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志伟 杨丽
(1.周口师范学院文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2.泰兴市滨江实验学校,江苏 泰兴 225400)
《鸿门宴》是现行高中语文教材的重要篇目之一,当今通行教材均将该文中“翼蔽沛公”的“翼”看作名词作状语表比喻,即“像翅膀一样”[1]23、“像鸟张开翅膀一样”[2]87或“像鸟的翅膀张开那样”[3]189。该注释尚欠精准,从“翼”当时的句法功能来看,“翼”应为动词,即“遮蔽”“遮护”义。下面从“翼”的词义和句法功能来试论之。
“翼”本为名词,即“翅膀”。《说文·飞部》:“翼,翅也。”[4]1652《说文·飞部》:“翼,翅也。从飞異声。”[5]1960如成语“比翼双飞”“如虎添翼”中的“翼”。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随着语言的发展,一个词的词义会不断引申,词义引申通常是通过联想(相关性联想或相似性联想)来实现的,因此一个词本义与引申义之间通常会在人们心里建立起一种自然的联想。由于鸟的翅膀除用于飞行外,还对其身体有遮蔽、保护功能,于是 “翼”就引申指动词 “遮护”。如《诗经·大雅·生民》:“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该句是说“弃儿出生后,被放置在寒冰上,大鸟张开翅膀掩盖遮护他”。其间的引申脉络既清楚又合乎逻辑。表示“遮蔽”义的“覆”除与“翼”构成同义连文表示“遮护”外,还经常与“蔽”以同义连文的形式组合成复音结构表 “掩盖遮蔽”。如《后汉书·孝殇帝纪》:“郡国欲获丰穰虚饰之誉,遂覆蔽灾害,多张垦田。”“覆蔽灾害”,即“掩盖遮蔽自然灾害”,然后“多夸大开垦的田地”来营造丰收的虚假氛围。以上两例中的“翼”“蔽”,均可与“覆”构成同义连文。可见,“翼”“蔽”同义。“翼”作动词表“遮护”义也习见于同时期的其他文献中。如《魏书·肃宗元诩》:“虽帝胤繁衍,亲贤并茂,而犹沉屈素履,巾褐衡门,非所谓广命戚族,翼屏王室者也。”该例中“翼”与“屏”并列,“翼”与“屏”均表“保护”。“屏”本为名词,即“宫殿挡门的小墙”,今俗称“屏风墙”,该墙具有遮挡风与视线的功能,于是转引出动词“遮挡”“遮蔽”义,“屏风”即“遮挡风”。在“遮蔽”义的基础上又引申出“遮护”义,如《汉书·王莽传上》:“成王幼少,周公屏成王而居攝,”“屏成王而居摄”,即“保护周成王而代替他居其位处理政务”。“翼”由“遮护”义又引申指“辅助”“帮助”。如:《孟子·滕文公上》:“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该例意为“慰劳他们使他们来,匡正他们使他们正直,辅助他们帮助他们,使他们自得其善性。”再如《魏书·韦阆传》:“卿常翼务中军。”“翼务”即“辅佐军务”,意为“你常在军中辅佐军务”。其义项引申路径可图示如下:
《汉语大词典》“翼”字条,未收录该义项,未收录的原因,可能将其看成了名词活用作动词。词类活用具有临时性,只有在某一特定语境下才能发生,即在古代汉语中,名词、动词、形容词在句子中分别充当什么成分是有一定得分工的,三类词的基本功能是比较固定的。如果某词在某个具体句子中临时改变它的语法功能和语法意义,具有了别类词的语法功能,才是活用作了另一类词,脱离了该语境就又恢复其本用时的意义与功能。而“翼”作动词表示“遮护”具有普遍性,不应看作活用。
“翼”表“遮护”,是一个及物动词,其后跟名词宾语,表遮护对象。如《左传·哀公十六年》:“胜如卵,余长而翼之。”该例中连词“而”连接两个动词“长”与“翼”,意为“胜像鸟卵一样,我使之成长,并养育保护他”。“蔽”作及物动词,也有“遮护”义,如《左传·昭公二十年》:“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之。”该句是说“齐氏用戈击打公孟时,宗鲁用背遮护他”。因此,“翼”与“蔽”在“遮护”这一意义上是相通的。两者经常连用,构成“翼蔽”或“弊翼”,一起表示“遮护”义。如:《宋史·忠义传·陈元桂》:“有以门廊鼓翼蔽之者,麾之使去。”该例意为,陈元桂带病坚持指挥战争,坚守阵地,誓死不离开,有人用放在门廊里的鼓遮护他,他挥手让拿开。明代孙应鳌《泛彭蠡歌》:“楼船蔽翼此湖内,天地灏洞云雾蒙。”该句诗描绘的是战前场景,“楼船遮蔽湖面,天地间弥漫着广阔无边深远的浓云密雾”。清代陈宏谋辑《五种遗规》:“孙亦被执,贼方加刃,信吾以身蔽翼,遂同遇害。”“以身蔽翼”,“以身”为介宾短语作状语,“蔽翼”为动词无疑,即“用身体遮挡保护”。
从历时角度看,“翼蔽”作动词表示“遮护”在秦汉时期就已出现,而“蔽翼”始见于明清。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上古汉语单音词占优势,当时表示“遮护”义的常用动词只有两个“蔽”与“翼”。“翼”的使用频率还略高于“蔽”,当表示该义时,只需一个单音词“蔽”或“翼”就可以完成任务,除说话行文时韵律音节节奏的需要,两词很少连用。通过检索调查发现,汉代之前两词连用只出现1例,即出现在《史记·鸿门宴》中,并且两者连用时“翼”在“蔽”前,这主要是由当时该义项的使用频率决定的,这也是在上古未出现“蔽翼”连用情况的原因之一。从句法结构来看,在上古,“翼蔽”存在着两种分析方法,既可分析为名词作状语表比喻,又可看作动词。“翼”的中心义项一直为名词“翅膀”,使用频率极高,其动词用法一直为其边沿义,使用频率较低。受常规句法分析的影响,“翼蔽”的语义、句法结构就会出现歧解。
其二,到中古时期,“遮”“护”均引申出“遮护”义,该义项产生后,在使用频率上迅速超过上古时期产生的“翼”与“蔽”。“遮”表“遮护”义最早见于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中,如《齐民要术·种麻子》:“凡五谷地畔近道者,多为六畜所犯,宜种胡麻、麻子以遮之。”该例意为“凡是种粮食的地边靠近道路的,常被牲畜所践踏破坏,应该种些胡麻、麻子来遮护它”。“护”表“遮护”义最早见于三国时期魏国嵇康的 《与山巨源绝交书》“仲尼不假盖於子夏,护其短也”中,该例是说“孔子不向子夏借伞是遮护他小气吝啬的缺点啊”。到中古,随着汉语词汇双音化的进程不断加速,“遮护”开始凝化为一个复音词并迅速流行开来。“遮护”固化成词的用例最早见于南朝宋刘敬叔 《异苑》卷六:“后一年,猛行至蒿中,忽見妇……既而俱前,忽逢一虎跳踉向猛,猛妇举手指撝,状如遮护。”该例中“遮护”已经凝化为一个词,表示“遮挡保护”。
中古以后,由于“翼蔽”受常规句法结构分析的影响,在句法结构上一直存在着两种分析方法,虽然其“遮护”义在继续使用,而使用频率一直不高。随着 “翼”本身表“遮护”义动词用法的逐渐增多,“翼”才被认可为一个与“蔽”词义、功能均相同的同义词。为了摆脱其名词用法所带来的句法分析上的影响,与“蔽”连用时其自身结构也做了改进,这时“蔽翼”才开始出现。受汉语词汇双音化大趋势的影响,动词“遮护”的出现,其表义精确性远远优于“翼蔽”,于是造成本来就举步维艰的“翼蔽”在适用范围与频率上更是雪上加霜。“翼蔽”是为了与“遮护”抗衡就开始改变自身结构,使得“蔽翼”才得以出现,这也是“蔽翼”出现较晚的原因之一。因此,“蔽翼”出现之时就伴随着“翼蔽”的萎缩之势,造成“蔽翼”也只能昙花一现,根本无法与动词“遮护”相抗衡,因此最终也没有流传到现代汉语中。综上所知,《鸿门宴》中“翼蔽沛公”的句法结构,不是随文注释的“翼”名词作状语表比喻,“翼蔽”为以“同义连文”方式组合而成的一个复音词,“翼蔽沛公”应为动宾结构,即“遮护沛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