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生
[摘 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促进我国农业经济转型发展的必要条件,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工作,对于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有重要价值。本文主要探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策略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在三权分置政策背景下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还面临流转规模、流转意愿、流转资金和相关保障机制方面的问题。还要在针对性的措施基础上不断提高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效率与质量,创新运用更好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策略
1 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概念
1.1 三权分置政策
三权分置主要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三项权利的分离。三权分置最早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其思想主旨是保障农民对其土地拥有的占用、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三权分置政策是为了适应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以及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而出台的政策。它强调在农村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逐步地培养不同形式的新型经营体,从而为农村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规模化农业经营、家庭农场、合作社与农村龙头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三权分置是适应农民群体分化和农业经济逐步由小农向大农进化而提出的政策。
1.2 三权分置的主要价值
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进一步加快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转型发展,三权分置对于提高我国农业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有重要的实践价值。运用三权分置的方法更好地适应了我国农業规模化经营的现实需要,实现了农业经营主体更加多元化的目标,并且为土地的流转进行有效的制度设计。在三权分置政策的影响下,土地承包与经营的权利进一步分解,有效打破了农村土地权利的二元格局,实现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的三元格局。农民可以在三权分置的政策中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土地权益,并且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又进一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提高了农业产业整体质量,对于推动农村城镇化有重要价值。在这一政策影响下进一步发挥了土地经营权的金融性价值,进一步解决了农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为农业发展带来必要的资本。
2 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2.1 流转形式多样
在三权分置的政策影响下,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形式更加多样,土地经营权流转逐步地发展成有偿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多种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首先,土地出租成为三权分置下的主要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它以流转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为约定,承租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出租方按照年限获得租金。这种土地经营方式主要满足了大规模农业的发展需要,例如,适应了观光农业、采摘农业等需要大规模边片土地的需要。其次,入股是以农民土地入股的形式,以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制公司,农民按照股份进行分红,农民是公司经营参与者,也是利益所有者。目前农村合作社普遍以农民土地入股的形式进行土地的集中经营,在土地盈利的基础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红。
2.2 流转对象多样
随着三权分置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村土地不只在农民群体之间进行流转,土村土地的流转对象日益多样,农村土地除可以流转给农户与农业合作组织之外,还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其他主体。据2017年统计,全国农村土地规模以上经营户350万户,农民合作社190万个,新型职业农民达1200万人,其他经营主体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对象的比例呈不断上涨的趋势。
2.3 流转期限的延长
三权分置政策进一步保证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农民群体逐步适应了新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加上国家土地承包法的不断完善,使得土地经营权流转向长期化发展。
3 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
3.1 农民积极性有待提高
当前农民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了解还不深入,不少农民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认识较为模糊,还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力度。由于不少农民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足,致使部分农民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还有所顾虑,不少农民担心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后就等于失去了土地的经营权,因此对参与流转的积极性不高。而且,当前农村有关农民的保障体系还不十分完善,很多农民对土地还有较强的依赖性,尤其是老一辈农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意愿不足,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思想负担较重,害怕失去未来生活保障。加上地方干部对农民的引导与宣传不足,导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效率有待提高,还要在宣传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积极性。
3.2 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性不足
我国农村还普遍的存在着熟人社会的现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规范性还有待提高。首先,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不健全,不少情况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具有自发性和随意性,农民间私自达成的契约不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其次,有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缺乏必要的中间担保人,没能进行必要的法律公证,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流转的期限有限,流转后没能及时备案,使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没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最后,由于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着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存在着土地经营权流转资金的高风险。
3.3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化低
土地经营权流转从本质上是交易行为,但是我国农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化率不足,当前还没能建立广阔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因此影响了农民利益。首先,缺乏全国统一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各地尚未形成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造成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不畅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模较小,土地经营权流转还缺乏必要的中介服务。其次,想要流出土地与想要注入土地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不足,流转市场的范围较为狭窄,流转工作尚未能突破小农瓶颈,导致流转期限较短,流转的形式较为单一,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础上没能达到发展地方农业基础设施的目标。当前金融资本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践不足,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还涉及一系列的资金瓶颈,这使得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效率较低,还需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沟通。
4 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策略
4.1 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
提高三权分置政策下的农村土地经营流转效率,需要引导农民对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经济等有深入的了解,注重建立良好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宣传机制。首先,让农村在城镇化的背景下了解国家的三权分置政策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方针,形成广泛、全面、科学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机制。其次,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府监督,在有效宣传机制的基础上,广泛高效的传递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信息,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保障政策,有效的解决转不出去和租不到地问题。最后,进一步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在广泛的信息化市场机制下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不断发展,从而有效打消农民顾虑,更好地提高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范性,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到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中。
4.2 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机制
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科学性,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土地经营流转的积极性,还要制定鼓励性的政策,创新必要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新型机制。首先,发挥政府部门的协调作用,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不断吸引有实力的经济体参与地方政府主持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达到规模化、高质量流转的目标。其次,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础上更好地给农民提供保障,可以通过优化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新的就业岗位,以及出台以獎代补的方法,从而达到有效补充农民收益的目标。最后,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风险防范机制,要求土地经营权流转按照国家规律的履约程序保证双方的正当利益。利用国家现有的土地交易机制促进土流转的规范进行,从而更好地保障农民收益,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4.3 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
国家出台三权分置政策更多地是为了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实现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目标。只有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经营权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对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服务质量,才能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深入实施。首先,建立必要和广泛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更广阔的土地经营流转平台,提高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效率。其次,建立必要的竞标机制,切实通过竞标方式有效地保证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且更好地实现农民的土地经营权收益。最后,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金融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金融服务体系,探索有效的贷款抵押方式,更好地运用债券市场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进行。
5 结论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从农民利益出发,建立稳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创新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法,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提高土地经济权的流转效率,同时有效降低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满足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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