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禄花
[摘 要]中国传统公私观的某些元素具有普适性,属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而另一部分只是針对时代来说具有积极意义,当时代发生变化后,就应该根据新的时代精神去转化它。在中国近代这个特殊的时期,就需要对公、私的地位进行新的认识。近代思想家充分肯定“私”,提出“公私并举”“先公后私”,试图调和公私矛盾,从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使中国走向强大,抵御外来侵略,这是近代公私观产生的历史背景。但是由于时代局限以及立场错误,近代思想家无法真正解决公私之间的矛盾。张锡勤先生关于传统公私观近代转型的论述包含何为近代公私观、近代公私观产生的必然性、近代公私观存在的问题、我们对于公私观近代转型的辩证态度以及近代公私观对当代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借鉴意义等内容。中国传统公私观中的“崇公抑私”和近代公私观站在利己的角度处理公私关系都不可能真正的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当代要正确地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办法就是做到二者的统一,培育人民的权利与义务意识,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积极努力。
[关键词]张锡勤;传统公私观;近代转型;公共利益;个人利益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9)02-0078-05
张锡勤先生对于近代公私观转型的系统论述不多,主要体现在他的学术论文《论传统公私观在近代的变革》中,但是公、私这两个概念在张锡勤先生的著作中出现频率却不低。在《中国传统道德举要》中,张锡勤先生对“公”“私”进行了概念的界定,认为公是指社会、国家、群体的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私是个人利益和私事,但由于历史的局限,公与私失去了它们原本的意义,同时,他还对从先秦到近代的公私之间的矛盾变化过程进行了梳理。在《中国近代的文化革命》中,张锡勤指出,近代新学家们所提倡的公私观实际上就是西方近代许多思想家所主张的“合理利己主义”,而这种新型公私观的理论基点就是“求乐免苦”的人性论、伦理观。在《中国近现代伦理思想史》和《中国近代思想史》中,围绕近代公私观问题,张锡勤先生主要论述了龚自珍的人性自私说、康有为“求乐免苦”的人性论和伦理观、严复的“趋乐背苦”“开明自营”的伦理思想、梁启超“利群”的伦理观,等等。在《中国伦理道德变迁史稿》中,张锡勤先生认为,近代新型公私观是出于维护个人利益,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建立利己主义、个人本位主义的新道德,激发个体活力进而激发社会群体活力,协调公私群己关系等方面的需要,这是从目的的角度去解释近代新型公私观。除此之外,他还论述了“两利”说、“绌身伸群”说、“以私成公”说等几种典型的处理公私关系的途径。
张锡勤先生采用述论结合的方式,不仅叙述前人的观点,还在论后提出自己的看法,辩证地看待近代新型公私观,既肯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其产生的必然性,又指出由于近代新学家处理公私关系的出发点和共同原则都是利己主义,所以他们无法真正解决公私矛盾的缺点。
一、近代公私观的内容
张锡勤先生认为,近代公私观是对传统公私观的批判和转化,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合理的利己主义。近代公私观相较于传统公私观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充分地肯定了私的地位,在传统的公私观中公的地位是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而对私一直是保持一种鄙视和打压的态度,在道德层面上把公界定为善,而把私界定为恶;在政治上,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提出“大公无私”的主张。到了近代,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当时的思想家极力地提倡私,试图从各个方面去论证私的合理性,这是对传统公私观的一种批判。张锡勤先生说:“他们在倡私的过程中并未提倡人们置公利于不顾,而是试图正确处理好公私、群己、人我关系,实现彼此调和。这和他们在这一时期所提倡的合理利己主义是一致的”[1]。在张锡勤先生眼里,虽然近代公私观是在肯定私、提倡私,但是并不代表公和私是两个不能共存的概念,不是提倡私就要否定公或者提倡公就要否定私,学者们只是在寻找途径去调和、解决公私之间的矛盾,达到先公后私、先私后公或者公私并举的状态,这是对传统公私观的一种转化。也就是说,近代公私观对传统公私观既有批判也有改造,对于其中合理的、优秀的内容进行继承和发扬,对过时的、错误的内容进行剔除,并且根据时代精神注入新的内容。
张锡勤认为,近代公私观实际上是西方近代许多思想家所提倡的合理利己主义,这是一种从个人利益出发,企图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的利己主义伦理学说。张锡勤先生认为,在20世纪初救亡图存乃是中国当务之急的历史环境下,合理利己主义这种处理公私关系的主张无疑更为理智,更符合时代需求。
合理利己主义中有两个概念,一是利己,二是合理。所谓利己,是当时的思想家从求乐背苦的人性论当中得出人性天生就是自私的,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围绕着自私而展开的,自私、利己是人的本性。他们认为私是社会进化的原动力,人人都有私心,他们为了满足各自的私心,就会展开一系列的竞争,有了竞争就能够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发展离不开人们的自利动机。人人利己,形成竞争,个人才能持续发展,国家才能不断强盛。中国传统的道德范式就是“知足安分、贵义贱利”,普遍认同的社会价值取向就是乐于贫俭、安于现状。中国古代一直所提倡的大公无私、以公灭私的思想导致人们有一种消极应对的状态,不思进取。因此,只有通过强调利己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主动性。只有让民众相信他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自己,都可以从中获利,而不再是为了统治者或他人办事而自己一无所获。只有这样人们才会自愿地发挥聪明才智,从而使个体自由、社会繁荣、国家富强。另外,要拯救当时的中国,达到爱国保种的目的,也需要强调利己主义,人人都能够私其国、爱其国,有强烈的权利与义务意识,才能拯救中华民族。这种利己主义的道德观念,实际上是当时资产阶级思想家为了论证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合理性,是新兴的中国资产阶级为了冲破封建统治的剥削与压迫,为了自由发财致富而做出的努力。[2]64-67关于合理,张锡勤先生说:“虽然,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家为利己大唱赞歌,但是他们并没有鼓吹极端的利己主义,鼓励人们不择手段、不计后果、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追逐个人私利。”[1]这就是合理,即达到公私利益的共存,在利己的过程中要把握一个度,不要走向极端,不过分强调个人利益而置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于不顾。中国传统公私观中极力地强调“大公无私”,把统治者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片面强调民众对国家的义务,闭口不提人民的权利,不加区分地侵害人民的所有利益,这也是不合理的。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看到了传统公私观中存在的弊端,所以提出应当将二者结合起来,做到“自利、利他”,“利己而不偏私”。与西方许多资产阶级思想家所主张的“合理利己主义”如出一辙。从利己主义出发,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大力宣传群体意识和利群观念,大力提倡国家思想和爱国主义精神,努力培养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观念,从而形成了合理利己的近代公私观。
二、近代公私观的基础
张锡勤先生论述了近代公私观产生的理论和社會基础,即“求乐免苦”的人性论、对人的社会性的认识以及当时的社会需求。
(一)“求乐免苦”的人性论
随着西学在中国的传播,近代新学家如严复、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开始接受并宣扬“趋乐背苦”的人性论。这种人性论是以西方近代的人性论和进化论为基础,认为所有人自出生以来,他们的一切行为都自然地符合各自的私心,求乐免苦是人的自然本性。利己之心人皆有之,不应当回避人的私和欲,否则就是违背人性。“从某种意义说,这种人性论、伦理观乃是近代新学家们鼓吹自私、利己的理论基点。”[1]张锡勤先生认为,近代新型公私观对私充分肯定的现象与人求乐避苦的本能是密不可分的。最早宣传这种人性论的是严复,他认为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是人生的目标,康有为对这种人性论做了系统的论述,他既宣扬了儒家的性善说,把仁爱说成是人的自然本性,同时又宣扬了资产阶级的自然人性论,把“人欲”看成是“人性”,认为人类社会中的一切现象都可以用“求乐免苦”的人性论去解释,人类追求快乐的欲望可以推动社会历史的前进,人们追求快乐会去努力改变自己现有的生存状态;伦理、国家、法律也是出于人们追求快乐的需要,只是人们求乐免苦的工具。[3]222-225
张锡勤先生对这种人性论做出了辩证的分析,这种人性论的产生有其一定的历史渊源和阶级根源。从历史渊源上说,由于宋明理学所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把传统公私观中的弊端发挥到了极致,这些主张剥夺了人的合法权益,所谓的“天理”就是公,并不是现在所指的国家,而是君主、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具有虚伪性,实质上是“以君主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他们是要牺牲民众的正当利益去满足封建国家的欲望。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近代新学家们便要通过肯定人欲的正当和合理去推崇自我、肯定个性、呼吁解除对人的束缚。从阶级根源上看,这是一场近代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对封建统治阶级发起的挑战,他们用这种人性论、伦理观为武器,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所说的纲常名教的反动性,近代新学家对封建旧道德的批判是为了能够树立资产阶级的新道德,是为了抨击封建专制制度,从而论证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合理性,具有反封建的战斗性。当时的资产阶级思想家都宣扬“为我也,利己也,私也”都不是恶德,不应该受到谴责。他们为了宣扬这种资产阶级道德观念,就要千方百计去论证利己主义的必然性、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事实上,这都是他们为自己的行为做辩护,是为了论证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合理性,是新兴的中国资产阶级为了冲破封建统治的剥削与压迫,为了自由发财致富而做出的努力。
但是这种人性论也有其自身的不足,它着重从感性欲望来解释说明人性,是一种抽象的自然人性论。如果人们都被自己的欲望支配,任意地、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那整个世界都将陷入一片混乱,人是社会的人,人必须要对自己的欲望有一个理性的认识,要受到自己内心的约束,还要有规则意识,如果没有理性的控制和规则约束,全靠人的感性冲动行动,那将与牲畜无异。利己作为一种道德观念、社会意识,它是私有制的产物,把它说成是人的本性这在理论上显然是错误的,这反映了剥削阶级的偏见。
(二)对人的社会性的认识
早在先秦时期,荀子就指出了人不能没有某种社会组织而生活,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人就是因为有组织,才可以胜过其他的物种。到了近代更是如此,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反复地强调人是社会的人,人生活于社会,就必然与他人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人不可能脱离群体而独立存在。这种对人的社会性的体悟,要求人们重视整体利益,尊重他人利益,不可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虽然中国古代所说的“公”,即整体利益具有一定的虚幻性,指的是君主、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并不是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但是它强调了一点,那就是个人与群体的利益是不可分离的。在近代内忧外患的历史背景下,个人的命运和国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就如同一条船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此,人们必须养成群体意识和利群观念。所以,近代新学家极力肯定私,是希望人人都可以把自己的私心用到国家的层面上,激发人们的爱国情怀,强调个人对国家群体有着不可推诿的义务与责任,是为了唤起人们对中华民族命运前途的关心,唤起人们救亡图存、爱国保种的热情。
(三)近代社会需求
张锡勤先生通过对新学家们提倡“私”的意图的分析,认为近代公私观是出于维护个人权益、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建立利己主义和个人本位主义的新道德,激发个体活力进而激发社会群体活力等多方面的需要,据此得出中国近代的种种新思潮总是同救亡图存、谋求民族振兴的主题紧紧联系。近代中国面临着国内封建统治和外来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1]对于国内的封建统治,人们必须提倡“贵我”意识,强调人的个人价值,然而在外来帝国主义的压迫下,又必须要呼吁爱国,强调群体的利益,但是只有实现了民族的独立才有资格去讲个人利益,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只有国家强大起来了才有能力保护个人的权益不受外来力量的侵害。同样的,每个人都是社会、国家的一分子,是组成国家的最小单位,国家与个人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只有每个人都联合起来为国家的独立和强大出一份力,才可以谋求中华民族的振兴。近代新学家是通过对私的肯定希望可以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将中华民族从当时那样的历史环境当中解救出来。近代新学家都是力图按照新的时代精神来协调和处理公私、群己关系的,所以近代公私观的提出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三、近代公私观存在的问题
张锡勤先生认为,近代思想家公私观的不足之处在于“他们处理公私关系的共同原则、出发点都是利己主义,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对公私关系作最终合理解决”[1],也就是说,近代新学家们所宣扬的公私观虽然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是由于理论准备不足等原因,他们对公私和公私关系都缺乏明晰、深入的理论说明。张锡勤先生从近代思想家提出的解决公私关系的措施说明了他们只是从利己的角度去解决公私的矛盾。张锡勤先生通过分析,总结出了近代大致有三种解决公私关系的措施。即“两利”说、“绌身伸群”说、“以私成公”说。第一,“两利”说顾名思义就是认为只有彼此两利才最完满,就是既对国家有利,也对个人有利。按照这种设想,个人的利益是不应该受到侵犯的,但是实际上这是很难实现的。第二,“绌身伸群”说主张在团体公益与个人私利发生冲突时,应当牺牲个人的私利去拥护公益。但是这种观点认为个体之所以要暂时拥护群体利益是为了维护、保证自身长远、根本的利益,是为了更好地“收利己之效”。拥护公共利益不过是一种获得私利的工具和手段。第三,“以私成公”说虽然强调群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并不是分离、对立的,而是相互渗透、融合的,这个观点显然是正确的,但这种公私同一说是要融公于私。梁启超在谈到群己关系的时候就宣称,利己与爱他从表面上看是对立的,而实质是“一而非二”“异名同源”的。但是两者的统一不是统一于爱他,而是统一于利己。可以看出,虽然近代思想家在如何处理与协调公私关系的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但是他们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始终以利己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由此可见,中国近代新学家虽然一心想要正确、恰当地处理好公私关系,但是由于他们是站在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立场上,以利己是人的本性为出发点来认识、处理问题,就无法正确地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群体利益之间的矛盾。所以要正确地解决公私之间的矛盾,就必须要把立场摆对,要有一个正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代公私观除了自身理论上存在着问题,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大的难度。张锡勤先生说:“由于长期以来封建君主视国家为一姓之私产,视人民为一己之奴隶,结果广大人民也以奴隶自待,形成严重的奴隶主义,对国家民族的兴亡漠不关心”[2]80-89。民众在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下形成了安分、柔顺、依赖、卑怯的顺民性格和安于奴隶地位的奴才意识。在近代内忧外患的社会背景下,民众与国家的命运是被紧紧地绑在一起的,不仅要强调利己,确认个体价值,还要激发民众的爱国情怀,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人们在行使个人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国家分忧解难、为正处于危难之中的国家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近代思想家是希望通过肯定“私”,使人人私其国、爱其国,视一国之事如一己之事,真心爱自己的国家。这样的想法无疑是进步的,可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要达到这样的状态却是十分艰难的,中国古代统治阶级为了稳固自己的政权,绝对不会允许民众参与到国家政事当中,以致人们没有一种主人公意识,作为被统治者,他们的积极主动性一直被打压着,长期以来已经习惯了机械地听从命令,按照统治者的要求去办事,突然被告知要把国家当成是自己的家,为拯救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这种转变是突然的,民众根本不可能做到,无论是从思想上发生转变还是行动上的积极主动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所以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倡的公私观要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实行,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四、张锡勤先生的态度
张锡勤先生对待近代公私观的态度是实事求是的、辩证的,既肯定了其中的合理成分,也批评了其缺失。张锡勤认为,近代公私观是对古代传统公私观的批判继承,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虽然近代公私观是传统公私观的一个转型,但是并不是对传统公私观的全盘否定,而是合理地继承。“尚公抑私无疑是中国传统道德、传统公私观的基本精神,但有人根据上述命题、口号,认为在中国传统的公私观全然否定、排斥个人利益则欠准确。所谓个人利益,乃是指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需要,是指那些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中国古人虽然将公置于私之上,但又认为应该属于自己的利益是正当的。”张锡勤指出,中国古代的公私观是“崇公抑私”,但是他们所要灭的这个“私”与近代新学家所大力提倡的“私”并不是一个“私”,两者并不冲突。中国古代所谴责的私,是指为了获取个人利益而坏法、违礼、背义、不循“天理”,侵犯君主、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破坏公平公正的行为。而近代新学家所提倡的私则是正当的个人利益,以及为实现这种利益而作的种种努力。事实上,古代的思想家所要去掉的“私”确实是指不正当的利益,这是从理论上来讲的,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所有的思想都是为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服务,由于历史局限和阶级局限,统治者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当这些设想落实到具体层面的时候就造成了对民众个人利益的损害和压制。由此就改变了崇公抑私的原意,改变了古代思想家提出这种想法的初衷。尤其是到了宋明时期,理学家所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不加区分地灭掉民众的一切利益包括正当利益,以维护封建制度、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但是物极必反,这样高强度的压迫引起了近代思想家的不满,他们要为民众争取应当属于自身的正当利益,所以他们采取充分的肯定私的方式来揭露传统公私观的虚伪性,表达对封建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近代公私观所反对的公是指具有虚伪性的公,古代传统公私观中的“公”只是代表了少数统治阶级、君王的利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黄宗羲说君主都是“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梁启超也对传统公私观和近代公私观中的“公”进行了区分,古代的“公”指的是朝廷,是君王,而近代的“公”指的是国家,是人民,他们公开肯定私的正当、合理。但是他们在倡私的过程中并未提倡人们置公利于不顾,而是试图正确处理好公私、群己、人我关系,实现彼此调和,他们的某些议论对于今人如何处理公私关系仍然具有积极意义。就此,张锡勤在《论传统公私观在近代的变革》中指出,一种观念的变革势必要与当时的背景和时代需要相结合。在近代,由于民族生存竞争剧烈,要使中华民族能在世界立足,就必须实现传统公私观的近代转型,必须充分肯定私,激发个体活力以求民族振兴。同时,张锡勤也指出了近代新学理论中所存在的不足。如上述,由于时代背景的关系,近代思想家都是站在利己主义的角度去处理公私关系的,并且由于理论准备不足等原因,均缺乏更明晰、深入的理论说明。近代新学家在倡导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的时候有些观点确实属于偏说。我们应该辩证地去看待近代公私观,并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五、研究传统公私观近代转型的意义
反思中国传统公私观,尤其是传统公私观的近代转化,对于我们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去处理个人私利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之前我们提到本质意义上的传统公私观中的“私”是指个人的正当利益,只是由于历史局限和阶级局限才发生了变质,没能保持它本来的面目。在现当代要正确地处理好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保证个人正当利益不受到损害,就需要在监管方面加强力度,使每一个环节都变得透明,才可以还原“私”的本来面貌。近代新型公私观的形成不是凭空的,而是当时的新学家根据时代精神所提出来,希望可以解决公私关系问题,从而唤起民众的爱国情怀,将中华民族从当时的民族危机中解救出来。时代精神是一个时代的人们在文明创建活动中体现出来的精神风貌和优良品格,是激励一个民族奋发图强的强大精神动力,构成同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应当注意到时代精神已经发生了变化,相应的,当代公私观的建立自然是要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时代精神相吻合。
对传统公私观中的价值的挖掘,有利于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價值观。在当代,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的方法应当是人人都以国家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做到爱自己的国家,做到家国一体。而国家也应当是所有人民共同的国家,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公地位。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每个人都能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能够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国家自然会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以“崇公抑私”为核心的中国传统公私观到以“公私并举”“先公后私”为核心的近代公私观的转变是时代的进步,虽然近代公私观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其中处理“公”“私”的态度和方法对于当代如何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统一的,二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公共利益是由个体利益组合在一起而成的,正如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所说,国家的权利是由所有的个体将自己的权利转交给国家,才有了公共权力,如果没有个体权利,那就无所谓公共权力了。在当代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能够和谐稳定发展,就必须强调个体合理之“私”的正当性,鼓励人们去追求自己的利益,发挥个体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这也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从而为人民养成正确对待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态度提供经济基础。
[参 考 文 献]
[1] 张锡勤.论传统公私观在近代的变革[J].求是学刊,2005,(3):21-25.
[2] 张锡勤.中国近代的文化革命[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
[3] 张锡勤.中国近代思想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
[4] 张锡勤.中国传统道德举要[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常延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