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婷
近日,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通知》,提出包括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取消个人账户、加快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在内等重要举措。
其中,医保局宣布的将在2年以内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结合上周社保局刚刚确定的全国30个DRGs付费试点城市名单来看,无论是对医保支付方式,还是对医保账户的改革,任何与覆盖全國庞大居民人口的医保体系变动都将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那么,这一场备受社会热烈反响的“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又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惠及人群广,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能力将提高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三种,参保对象分别是在职员工、城镇未成年人和无业成年人、农村居民。2016年开始,后两类医保制度渐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根据医保局统计,2018年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97亿,占总参保人数的66.7%。本次医保局取消个人账户的政策,正是涉及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的这8亿居民。反而言之,目前参与城镇职工医保的在职员工并不属这次医保改革的涉及人群,他们的医保个人账户暂时不会取消。
目前国内的医保体系采用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两种形式,均可在医疗机构和医保指定药店使用,而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门诊统筹方式,即医保局规定年度报销标准,额度年底清零,不能累积。但个人账户方式则不同,医保局划拨定额款项到个人医保卡中,余额是可以累积的。
根据国家医保局披露的各类医保累计结余比例,截至2018年年末,国内城镇职工医保贡献医保整体累计结存80%以上。由于本次“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涉及这类职工医保覆盖人群,因而整体上该政策对医保资金规模影响不大。
但是,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能加强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效率。就个人账户这个“累积”功能而言,账户里的累积的资金只能供参保人本人及其部分家属使用,而不能被更多有需要的人使用,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浪费,从而失去了医保互助共济的能力。
国家医保局指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取消后,居民的医保待遇将通过门诊统筹替代实现。不久的将来,不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费用能报销,小病、多发慢性病的医疗费用也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能报销了。
总而言之,城乡医保参保居民根本不用担心取消个人医保账户会影响报销待遇,反而因为医保互助共济的能力增强,医疗保障的范围还得到进一步延伸。遵循着“三保合一”的医改方向,2020年以后,针对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也有可能被取消,到时候将会影响整个医保基金池。
开源节流,医保控费主旋律下的配套
人口老龄化给国内医疗服务行业带去持续且稳定的需求,但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压力却越来越大。按照联合国标准,一个地区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以上,即可视该地区为老龄化社会。2017年,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比重为11.40%,2018年继续处于上升趋势。
老龄化程度加深,年轻的劳动人口比例下降,医保缴纳比例降低,这就导致医保基金收入很难快速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医保基金运行数据显示,2013年开始国内医保基金的支出增速开始大于收入增速,这一趋势在2016年随着政府医保控费力度的加强得以扭转。
不过从数据来看,近年来,医药行业的业绩增速和医保基金的支出增速比较吻合,而医药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增速基本持平。另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从4.60%上升到2017年6.36%,同样处于上升的趋势。
当下,受人口老龄化影响得以快速释放的医疗服务需求,和增长乏力的医保基金之间的矛盾,是整个医疗医药行业的主要矛盾,从而衍生出医保控费这个主旋律,也进而成为取消医保个人账号的更深层原因。只有通过改革将累积起来的,大量沉淀的个人账户资金盘活,才能在医保基金的收入端争取最大限度的松缓。
全面取消个人账户势在必行
取消医保个人账户,从长远看除了能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体现统筹基金的共济保障作用意外,还有能提高社保的运转效率。取消个人账户后,社保部门将不再设立定点药店,可以将有限的人力物力用在定点医院的监管上,从而提高其服务质量。
医保作为医药行业的最大支付方,随着2017年医保局的成立和权利的集中,在上游工业、商业、医保、患者的各方博弈下,医保局必将掌握对上游企业压倒性的话语权。除了城乡医保有取消个人账户的必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设立本身就是医保制度转轨时对原国有企业职工医疗待遇补偿的一种过渡政策。在国家大力推进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必定是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