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改进研究

2019-06-11 05:49胡聪颖
财讯 2019年4期
关键词:经营业绩委托代理股权激励

胡聪颖

摘要:委托代理问题源于公司的两权分离,即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此出现的经营者和所有者的目标不一致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司所有者除了自身监督和聘请第三方审计外,还能采取股权激励的办法,使得所有者与经营者部分利益捆绑。股权激励在我国起步晚,我国的股权激励模式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得激励效果更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委托代理;股权激励;经营业绩

一、股权激励相关概念

股权激励是一种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激励机制,并且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公司的经营者能够获得公司一定的股权,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决策,分享利润并承担风险。

(1)股权激励的形式

经过60多年的发展,股权激励衍生出了多种激励形式。目前上市公司中,运用最多的是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两种模式:一是股票期权:公司授予员工在未来某一时点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在达到行权条件后可以用事先定好的行权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而且员工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行权。二是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更好的经营业绩,事先让员工低价购买一些本公司股票,规定员工在达到行权条件后在相应解锁期内可以解锁相应股票。激励对象在未达到行权条件前,不得售出股票,如果激励对象在约定的服务期满之前离职或无法达到约定的绩效,则自动丧失获取该股票的权利,公司可以按照一定的价格赎回该股票。

(2)股权激励的基本要素

股权激励的基本要素有六个:激励对象、激励数量、激励期限、行权条件、激励模式、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指的是被授予股权激励的员工,可以是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甚至可以是全体员工;激励数量是授予的股票的数量或授予期权的数量;激励期限是指可以行权的期限;激励模式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行权价格,是指公司将股票授予员工的价格,行权价格越低,员工的收益越高;行权条件是被激励对象所需满足的条件。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对公司长期的激励方法,近几年受到了上市公司的强烈推崇。从2006年的44家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开始,到2018年,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已经达到了300多家,可以说实施股权激励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大势所趋。尽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很庞大,但实施的情况并不容乐观,近两成的公司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激励期限略短,激励模式单一

大多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失败的原因之一是激励期限设置的略短。激励期限的长短是判断股权激励“福利型”计划还是“激励型”计划的条件之一,较短的有效期意味着股权激励属于“福利型”计划。激励模式单一也存在导致方案失败的可能。单一的激励模式使得人员流失,进而无法取得良好的激励效果。

(2)行权条件设计不合理

一些上市公司的行权解锁条件主要为财务性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而这些指标能否达到,一方面与宏观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与业绩指标的制定、公司自身发展状况有着重要的关系。从业绩指标的制定方面来看,单一的业绩指标较为容易操纵,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

(3)行权价格固定且不合理

股权激励对于激励对象来说,其收益取决于行权价与未来股价之差。当上市公司股价低迷,甚至逼近行权价格时,对于激励对象来说,他们的收益很小甚至为负,其只能寄托于股价上涨,所以此种情况造成了人员的大量流失,固定的行权价格会影响股权激励效果。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改进建议

(1)适当延长激励期限,采用多元化激励

股权激励模式的目标是留住人才,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可以设置一个较长的激励总年限,在这个年度内,可以劃分多个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模式上公司可以采用其他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结合模式,以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扩大激励范围,增强激励效果。

(2)设计合理的行权条件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大多数公司采用的公司的业绩条件,评价是否达到解锁条件往往是公司的一些重要的财务指标。除了有基本指标外,还可采用不低于标杆公司75分位水平的概念,这是对公司行业发展的保障,同时采用个人业绩条件,评价体系更加完善,也更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这对于激励效果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3)制定合理的行权价格

一个合理的行权价格的制定可以很好的发挥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如果行权价格过高,则被激励对象预期未来获得的收益会减少,且会因未来股价波动而忧虑,从而会影响被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反之,如果行权价过低,则公司的激励成本会变高,从而损害股东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应结合公司股价与公司内在价值的关系,同时合理消除市场性风险,可采用一定的定价模型进行计算行权价格,而不是单纯的套用模板或仅仅是为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结语

从目前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效果来看,其方案实施情况并不理想,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我国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不能照搬国外契约模式,应该制定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激励计划。同时政府各部门、证监会和上市公司需要通力合作,改善宏观经济环境、加强立法,促进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董丽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契约要素设计.[J]经济研究导刊.2013(05):89-90.

[2]禚宝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浅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5(1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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