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智慧
在所有的制度改革中,高考制度改革最为“牵一发动全身”,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对“一考定终身”的质疑,一直伴随着高考和高考改革。随着最新的分批次的各省高考改革方案出台,高考和录取的内容变了:考试科目的选择性更多,“综合素质”占录取评价的40%;招考分离,按专业投档,取消录取批次,等等。
作为一项最引人注目的制度性改革,高考的改革方向,是希望增加学生和高校的相互选择权,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同时引导中学、小学的教育方向和教育内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最终扭转中国教育模式过于僵化、创造性人才极度缺乏的困境。
我们是要告别“一考定终身”了吗?
高考绝不是悬浮在空中的象牙塔规则,而是体现在区域差异、城乡差异、文化差异和家庭差异中的实践性制度。只有认清高考的复杂性和局限性,制度改革才能更加稳步推进。
对高考制度改革,学校、家长和考生最关心的是考试科目的变化。这一变化在第一批次和第三批次改革的省份里,最为突出。
2014年9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在考试科目设置方面明确规定,高中不再区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由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组成。这一评价体系也叫“两依据,一参考”,前两者是依据,综合素质是“参考”。
评价标准里最重头的,还是高考成绩。考试科目的排列组成,对高考成绩有直接影响。
2014年9月,上海、浙江成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实行3+3模式。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50分,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物理、历史、生物中另外选择3门作为考试科目,每科满分70分。
3+1+2的模式对3+3模式进行了修正,保证了考生在奠定或文或理大致方向的良好基础上,进行多元化的科目选择。
这一方案大大增加了考生的选择自由。过去文理分科的时代,考生要么选物理、化学、生物,要么选历史、政治、地理,现在则可以进行多样组合,如物理、历史、地理。
自由度的增加,首先带来的是“分值等价”问题。物理成绩的一分,是否可以等同于历史成绩的一分?如果不等价,又该如何折算?
上海和浙江给出的答案是“标准分”,即将参加每门课程考试的所有学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对不同的名次等级赋予不同的分数。这个做法背后的假设是,参加每门等级考试科目的学生,能力上的分布是相同的。绝对分数的差异,等于科目之间的差异。例如,在物理考试中拿第一名的考生,和在历史考试中拿第一名的考生,能力是相同的。
“標准分”政策下,考生多了一种制胜机会:选择“赛道”。考生除了提高自己的绝对分数,还可以降低对手的绝对分数—只要他/她与能力相对较差的考生选择相同的科目,就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竞争对手的能力越弱,他/她就越可能拿到好名次。
“田忌赛马”出现了。越是难度大的科目,报考的考生越少,因为即使报了,也是去当“分母”。一旦某一科目的“差生”走了,那么这一科目的“中等生”也会走,因为他们又成了“分母”,最后,连成绩最好的考生也会放弃该科目,因为强强对决,很难说自己一定是“分子”。于是,个别考试科目受到了忽视。
2019年4月23日,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启动。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八省市均发布了高考新方案,它们采取3+1+2模式,满分750分。语数英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150分;“1”为首选科目,考生必须在物理、历史中选择一门,满分100分;“2”为再选科目,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中任选,按等级赋分后计入总成绩。
3+1+2的模式对3+3模式进行了修正,保证了考生在奠定或文或理大致方向的良好基础上,进行多元化的科目选择。像上海实行六选三,大概有20种科目组合,浙江实行七选三(多一门技术),有35种组合。
科目一多,必然要求实现“走班制”,这一之前很难推行的上课模式得到了快速响应。大量从未实施“走班制”的学校,立刻开始着手,让考生按照自己报考的科目来行使课程选择权,但班级并非可以完全灵活“走动”,很多还是以选课组合的形式固定下来。
同时,“走班制”也对硬件的要求颇高。班级要多,教师要多。而在很多偏远、贫困地区,教育经费已经逐年减少,连标准的拨款都难以为继,遑论增加更多资源。
改革方案里,另一个备受关注的变化是“综合素质评价”。
部分高校将成为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的改革试点。综合素质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综合素质评价占比则不高于40%。
一般来说,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公布的方案里对“综合素质”的看重,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一名北京市家长公开表示,成绩占60%,综合素质评价占40%,给权力寻租留下了极大空间。
首先,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标准、评价体系,没有明确的统一要求,很容易导致个别不良现象:像思想品德,如果学生上交自己的零花钱,谎称上学路上“拾金不昧”,家长帮孩子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是帮孩子申请专利……“造假”可能让整个家庭受益,却伤害了其他的考生。
而且,没有实质性的考核标准,或是实打实的分数限制,学校开展的“综合素质”活动,有时会造成老师无所适从、学生应付了事的后果。
像“社会实践”方面,一名深圳的高中教师给《南风窗》记者看了她的学生的“实践报告”。这份报告记录的是该学生“走进深圳”假期社会综合实践系列活动的心得。学生在文档里贴了三张参加活动时拍摄的照片,70多字的“体会”,写的是深圳的自然气候,“成果”也只是简单介绍了一下深圳的蕨类植物。内容还有和“百度百科”重合的痕迹。
新的高考制度,将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某种程度上扩大了高校的自主选择空间。
提倡学生的综合素质,从根本上看,是一件好事,只不过如何有效推进,需要探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创新院院长刘坚向《南风窗》记者表示,最近几年,由于单纯强调阳光招生、强化相关规定,实际上高校自主招生基本停滞,综合素质在高校招生中基本形同虚设。但只看考试成绩培养不出更多创造性人才,应试教育的学生不可能有个性,更不可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中国今天经济科技发展遇到的瓶颈,实际上是中国教育发展模式、中国人才培养方式的真实写照。
比较理想的招考状态是,“考”由专门的考试机构来做,保证统一,“招”由高校自己来做,自己决定自己想要的人才。但是目前这个状态并不明显,“招”的权力很大一部分在各省招生办,给各个高校的选择窗口期极短,高校只能凭高考分数录取,考生分数达到分数线,没有特别理由,不得退档。分数还是最重要的。
新的高考制度,将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某种程度上扩大了高校的自主选择空间。
过去已经有一些高校实行“自主招生”,不完全依据考试分数,而是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和国际名校近似。然而,在此过程中出现的“腐败”事件,一度令社会舆论哗然。这样的背景下,“自主招生”的口子被收緊,完全的招考分离难以为继,综合素质成为参考依据。
虽然,在录取标准的规定里,没有赋予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总成绩同样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录取过程中,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发挥作用,高校和高中都有赋值的权力。
对地方高中来说,对突出的表现和成果,一般进行形式化、规范化的处理,不然会造成管理上的巨大压力。对高校来说,把综合素质作为录取的实质参考,就必须要有条分缕析、一目了然的解释,否则难以服众。且两者之间还必须形成打通的关系,招考可以分离,但绝不能分裂。这样看来,为了满足这些要求,高中和高校的综合素质评价,会倾向于选择说服力强的“尖子生”竞争。
新的高考制度,从原来的考生报考院校,转变为报考院校专业组,这也是希望扩大学生与高校的选择余地。
院校专业组,就是将一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若干个专业合成一个组,每个组内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一所院校可以设置多个“院校专业组”,并以其为单位进行投档录取。
以甲大学为例,有20个招生专业,过去只有一个院校代码,只是文理分开录取。按照新的3+1+2方案,甲大学要先按物理和历史分开,再根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这四门选考科目来进行组合。选考科目相同的为一个组。比如选考历史的专业里,要求科目必含历史+政治的是一个组,必含历史+地理的是一个组。这样选考历史专业的考生,就有两个院校专业组可以报名。选考物理的做法也是以此类推。这样,甲大学会有多个志愿单位,提供多个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
如果甲大学的某专业,在物理、历史两门中要求为“物理”,另外两门不限,则表示考生在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只要选考物理,其他2门科目任选,都可以报考该专业。
从效果上看,学生与高校的选择权利确实增加了。不过,双方“放飞自我”的可能还不大。二者都要在选择的基础上,保证自己的效益最大化。
高校招生的思路,首先要保证有更多数量的“靠谱”学生可供遴选。这就要避免用诸如物理+政治的专业组合来招生,毕竟文理科在研究过程中还是存在符号思维和文字思维的区别、逻辑思维和建构思维的区别。
而考生报考的思路,是首先要保证有更多的高校与专业可以选择。而物理+化学的组合,在专业报考和就业上,显然比“物理+历史”“物理+政治”更有优势。
从效果上看,学生与高校的选择权利确实增加了。不过,双方“放飞自我”的可能还不大。
这样对话,除了某些交叉性学科,像地理学、经济学会鼓励文理科混合,大部分学生和高校都会比较“保守”,“稳”字当先。
而且,院校专业组的设定,要求高校提前公布各专业组所需要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及其报考要求,学生也要提前决定自己的选择性科目,从高一开始规划自己的高考志愿。这也相应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考生的家庭决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取消录取批次也需要长期实践并稳固下来。虽然其减少了人为把学校分成“三六九等”的偏见,淡化了大学之间的等级色彩,避免考生被录取批次绑架,减轻高中“一本”“重本”录取的统计压力,但是,高校间的平等竞争很难立刻达成。
毕竟,批次的形成,除了行政的硬性划分,也是各个学校的声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积累,在社会上的口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