风险因素多,规模化经营难以形成,往往很难得到金融机构有效支持,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1]。2015年国家推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举措,随之金融体系的供给侧改革也被提上日程,其中“投贷联动”措施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从资金供给端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改革措施[2],“投贷联动”是指具有不同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运用贷款、债券、股票等多种金融工具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金融需求。“投贷联动”政策的实施对于科创型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为科创型企业融资难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能够从资金供给端推动科创型企业的发展。任何事物之间关系都是相互的,投贷联动政策对科创型企业发展产生作用的同时,科创型企业发展也会对投贷联动以及金融供给侧改革产生影响,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耦合关系,那么在目前金融供给侧改革框架下投贷联动政策与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具体如何呢?近年来,国内已经有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比如米展(2016)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从供给结构、创新效率、制度因素等方面探索了金融供给侧改革对技术创新的内在推动作用[3]。黄青萍(2017)认为我国金融供给侧改革与高技术产业之间具有一定的相互作用关系,但并不显著,并深入分析了金融供给侧改革在为我国高技术产业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4]。还有不少学者单纯探索了投贷联动政策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影响,比如温博(2018)研究了投贷联动政策在优化科创型企业发展模式上的作用,分析了投贷联动在发挥推动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就企业创新模式、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体系的构建等方面提出了建议[5]。张诚(2018)的研究结果显示,投贷联动模式下科创型企业获得的资金支持会随着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而提升[6]。欧阳卿(2018)分析了目前投贷联动政策在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政策环境、投贷联动合作机制、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1]。刘渝琳、贾继能(2018)的研究显示,投贷联动政策是供给侧改革的助推器,投贷联动融资模式有助于促进科创型企业研发效率的提升和风险分散[7]。
目前绝大部分学者关于金融供给侧改革、投贷联动对科技创新企业影响的研究主要局限在理论分析层面,而且研究的侧重点主要集中在金融供给侧改革、投贷联动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单方向影响,极少涉及彼此的相互作用关系,这给本文提供了研究切入点,同时也是本文创新所在。
“耦合效应”是指两个及以上的独立系统通过多个渠道彼此作用于对方而构成一个复合系统,多个独立系统成为复合系统内部的子系统并且相互渗透与影响形成一种良性内部机制,进而促进各子系统不断发展[8]。投贷联动政策与科创型企业发展分别作为两个独立系统通过各自内部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动态演化而产生耦合效应,二者相互作用与影响的程度越深、效果越明显则耦合效应越强,反之则越弱。
投贷联动系统和科创型企业发展系统各自都由众多要素组成,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促进科创型企业发展、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的变化。当科创型企业发展金融需求系统中的相关因素变化时会导致金融需求的变化,进一步促使科创型企业发展金融供给的变化。同理,当科创型企业发展金融供给系统中的相关因素变化时,科创型企业发展的金融需求也会因此产生变化,科创型企业发展金融需求系统和金融供给系统处于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根据耦合理论,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下科创型企业发展系统与投贷联动系统之间的耦合具有“自组织性”,二者在自身力量的推动下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向新的耦合方向前进,两个系统的各种影响因素相互交织、能量互换,推动二者不断有序发展,这与科创型企业发展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自发向均衡状态发展是一致的。科创型企业发展金融需求系统与金融供给系统之间的均衡相对于科创型企业发展系统与投贷联动系统之间耦合来说,是从“投贷联动—科创型企业发展”复合系统之外促使二者耦合效应的产生,所以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耦合效应的实现是从内外部两个方向共同促成的,具体见图1。
图1 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耦合效应实现框架图
1.2.1 投贷联动对科创型企业发展的作用效应
投贷联动作为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其对科创型企业发展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金融供给侧改革对科创型企业发展的作用,在金融供给侧改革框架下投贷联动对科创型企业发展的作用效应集中表现在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三个方面。
(1)金融规模扩大。金融规模即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资产总量,它是科创型企业产生与发展的基础。科创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而自身资金的积累速度往往无法满足企业规模扩张的需要。在金融供给侧改革框架下投贷联动一方面通过储蓄和投资需求效应,提升科创型企业资本形成规模;另一方面通过资金投放结构的调整加大对科创型企业的资金供给规模,从资金上解决科创型企业的发展问题。
(2)金融结构调整。金融结构是指金融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占比及组成情况,金融供给侧改革能够推动我国金融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投贷联动则是金融结构优化目标得以实现的具体措施,通过贷、债、股投资方式紧密联系,促进各金融要素以最合理的分工状态推动社会经济发展[9]。科创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金融需求也不同,其中在快速成长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最大,需要银行信贷、证券等多种融资渠道满足其资金需求,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便成为科创型企业获得各种金融支持的重要前提。
(3)金融效率提升。金融效率反映了金融部门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投贷联动政策能够推动金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更加科学,提高金融效率[10]。提供针对科创型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工具是提升金融效率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为科创型企业提供了更广泛的金融工具选择范围,拓宽了科创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提升了科创型企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并且随着金融市场交易手段的增加、交易品种的丰富,科创型企业金融交易成本大大降低,金融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推动科创型企业发展速度和质量的提升。
1.2.2 科创型企业发展对投贷联动的作用效应
在金融供给侧框架下科创型企业发展也会对投贷联动产生作用,通过推动国家整体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而从资金、技术、风险控制等方面支持投贷联动政策的持续有效实施。
(1)金融支持效应。科创型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相比在创建初期就有着投入资金量大、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同时其成长速度也更快,随着企业快速成长、不断成熟,对资金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可以采用的融资手段逐渐多样化,金融机构会根据科创型企业金融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为金融机构的业务扩张提供了越来越广阔的空间,为金融服务市场整体规模的不断扩大提供物质基础,促进金融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投贷联动政策持续有效实施[11]。
(2)技术支撑效应。社会技术环境的日新月异、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变化、金融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使得现代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过程中也必须不断更新技术,对信息管理、数据分析与挖掘、产品设计等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12]。而科创型企业的主要特点在于高技术性,不但其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对技术的创新性要求高,同时还具有很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最新的技术,提升金融机构运营效率,为投贷联动以及金融供给侧改革提供技术支撑[7]。
(3)风控保障效应。风险控制对于金融机构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都至关重要,也是国家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对象,金融机构投贷联动业务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收益原则是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如若在风险控制方面缺失则金融机构的生存与发展无从谈起。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是投贷联动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同时也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主体之一,所以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状况直接关系到投贷联动政策能否顺利实施、金融供给侧改革目标能否实现。科创型企业以自身的优势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风险控制技术促进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技术和控制保障措施,以及最新的非现场审计手段,降低金融机构面临各种风险的概率。
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通过各自相关要素作用于对方,各种要素之间形成持续推进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二者耦合效应的产生(图2)。
图2 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耦合效应实现途径脉络图
耦合理论模型是一种探索不同独立系统之间耦合效应的方法,不同独立系统通过各种渠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构成一个复合系统,复合系统耦合效应的强弱用耦合度指标反应。公式(1)为该模型的功效函数。
uij表示变量xij对系统功效的贡献,uij取值介于0到1之间,越接近于1表示xij对系统的贡献越大。αij、βij分别表示耦合系统稳定序参量的上限和下限,αij=max(xij),βij=min(xij)。对复合系统的耦合效应起支撑作用的是各个独立的子系统,各独立子系统也由序参量组成,各独立子系统序参量对复合系统的贡献用公式(2)计算:
其中,ui为各独立子系统对复合系统的贡献度,λij为指标权重,本文各指标权重以及各独立子系统序参量权重均由熵值赋权法计算得出,通过公式(3)耦合系数模型计算复合系统的耦合度:
其中u1和u2表示复合系统中的两个独立子系统,当耦合度C∈(0,1)时表示各系统序参量之间存在耦合关系,当耦合度C=0或C=1时则表示各系统序参量间不存在耦合关系[14]。根据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的耦合特点,以及结合刘耀彬(2006)[13],郝生宾、于渤(2008)[15],王仁祥、杨曼(2015)[8]等国内学者的研究,将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的耦合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当C∈(0,0.3)时为低耦合等级,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基本不存在相互影响与作用关系:当C∈(0.3,0.7)时为中度耦合等级,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相互支持效应,但这种相互影响与作用的关系并不显著;当C∈(0.7,1)时为髙度耦合等级,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基本实现了良性互动状态,二者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根据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产业发展耦合机制的实现途径,结合张惠(2016)[2],欧阳卿(2018)[1],张诚(2018)[6],刘渝琳、贾继能(2018)[7]等学者的研究成果,在科学性、代表性以及可获性原则的指导下,本文耦合效应指标体系分别从投贷联动和科创型企业发展两个独立系统中构建,在金融供给侧改革框架下投贷联动子系统序参量主要包括规模指标、效率指标和结构指标三个方面,而科创型企业发展子系统序参量主要包括投入指标、产出指标以及未来发展潜力指标三个方面,具体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耦合效应指标体系
2015年初“投贷联动”概念正式提出,2016年初投贷联动政策开始实施,应该说2015年以后投贷联动对科创型企业发展的作用效应才开始显现,二者之间的耦合关系也应该在此之后才开始形成,为了进一步探索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耦合效应在时间上的变化,各指标选择2008—2017年年度指标:(1)在金融供给改革框架下投贷联动政策的实施主要由处于资金供给端的银行完成,所以本文金融机构样本选择由中国银(保)监会、科技部和人民银行联合确定的首批10家“投贷联动”试点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各指标值由各银行的年度均值代替,由此得到的指标主要是投贷联动系统下的效率指标。(2)科创型企业样本选择2008年以前在我国创业板和中小板以及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挂牌交易且2008年以后不曾停牌、年度财务报表连续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剔除5%的异常样本共得到138家样本企业,各指标值由各样本企业的年度均值代替,由此得到的指标主要包括科创型企业发展系统的各序参量指标(投入、产出、发展潜力)以及投贷联动系统下的结构指标。(3)投贷联动系统下的规模指标属于宏观性指标,根据国家公布的宏观数据收集整理得到。所有数据收集整理自Wind数据库,所有计算均由SAS 9.2实现。
2.3.1 耦合效应指标权重计算
投贷联动子系统与科创型企业发展子系统相对复合系统的权重,以及每个指标相对于各子系统的权重均由熵值赋权法计算所得(表2)。
表2 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耦合效应指标权重
2.3.2 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耦合度计算与分析
根据公式(1)计算出各子系统序参量贡献值uij,根据公式(2)和表2中各指标权重数据计算得到序参量u1、u2,进而计算出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的耦合度C(表3),并绘制走势图(图3)。
表3 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耦合度
图3 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耦合度走势图
表3中数据显示,十年间除了2008年外其他年份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的耦合度均介于0.3到0.7之间,表明近十年来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的耦合效应比较低,处于中度耦合等级,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良性耦合机制尚未形成,但二者的耦合效应一直处于不断增加的状态,耦合度从2008年的0.281 1增加到了2017年的0.650 8,尤其是2014年以后增加速度明显快于前几年,这主要得益于金融供给侧改革策略的提出与实施,虽然此时“投贷联动”概念还未提出,但是在金融供给侧改革大框架下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尝试以投和贷相结合的方式满足科创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促进了二者耦合效应的改善,而之后“投贷联动”政策的正式提出以及试点银行的确定更进一步加强了二者耦合效应的提升。投贷联动序参量值从2008年的0.028 7快速增加到了2017年的0.820 2,投贷联动为科创型企业发展提供的金融服务质量越来越好,而2014年之前投贷联动序参量值一直比较低,对科创型企业发展的作用效应非常有限,2014年以后提升速度明显加快,这也是因为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实施以及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科创型企业发展序参量也一直处于不断上涨状态,说明整个行业发展得越来越好,对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市场的作用效应在加强,但其上涨的速度一直比较平缓,从图3可以看出u2曲线几乎就是一条直线,即使在2015年以后该曲线也没有明显波动,说明我国科创型企业发展对投贷联动以及金融供给侧改革作用效应的提升源自社会经济现象间自然关联,并没有因为国家政策的出台而受到影响。同时从图3也可以看出,2014年以前投贷联动序参量一直低于科创型企业发展序参量,而2014年以后科创型企业发展序参量要明显低于投贷联动序参量,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的互动和作用关系存在不一致现象,2014年以前科创型企业发展在“投贷联动—科创型企业发展”复合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而2014年以后二者耦合效应的提升则主要归功于投贷联动。
(1)投贷联动与我国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的耦合效应比较低,目前处于中度耦合等级,但近十年来二者的耦合效应一直在不断提升,尤其2014年以后提升的速度明显快于前几年,这主要得益于金融供给侧改革和投贷联动政策的提出与实施。
(2)近十年来尤其是2014年以后投贷联动为科创型企业发展提供的金融服务质量越来越好,金融供给侧改革和投贷联动政策的实施对科创型企业发展的作用效应明显。
(3)科创型企业发展越来越好,对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市场的作用效应不断加强,但这种作用效应的提升并不是因为金融供给侧改革和投贷联动政策的实施,而是源于社会经济现象间自然关联。
(4)投贷联动与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的作用关系在2014年前后存在明显差异,2014年以后投贷联动在“投贷联动—科创型企业发展”复合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二者耦合效应的提升主要归功于投贷联动。
针对近十年来投贷联动和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耦合效应的分析结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促进二者耦合效应提升,推动投贷联动政策进一步有效实施、我国科创型企业更好发展。
(1)精确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方向。作为一种盈利性组织商业银行在决定资金投放时会综合衡量收益和风险,所以综合实力强、经营稳定的国有企业和大型合资企业颇受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的青睐,但是这类企业尤其是国有性质企业生产效率一般比较低下,从整个市场角度来看资源最优化配置没有实现。科创型企业发展潜力大、成长速度快,但是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科创型企业都处在初创期或成长期,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比较大,导致商业银行向科创型企业提供信贷的积极性不够,科创型企业不能及时获得所需资金。所以政策制定部门可以在现有投贷联动基本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制定精确化的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投贷政策,在投放资金量、信贷比例、贷款利率等方面给出具体方针,以有针对性地解决科创型企业的资金问题,促进科创型产业快速发展。
(2)多样化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形式。投贷联动政策强调银行通过投资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提供给资金支持,除了直接提供信贷以外,银行购买企业股票、帮助企业发现债券和购买企业债券等也是向企业提供资金的重要形式[19]。除了资金支持,银行还应该在其他方面丰富对科创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比如可以大力发展诸如P2P、众筹、共享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为科创型企业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融资渠道,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银行自身的资产报酬率[20],再比如可以不断开发针对科创型企业需要的金融工具,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科创型企业对资金、金融服务的需求,促进其发展,也能够丰富银行服务品种和业务类型,拓宽银行业务范围,促进二者耦合效应提升。
(3)建立商业银行与科创型企业长效合作机制。投贷联动和科创型企业发展之间耦合效应的提升需要二者共同努力,商业银行与科创型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和现有资源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商业银行为科创型企业提供资金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科创型企业为商业银行提供业务支持以及相关技术支撑,二者优势互补,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推动耦合效应提升。
(4)丰富金融供给侧改革服务功能。无论是投贷联动政策的实施还是科创型企业的发展都是在目前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大框架下进行的,所以不断丰富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服务功能既要强调为投贷联动政策的顺利、有效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支持,又要重视科创型企业的融资特点以及不断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对于投贷联动政策的支持,可以在具体方针、政策方面给予银行更多的选择,可以建立针对科创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大数据平台、专家服务平台、信用担保平台等,以及集多种金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满足银行在选择服务对象、获取服务对象真实资料时的需要,以及为科创型企业在解决金融服务问题过程中提供信息咨询、政策建议等,促进投贷联动和科创型企业共同发展,提升二者的耦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