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海
惩戒教育与体罚在实施背景、实施形式和实施机制上具有同一性,但在实施过程中,很有必要认清惩戒教育与体罚的不同质性。
惩戒教育,是通过实施批评、处罚等手段使受罚者感到痛苦,但又不损害其身心健康,从而使其认识并改正自身过失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体罚是有意识地造成学生身体的痛苦或极度疲劳来制止和预防学生某些问题行为,使学生身心受到损害,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二者具有以下同一性:
1)在实施背景上的同一性。无论是惩戒教育还是体罚,与纪律规范之间都具有天然的联系。即惩戒教育与體罚的实施都缘于学生违反了纪律规范,存在不良行为,产生不利影响。
2)在实施形式上的同一性。惩戒教育和体罚都表现为是一种刚性行为,都包含有罚的因素。在措施上都带有一定程度的强硬性,在态度上都具备一定的严肃性,在要求上都有一定的规范性,都是是强制实施,带给学生一定的痛苦。
3)在实施机制上的同一性。在实施惩戒教育和体罚过程中,师生之间往往表现为类似行政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此时双方的权益不对等。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一般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怎样行使自由裁量权则直接决定了实施行为的性质以及带来的效果。
上述同一性使我们在表面层次认识了两种教育方式。实际上,我们在批判传统的只注重惩戒而忽视激励的这种极端时,决不能走向只注重激励而忽视惩戒教育的另一个极端。当然在工作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认识到了惩戒教育的教育意义。但是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把握上的难题。比如,面对某个学生的具体行为,怎样划定该不该惩戒这个界限,和用怎样的惩戒方式与程度才算是“适度”,才不至于被认为是体罚。因而笔者认为很有必要认清惩戒教育与体罚的不同质性。
1)在实施前出发点上的不同质性。惩戒教育,首先是教育,其次是惩罚,不是为惩罚而惩罚。涂尔干认为,学生违纪是因为他对社会纪律规范失去了敬畏,缺乏尊重纪律规范的情感。因而,惩戒是为了使违反纪律的学生重新树立起对纪律规范的敬畏感,从而自觉地遵守纪律规范。惩戒的出发点是对学生的关怀爱护,是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让学生在思想上产生激烈的震动,引发其在思想上由不自觉到自觉地接受认可有关的规范和要求,从而在行为上由对立到趋近有关的要求,惩戒是为了不惩戒。这样,使学生认识到惩戒也是一种关心和爱。
体罚的出发点往往建立在学生违纪的程度和怎样实施才能实现有效威慑其他学生的基础之上。一方面认为体罚就是以恶报恶,难以激起学生的理解和羞愧,相反会对教师的惩罚产生痛恨和厌恶。另一方面认为体罚就是杀鸡吓猴,以儆效尤。教师为了追求儆尤的效果,会增加惩罚的强度,损害学生的合法权利。
2)在实施过程中强度和手段上的不同质性。由于惩戒教育是以对学生的关怀爱护为出发点,因而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尊重学生和有节制地尽量不罚的前提下,选择能使学生产生心灵震撼,促使其内心醒悟的手段。至于在轻重程度上,也是看能否将外部惩戒转化为内部经验,使学生产生羞愧,以小惩大;注重惩戒与激励相结合,与沟通相结合。惩戒是教育方法,但决非是教师首选方法,而是教师对学生违纪行为认真分析下的酌情使用。当然,惩戒教育有罚的因素,学生会感到一定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多是学生自发的,是建立在学生理解与接受的基础上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先生指出: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犯错误的时候,内心都有一种要接受惩罚的准备,这是一种心理需求。
体罚由于关注的是过错的责任承担和儆尤的效果,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过错与责任的对应原则。客观上因为体罚可能“立竿见影”,使部分教师感觉到强度愈大,效果愈好。而对学生来说最可怕的事,莫过于老师靠恐吓、暴力和人为的权威这些办法来完成教育工作;体罚带来的痛苦,是难以接受而又被迫接受的。
3)在实施后取得的教育效果上的不同质性。惩戒教育存在一定的消极作用,但积极意义是主流。惩戒以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原则,而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使得学生心悦诚服地认识并改正错误,理解并认可教师的惩戒行为,又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合理的惩罚往往可以让学生感到它寄寓着教师的善意、爱和尊重,因为它给予学生的不仅仅是痛苦,更主要的是痛定思痛过程中的启发与进步。
相反,体罚的作用多是反教育的,背离教育初衷。体罚在短时间内能够使学生改正错误,但它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仅给学生造成肉体上的痛苦,还会使学生受到隐蔽的精神伤害。学生容易对教师产生抵触情绪,体罚只会培养出顺从而虚伪的人。因而,体罚是违法的,不仅不应该提倡,而且应该严格禁止。
综上,正确认识惩戒教育和体罚的关系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利于认清惩戒教育的实质,加深对惩戒行为的教育意义的理解,从而在教育实践中坚持惩戒与激励相结合。另外,进一步加深对惩戒教育与体罚的认识,无疑是预防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必要条件。
本文系江苏省“十二五”课题《初中班主任开展生命教育的实践研究》研究论文,编号B-b/2015/02/125。
(作者单位: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