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话语权的重构

2016-12-06 00:34马永庆
道德与文明 2016年4期
关键词:集体利益个人利益集体主义

马永庆

[摘要]集体主义话语权的确立受着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同时也与自身的内在张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多元文化、集体主义逐渐回落到社会道德层面,都对其话语权形成了极大挑战。集体主义话语权的重构在于其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的指向性的统一、坚实的利益基础和正确的衡量标准。集体主义话语权的重构是一个集体和个人双向作用的过程,需要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需要不断实现由社会到个人、理论到实践、外在到内在的转化过程。

[关键词]集体主义 集体主义话语权 集体利益 个人利益

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基本原则,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人们对利益追求欲望的加大,集体主义的话语权正在逐渐减弱,且有被忽视和冷漠的趋势。如何重构集体主义话语权是当下我们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但这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必须有实际有效的措施。

一、如何理性地对待集体主义话语权的弱化

集体主义话语权是指集体主义对社会的引导、规范及被认可、接受的程度。当下集体主义话语权的弱化,既有着社会的各方面原因,也有着集体主义自身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首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集体主义逐步由国家的集体主义转入社会层面的集体主义。即集体主义不再一味是由国家层面强力推行而成为人们自愿遵循的行为原则。在转变过程中,无论是舆论的关注度还是人们的目光,已不再把集体主义作为达摩克利斯之剑,时时刻刻谨小慎微地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而或是在利益面前无所顾忌不理会集体主义原则,或是把集体主义作为口头上说说而已的要求,久而久之逐渐淡漠了集体主义的存在。

如果从社会变化的视角看,主要是经济体制变革带来利益关系的错综复杂所引发的问题。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体、个人单向度的、简单的利益格局使得各种利益的代表者——国家利益显得格外重要甚至至高无上,在此利益关系基础上形成的集体主义,其地位、作用等方面也是其他道德理论所无可比拟的。“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在一定意义上,维护国家利益就是坚持集体利益首位,就是集体主义的根本要求。一切都以集体利益为中心,个人利益似乎成了一种陪衬,出现了忽视甚至泯灭个人利益的事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纵向利益关系,出现了纵横交错的利益格局,使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各方都成了利益主体,在市场活动中,利益主体之间成为一种相互的平等关系。某些个人、群体或团体等主体,正在逐渐为了自己的利益与国家或集体相抗衡。在相互关系中,不同的利益主体都力图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全力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甚至做出有损其他利益主体的行为。

在当前利益多元化的情况下。人们也出现了诸多疑问。一是现在的集体是指什么?因为原来集体是代表国家利益的、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具象集体,如工厂、生产大队或商店等。而现在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往能够代表集体利益的单位、厂矿企业等已改变了性质,尽管也有国有经济、农村等集体经济形式,但是他们与每个个人的关系已经变成了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因为即便是公有经济也是以股份制形式存在着。由此,人们总感觉集体是虚设的、不真实的。

二是在市场竞争中改变了以往国家为个人、群体遮风挡雨的状况,个人、群体的利益不再由国家全力满足。自力更生的利益实现方式使许多人感觉国家或集体不再是可以依赖的对象,甚至认为国家抛弃了我,我的利益实现是我自己的事情,而且只能是自己来承担,那么,所谓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三是在纵横交错的利益格局面前,有没有维护集体和集体利益的必要。人们似乎在作为利益主体的过程中,一方面有了翻身做主人的感觉,不再受集体的左右,因为我也是主体,集体也是主体,大家的地位是平等的。另一方面受利益的驱使,人们不再愿意做出自我牺牲,自我利益的现实满足感十分强烈,感觉为集体、为他人做出让步是对个人权益的不尊重,也是没有必要的。

经济体制的变化所引起的人们对集体主义的看法和态度,既反映了社会意识必然要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改变内容和形式,“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也说明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一些不准确的认识。市场经济不是市场社会,尽管人们在生活中的任何活动都与一定的利益相关,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社会主体利益的实现,并不都是由价值规律调谐的,有些方面还需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来安排社会的与经济的不平等,以便使每个人都获益”,亦即进行利益的再分配。即便是市场经济中的活动,政府也可通过宏观调控来把握各个社会主体的利益实现问题。也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并不是要否认集体主义的存在,更不是推行无政府主义、极端利己主义,而是要在新的经济形式下确立科学的价值观,以指导人们规范自身的行为。

从集体主义本身来说,计划经济时代的集体主义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成为国家层面的指导思想,对个人来说不是遵循不遵循的问题,而是必须服从的一种命令式的规范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个性得到了张扬,自我意识逐步增强,人们也不断认识到个人利益的价值,甚至感觉不愿意再把自己的命运和利益交给集体和国家来安排。因而对集体主义产生各种不信任感,甚至与集体主义观点相悖。

政治的集体主义与道德的集体主义是有一定区别的,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把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原则来认识的。当然,政治层面和道德意义上的集体主义都要涉及利益问题。利益既是政治共同体政治关系的基础,也是道德赖以产生发展的前提条件。由于政治与道德的性质、地位及作用不同,分属于两个不同领域的集体主义也就有着差异。同是作为规范,政治上的集体主义是一种制度化的规范要求,反映了“人民共同体的意志”,正是这种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从制约性来说,政治集体主义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是必须服从式的,最终的落实依赖于政治组织对人们的行政命令,一定意义上重过程高于重结果。道德的集体主义则是源于社会共同体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解决的内在需要,在人们长期实践过程中积累形成,通过言传身教、舆论宣传等方式,以社会成员的自觉把握,达到一种自律状态而得以最终实现。这种强制与非强制、服从与自觉、外在与内在的差异性,使得我们认识政治的集体主义和道德的集体主义就不能用同一标准和尺度加以衡量。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对集体主义的认识恰恰是没有看到其在政治与道德上的区别,而且大多是从政治的意义上来理解和把握集体主义的,从而造成了集体主义实现过程中的强制、片面,甚至采取了极端形式。看似在一定时期集体主义价值观得到了弘扬,人们也以其为行为准则,但是处于被动接受或者是处于工具性目的状态的人们,对于集体主义的认识和服从还只是一种浅表层的,并没有真正作为内心的道德法则加以实现的。一旦有了张扬个性或实现个人利益的时机,人们就不再忍受所谓的集体主义的束缚,使集体主义失去一定话语权。尽管我们还可以从政治的角度强力推行集体主义.但是其终究只能是作为一种外在的规范要求,无法让人们做到真诚地信服。

对于这一点,我们也不能指责集体主义是霸道或独断专行,或认为是对人个人利益的侵害,而是需要一种客观的视角。只有当我们站在“超然于关于纯粹个人的愿望与利益的立场时,客观性也同样能使我们孕育新的动机”。任何道德的实现都需要依靠各种社会力量的合力,集体主义当然是如此。它需要借助政治、法律等手段为自己开辟道路,奠定有力的前提条件。只要不是改变集体主义的道德属性,或者说集体主义能够保持在一个正确合理的范畴内.其实现手段与目的保持统一性,那我们就不能否认政治集体主义存在的必然性及其与道德集体主义的内在联系。这里并不是为以往用集体主义的政治形式取代道德手段作辩护,而是希冀从不同的角度对道德的集体主义实现作更加全面系统的诠释,当然集体主义毕竟是道德范畴,它的最终落实是人们由对立到逐步接受的认同,成为自己内在信念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带来了集体主义的实现。

当下社会多元文化的存在也在消解着集体主义话语权的影响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外来文化以及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不断危害着人们的精神世界,有些人分不清优劣而选择了错误的价值观。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使有的人唯利是图,甚至为了个人利益而违背人世间的一切法律、道德的要求,不惜出卖国格、人格;由于西方文化的渗入,有的人感觉个人主义有利于个性张扬,逐渐产生了不顾国家利益、他人利益,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也有的人错误地把民主当做一切都是自己做主,宣扬无政府主义,唯个人主观意志而行事。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人们的价值思想,使其看不清当下社会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新要求,认识不到文化的“一”和“多”的关系,片面地把西方的一些文化奉为至宝,以极端利己主义取代集体主义。这些现象对集体主义的话语权形成了严峻的挑战,一定意义上也制约了集体主义的实现。实际上,一个社会需要有多元文化的存在以激活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但是一个社会又必须形成占据主流地位的价值观念。在当下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需要确立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以引领社会思潮。而且可以说,任何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话语体系都有一个“一”和“多”的问题,但是最终的“多”都只是一种形式,或者说是“一”的附属物。当今的价值思想也只有集体主义价值观能够作为主流意识而起到核心作用,如果放纵了所谓的“多”,让一些非社会主义思想盛行,人们的价值思想也会飘忽不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集体主义话语权重构的依据

任何思想意识话语权的大小首先取决于其自身话语体系的科学性。集体主义要主导、引领、介入社会道德问题,得到人们的认同和信任,一个首要的问题是确立科学的话语体系。亦即集体主义价值观话语权的重构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集体主义需要有其内在的张力。

首先,集体主义话语权重构的重要依据之一是,集体主义是否真正反映了当下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际需要。亦即集体主义是否具有科学性。任何思想要想征服人们或者赢得一定的市场,首先需要适合社会发展规律,能够对现实社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人们的一切观念,“都是现实的反映一——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那么当下的社会现实是什么?一般意义上,社会现实应该是各种社会因素、现象之间的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包括人们所面对的现实生活、物质世界、相互之间的关系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面临西方强权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多重挤压,他们对我们一直在实施和平演变的战略,国内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扭曲着人们的价值观,使人们不能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到底要干什么。目前,重要的一环是为集体主义寻找其存在的科学依据,从而正本清源、厘清思路,坚定不移地坚持集体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集体主义,理由有三。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建构和谐有序的社会利益关系系统。这一系统的确立和建构不是自然而然的,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约制和一定价值思想的协调。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着多种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如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等,它们都有一定的市场,削弱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话语权的影响,但它们都不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指导思想。其主要在于这些思想不仅扭曲着社会的价值观念,扰乱人们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认同心理,而且导致社会利益关系的对立冲突,消弭正确价值观念对人们的指导,长期下去就会使个人成为“封闭于自身、私人利益、私人任性、同时脱离社会整体的个人的人”。

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当前工作的奋斗目标,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所在.同时又是实现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出发点和关键点。因此。要以科学的价值观为引领,指导人们正确地处理好根本利益与一般利益、暂时利益与长远利益、全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为什么与集体主义相对立的个人主义不能作为我们的道德原则,集体主义比个人主义优越在什么方面,其闪光点在哪里?我们要实行集体主义,而不以个人主义为指导,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集体主义是对现实社会利益关系的真实反映,也是能够指导人们解决问题的一种科学原则。“马克思学说具有无限力量,就是因为它正确。它完备而严密,它给人们提供了”“完整的世界观”。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的处理是较为复杂的,是从大局、整体利益出发,还是以个人利益为标准,体现了人们的一种价值态度。集体主义是从集体利益出发解决各种利益冲突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目的在于使各种社会主体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尽管现实生活中人们对集体主义有这样那样的不理解,但是科学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能够指引人们获得较大的利益满足.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极端个人主义终究会带来个性的恶性膨胀,妨碍大家共同利益的实现,也会使个人利益不能全面实现。

三是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积极意义已为社会历史发展所证明。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原则指导人们处理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尽管受特定时期的限制.对国家利益、人民的根本利益关注得多一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处于特定历史阶段人们的自我牺牲大一些,甚至付出了较大的代价,但是需要分清缘由和后期的补偿。当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在社会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需要个人利益做出一定让步,而且没有自我牺牲,就不能换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也不能使个人利益得到满足。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利益做出适当让步。“共同利益就是自私利益的交换。一般利益就是各种自私利益的一般性。”因此,集体主义进行适当调整就显得十分必要,而且没有集体主义的指导,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社会利益关系就不能得以较好地协调。

由此说,集体主义话语权的重构,就需要给予集体主义具有时代性、符合社会发展的科学界定。就要科学地解释集体主义是什么、为什么、它的价值怎么样等一系列的问题,要让人们知道我们宣传的集体主义是一种科学的价值观,能够指导人们带来利益的满足。也就是说,集体主义能够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就应该站在历史的潮头,引领人们正确处理现实利益关系。

其次,集体主义话语权必须有坚实的利益基础。即集体主义是代表了哪部分人的利益,或能够反映谁的利益诉求。以往对于集体主义利益基础也有过或这或那的解释,但是人们恐怕更多的是认定实行集体主义就会损害个人利益。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以往的集体主义有些过空、过激,甚至忽视或严重伤害了个人利益。因此,要重新获得人们的认可,集体主义就必须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在道德的视阈中,集体主义是有关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价值体系,从集体利益出发,对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有机统一作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因为“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设定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这一点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历程中已经显现出重要性。同时又要关心个人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利益以及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因而,实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是集体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核心内容,也只有解决好这一问题,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因为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立或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双方利益都不可能得到满足。就此说,集体主义绝不是否定个人利益,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去实现人们的个人利益。人民群众只有明确了集体主义的实质,在情感上产生了认同,才会在行动中心甘情愿地去服从。因此,清晰地、明确无误地把集体主义的目的、要求及其价值向人们解释清楚是十分重要的。

实际上,当下现实生活中依然有着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只不过是集体利益的代表者国家通过一定形式对社会进行宏观调控,一定意义上国家调控的是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家与个人之间的联系应该是直接的,而没有了以往的中间环节,国家对个人利益的关注和满足往往是直接以一定方式进行的,而个人也需要对国家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实社会发展要求人们在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仍然坚持集体主义。其在于国家利益的实现需要国民个体齐心协力,而每个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同样需要集体和个人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不能离开集体或国家的坚强支撑和调谐。一定意义上,人们的个体主体性提升了,集体的活力和包容性增强了,二者的利益关系就会和谐。人们也就使自己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也许有人要问,现阶段为什么还是需要坚持集体利益的至上性?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中,一般意义上二者是平等的。其在于关系中的双方或多方都有着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共同维系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此意义上参与关系的各方是没有特权的。在相互关系中,集体与个人是平等的,但又是有着一定差异的。主要在于他们在地位、作用等方面是不同的,集体利益的地位、性质作用等方面是要优于个人利益的。一旦个人组成了集体,集体就有着个人所没有的新质,其作用力是一个个的个人所没有的。“把个人互相联结起来的共同体的力量就必定越大。”因而需要保证集体的至上地位,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当然这并不是说个人利益不重要,个人利益的作用也是集体利益所不具备的。个人利益的满足也是集体利益实现的前提,注重集体利益同样也需要认识到个人利益的意义和价值。

那么,现实生活中个人需不需要为集体做出自我牺牲?集体主义要求个人在一定条件下做出一定的让步或牺牲,其在于个人如果不能做出必要的自我牺牲,不仅会损害集体利益,而且也会使个人利益得不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一定意义上,个人的自我牺牲能够换来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能够换来的是正能量,这种自我牺牲是值得的。因此,人们的自我牺牲是必要的。尤其是当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而且需要由个人作为矛盾解决的主要方面时,个人就不能仅仅强调个人利益的重要,而放弃自己责任的履行。当然,自我牺牲必须有一定的前提或条件。个人的牺牲不是刻意的安排,更不是一直都必须延续下去的。不能主观随意地剥夺个人应有的利益实现权利,或任意地挥霍个人自我牺牲的价值。自我牺牲是一种集体和个人的共同需要,也是有尊严的,需要慎重的,其价值必须是得到升华的。

对集体主义的利益基础需要从理论上讲清楚,主要是人民群众需要社会形成一个能够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充分代表自身利益,且能够作为社会主流的价值体系,我们不能让人民群众去遵循一个自己都不明白对错的所谓的社会道德原则。因为“群众对这样或那样的目的究竟‘关怀到什么程度,这些目的‘唤起了群众多少‘热情”,,这是我们重构集体主义话语权的前提之一。

再次,确立集体主义的话语标准问题。也就是说,集体主义是以什么样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问题。也许有人会说,集体主义当然是以集体利益为衡量尺度。实际上不能如此简单地回答。因为集体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原则,面临着三方面的利益问题,即集体利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三方面都有一个地位和实现的问题。所谓地位是指它们在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处于核心、主导或其他位置及其轻重。实现则是指个人和集体在各种利益关系处理中对对方、对自己责任、对二者关系的责任及其价值大小,它们满足自身利益所采取的手段及对对方利益实现的态度等。那么集体主义到底是以什么作为自己的立论基础呢?这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为目的,而不能仅仅是为了集体或为了个人。在最终的意义上,集体主义就是要指导人们通过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而实现自己利益的满足。

或许人们可以说,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集体利益。这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的,但又不能把二者画等号。因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集体利益的核心,但不是全部。一般情况下,集体利益应该作为集体主义的依据,因为与个人利益相比较,集体利益是更为重要的。因此,集体主义以集体利益作为衡量标准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并不能以此作为总是或永远如此的标准。其主要在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一对矛盾体,解决二者的矛盾不应以其中的一方利益为标准。虽然集体在二者关系中的作用更为重要些,且可以作为个人利益的代表,但是当二者产生矛盾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就会发生变异,如果这时还是以集体利益或个人利益为衡量尺度,就会加大二者的对立冲突。另者,在个人利益需要满足且这一实现成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第一推动力时,又需要以谁的利益为标准?在此意义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均不能作为集体主义的根本标准,衡量尺度只能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和谐程度。二者的和谐,对于集体和个人来说既是他们的责任,又是对其活动和行为的规范要求。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矛盾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有效地分析其中存在的原因和找出解决问题的举措。只有在不断地相互适应、产生矛盾、解决矛盾、达到相互和谐的发展过程中,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才能正常发展,集体主义的话语权才能得以不断提升。

因此,集体主义话语权的标准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我们既不能固定化,又不能采取相对主义的态度。从总体上来说,我们要坚持集体利益的至上性,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同时,又必须根据不同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三、集体主义话语权重构的方法论

集体主义话语权的重构不仅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也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发展的历史任务。要实现这一目标,作为集体的表现形式——国家需要承担自己的责任,每一个个体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集体主义要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并转化为自己行为的准则,首先,必须使人们明确集体主义的价值,消除思想上的抵触和对立情绪。也就是要使每一个人明确,集体主义不是对个人利益的一种压制,更不是一种压榨和剥夺,其目的在于通过更好地强化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使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每个人的利益与集体主义的实现是息息相关的。因而,就要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集体主义,在理论上不仅阐明集体主义的科学性、先进性,更要讲清楚集体主义的内在实质和社会价值,分清集体主义和其他非社会主义思想的区别;在实践上使集体主义成为人们的行为指南,有效地实现人们利益的满足。这种行为导向不是一种强迫式的接受,而是人们自觉自愿的选择。当然,使人们对集体主义从自发到自觉,再到自由地把握,是集体主义慢慢渗透的过程,是在潜移默化中让人们逐渐地由不知、知之甚少到理性认识、由少数人到多数人明确,又不是纯粹地从理论到理论,而是从理论到实践,又从实践回到理论的循环往复。这也不是庸俗的,仅仅迎合人们现实的利益满足,而是使人们的价值观不断升华。其目的在于把集体主义作为一种理念,不断地使每个人真正从思想上认同集体主义的要求,逐渐转化成内在信念,并指导自身的行为。同时,这也是集体主义同各种非社会主义思想的斗争过程,使人们认同集体主义而消除其他价值观的影响。伦理意义上的其他价值观只能带来各种利益关系的混乱。个人主义价值观看似有利于个人利益的实现,但是大家都以个人利益为本位,势必要引发人们利益的严重冲突,所谓利益的实现只能是部分人或利益集团得以满足,而大多数人的个人利益或个人依赖的基础一集体利益却无法实现。

其次,努力实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同时要兼顾个人利益的满足。对此,我们既要承认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差异,看到二者之间的不协调性,又要认识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一致性、相互性。目的在于“既使个人达到自由,而同时又使别人得到关心和尊重,并使社会得到建筑在结合上而不是建筑在强制上的稳定性”。对于二者之问的矛盾不能回避,因为这也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我们要找出问题的根本所在及其背后的原因。这里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不能一味地把问题的原因归于个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对立和冲突是必然的,因为只要是一对关系就必然有差异,只有存在差异的双方或多方才能结成相互的关系,完全相同的事物、现象是没有对立的因子的。而且当处于关系中的各方发生矛盾时,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就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来说,个人可以是二者关系发生对立的根源,主要是个人太过于关注自身利益的满足,忽视或者损坏集体利益的实现,都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矛盾的产生。同时,二者矛盾的形成,也有集体的问题。如当集体不能很好地处理与个人的利益关系、集体不能代表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的实现超出了大多数个人承载的能力时,也会使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对立。而且也可能是双方都不能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也会使其产生冲突。由此,在分析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问题时,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要有一个正确把握,不能过于简单化。

二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矛盾的解决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亦即集体和个人都需要承担二者关系和谐的责任。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矛盾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因素,那么要解决它就需要依赖各方面的条件,其中集体和个人都必须为之担负一定的义务。以往人们总认为,解决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矛盾的主要责任在于个人,但是忘记了二者矛盾产生的根源及集体和个人是一对关系中的两个方面。既然集体和个人都是二者冲突的主要因素,那么要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就离不开当事者。如果只要求其中的个人担当矛盾解决主体,就会出现三种情况。其一,弱化集体的责任。个人需要为双方矛盾的解决做出一定的努力,但是集体在二者矛盾解决过程中的作用是什么?如果集体不能为矛盾解决承担相应责任,那集体又如何处理与个人的相互关系?集体作为社会的主体之一,当然要承担相应的历史使命。因为“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其二,个人不能单独解决与集体产生的矛盾。主要是在于个人需要与集体相互合作,才能处理相互间发生的冲突。因为个人在与集体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既没有宏观把握全局的能力,更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马克思认为自由人联合体,也可为集体“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实际上也说明了集体与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集体需要对个人的作用给予一定的支持与协调。所以说由集体的原因所产生的矛盾,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是达不到的。其三,使集体和个人之间产生新的矛盾。个人应该是解决他与集体矛盾的承担者,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如果只是由个人担负主体职责,实际就会造成在与集体的关系中个人只是付出,而没有任何自己权利的保障可言。因为人们发现个人在与集体的关系中,个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做出让步的、担负职责的非个人莫属。如果是一时的或处于某一阶段,个人的付出是必要的,但如果是长久的,个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就会受到伤害,就会对集体产生不信任感。因此,忽略个人需求和利益的做法是错误的。

三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矛盾的解决需要有一种实实在在的精神。集体主义不仅是根本原则,而且存在于整个社会利益关系的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有机统一。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实现需要我们做点扎实的工作,集体要关心个人利益的满足状况,主动了解人民群众的个人需求,关心其痛痒,询问他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保证他们的正当利益的满足,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充分地享受到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做出贡献产生的喜悦,以及集体主义实现带来的成果,不能随意损害个人利益,更不能主观制造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紧张或矛盾。还要启迪人民群众的自身主动性,使他们自觉地积极投入到以集体主义为指导的各种利益关系处理的实践中去。同时,也要对广大群众进行集体主义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维护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和谐也是自己的责任,个人利益需要满足,集体利益也必须得到实现,个人需要为集体利益履行相应的责任,尤其是在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集体和个人都需要为之做出努力。

再次,实现集体主义价值观的价值转化。集体主义既是学理上的要求,也是实践层面的价值操作。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规范要求,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变为群众手里的思想武器。也就是说,集体主义需要从生活中来,又要回到生活中去。要让广大群众不仅明确集体主义的科学实质,而且能够落实在行动中,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只是停留在面上的宣传教育,那集体主义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集体主义的实现需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相联系,要接地气,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相连接,与人民群众的现实道德水平相联系,科学地探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好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建构,既要有合理的规划和设计,更需要有科学的操作过程和实践能动性的发挥,以增强集体主义价值观培育的实效性,从而使集体主义的落实有序、规范。

实现集体主义价值观的价值转化,需要特别关注几方面。一是实现集体和个人的相互转化。“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集体主义的形成发展完善也是如此。集体主义是对人们关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认识的总结和概括,同时又作为社会要求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制。正是在集体和个人的交互作用中,实现集体主义话语权的确立。二是由理论到实践的转化。人们对集体主义的把握不只是停留在认知的层面上,而是要作为行为规则运用于人们的社会实践。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它通过指导人们的行为实现自身的价值。而且集体主义只有真正与人们的生活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够为人们所熟知、认同。三是由外在价值向内在价值的转化。亦即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化。集体主义话语权的重构,从道德的层面不再是仅仅依靠社会外在的约束,或只是用政治等手段为集体主义的传播鸣锣开道。而是需要通过启迪人们的道德自觉性,使集体主义不再只是作为社会层面的道德要求,而且成为社会成员个人的内在道德信念。“自律性是道德的唯一原则。”集体主义只有实现了由外到内的转化,才能真正提升其话语权,成为一种普遍的道德法则。“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的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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