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之恋》:知识分子的跨国经典爱情
——对话旅美女作家王正军(下)

2019-07-12 10:46北京王红旗
名作欣赏 2019年34期
关键词:史密斯红旗爱情

北京 王红旗

王正军,旅美作家。在国内曾任教于北京第三师范学校、清华附中等。1984 年受哈佛大学邀请,随先生赴美。在美国曾在勒星顿中学教中文,继续写作。并在《中报》《华侨日报》《国际日报》等发表诗、散文和小说。1996 年获美国国际日报金牛奖。1998 年于中国作家出版社出版诗集《美丽的哈佛》。2004 年,出版长篇小说《哈佛之恋》,并由当当网录制配乐朗诵光盘,发放全国,现与移动小说网合作,播放配乐朗诵。现任职美国CIG 公司副总经理,北美华文作家协会纽英伦地区理事会理事,海外华文女作家永久会员。

多种爱情婚姻样式的利弊辨析

王红旗:

请谈谈你捕捉“原生活形态”真实的创作体验。

王正军:

就是小说套小说的写法,捕捉原生活形态,是一种真实的创作体验……

其实,在写作过程中,常常有力不从心的时候,走到自设的死角,把自己的故事逼到绝境,也就是说设置了矛盾,却解决不了矛盾,怎么也不能自圆其说了!那时要比难产还痛苦,为此昼夜失眠……

在我的感悟中,人如果生来不幸,其貌不扬,特别是女人,就要更加自律,更加勤奋,更加有智慧,才可能摆脱厄运,出人头地(当然家庭背景显赫,另当别论)。贝蒂,就是这样的女孩!

然而,英俊不凡,才华横溢,立足世界之巅的名校教授,可不是容易塑造的形象,他的语言、他的生活方式、他的思维,特别是他的隐私,如何暴露于世……他和贝蒂之间应有怎样的人际关系?这种种问题陷我于绝境,苦思冥想之后,竟绝路逢生,这就是所谓的灵感吧!于是用了小说套小说的手法,虽若隐若现、似是而非,但又合情合理、真实可信、无可厚非,为此而走出难关!真所谓,曹雪芹所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王红旗:

就在史密斯与中山理惠将要举行婚礼之时,琼斯小姐寄来一个“无价之宝”的包裹,毁了这场婚礼。“那是一个圆柱形的大玻璃瓶,瓶口用蜡密封,福尔马林药水中泡着一个早产的五六个月大小的婴儿。圆圆的大头,紧闭的双眼,高高的鼻梁,小小的拳头,弯曲的双腿,佝偻的身体。静静的,被永远地禁锢在这死亡的不腐的空虚中,可以清清楚楚地分辨出这是一个男孩,他紧握的拳头好像在控诉这世界的不公平,为什么还没有出生,就被父母遗弃。”他心中不停地呼唤着:“难道这就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就应该是这种命运?……直到晕倒在地。”(王正军:《哈佛之恋》,中国华侨出版社2004 年版,第240页)史密斯的自我反思,不仅检讨他以爱情为借口的“性自由”游戏,对女学生们的身体与心理的伤害,而且自己背负的是终生的痛苦。你怎么会想起这样的“意象”?

王正军:

原来有一个生物老师很认真负责,她把女老师流产下的从一个月直到八个月大的婴儿,都给装在玻璃瓶里,用福尔马林药水泡起来,然后让学生看这孩子是怎么发育出来的。对我来说震撼特别大,觉得太残忍了。有个小孩弯曲着,还看得出是男孩子,长大后就是一个大小伙子。把这些真实的婴儿,赤裸裸地永远地泡在瓶子里,让人看了好难过,好难过!因此,写到史密斯把爱情作为“性自由”游戏,想狠狠地惩罚他一下,突然,一个意象迎面而来,应该让他尝一尝这苦果。

王红旗

:我突然明白,你把自己生活中遇见的真实,巧妙地移植于史密斯对人性的反思上,让他抱着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儿子,在锥心疼痛中醒悟;同时也是对西方普遍存在的性自由观念的深刻批判。这就是对“元生活”的升华,而且是跨国婚姻嫁接起来的升华。崔卓力用“湿淋淋地捞出来”形容其鲜活性。她说毋庸讳言,《哈佛之恋》的情感表达方式,在“戏化语言”的今天已经成为中国文学创作的古典手法,但这不失为一种属于王正军式的经典。

王正军:

确实如此,换句话说,现代最流行的是快餐文学!谁有闲工夫,去观赏那陶冶人性的纯文学?快餐文学,是茶余饭后的点心,随手拈来,写者轻松,读者惬意……但世界毕竟有倔强之人。因为,纯文学是人类良知的坚守,是传统的坚守,是高尚的坚守!不肯媚俗,不肯折腰,面向阳光,且不畏背后的苍凉与黑暗,敢于给人类最大的启迪和慰藉,是爱恨较量之后的伤疤与血痕,永远不会被时光遗忘,在读者的心中隐隐作痛或抒情,像一杯浓浓的咖啡伴着岁月的节奏吟咏,提神!又像一颗钻石,在深情中,五彩缤纷地闪烁!因此,我沉浸于真诚地表达之中,与潮流对峙……

王红旗:

另外,还有几组人物的爱情,就跟绕口令似的,我爱你,你不爱我。他爱她,她却又不爱他。就这么碰来碰去的,最后也没找到最合适的人。石诚和安娜的爱情波澜,陆星与张慧之间平平实实的爱情,使读者得到一种特别意外的感动。

这种感动是我们对生活的一种感动,也是对作家心灵的一种感动。我觉得是不是可以做这么一个比较。对别的海外女作家而言,可能更钦佩于她的创作手法和语言魅力,我们可能更欣赏这些给我们带来的阅读快感。如果真正扎进历史、社会、生活,扎进人的心灵当中,去体会那种撕裂的情感,甜蜜也好,悲伤也好,心碎也好,都能心贴心地感觉到,《哈佛之恋》书写内容的一种真实存在感。这是《哈佛之恋》与读者相遇的一种方式。

王正军:

我欣赏石诚和安娜的恋爱。石诚很有男子气质,他的美国女友,特别贵族的美国女人,又抽烟,又喝酒,又不用功。他力求把她这些坏毛病改变过来,让她真正变得优秀,变得可爱。我很欣赏这样的爱情,就是你不要一味地去迁就,而是让彼此能共同前进,使爱情变得更清新、更美好。可是有些人的爱情已经不是这样,应该说爱一个人并不是那么简单,可是离开一个人也并非那么容易。但是有的人生活遇到极大的变迁,马上就不爱了,马上又去追求新的恋爱,难道这会是真的吗?

王红旗:

你是如何将真实生活化为诗意的神奇?

王正军:

石森与丽塔在那种现实下,他们的爱恋是难以存活的……可石诚与安娜的现实却俨然不同了,他们应该成功并且幸福(自己不努力,另当别论),我不想让他们有另一种惨不忍睹的命运!

“将真实生活化为诗意的神奇。”那是读者的一种衷心的祝福和领悟,而我,是没有那种能力的,只是俗而又俗的希望:但愿好心,能有好报……

因为,当年石森与丽塔的这段恋爱,是没法成功的。他得回去看他的母亲,就在这时候丽塔极力挽留他,因为她知道形势可能会使他们生离死别,当时的情况是解放军南下,中美可能断交,一旦石森回去,其爱情肯定就有始无终。石森作为中国男人,非常孝敬母亲,作为一个独子,他在母亲生命的最后时刻,回是义不容辞。他明明知道后果的严重!

王红旗:

那么,他母亲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给他留下的是什么呢?

王正军:

留下了对他母亲照顾多年的女子师范大学女学生宋雯。她也是非常善良,非常勤劳,带有中国女人所有的美德。此时石森因为心里想着丽塔,心猿意马。而宋雯对他竟一见钟情,他也有所感动,在青春驱使之下,他们同居了,又结婚了,然后又有了儿子。生活是平凡的,但也充满了真诚。宋雯是一个要求进步的女孩,又是一个共产党员,她对石森的种种言行是既忧虑又想帮他解决,也解决不了。

王红旗: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好校长,因为“别人”问石森的儿子什么时候生出来的,说你们没结婚的时候你妻子就怀孕了,一个“未婚先孕”的罪名,把妻子引向死亡。可想而知,石森在这种情况下心情是多么痛苦,多么孤寂,多么沉重。因为长期在一起生活,对妻子的爱已升华到肝胆相照、坚定不移的地步,让他再出国他也不愿意,反而愿意守着妻子的亡灵过生活。这又是一种爱情,这种爱情坚实高大,不是由一时的浪漫产生的,而是由生活的点滴积攒而成的。

王正军:

实际上,石森本身经历了两种爱情。他和丽塔浪漫、缠绵、美好、心心相印,但我的设计是以生离死别开始的。这就预示未来他们可能被历史、被环境所淹没却无可奈何。有位读者引用作品中的诗与社会现实的爱情来对比说,书中写的爱情特别美好,特别真挚、善良。

虽然石森经历了那么多折磨,他善良的人性仍熠熠闪光。尤其是在“文革”后,当他得知那个总想整他的同事严力,其儿子得了白血病在中关村操场号啕大哭时,石森体会到做父亲的心碎的滋味,劝说同事们一起给他儿子输血,拯救生命。他的人格特别光明磊落,他并没有纠缠过去严力如何想把自己打成右派,甚至“文革”中把自己的家庭害得支离破碎。

我原先想写的是一部历史,是他们的爱情牵着我的心走,从第1 章一直写到77 章,60 万字,最后结尾,小说还是以这个爱情结束的。

王红旗:

与这个爱情不一样的,是一个美国知识分子史密斯的爱情观。史密斯土生土长在美国,是崇尚美国自由的。他对恋爱也是如此,他觉得一个成功的男人事业之余需要女人陪伴。他与一个又一个的女人恋爱,然而,他真正的内心世界是什么呢?

王正军

:他认为,每个女人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一个一个女人去数落,说她们浅薄、愚昧、神经质、啰嗦,一会儿一个主意,只懂得打扮,除此之外一无可取,谈吐如此乏味没有一点新意,最可恨之处就是嫉妒。

他觉得自己在爱情的王国里太久了,也想有一个他自己最看中的,可是他就选不着。而且还自爱自恋地觉得自己好冤枉、好倒霉,从来也没有追恋过哪一个女学生,那些女学生全是一些给棒槌就认真的蠢货。他说她们各个像小母狼似的,看见大肥羊一样盯着自己不放。特别是索非亚,给他写了一大本日记,临走的时候还搁在阁楼里,后来被别人发现并被传阅。但索非亚也只不过是他的一夜风流。

如果这样算一算,女孩子们的日记可以把他整个人都埋起来,那可就能形成文学大观了。然后冷笑一声……

我想揭露的是,所谓的那些如史密斯之流,正是现在女孩子想要追求的白马王子。事业有成,潇洒帅气,但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女孩子们并不了解,当然他最后也是非常痛苦地结束了他青年时代的恋情。

王红旗:

值得关注的是,小说逆潮流而动,讲述了两代“西女东嫁”或者说“西女东恋”的爱情故事,重塑了中国男性知识分子伟岸的精神形象。请问此时,您为什么会去写“西女东嫁”或者说“西女东恋”?

王正军:

当时我觉得中国的男子汉是顶天立地的,他们不但慷慨大方,而且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特别是哈佛大学的中国学者,更是如此,有些中国女人嫁给西方人,最不习惯的就是AA 制,他们小气得很,甚至,家中的水电煤气房租都要平均分摊,相比之下,还是中国男人有魅力,为了石森这样的人,我当然会写“西女东恋”了。

王红旗:

从今天逐渐曝光的许多史料中,能看到有部分知识分子在海外徘徊、游移之后,之所以选择回国和最终回国是由个人因素支配的——这是大历史提纯化书写之下被遮蔽、被遗漏的内容。这种书写丰富了历史书写的方式,同时还原了知识分子面对历史选择时的多种元素、多种状态和复杂心态。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重构历史的方式。请谈谈你个人在对那段历史书写时,是如何想的,为什么这样呈现?

王正军:

那时的一种潮流,“东女西嫁”是由历史、现实和社会决定的。而我写的“西女东嫁”,也是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特定的人物下而产生的,代表了当时某些年轻人独特的精神层次,她们有独立的人格,不畏权势,蔑视背景,不愁衣食,得天独厚,奔放自由,在爱情上追求真爱和人品,当然首选是中国男留学生。因为他们才华出众,慷慨大方,聪明绝顶,又刻苦勤奋,能去哈佛的,确实是精英,大男子主义,是缺点,但在某些女人看来又是优点,因为她选的不是男佣,所以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为此,产生了这样的传奇,就是“西女东嫁”。

玉镯串起母爱、情爱与家国挚爱

王红旗:

在小说里,对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比较书写,很感人至深。比如,石森与母亲,石森的母亲因为脚长得大,经常被做乡间郎中的父亲打骂,父亲去世后母亲艰难地把儿子抚养大。尤其是当母亲拿着从亲戚邻居家借来的钱,送石森去上学的时候,船已经离岸了,母亲晃着钱袋的喊声感动了艄公,艄公调转船头回来,让母亲把钱袋递到石森手里。石森望着母亲的背影流泪了,我读到这里,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

王正军

:一对玉镯,真的变假,假的变真,合久必分,分久又合,吊足了读者的胃口,甚至连主人公石森本人,都不知道谜底,张慧在剧场发现直咎其源,安娜却大言不惭地回答:“偷的!”其实它起的作用是全部小说的毛衣针,它从故事开始,就编织着“神话”,但绝对是合情合理的!当它完成最后一针的时候,故事也基本结束了!

对中国文化来说,玉镯基本上是传统爱情的象征。这里也确实存在一种写作的技巧,我用这最典型的物征,串起母爱、爱情、家国之爱,其实隐喻了中美人民之间的友情是代代相传又曲折复杂、矛盾重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爱恨交加,时好时坏,缠绵不休,谁也难以离开谁的一种情怀吧!如这对玉镯的遭遇一样,令人叹息不止!

王红旗:

在哈佛大学的建筑中,你旗帜鲜明地以威德纳楼图书馆为例,阐明另一种母子关系。请你简略回述一下创作过程中这个细节的灵感是如何诞生?

王正军:

享誉世界的哈佛大学威德纳图书馆,是我常去的地方,只要一踏上那宽宽的台阶,看到那顶天立地的大理石圆柱,我就从心里产生一种敬畏而朝圣的感觉,那是知识的殿堂,那里一切都静悄悄,远离俗世的繁华与喧嚣,没有吵闹,没有调情,甚至没有倦怠……只有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眸子在闪光。这里不仅是知识的海洋,更是一座母爱达到极致的丰碑!在铁达尼克号的一场海难中,威德纳夫人的丈夫、儿子都丧身于大海,他们都曾是哈佛大学的学子!为了永久的纪念,威德纳夫人建立起了这座惠及一切学子的图书馆,这是何等伟大的情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化悲哀为普爱!

世界上的母爱是不同的,有的自私,有的质朴,有的高尚,有的伟大……不同的母爱培育出不同的子女,我忘不了那种崇敬的感觉,为此必写威德纳图书馆,这似乎不是灵感,而是一种必然!

王红旗:

请你谈谈小说中那些女性形象与你的真实生活的关系。

王正军:

我的母亲给我印象极深。她历经苦难把五个子女带大,养育成人。她慈爱、坚强,一直鼓励我们积极向上、自强自立,她的精神成为我们生活的楷模。所以写起母亲来,我特有感情。试举一例:唐山大地震时,我先生去西藏进行科学考察,母亲和小妹住在我家,当时儿子只有5 岁,北京中关村科学院的宿舍大楼也有强烈震动,小妹妹先醒了,大喊地震,跳起来就本能地往外跑,我听了也本能地往外逃,当时真的忘掉了一切。刚跑到门口就听我妈大喊:抱孩子啊!这句话提醒了我,回头就去抱孩子,等抱起了孩子忽然又想起了妈……母亲的形象永远会在每个人心中留下极深刻的印象,所以写了很多种不同的母爱。

王红旗

:小说很多细节,让我们对当时那种历史想象和历史认识能有更深刻的理解。

王正军:

就说领签证那一段,那都是真事。还有我一直在中关村生活,有一个小孩被沙子埋了,我觉得安全由工程队负责。因为沙子不卸干净就走了,小孩去玩就埋在底下了。我还见过他的妈妈,我抱着孩子回中关村的家,到那已经末班车了。一个40多岁的女士特焦虑地等待着,我说这是末班车不会有车再过来,你等谁也不会来了,天很晚了。她说我找我儿子,我儿子不知道怎么没回来。我说那是不是上亲戚家了,你别着急了。第二天第三天就听到了消息,在那个沙子底下就埋着她的儿子,先露出一个小手,然后整个孩子出现了……我写到这儿的时候特别动感情……

另外,诗和小说常常是分不开的。我觉得写情书写信虽是过去的方式,现在都是电子邮件,是很人性化的、个人化的。我写过一首诗,这是我的一种理想的爱情——《信》:“多像一方小小的手帕/叠起来寄给她/但愿能为她擦去/心窗上的冰花/眼角上的泪花/在她那如墨如云的思绪上/系一朵蝴蝶花/让欢乐永远跟着她……/这是一方小小的手绢/能为她掸去记忆里的尘沙/假如生活的荆棘刺破了她/她也能把那流血的伤口包扎……”

另外,我也看到现在生活中年轻人的很多不幸的婚姻,所以也写了一首《春光》:“年年/词不达意地来了/又词不达意地走了/任飘飞的柳絮/挂上眉梢/载着千重烦恼/到底/想说些什么呢/想说/一厢情愿是错了/两厢情愿也是错了/人人情愿的事也未必就对了……/那么/最后的一句话呢/我惊诧的倾听/竟是/将错就错吧。”

王红旗:

你借史密斯与惠子的对话,道出东西方人现代性的情感关系问题:“人类爱情的悲剧就在于不等式的存在,她爱你,你不爱他,或你爱她,她不爱你,两情真正相悦,直到永远,是很难得的。”“那么,现在我们的相爱是等式还是不等式呢?”(王正军:《哈佛之恋》,中国华侨出版社2004 年版,第244 页)你特意让史密斯在惠子的反问下无言以对而结束。请你阐明一下这个爱情“不等式”的内在含义。

王正军:

史密斯和惠子恋爱,直到要结婚了,但现实造就了他们的一个不等式,在西方自上帝创造人开始,女人就是男人身上的一条肋骨,所谓阶级、阶层的划分,就更显而易见,所以人们就要争平等,争自由。史密斯是名校教授,惠子只是个文秘、助理。史密斯又有那种从小形成的人格缺陷,在爱情上他高高在上,条件优渥,无往不胜,占尽榜首。他即使没有大男子思想,也不可能和惠子平起平坐。当他了解了惠子过去的历史,就毫不犹豫地决裂了。这是必然。所以不等式,几乎是全世界的,古往今来的典型,是不以人们或作者的意识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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