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常生活”视角下的乡村文化传承机制研究

2019-06-11 02:57任超李茂
中国西部 2019年2期
关键词:乡村文化日常生活乡村治理

任超?李茂

〔摘要〕 研究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如何更好地把握和开展乡村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在充分吸收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日常生活”理论,试图以“日常生活”这个理论范式塑造农民意识与主体性的载体,并以笔者调研对象为例子,探讨了乡村文化传承动因、要素和机制,同时指出因村民传承意愿不足、传承空间消失、村内精英流出、传承机制发生断裂致使乡村文化有趋于崩塌的风险。为使乡村文化得以传承,政府需要保护村落空间、留住乡村精英,赋予乡村文化实际价值。

〔关键词〕 日常生活;乡村文化;传承机制;乡村治理

〔中图分类号〕G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19)02-0084-08

一、引言与文献述评

本文试图以“日常生活”这个理论范式塑造农民意识与主体性的载体,来探讨乡村文化传承问题。从现实方面而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其中,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保障,而农民的日常生活是推进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3月8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2〕这种优良的乡村风气就需要以日常生活来形成。从理论方面而言,日常生活是社会生活中对于社会行动者或行动者群体而言具有高度熟悉性和重复性的实践活动,是一切社会生活的社会历史性的基础。任何想法、行动都在日常生活中展开。由此可知,深入细致地研究日常生活对于中国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3〕

通过农民日常生活来解释乡土文化的传承,不仅可以弥补农民视角在文化传承理论中的缺失问题,更可以拓宽乡村文化传承理论的解释基础。因为,一直以来探讨乡村文化传承主要集中于两种视角:

第一种视角是在现代化语境下,来解释文化的传承与变迁问题。它突出强调了乡村文化的变迁是因在客观的历史潮流趋势下所做出的主动性回应,以及进而产生的后果。这一视角认为现代化下的城镇化、工业化、消费主义致使承载乡土文化的物质实体消失,现代工业制品对传统乡村制品的取代,已经让乡村文化丧失了发展的潜力。〔4〕同时,现代意识也削弱了农民的乡土意识,以现代文化为基础的城市文化,在以网络、电视、广播等传播工具,通过反映城市文化现象的城市传播媒介,让农民接受与认同那些内容与他们毫不相干,甚至不属于他们的时代意识。这让乡村文化在现代化面前渐渐失去自身的独特性与地域性,它所承载的内在精神价值与意识发生了瓦解。〔5〕现代性通过物质与意识的双重干扰,进而带来传统农村文化的解体,致使乡村文化传承最终发生断裂。

第二种視角是在“国家——集体”语境下来解释文化的传承与变迁问题。它指出改革开放前,乡村文化的变迁是因为在这段时期内国家与集体为了推进社会进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生活的向往,而发起的对乡土落后文化的改造。这种视角强调国家对乡土文化的干预与改造,尤其强调国家对乡土社会与文化的价值观与道德建设。〔6〕其目的是为改变传统乡村社会的道德礼仪,以新道德满足当时社会与文化需求。〔7〕改革开放后,国家通过一系列乡村政策,尤其对南方乡村的政策指导,让其乡镇企业具有了符合改革开放的乡土文化基础。〔8〕

两种视角都从各自角度解释出了乡土文化变迁原因,指明了乡土文化传承的内在逻辑。但总体而言,无论哪种视角,都把乡土文化与历史、国家放在一起进行讨论,这造成乡土文化传承的理论话语体系内,作为承载乡村文化的农民,其主体性意愿很难被表达出来。因此,以农民的日常生活来讨论乡村文化的传承,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开拓了原有的研究视角,丰富了乡村文化传承的理论内涵。

二、“日常生活”理论的梳理

在阐释乡土文化与日常生活的关系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乡土文化”与“日常生活”这两个概念进行重新界定。

本文对乡村文化或乡土文化的定义,主要结合了德国著名社会人类学者格尔茨的文化概念与国内著名“三农”专家中国农业大学朱启臻教授的乡村文化概念。格尔茨在其所著的《文化的解释》中提出:文化是历史性的传承,是体现于符号中的意义模式,是各种符号形式传承下来的概念系统,依据这些符号形式,人们交流维持发展有关生活知识和对待生活的态度。朱启臻在其所著的《生存的基础》中提出:乡村文化是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是一种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居民的文化,指的是农民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创造和形成的精神文明的总和,包括农民的价值观念、规范体系、语言符号和行为方式等特征。结合两位学者对文化与乡村文化的定义,本文所谓的乡村文化概念,则是指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是一种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居民文化,它历史性地传承了乡村社会中体现村民意义世界的符号,并传承了由意义符号组成的概念系统与符号模式,依据这些符号形式,人们相互交流,维持发展有关生活知识和对待生活态度。

关于日常生活,郑震(2013)认为它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高度重复性与习惯性实践的载体,它是形塑社会生活、塑造社会文化的历史性基础。本文结合郑震对“日常生活”的定义,认为日常生活是具有历史性的,是形塑社会生活与社会文化、展开人与人社会关系、承载个人重复性实践与习惯的时空载体。正是因为日常生活的历史性、社会性、重复实践性,决定了“日常生活”与乡土文化的密切关系。促成乡村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的任何细微变化都是在日常生活这个广大视野中展开的,在这个视野中,新器物、新道德、政治以及任何在乡村社会之上人群都形成了互动。 〔9〕

日常生活理论强调:一方面,日常生活是形塑乡土文化的根本。特定的城市、乡村、社区所形成的文化,是人们通过日常生活来建构的,日常生活是形成乡村文化的主要推动力。人们的思维、习惯、交往以及对他人情感的感知作用,都是依赖于日常生活才得已展开。〔10〕甚至在某种区域上,人们通过日常生活形成一种共同体,他们有共同的制度、认知与价值观念,利用同种文化、同种生活方式来面对日常生活。〔11〕另一方面,日常生活是推动乡土文化变迁的动力。乡土中的物质、精神与道德性的变革,往往离不开日常生活的需要。正是由于日常生活发展的需求,让乡土社会逐步接纳了更多的外来物品,进而促进村民对外界的认识。〔12〕也正是由于以日常生活为切入点,通过新政府在日常中的不断教化,让传统乡村社会被剥削的女性权力得已释放,旧有的落后乡村文化得已消失。〔13〕总之,农民的日常生活与乡土文化之间紧密相连,农民主体性的表达、行为、价值观、社会实践在日常生活中被赋予了深刻的含义。

三、传承动因: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理性

村民日常生活中处理各种事情的思维与行动,并非混乱无迹可寻,而是以一种理性来协调个人与周遭关系。这种理性行为,可以被称为生活理性。如果要把农民的生活理性进行定义的话,可以概括为农民在社会生活当中,本质上会选择或追求个人所认为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行动,也正是这种生活理性的驱动让乡村文化得以变迁与传承。换句话说,农民需要乡村文化来实现理性行为,从而获得自身的发展与个体在乡村中的地位。

一般而言,农民的生活理性由三个方面因素所决定,分别为群体价值、身份认同与获取资本。首先,群体价值是农民产生生活理性的主要因素。群体价值往往代表村庄整体利益,个人通过整个村庄利益的实现,继而使自己产生收益。最为明显的就是“村规”这一体现群体价值的规范,村庄规矩作为群体理性行为而存在,其目的是让整个村庄通过规范维持秩序性,让村民产生共同信仰与共同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村庄的稳定自然形成,以至在面对各种来自外界的挑战与困境时,保证每个村民的生存。其次,身份认同是促使村民理性行为的又一原因。群体利益促成共同的价值信仰与认识,让村民依靠精神的一致性产生身份认同,形成村落内部的情感连接纽带。在固定的村庄氛围内,个人往往通过积极的、对群体有利的行为来提高自己在村庄中的群体尊重,并且通过对村落的更大贡献获得更好的村落地位。这要求农民在处理任何事情时,必须以一种生活的理性来要求自己的行为,思考自己的行动。再次,获取村庄资本是农民生活理性的根本目的。村庄资本主要是指村庄的社会资本,通过个体的利他行为,构建出村庄内的人情关系,利用关系网络,通过个人的付出获得其它村民的正向回馈与帮扶,进而让个体在村庄内获得更好的生存基础。

群体价值、身份认同与获取资本作为农民生活理性的三个方面,通过乡村文化来实现,即农民通过乡村文化来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村庄认同与获取村庄资本。笔者在对北京太子务村武吵子这种乡村文化进行调研时,已经发现这一特点。太子务村武吵子作为一种武术与吵子结合的乡村文化艺术,是北京市特有的传统民俗舞蹈之一,集娱乐、健身、表演为一体,武吵子风格强悍、粗犷,舒展大方,参与武吵子活动可以使人们愉悦身心,增进了解,和谐相处,具有较高的社会、民俗及文化价值,在北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解放前,太子务村利用村民参与武吵子这种文化形式,让村民远离赌博实现村庄的稳定;并通过这种武吵子文化,构成文化连接,在村民之间建构出相互连接的纽带,并获得对本村庄的认同感,最终形成类似于农会的组织结构,利用其组织结构与国家政权讨价还价获取村庄权益。〔14〕但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改革开放,群体价值、村落的身份认同与资本获取无法通过武吵子这种乡村文化来获得,村民也就渐渐地把武吵子作为一种娱乐活动,并且这种娱乐活动因为不再对乡村年轻人的世界观构成影响,因此逐渐显现出吸引力的匮乏,现在太子务村武吵子在当地年轻人中間的影响越来越式微。显然,乡村文化传承的主要动力是依靠农民的生活理性,如果某种文化不能为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那么这种文化就很容易断裂。

四、传承要素:集体、场域与身体实践

乡村文化要以农民的需要而保留下来,那么其传承就需要具体的载体与途径。本文指出,集体、空间场域与身体实践是传承机制中的三个关键要素。

要素一:集体。集体作为乡村文化传承的关键要素之一,当一个村落群体想要留存、传承某种文化时,需要集体参与。集体参与的价值在于形成共同认知与群体网络。共同认知意味着集体对共同持有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有着相同的理解、感悟,从而产生集体性的相互接纳与对彼此在村庄中身份的承认。在此共识下,村落内的支持网络形成,群体与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村民在集体网络里分享经验,生成群体情感,如此培养日常习惯与精神气质。

要素二:场域。场域具有保留乡村文化的作用,它是乡村文化的空间承载物。所谓场域它既是一个单独存在的物理空间,又是一个起到组织、维持过去与现在,以及集体与个人之间关系的社会空间。它起到两方面的功能,一是承载“仪式功能”。在此空间内,个人或者集体借助仪式来感受过去曾在这里反复操演的先辈的心理体验。场域在文化传承中,作为一种要素,它让后来者在此情景下与过去发生对话,让后来者形成历史感。二是发挥“沟通功能”。它也是个人与集体沟通的物理空间。在这里,大家彼此交流,形成信息场,每个人都得到加强。

要素三:身体实践。德国史学家科泽勒克指出身体是记忆存储器。传承乡村文化必须要借助身体的参与,否则可能只是一种头脑中的想象。身体实践可以在不断的练习下形成文化意识,并通过不断的锻炼形成一种文化行为,最终成为一种身体习惯。三种要素构成日常生活中乡村文化传承条件。如果任何一种要素缺位,都将让乡村文化脱离于日常生活,导致文化消失的局面。

五、传承机制:农民“日常生活”中的文化生产、传播到延续

任何文化的传承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乡村文化也是一样。它会根据农民理性的需要进行调整,并利用集体、场域、身体实践来建构文化传承基础。但仅具有这些方面特点并不能保证文化传承的继续,还需要特定的文化传承机制来维持文化的延续。乡村文化的传承机制,首先借助文化价值观与行为模式的再造进行文化生产,之后依托于乡村社会间的亲缘与地缘关系建构的“关系网络”进行文化传播,最后通过村民日常生活中的文化行为反复参演形成记忆并不断被延续。

乡村的文化生产是以农民的理性为前提条件展开,它主要借助村落群体这一要素。利用群体价值的功能,维持整个村庄稳定与发展,建立一种村庄的情感共同体,在实现群体价值基础上通过互惠机制保证个体的意义,这样乡村文化的生产才会发生。在文化生产过程中,往往会借用两种形式来补充新的文化。一种是吸收固有的文化传统,并结合现有的价值观念添补进新的文化样式里。这种过程可称为文化价值观再造。以我国云南一些少数民族旅游地为例,他们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引导下,通过集体认同,创造出一些新的符合现代人特点但又具有传统形式的文化样式。〔15〕另一种是创造相应的文化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既符合现实生活中农民的心理需求,又能表达一定的社会含义,具有“仪式”功能。这种功能主要凸显的就是新形势下,怎样的行为才更符合村民的心理预期与现实需求。例如:以京汉平原村庄生活为例,在传统时期,村民通过节日、婚丧嫁娶等“行人情”方式,来实现村庄日常生活内的互助与帮扶,促进村庄内部团结。而“行人情”行为就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仪式。但当前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村庄精英外流,人们对未来预期充满不确定性,依靠集体力量的行为愈发减弱。为此,一种通过集体的默认,形成了以年节间简单“串门”的新仪式,从而取代旧有的“行人情”。〔16〕文化生产借助集体,并依靠文化价值观与行为模式的再造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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