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尧
要解决我国科研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尤其是“问题科研经费”,为科研人员创造求真务实的优良科研生态,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管理部门除了采取完善管理制度与加强诚信建设等措施外,新时代应该对科研课题立项与科研成果评审进行全面创新。
近年来,我国科研经费投入持续增加。2012年突破万亿元大关,占GDP的1.98%。2014年科研经费占GDP的2.02%,首次突破2%。2017年科研经费占GDP的2.12%,科研经费总量达17500亿元,其中企业研发经费为13733亿元,政府属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科研经费分别为2418.4亿元和1127.7亿元。从全球来看,目前我国科研经费总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我国每年万亿级科研经费投入的管理风险越来越大,从科研课题立项到结题的整个研究与管理过程暴露的诸多问题中,“问题科研经费”是挥之不去的一大科研魔咒。2013年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时任科技部部长万钢对“问题科研经费”连说了两个“愤怒”,并表示“我们绝不容忍这些现象,要坚决杜绝经费管理上的问题”。
2018年7月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指出,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将对2013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青年基金项目、规划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共1453项集中清理。实际上,2013年度立项课题总数为3240项,集中清理1453项占了当年立项总数的将近一半。这些课题申请者需要在通知发出后两个半月内,突击完成课题研究结题工作。即便这1453项课题申请者都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课题结题,其成果的研究质量令人怀疑也是难免的。还有更令人难以释怀的是,如此之大的集中清理面并未在高等学校引起震惊,大概因为这种课题清理年年有而司空见惯了。
事实上,“问题科研经费”是一个被我国社会舆论长期诟病的科研老问题。除以上例举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课题近半数不能如期完成外,还有更为严重的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的“跑冒滴漏”问题。对此,早在2005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就指出,“从近年来审计、检查的情况看,也有少数高等学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或已有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2010年以来,审计署在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审计或调查中,课题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扩大开支范围、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2007年2月9日《中国青年报》就发表文章指出,虽然上海某高等学校伪造“汉芯”骗取国家无偿拨款是个别现象,但科研经费滥用问题在各省市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2010年,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经费用于课题本身的仅占40%,60%以上用于打点、会议、个人提成等非科研活动开支。2012年,教育部就针对高等学校科研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然而,这些意见并没有消解“问题科研经费”现象,甚至还出现了贪污科研经费的问题。比如,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教授的“苕溪课题”总经费高达3.135亿元,其中国家拨付经费1.0544亿元。2014年1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对陈英旭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2017年6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王新海教授涉嫌贪污行贿罪一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王新海非法套取了三笔科研经费共计576万余元,并将其中的323万余元据为己有。
近年来,随着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在评价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人员科研实力中的权重越来越大,单位与个人每年拿到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的数量,已经成为衡量其业绩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我国的科研评价体系里,科研业绩的大小与课题和经费数量等紧密结合在一起,导致跑课题争经费蔚然成风。然而,有数据显示,虽然我国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数量居世界首位,而论文平均引用率却不尽如人意。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鲍义志说,“我国在科研课题立项、经费分配、评奖等机制上存在很多问题,现行经费分配体制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科技创新。”
仅从以上例举的这些现象来看,目前我国这种利益驱动的科研管理机制,不仅难以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而且严重阻碍着科技创新。因此说,新时代我国科研课题管理机制创新刻不容缓。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特别强调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营造诚实守信、崇尚创新、追求真理、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科研氛围。我认为,要解决我国科研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尤其是“问题科研经费”,为科研人员创造求真务实的优良科研生态,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管理部门除了采取完善管理制度与加强诚信建设等措施外,新时代应该对科研课题立项与科研成果评审进行全面创新。比如,开启科研课题经费“拨转贷”管理新机制的先行试点工作。
第一,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经费由立项拨款转为立项贷款。科研课题立项贷款就是课题立项后,由研究者根据预算向课题立项部门以无息贷款的形式预支科研经费,在课题完成并通过立项部门的相关评审后以结题成果的形式还贷。万钢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表示,为让科研经费不被滥用,重要的是让所有科研项目在阳光下进行。从科研课题立项到结题的贷款使用情况要适度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改变现行课题拨款机制已存在的研究者尽量扩大预算、经费使用不合理与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
第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管理由经费划拨转为经费配置。科研经费配置是与科研课题立项贷款相联系的科研课题经费管理新机制,科研课题立项部门可以根据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在审查基础上提供必要的经费配置。即对科研经费的配置从课题立项开始,以严格的审查保障课题如期实施和经费的合理使用。为保证经费配置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可以设置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负责课题研究全过程的动态经费配置工作,以避免课题拨款机制下大面积清理课题而难以追回经费的现象。
第三,各级各类科研基金增设自由研究成果奖励项目。自由研究成果奖励是与科研课题立项贷款互为补充的科研经费使用创新,即对于未申请课题的自由研究者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以由研究者自愿向相关科研基金申报,科研基金管理部门受理并经过评审认证之后,根据评审认证结果给予相应补偿奖励经费。根据科研成果的创新价值给予适当经费补偿的自由研究成果奖励,是对自由研究者取得的科研成果价值的褒奖,既有利于遏制跑课题争经费的不正之风,也有助于形成求真务实的科研生态。
科研课题经费“拨转贷”管理新机制的建立,涉及到包括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研发三大科研体系多方面的变革。比如,科研管理部门(包括基金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科研课题立项与经费、过程与监管、结项与评审的机制变化,以及以课题与经费论英雄的科研评价变革,等等。鉴于此,可以在政府属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中,进行选择性先行试点探索,开启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创新的新时代。
(作者为浙江师范大学教育评论研究所教授、所长)
责任编辑: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