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调研报告

2019-06-11 11:17何语华
现代职业教育·中职中专 2019年1期
关键词:章程教职工管理制度

何语华

[摘 要] 为推进苏州市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课题组就学校制度建设、组织机构与内部治理、民主管理及师生权利维护、办学现状及办学自主权、社会参与五个方面进行调查,提出推进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关 键 词] 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调研报告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02-0001-03

一、調研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9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全市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5〕119号),推进苏州市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课题组面向苏州市职业学校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采用问卷形式,全市26所职业学校有20所职业学校提交了答卷。该问卷共有37道题目,其中选择题33道,填空题4道。在对调研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本报告。

二、调研数据分析

(一)关于学校制度建设

1.关于学校章程建设。有13所(65%)学校制订了章程,章程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在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有4所(20%)学校的章程未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有1所(5%)学校制订了章程(草案);有2所(10%)学校未制订章程。调查表明,全市职业学校章程建设情况较好,但仍有相当多的学校章程制订和审批程序不规范。

2.关于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有8所(40%)学校反映,其管理制度完备,制度的制订、修订及时;有4所(20%)学校反映,其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制度的制订、修订及时;有4所(20%)学校反映,其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制度的制订、修订较为及时;有3所(15%)学校反映,其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制度的制订、修订较为及时;有1所学校(5%)反映,其管理制度尚不完备。调查表明,全市大多数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良好。

3.关于学校管理制度出台程序。有17所(85%)学校,其管理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拟稿,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经修改后,报行政领导会议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制度)审议后出台。有3所(15%)学校,并非所有的管理制度在出台前都征求意见。调查表明,全市大多数学校管理制度的出台程序规范。

4.关于学校管理制度汇编或公开情况。有11所(55%)学校,其管理制度已汇编成册或在校园网专栏公布,并建立了更新机制;有6所(30%)学校,其管理制度已汇编成册或在校园网专栏公布,但近三年更新较少;有1所(5%)学校,其管理制度未全部汇编或上网;有2所(10%)学校,其管理制度既未汇编,也未上网。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管理制度已汇编成册或在校园网专栏公布,但仍有不少学校制度汇编与更新工作做得不好。

(二)关于组织机构与内部治理

1.关于董事会或理事会。有1所(5%)学校既有董事会,又有理事会;有1所(5%)学校有董事会,但没有理事会;有5所(25%)学校没有董事会,但有理事会;有13所(65%)学校既无董事会,也无理事会。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没有建立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

2.关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有17所(85%)学校制订了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并及时开会议事;有1所(5%)学校虽然制订了这一制度,但不经常召开会议;有1所(5%)学校虽未制订这一制度,但重大问题由行政领导班子讨论议定;有1所(5%)学校既未制订这一制度,也不经常召开会议。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学校建立了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3.关于校务委员会。有7所(35%)学校成立了校务委员会,制订了章程,并能按章程开展工作;有13所(65%)学校未成立校务委员会。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没有建立校务委员会制度。

4.关于学术委员会。有7所(35%)学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制订了章程,并能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有1所(5%)学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虽未制订章程,但能开展相关工作;有12所(60%)学校未成立学术委员会。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没有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

5.关于职称评审机构。有18所(90%)学校成立了职称评审机构,制订了职称评审制度,且能按制度开展工作;有2所(10%)学校成立了职称评审机构,虽未制订相关评审制度,但能开展相关工作。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学校建立了职称评审制度。

6.关于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审、推荐。有18所(90%)学校,教师各类荣誉称号由相关职能部门、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按有关规则进行评审和推荐;有2所(10%)学校,各类荣誉称号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学校领导提议推荐。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学校建立了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审和推荐制度。

7.关于督导机构。有14所(70%)学校成立了督导机构,制订了章程,并能按章程开展工作;有1所(5%)学校成立了督导机构,制订了章程,但未能完全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有1所(5%)学校成立了督导机构,没有制订章程,但开展过相关工作;有4所(20%)学校未成立督导机构。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建立了督导制度。

(三)关于民主管理及师生权利维护

1.关于教职工代表大会。有17所(85%)学校成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订了章程,并能按章程开展工作;有2所(10%)学校成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虽未制订章程,但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有1所(5%)学校成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但活动开展不正常。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学校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关于学生代表大会。有15所(75%)学校成立了学生代表大会,制订了章程,并能按章程开展工作;有2所(10%)学校成立了学生代表大会,虽制订了章程,但未能完全按章程开展工作;有2所(10%)学校成立了学生代表大会,虽未制订章程,但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有1所(5%)学校成立了学生代表大会,但活动开展不正常。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建立了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3.关于学生听证会制度。有6所(30%)学校建有听证会制度,并按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有1所(5%)学校虽建有这一制度,但未能完全按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有6所(30%)学校有类似听证的活动;有7所(35%)学校未建立听证会制度。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学生听证会制度不完善。

4.关于家长委员会。有16所(80%)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制订了章程,并正常开展工作;有2所(10%)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虽制订了章程,但未能按章程开展工作;有2所(10%)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虽未制订章程,但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制度。

5.关于教师聘任合同。所有学校均与教师签订了聘任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关于教师课堂行为准则。有17所(85%)学校制订了教师课堂行为准则,并予以实施;有3所(15%)学校未制订教师课堂行为准则,但有类似制度。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有教师课堂行为准则。

7.关于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有8所(40%)学校成立了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制订了议事规则,委员是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有2所(10%)学校成立了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制订了议事规则,但其成员未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是行政会议任命或工会聘任的;有2所(10%)学校成立了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但未制订议事规则,委员是行政会议任命或工会聘任的;有8所(40%)学校未成立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调查表明,相当多的学校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制度不完善。

8.关于学生申诉处理机构。有14所(70%)学校成立了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制订了议事规则,并允许学生委托代理人参加申诉;有2所(10%)学校成立了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制订了议事规则,但未明确允许学生委托代理人参加申诉;有4所(20%)学校未成立学生申诉处理机构。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生申诉处理制度。

(四)关于办学现状及办学自主权

1.关于师生比及教学工作量。近三年全市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平均3079人,在编教师192人,平均师生比为1∶16,符合《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关于师生比1∶16~22的规定。教师平均周课时11.6节。

2.关于代课教师。由于教师结构等原因,各校均存在师资缺口,每校每年平均聘任代課教师31人,占任课教师总数的15.2%。最多的学校有代课教师93人,最少的3人。代课教师占全校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最高的41%,最低的4%。代课教师的课酬由财政拨款,或由学校预算外自筹经费。

3.关于教师招聘。有8所(40%)学校,教师招聘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学校不参与;有9所(45%)学校,教师招聘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学校参与某些工作,但没有自主权;有1所(5%)学校,教师招聘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学校参与某些工作,并有一定的自主权;有2所(10%)学校,教师招聘由学校按组织程序实施,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审核。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学校没有招聘自主权。

4.关于学校对所招聘教师的满意度。有1所(5%)学校表示“非常满意”;有7所(35%)学校表示“满意”;有4所(20%)学校表示“比较满意”;有7所(35%)学校表示“基本满意”;有1所(5%)学校表示“不满意”。调查表明,有相当多的学校对所招聘的教师满意度不高。

5.关于从企业招聘专业教师进编。有4所(20%)学校反映,上级主管部门允许其从企业招聘专业教师进编,也有相关支持政策,但对进编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提出了年限要求;有1所(5%)学校反映,上级主管部门允许其从企业招聘专业教师进编,有相关支持政策,但未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提出年限要求;有5所(25%)学校反映,上级主管部门允许其从企业招聘专业教师进编,但无相关支持政策;有9所(45%)学校反映,上级主管部门不允许其从企业招聘专业教师进编;有1所(5%)学校未出现此情况。调查表明,有相当多的学校不得从企业招聘教师进编。

6.关于招聘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或技能大师担任兼职教师。有9所(45%)学校可根据需要招聘兼职教师,上级主管部门就其酬劳给予专项拨款;有1所(5%)学校可根据需要招聘兼职教师,但上级主管部门未就其酬劳给予专项拨款;有4所(20%)学校人员经费得不到保障,不能足额招聘兼职教师;有4所(20%)学校因为人员经费得不到保障,未招聘兼职教师;有2所(10%)学校未招聘兼职教师。调查表明,有相当多的学校缺少从企业招聘兼职教师的政策保障。

7.关于教师超工作量补贴。有15所(75%)学校,教师超工作量补贴从绩效工资总额中列支;有4所(20%)学校由财政部门在绩效工资总额之外拨付一定的经费;有1所(5%)学校不涉及此问题。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的教师超工作量补贴是挤占绩效工资份额支付的。

8.关于对外培训的基本情况。近三年学校每年平均对外培训3299人次,年平均培训收入100.7万元。其中,培训人次和收益最多的学校,平均每年培训12000人次,年平均培训收入396.7万元。有16所(80%)学校培训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有1所(5%)学校在支付课酬等培训成本后上缴财政;有2所(10%)学校承接培训任务,培训费用由政府承担,学校无支出也无收益;有1所(5%)学校将培训项目外包给社会培训机构,学校无支出也无收益。

9.关于培训课酬支付及培训奖励。有8所(40%)学校教师的培训课酬从绩效工资总额中列支;有7所(35%)学校从培训收入中列支;有1所(5%)学校从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有2所(10%)学校可根据培训收益给有关人员以奖励;有15所(75%)学校不可以给有关人员以奖励。调查表明,相当多的学校挤占绩效工资份额支付教师培训课酬;绝大多学校没有建立培训奖励制度。

10.关于培训积极性。有1所(5%)学校反映,学校从事培训工作的积极性“非常高”;有6所(30%)学校反映积极性“高”;有8所(40%)学校反映积极性“一般”;有4所(20%)学校反映积极性“不高”。有1所(5%)学校反映,教师从事培训工作的积极性“非常高”;有4所(20%)学校反映教师的积极性“高”,有10所(50%)学校反映教师的积极性“一般”;有4所(20%)学校教师的积极性“不高”。调查表明,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参与对外培训的积极性均不太高。

(五)关于社会参与

1.关于企业参与或支持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及力度。有1所(5%)学校认为企业参与或支持学校办学的积极性“非常高”;有8所(40%)学校认为企业的积极性“高”;8所(40%)学校认为企业的积极性“一般”;有3所(15%)学校认为企业的积极性“不高”。有2所(10%)学校认为企业参与或支持学校办学的力度“很大”;有5所(1%)学校认为其力度“大”;9所(45%)学校认为其力度“一般”;有4所(20%)学校认为其力度“不大”。调查表明,企业参与或支持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和力度均一般。

2.关于校办企业(学校独资或校企合资兴办的企业)。共有5所(25%)学校有校办企业,其中1所反映其“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非常大”;3所反映其“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大”;1所学校反映其“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一般”。另外15所(75%)学校无校办企业。调查表明,大多数学校没有校办企业;有校办企业的,总体反映其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大。

3.关于社会资本参与办学。所有学校均无社会资本参与办学。有一所学校正在探索股份制合作办学,已与某些企业就共建二级学院进行了洽谈,并签订了意向性协议。

三、推进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一)扩大学校自主管理权,促进自主发展

1.扩大学校师资招聘自主权。应制订政策,允许学校自主设置条件,自主招聘教师。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

2.落实经费保障。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办学特点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建议根据职业学校办学规模、教职工核定编制数及人均标准安排人员经费预算,实行包干使用。核定编制为按实有学生和核定师生比、教职工比计算的教职工人数。节编经费用于绩效考核,由学校自主管理。落实企业兼职教师经费保障制度。

(二)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落实自主管理

1.依法编制、修订学校章程。学校要充分听取和尊重各方意见,依法制订和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章程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应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文件为依据,建立健全与章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項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形成自主管理机制。

(三)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落实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完善学校新型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校务委员会,积极探索校务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发挥其在学校民主决策中的作用。

2.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事项的讨论通过权,对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意见建议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权以及对学校章程、管理制度和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权。

(四)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创设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

1.切实保障教师权益。学校要尊重教师权利,落实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待遇。学校要制订完善教师课堂行为准则,保障教师充分、正当地行使教学自主权。

2.切实保护学生权益。学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依法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学校要建立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其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应符合正当程序原则要求,并允许学生委托代理人参加申诉。

(五)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办学空间

1.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学校、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支持校企合作的模式创新。

2.推动社会力量办学和参与学校管理。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或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编辑 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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