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这首诗是晋代大诗人陶渊明组诗《归园田居》中的一首。看得出陶渊明干农活确实不太在行,“草盛豆苗稀”,他要么是耕种不得法,要么是不甚勤劳。
从陶渊明辞官归田后的一系列诗赋可看出,耕作只是他一种对官场不得志的排遣,而非像地道的农夫一样靠种地养活一家人。作为大司马陶侃的曾孙,陶渊明虽然在弱冠时家道中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尽管没有了官员身份,陶渊明一家尚有不少田地,主要靠家中僮仆和带有人身依附性质的“门生”耕种,全家虽然日子较为清苦,但没有寻常百姓的冻馁之忧。
《晋书》记载,陶渊明四十一岁时出任彭泽令,才当了八十一天就辞官而去。辞官的直接原因乃是郡督邮前来彭泽视察,派人把陶渊明叫来,而且让他要穿好官服,否则将影响他的前程。陶渊明忍无可忍说,“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
据后世人考证,五斗米是縣令的日薪,一天领五斗米,全年大约有两百石,这是实物,加上另外相当于两百石米的钱币。晋代的县令一年大约四百石薪水,对心高气傲的陶渊明来说,这个薪酬标准确实没有什么吸引力。我们假设一下,陶渊明如果不是四百石的小官,而是如他曾祖父那样做了两千石的大官,他肯不肯“折腰”?他不愿对狐假虎威的“乡里小人”折腰,是否愿意向皇帝、宰相折腰呢?
陶渊明辞官归故里,当然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但我更欣赏北宋大儒、理学开创者周敦颐(号濂溪先生)的人生态度。周敦颐曾在《爱莲说》中对比陶渊明的态度阐述自己的志向,“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周敦颐看重的是莲花的“君子品格”。
周敦颐出生在一个中下级官僚之家,和陶渊明的家庭类似。凡历史人物,其政治、军事功业,往往能见于当时,而道德学问的卓然大家,往往要超越时代的局限,经受历史的大浪淘洗,才显出其价值。周敦颐生前并不为人们所推崇,学术地位也不高,又不像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那些人物,或为掌握大权的名臣,或科举顺遂文名远播。
周敦颐多数时候在县主簿(一县司法长官)、州判官(一州司法长官)等中低级职位上蹭蹬,最高做过知军(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行政长官)。可以说,周敦颐和陶渊明一样是官场的不得志者。但作为典型的宋代士大夫,周敦颐有治国平天下之志,以天下苍生为念而不仅仅独善其身。所以“菊花人格”为周敦颐所不取,他对陶渊明“独爱菊”颇不以为然。
相对于官职的卑微,周敦颐的眼光与追求超越了历史的局限,成为理学之祖,影响了一千年。而在官场这天下第一名利场内,必须要有严格的道德自律,才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黄宗羲在《宋元学案》评价道:“两汉而下,儒学几至大坏。千有余载,至宋中叶,周敦颐出于舂陵,乃得圣贤不传之学,作《太极图说》《通书》,推明阴阳五行之理,明于天而性于人者,了若指掌。”
周敦颐的一生,克服了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冲突,做到了政事、道德、学问三者的高度统一。后世儒学名臣,如明代的王守仁、清代的曾国藩,无不推崇濂溪先生。曾国藩在政治舞台上机遇比濂溪先生好得多,晚年拜相封侯,总督两江、直隶,大权在握。他的处事如濂溪一样,“出淤泥而不染”,严于律己,是大清二百多年来最为清廉的总督;但不像海瑞那样偏执,他承认社会现实,对同僚与下属宽容。—如此,方能成就大事业。
士大夫周敦颐和诗人陶渊明的区别就在于,周敦颐超越了独善其身的逃避。这样的人无论身处四百石这样小官的职位上,还是做了两千石那样的大官,都会在复杂的官场中保持君子人格,力所能及地尽到一位儒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