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环境治理体系中,企业要承担起主体作用。民营企业既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参与者,迫切需要其充分发挥作用。
一、民营企业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不仅推动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
1.民营经济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随着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思想日益深人人心,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格局已经形成。作为改革开放的生力军,民营经济已经在环保领域走在前列,从城市到乡村,从污水处理到大气治理、土壤整治,从环保监测到环境治理、资源回收利用等每一个环保细分市场,都有民营环保企业参与其中。
2.民营经济是绿色技术的重要开拓者。民营企业勇于创新,是环保科技的积极探索者。近年来,民营企业研发获得了大量的绿色加工制造技术,形成了一批环保型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环保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环保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
3.民营经济是绿色事业的重要贡献者。民营企业承担着广泛的社会责任,在环保产业链上,从上游的源头保护和技术研发、到中游的基础设施建设、环保产品生产和运营管理,再到下游的金融服务、监测、评估、核证等各种中介服务,每一个领域都活跃着民营企业的身影,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矛盾与困境
目前,民营环保产业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矛盾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批难。由于环保产业尚不具备独立的行业地位,往往会给项目审批带来一定障碍,如在申请环境工程资质方面,管理部门大多按照建筑业标准对环保业进行考核,而实际中环保工程企业是用技术及管理经验来指導、统筹各种资源,因此,以所拥有的设施来考察环保业资质显然不尽合理。
2.融资难。一方面是贷款难。目前中小环保企业融资途径仍以信贷为主,而金融机构还未形成专门针对环保产业的专业信贷政策。环保企业的资产形态更多地表现为划拨土地、无房产证的泵房、设备问、设备资产、管网资产等,难以达到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抵押条件。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偏好往往集中于高回报行业或大型企业,而天津环保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另外,民营环保产业具有周期长、收益低的特点,这也与金融机构放贷追求高回报、短周期的要求不相匹配。另一方面是上市难。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严格审核,要求上市公司要达到一定的财务标准,而中小环保企业普遍存在前期投资大、后期线性收益的特点,这使得环保企业财务达标并不容易。
3.减税难。由于不具备完全独立的产业地位,民营环保企业在税收领域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产业优惠政策。实践中税收部门一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来掌握环保业的税收优惠。很多中小环保企业不适用这些规定,因而无法享受到税收减免。更有甚者,对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则是比照其他经营性行业来收取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由于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大,往往造成环保企业每年要承担较重的税务负担。
三、发挥民营企业作用。打赢京津冀环保硬仗的对策建议
加快天津环保一体化治理,关键是要找准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突破口,打赢京津冀一体化标本兼治的环保硬仗。
1.明确民营企业从事环保产业的重点领域。政府要加强顶层指导,立足天津突出的环境矛盾和民营企业发展特点,加紧制定民营企业从事环保产业的优先领域和重点领域。建立全市民营企业环保新产品新技术信息收集平台和目录库,推动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大气治理、水体治理、土壤治理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模式试用示范。
2.增加财政对环保科技创新的支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开展环保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对民营企业牵头承担与实施的环保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予以配套支持,可按照该项目国家拨付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经过认定的国内首台(套)环保产品,根据技术水平和研发投入,给予企业财政补贴。
3.多渠道助力企业解决资金问题。一是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环保企业的融资创新产品,在符合商业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切实加大对环保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通过私募基金、债券市场、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其中,对企业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开展再融资的,按其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在境内证券市场拟首发上市企业按照上市进度分阶段给予奖励。三是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引进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天使投资机构在天津设立分部,扩大环保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联合创投机构、知名天使投资人、高校院所和环保产业领军企业等共建天使投资基金,为天津种子期、初创期环保科技企业和大学生团队创业提供股权投资。
4.鼓励民营环保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充实全市的环保PPP项目库,定期发布项目信息,组织项目对接,实施一批环保示范项目。天津国有资本新投资设立企业,除特别规定外,尽可能吸收民间资本参与,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加快环保领域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股权合作。
5.以基层党建引领民营环保企业健康成长。加大在民营环保企业专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一线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注重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积极推荐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环保民营企业家在工商联、工会、青联、妇联等群团组织担任领导职务。促进政府、企业与社会形成合力,坚决打赢京津冀环保一体化标本兼治的环境硬仗。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
责任编辑:张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