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立项工作实践与思考

2019-06-11 11:17乔进江世国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9年1期
关键词:申报思考

乔进 江世国

摘 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启动较早且改革力度较大的国家主体科技计划类别之一。笔者曾在科技部某科技计划管理专业机构借调工作一年多,全方位经历了“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的申报、评审、立项以及部分过程管理工作,本文将重点介绍该专项项目立项相关工作及部分思考与体会。

关键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立项;思考

2014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等文件,文件中规定,将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改革前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而来,旨在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本文以2016年度首批启动的6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中“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为例,进行申报、评审、立项相关工作介绍,以及在此工作基础上的体会与思考。

一、项目申报

1.预申报

预申报作为项目申报的首轮环节,一般从指南发布到申报截止不少于50天,部分重点专项定向申报项目无此环节。预申报期间,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需要按照指南要求的相关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填写项目预申报书,与所有参加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对于有配套经费比例要求的指南方向,还需要提供表述明确且足额的配套经费承诺函。

2.预申报形式审查

预申报形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①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申报或在研项目超项;②项目申报单位性质或资质不符合指南要求;③未能提供规范、明确、足额的配套经费承诺函;④未能提供齐全的联合申报协议或协议中缺少项目(课题)负责人亲笔签名;⑤外籍或港澳台专家未能提供受聘国内单位证明;⑥项目牵头单位是企业的,未能提供企业自有资金证明。

3.预申报项目首轮评审

预申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首轮评审,首轮评审一般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根据指南设置方向相近原则进行分组。首轮评审专家从国家科技专家库中统一抽取和使用。专家抽取前,需会同专项实施方案、指南编制专家组共同商定形成专项评审专家遴选标准。按照每个项目由不少于7名专家审阅,每位专家审阅不超过15个项目的原则,由系统在同一评审组内随机匹配专家和评审项目。原则上对“拟支持项目数1―2个”的末级方向取前4名进入答辩评审,其余明确支持项目数的指南方向按拟支持项目数量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名单。

4.项目正式申报

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0天内在信息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的填报和提交。正式申报前,专业机构会根据指南编制时形成的专项经费支持强度建议、重点专项概算以及通过首轮评审项目预申报提出的专项资金预算总额,综合考虑形成每个项目的专项经费指导数。若项目预申报的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小于指导数,则该项目以预申报金额为准。

5.正式申报形式审查

正式申报形式审查中主要发现的问题有:①项目骨干人员申报及在研项目超项;②未能提供份数齐全,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签字盖章符合要求的联合申报协议;③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未能提供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④未能提供数据提交承诺函;⑤项目执行周期不符合指南要求等。

6.项目申报二轮评审

正式申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二轮评审,二轮评审采用视频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各个评审组评审专家至少15名,专家需全程参加本组評审。专家遴选标准、专家抽取流程及抽取原则与首轮评审相同。为保证评审质量,每个评审组可邀请不超过3名特邀专家参加答辩评审。

评审开始前一天,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项管理平台和专业机构网站公布答辩评审专家名单。在评审会议前5天组织评审专家浏览项目申报书并签署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和回避声明表。在回避声明表中提出有需要回避项目的专家,不再参与相关三级指南方向的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完成项目申报书浏览,并对每个评审项目提出问题,在评审会前2天填写提交并通过系统匿名反馈给项目申报者。

评审会分预备会和项目评审会两个阶段。预备会上宣布评审专家组成和分组,对评审工作提出技术和纪律要求,并优先邀请科技部专业司局相关领导或指南编制专家组成员对指南进行解读。解读专家不得旁听项目及评审。由专业机构领导介绍评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评审阶段,原则上项目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质询、答辩时间约为30分钟,每个项目总时间45分钟。每位评审专家通过信息系统独立完成评审意见表填报。在评审过程,专家发现有需要回避的项目,须退出回避项目所属末级指南方向所有项目的评审,并继续参加本组其他指南方向项目的评审。

7.立项初步建议

原则上建议立项项目的评审票数应过半,且评审分数应不低于75分,对申报项目数小于或等于指南中拟支持项目数的指南方向,所立项目应满足评审组2/3专家建议通过评审,且分数不低于80分。对于拟支持项目数为1―2个的指南方向,应按1项计算:如果只有1家单位申报并参加答辩,应满足评审组2/3及以上专家建议通过评审,且分数在80分及以上;如果有2家单位申报并参加答辩,应满足评审组1/2及以上专家建议通过评审,且分数在75分及以上。

拟立项数按照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立项数确定。对于指南中拟支持1―2个项目的方向,原则上按上述标准支持1项;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择优同时支持两项:2个项目在该指南方向的答辩评审中排序前两名,且2个项目得票率相同,平均分相差在3分以内(包括3分),则启动技术路线评价程序。评审专家现场对2個项目的技术路线进行独立评价,原则上如2/3及以上专家认为这2个项目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则该指南方向择优支持2个项目。

对于指南中有明确支持项目数的方向(不包括1―2项),拟立项项目的最后1名,若存在两个或多个项目的建议立项票数比例(建议立项票数/所有有效票数)和评审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则增加立项数。

二、项目立项

1.预算评估

专业机构委托科技部风险事业开发中心(简称 “风险中心”)开展预算评估。专业机构将每个项目的专项经费指导数、拟立项项目清单以及对应项目的纸质预算申报材料移交风险中心。风险中心在纸质材料移交后的20天内,完成对拟立项项目的预算评估,并将预算评估结果提交至所属专业机构。

2.合规性审核

专业机构将专项项目安排方案和评审工作报告按规定报专业司进行合规性审核。专业司邀请专项年度指南编制专家组部分成员及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对拟立项项目立项评审过程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评审。专项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方案按照预算申报程序报财政部。

3.诚信审查

专业机构配合科技部政策司对项目骨干级以上人员开展诚信审查,对于存在诚信记录的人员根据相应身份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立项公示

在科技部完成合规性审核和诚信审查后的拟立项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项管理平台和专业机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发布立项通知

在科技部完成合规性审核、财政部下达项目预算后,由专业机构按程序办理专项的立项通知文件并及时下发。

6.签署项目任务书

项目单位按照公示的中央专项经费填写项目任务书及课题任务书,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和研究内容需与申报书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更改调减任务量,同时考核指标应明确、定量、可考核。课题任务书中预算部分需根据反馈的中央专项经费进行相应调整。专业机构和风险中心邀请专家对项目和课题任务书进行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修改后通过审核的项目,与专业机构签署项目任务书,与课题承担单位签署课题任务书,签署完成后该项目正式完成立项程序。

三、体会与思考

1.形式审查

对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申报或在研项目超项的问题,项目负责人一定要向所有课题负责人强调,同期只能以一个项目的课题负责人身份参与项目,否则整个项目会因此而导致形审不通过。

联合申报协议除法人单位公章之外,一定要有项目负责人和所有课题负责人的亲笔签名,且正式申报阶段的联合申报协议中一定要明确考核指标、任务和经费分配等内容。

部分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申报单位性质和资质有特殊要求(比如有些指南要求三甲医疗机构牵头申报,则不能以三甲医院所属大学作为牵头单位;有些指南要求申报单位具有相关资质或平台方可牵头申报),此时一定要注意牵头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否则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

2.项目申报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每年度指南方向对应的国拨经费都会有一定额度的经费指导数,申报时可以根据当年指南方向总经费和项目研究性质推测一下可能的经费指导数,或是联系熟悉的指南编制专家或专业机构相应咨询电话了解大致经费指导数,以免出现申报金额过高或过低,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重点专项每一个指南方向的任务设计都有对应专项总体目标,因此项目申报一定要准确理解申报指南的意图,围绕指南方向中规定的项目目标及主要考核指标进行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设计。

项目预算应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否则在预算评估中可能会被削减较多经费。

每一批项目指南发布之前均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正式发布的申报指南内容一般与征求意见稿差别不大,因此可在指南内容征求意见时提前组织相关单位优势力量,尽早布局,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为项目申报争取更多时间。

3.任务书编制

项目(课题)任务书和项目立项批复是项目(课题)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每一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对整个专项目标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项目任务书的审查是一件非常严肃且严格的事情。项目单位在填写项目任务书时所有考核指标均不能低于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指南的要求,且课题任务书中的各项预算说明仍需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否则难以通过任务书审核,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启动,影响项目实际执行时间。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2.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

(责任编辑:兰卡)

猜你喜欢
申报思考
鼠国要上天之离你十五米
关于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对于少儿英语教育的几点思考
少儿图书馆小志愿者工作的意义和思考
浅论高中化学生活化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语用”环境下对古诗词教学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