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劳动视角下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护研究

2019-06-30 14:27张丹萍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9年5期
关键词:权益保障顶岗实习高职学生

张丹萍

【摘 要】我国是制造业大国,随着《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与实施,高职学生成为中国制造的主力军,顶岗实习是培养这些高素质的制造人才的关键一环。在这个关键环节的操作过程中,章法不多,做法混乱,甚至出现部分实习企业侵害实习学生权益的现象,这无助于人才培养,不利于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文章针对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教学实践中权益屡被侵害的现象和表现形式,分析权益被侵害事件的形成原因,从加强教育提高意识、相互沟通落实监管、完善法规做到有章可循等方面,思考并提出保护顶岗实习学生合法权益的对策。

【关键词】体面劳动;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G647.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9)05-0209-03

2013年4月28日,在与全国劳模座谈时,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了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提出了新时代劳动者体面劳动的概念。他说:“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1]”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面临的外部国际竞争环境日趋激烈,这促使我们必须在新的视角下重新思考制造业人才培养尤其是对高职学生的培养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顶岗实习是高职学生转变为熟练技术人才的桥梁和枢纽,保护顶岗实习学生的权益,提高学生成才的积极性,就是保护和发展我国的制造业,也是践行习总书记关于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重要论述。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障研究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课题,早在高职教育起步发展阶段就有相关研究,随着人们对“人才是发展的关键因素”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新时代体面劳动概念的提出,为我们提供了探索顶岗实习权益保护的新视角。

1 体面劳动视角下侵害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的表现形式

体面劳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劳动时间与回报和劳动环境。

1.1 加班频率高,劳动时间长

高职学生并非熟练工人,更不是高级技术工,不少制造企业接收高职学生之后,对其提供的专业培训机会不多,通常安排他们从事低端的劳动密集型工作。由于顶岗实习的临时性,企业也不太乐于花太多精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部分企业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往往忽视顶岗实习学生实际创造的价值,与正式工人区别看待,做不到同工同酬,甚至在延长了劳动时间之后,也不被认可。顶岗实习学生原本的正常休息日被占用,学校的教学作息计划被企业的排班计划取代。不少企业对8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有偏差,顶岗实习学生的实际劳动时间被延长,但又没得到相应的加班补偿。大多数学生在面临此问题时,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和权益保护意识,往往不知所措。

1.2 实习报酬低,沦为廉价劳动力

盡管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不能将其归类于劳务派遣,但是劳动产生价值,实习学生为企业付出了劳动,产生了效益,企业给予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否体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生们顶岗实习的积极性。不可否认,刚上岗的高职学生与熟练工有差距,但是高职学生因为有良好的理论基础,在适应岗位后,具有后发优势。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足量足额地支付顶岗实习学生劳动报酬,他们理应享有与其劳动价值相匹配的劳动报酬。但是根据笔者的调研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接收顶岗实习学生之后,安排了一定量的工作任务,除去完成质量不高的,全部完成或者部分完成的工作量都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在一些订单任务中,顶岗实习的高职学生甚至起到了援兵的作用,给企业避免了重大合同违约,维护了企业的形象。但是,实习学生拿到的报酬只有象征性的实习补贴,远远低于同岗位的正式员工,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个别企业甚至还要在高职实习学生的报酬中扣除食宿餐补费用。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劳动付出得不到认可和相应的回报,低端、简单的重复劳动也达不到实习教学的目的。无偿劳动屡见不鲜,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顶岗实习期变成无偿劳动期。

1.3 劳动环境堪忧,意外伤害缺乏保障

顶岗实习的高职学生的工作大多安排在车间、厂房或者工地等操作现场,因此安排实习生熟悉劳动环境,为实习生提供安全防护措施都是必不可少的,学生和正式工人一样,在工作过程中都会存在各种安全问题。那么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受到事故伤害之后,是否可认定为工伤?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对于此,我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解释。法律法规对于顶岗实习这一领域的规范几乎为空白。实习学生是在校学生,学生与实习企业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形成法定的劳动关系,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后,企业拒绝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也是有据可循的。校内学生的安全保障,学校责无旁贷,但是顶岗实习学生的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在校外,学校也不会主动承担责任。由于劳动环境造成顶岗实习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相关的赔偿等事宜得不到有效保障。

2 体面劳动视角下顶岗实习学生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2.1 法律法规缺失,权益保护无法可依

关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护的法律,目前仅有两部部门法规有所涉及,即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和《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其中,对于实习学生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有关条款过于笼统,不够具体,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当此类事件发生时,缺乏对应的法律法规,学校和学生甚至企业都无法可依,三方均得不到法律领域的有效帮助。根据教育部门的两部部门法规,如果顶岗实习学生发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学校或实习个人要自行举证证明对方过错,而且要证明自身伤害与对方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顶岗实习学生处于弱势地位,举证过程难度很大,无法履行提供证据等举证义务。

2.2 实习个体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高职院校教学以专业技能课程为主,学生接受的法制教育及法制实践不足,同时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因此其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基本法律素养和职业维权教育方面,仅仅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大学生职业指导课程,法律实践教学缺失。这样容易出现下列问题:待遇优厚的实习岗位更受学生关注,而忽视岗位职责、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等;学生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缺乏维权意识,当侵害事件发生后,对于如何维权,学生往往不知所措。

2.3 学校顶岗实习制度不健全,管理深度不足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缺乏经验借鉴,学校在制定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时,没有相关案例参考,无法全面地考虑顶岗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这样的情况造成各高职院校出台的制度千篇一律,专业和岗位的差异导致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差。部分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前的指导培训流于形式,甚至认为岗前培训应该由实习企业负责,实习过程中学校不再承担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责任。此外,顶岗实习过程一般在校外进行,学校配备的指导老师要么数量少,还要兼顾学校的教学任务;要么现场管理经验缺乏,与企业不能有效沟通,不能起到学生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救火式”管理现象屡见不鲜。

3 体面劳动视角下保护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的对策

3.1 完善顶岗实习的法律法规

我国《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都有关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权益保护内容,但是不够具体,现实操作过程中针对性不强。我们可以以《高等教育法》尤其是《职业教育法》为上位法,制定出台具体的条例或者细则,规范和调整高职学生权益保护内容,在具体实践中又反过来修正和调整具体的条例和细则,逐步构建全面而有层次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高职院校的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顶岗实习阶段,学校、学生和实习单位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用法律保障实习学生的顶岗实习是体面劳动,保障顶岗实习的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权益。

3.2 提高学校、企业的大局观和学生的维权意识

教育主管部门牵头或者委托其他机构,根据顶岗实习岗位的特点,调研学生顶岗实习对企业的影响。对迟迟无法产生效益或者企业负担较重的,可以与学校一道筹措实习补助补贴企业,也可以将企业实习的岗位设置为教育公益岗位,寻求社会捐助和帮助。企业也需要有大局观。学生前来顶岗实习,重在教学实习的过程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而不能局限于眼前短期的经济利益。顶岗实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最终目的是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合格的人才。学校可为学生提供部分实习补贴,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维权教育,例如通过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选修课程、组织案例教学、现场指导等,对学生进行劳动权益保护教育,既要培养学生知法、守法,也要培养学生善于用法,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学生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3.3 规范并细化顶岗实习校企协议内容

在顶岗实习合作方面,学校、企业要积极探索合适的顶岗实习协议书,根据专业和岗位的不同,逐步形成规范的通用协议模式,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补充协议等,协议书中对学校、学生、实习单位三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条款要明确且细化。协议中通用条款部分可以对协议框架、劳动保护、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及协议争议解决等做出约定,专用条款和补充协议书可以具体对实习岗位、工作纪律、实习内容、劳动报酬做出约定。规范、细化且执行良好的顶岗实习协议书能够真正建立起良性机制,保证学生、学校与企业三方风险共担,风险共享。

3.4 实行顶岗实习全方位的科学管理

顶岗实习的全方位管理贯穿于整个实习期,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学生进入企业之前,即企业接收学生之前,可组织校企双方,从生产管理、学生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定适合顶岗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规章,这些规章可以有别于普通的企业员工;制订详细实用的顶岗实习管理方案,这些方案务必有针对性且可操作性强。顶岗实习过程中,多管齐下,严格执行管理规章,落实事先制订的管理方案,做到奖惩分明,对于风险和问题要加强事中控制;在頂岗实习阶段完成或者是学期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对本次顶岗实习生产规章和管理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事后评估,找出缺陷和不足进行完善,为下一阶段的顶岗实习积累经验和提供建议。

参 考 文 献

[1]胡新建.高职生顶岗实习劳动权益保障研究[J].职教论坛,2015(29).

[2]王旭东.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人身损害赔偿研究[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3(1).

[3]高山燕.法律视角下的校企合作制度[J].教育与职业,2010(26).

[4]王勤,陈婵,楼成礼.体面劳动与高校知识型劳动者的诉求[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3(24).

[责任编辑: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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