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媛媛
本文的思考缘起于笔者在日常教学实践中想到的一个问题:音乐作为一门技能科目,非常注重实践性。在常规音乐课堂中,教师几乎将全部时间都用在表现、感受与欣赏、编创等实践上,导致学生对作品的时代背景、作者信息等内容却知之甚少,无法充分涉略。若学生在课后没有其他学习音乐的机会,那么就算经过较长周期的学习,他们对某一作品或作者所对应的音乐历史节点、相关的音乐历史脉络,乃至所处时代的宏观音乐面貌都会完全没有概念。由于对上述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到位,导致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感受不深刻,对音乐作品风格等认知出现偏差、失准,其音乐表达也较为单一、苍白。这个问题会随着学段的逐步升高暴露得越来越明显,笔者认为,该问题应受到足够重视,得到合理解决。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在“课程基本理念”中指出:“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及不同文化认知有机结合。”①在“总目标”中指出:“学生通过音乐课程的学习……拓展文化视野……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②“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和有代表性的音乐家,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③鉴于“新标准”的要求和教学现状,笔者意识到:对中西方简明音乐史的学习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由于第一课堂时间有限,因此可以在第二课堂设置较为开放的、以音乐史为主线的课程辅助日常教学。同时,拓宽第二课堂学段跨度,因地制宜、顺势而为,摸索和探寻适合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制、切合本校实际、辅助第一课堂教学的新的第二课堂教学路线。总体而言,新的第二课堂应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审美教育为目的,关怀每位学生的个人成长和个性发展,激发其对音乐的兴趣,引导学生对音乐整体的认知。教师应进一步转变教法,为学生开启新型的学习、互动模式,最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奠定他们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的基础。
那么,九年一贯制学校音乐第二课堂应如何以音乐史为主线贯穿呢?音乐史作为大学的专业音乐课程,在引入中小学时应如何考虑适龄化?以音乐史为主线的教学进程框架和内容应如何设置?如何使第二课堂辅助第一课堂,最终实现学生主体在美育目标上的共赢?九年一贯制学校音乐第二课堂应如何以史为线,进而以育贯之?关于这些问题,从总体方向上看,首先应调整难度—以音乐课程目标、学段目标为主要依据,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应有效缩放—以第一课堂教材的编纂思路、编写脉络为重要指引,做到详略得当、有所侧重;最后应“对症下药”—以所教授学生的音乐基础、实际情况为主要参考,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而从具体方案来说,应明确音乐第二课堂的教学进程框架。
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是世界音乐历史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中国的传统音乐系统自成一体,虽不封闭,但有着自身独具一格的、有别于西方音乐文明的特点。正所谓,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身为一位中国的音乐教育者,应致力于本国音乐文化的教导和宣扬,帮助学生从小打好中国音乐史的基础,使其对中西方乃至世界音乐史做出尽可能理性、客观的比较和评价。
在初等教育阶段,学生需要学习大量关于西方音乐的基础知识,且大多与专业性的概念相关,故要求执教者应以此为核心目标,在课堂中不断有意识地进行层层渗透,为学生理解概念内涵做足准备。例如学习西方音乐中“二分法”的概念,学生会先认识到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等概念之上的二分关系,当进入更高的教育阶段后,他们会学习“二分法”这个概念,整个过程是自下而上、从具象到抽象的。纵观历史,尤其在近现代时期,学生开始更多地以西方音乐概念为规范④学习中国的传统音乐。所以笔者认为在初等教育阶段,第二课堂的中国音乐史教学不需要再重复西方音乐教学中的“规范”,而应该把精力放置在其中所呈现出来的主要概念和重要历史节点上,向学生展示中国音乐史的大致框架,使学生对本国的音乐历史轮廓有初步的认识。所以相较而言,九年一贯制学校音乐第二课堂的中国音乐史教学进程,应在一定程度上有别于西方音乐史。因为在授课策略上,西方音乐史需要逐级渗入、集腋成裘;中国音乐史则应化整为零、提纲挈领。由此,在一个周期内,九年一贯制学校音乐第二课堂中西方音乐史的教学进程框架应如图1、图2 所示:
图1 西方音乐史教学进程框架示意图
图2 中国音乐史教学进程框架示意图
西方音乐史的教学进程框架是:明确一个周期内若干核心目标和各自的中心目标,以中心目标为起点,在学段升高的过程中以正叙或倒叙渐次升级,这样有利于学生遵循学习规律,熟悉西方音乐史的各种概念或内容。核心目标是中心目标升级后的最高级,可位于历史时间中的任何一点,彼此之间可相互作用、相互联合,有利于学生将西方音乐史的各个部分融会贯通。例如,将影响深远的宗教音乐作为教学中的一个核心目标,在学生完全了解这一概念和历史沿革后,与世俗音乐进行比较。
中国音乐史的教学进程框架则是:设置一个周期内的数个核心主题和各学段附属的中心主题,学生习得所有中心主题,且在学段升高中加深对各中心主题的认识,并在周期结束时达到对所有核心主题认知上的扩容。其中,设定核心主题的附属中心主题以内容为标准,在时间顺序上一般不做太多要求。如以京剧为一个核心主题,依据学情可将它划分为:小学中低学段认识京剧的行当分类和表现手法、画一画京剧脸谱;小学高学段认识京剧的唱腔分类和伴奏乐器,自制京剧小道具;中学阶段认识京剧的板式、相关流派、代表人物及代表唱段,并录一段最喜欢的京剧选段。在这一周期内,还可举行京剧知识、脸谱绘画、道具制作、唱段演唱等比赛,检验教学成效,使教师教得更有依据,学生学得更有目的。这样,在整个周期过后,学生对京剧的认识相比之前将更系统、全面。
明确了音乐第二课堂中西音乐史教学进程的框架后,笔者将在第二课堂教学总体方向下,进一步探究各学段中西音乐史教学内容及具体的施教方法。
一般来说,义务教育阶段的九个学年可分为三个学段:一至二年级为低学段、三至六年级为中学段、七至九年级为高学段。由于三至六年级是学情变动最大的一个学段,所以笔者将其再细分为两个阶段来进行论述。
一至二年级的学生由于年龄较小,接受知识的方式呈零星化、多点状,不适合进行体系化的、长篇大论式的讲述。所以应以点代面,遵照历史顺序有意识地播放短小精致、可听性强、富有童趣或较易理解的标题性音乐,不必辨识这些作品的曲名,但要注重培养学生在聆听过程中的习惯和专注力,鼓励个性化理解和自主想象。教师也可以用儿童化的动作等辅助学生理解音乐,激起他们的好奇心和兴趣。教师可安排不同历史时期同一个主题的音乐作品的纵向聆听,如描摹同一事物,但对比不同作曲家的创作风格:圣—桑《动物狂欢节》中的《天鹅》与柴科夫斯基《天鹅湖》中的《四小天鹅舞曲》,肖邦的《蝴蝶》与舒曼的《蝴蝶》等;又如表现相似事物或情境,但对比不同历史时期特点:古典主义时期的《小星星变奏曲》与20世纪的《行星组曲》,《渔樵问答》与《黄河大合唱》里的《河边对口曲》等。同时,也可以将某时期作为一个主题,横向对比多个地域的音乐文化特质,如民族乐派时期挪威格里格的《培尔·金特》组曲、芬兰西贝柳斯的《芬兰颂》、捷克斯美塔那的《我的祖国》套曲中的《沃尔塔瓦河》等。另外,还可选择中国标题性作品中状物摹形、拟声绘态的作品进行聆听,如《赛马》《百鸟朝凤》等。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音乐作品都十分冗长、繁难,所以笔者建议在低学段只抽取这些作品中最主要或最著名的主题句⑤进行关联聆听,即采取关联主题集中聆听、多主题之间反复聆听的方式,加固低学段学生对这些作品主题的印象,初步锻炼他们的音乐记忆能力。
由于一至二年级积累了一些聆听经验,所以到了三至四年级,学生的视野更加开阔,其思维方式和记忆能力也得到一定的锻炼和发展。依据这一特点,执教者可采用小故事的方式对一至二年级听过的作品进行简单的背景介绍,一来复习先前聆听过的作品,巩固学生的音乐记忆;二来梳理这些作品的历史背景与脉络,帮助低年级学生在看似无关的作品之间建立逻辑联系。在聆听过程中,执教者应不放弃任何一个渗透美、导向美的机会,注重维护学生对音乐浓厚而持续的兴趣,化繁为简地教授音乐史中的一些基础概念、基本理念。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一些著名的中国标题性古典音乐作品,如《高山流水》《广陵散》等,其意境深远,需要一定的欣赏积累,大部分三、四年级学生不太可能完全领会,可先暂缓聆听。若是一定要涉及,执教者可先讲授其故事梗概,然后再挑选作品中的一些片段进行聆听。
由于在前四年的学习中慢慢形成了对音乐价值的判断,五至六年级的学生已初具聆听基础,有强烈的个人主见。但学生受限于各种因素,对音乐世界的认识难免狭隘,这时他们最需要正确而恰当的引导。因此,执教者应鼓励学生在原有聆听基础上发展自己的兴趣,兼容并蓄。一方面,执教者可以在前四年第二课堂积累的作品主题的基础上指引学生进行著名主题段或较完整的短小音乐作品的聆听,适度进行对比,并就音乐类型、风格等进行横向与纵向的增容。另一方面,就课程标准和第一课堂教材的内容对第二课堂进行筛选,在第二课堂详解第一课堂中涉及的热门历史时期、作品、人物等。这样不仅可以开发第一课堂以外音乐作品聆听的广度,还可以挖掘第一课堂之内音乐作品聆听的深度。同时,执教者还应重视对学生诠释作品乃至编创简单作品等能力的磨炼,引导学生不仅能听、能记、能理解,还能说、能辨、能表现,有意识地多方面协助学生提高自身“乐商”,促使他们发展美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七至九年级进入九年一贯制的“塔尖”,此时学生的感性思维与理性思维得到长足的发展,音乐思维能力日臻成形,不仅有能力较深入地理解各音乐历史时期的文化背景、风格特点、体裁流派、代表人物等,还能对其中的音乐事件或观点进行分析和判断。在这一时期应继续扩大音乐作品的聆听篇幅和聆听容量,呈示大量聆听素材和背景材料,并进一步采用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在观点上不树立教师的绝对权威,在建立学生正确的音乐史观和音乐价值观的同时,注重其个性化的发展。依照笔者对目前各种初中音乐教材的分析,七至九年级在编排上更倾向于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的介绍,内容多元、资料翔实,有助于高学段学生增长见识、丰富情感。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七至九年级学生对教材中严肃音乐的兴趣正在逐渐减退甚至丧失,转而成为流行音乐的忠实拥趸。面对这种现状,一方面教师应竭力使第一课堂的常规教学更新颖有趣;另一方面,对于中外严肃音乐而言,音乐第二课堂应帮助学生做好小学和初中的衔接,并加强对第一课堂中较冷门的音乐内容的介绍和剖析。此外,尽管流行音乐良莠不齐,但不可逃避时代潮流,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执教者可以从师者视角搜索、储备中小学不同阶段聆听的作品,建立精品歌单,并有计划地对曲目进行扩充;以学生视角进行二次搜索,面向全体学生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建立班级、年级共享歌单并定时更新。同时,还可以设置音乐小讲堂,鼓励每一位学生上台介绍自己喜欢的歌曲、音乐类型,并组织有效讨论和点评。这样,以中外严肃音乐为主、提高学生欣赏层次的精品歌单,与以流行音乐为主、体现学生欣赏乐趣的共享歌单之间相辅相成;以展现学生个性为主的音乐小讲堂,与以教师统一的价值导向为主的音乐综合评价之间有机结合,促使学生的音乐视觉更锐、音乐视线更高、音乐视域更宽、音乐视角更新、音乐视效更深。简而言之,笔者认为高学段音乐第二课堂的教学内容应在小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质量和效能,进一步走向“精、特、美”。
由上文的分析可见,要想尝试以音乐史为主线进行第二课堂教学,应中西兼顾,二者不可偏废:低学段应从聆听入手,注重激励,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中学段应帮助学生保持对音乐的兴趣,并对教学内容进行多向扩充;高学段应秉承前六年的成果,继续深化和扩大成果的效能和范围,同时对学生聆听的兴趣点进一步兼容并包。依照上文所述,音乐第二课堂确实能比较全面地辅助第一课堂的教学。当然,第一与第二课堂各有特点,应该在第一课堂中将目标分区、难点分级,并遵循音乐学科的学习规律;在第二课堂中以聆听为主,强调音乐材料的反复聆听和感受,强调音乐要素的反复分析和应用、音乐情感的反复体验和领悟,以及音乐风格的反复思考和琢磨,并重点关注过程性和审美性。同时,还应从课程设计思路出发,将第二课堂“专题化”“校本化”,打破成规、别开蹊径,与不同艺术学科乃至其他学科进行内容、方法、资源等方面的整合。更重要的是,调整第二课堂教学模式,避免其与第一课堂在设计上重复、雷同,致使学生感到乏味无趣。比如,可以在同一年段班级之间进行“同课异构”:在第一课堂中观察不同班级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兴趣、学习基础、学习盲区等,以调整各班的教学要点、教学方法,在不同班级之间求同存异。然后在第二课堂中考查学生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掌握情况,反思第一课堂教学内容、方法的适应性和适合度,不断进行再调整,如此循环往复,探索与各班级相匹配的授课方式。此外,应在凸显音乐课程性质的大背景下,在第二课堂鼓励学生以目标导向小组合作、自主学习,生成个性化问题,学生与教师共同讨论个性化解决方案,制定多元化评价机制。这样可以从教学思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手段等方面建立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彼此之间交互生成的新关系,为各类型学生的音乐学习夯实基础,并为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提供有力保证。
综上所述,新尝试无疑给常规的第一课堂、第二课堂注入了新鲜的动力,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但也面临很多实践上的困难。比如,对常规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和变动,导致教学时间及人力、物力成本消耗较大,而投入新尝试的产出效率较难预期,使得很多踊跃变革的人士望而生畏、踌躇不前。按照笔者掌握的资料显示,国内九年一贯制学校较多分布在北京、成都等地,“试验田”不多,不便于掌握大量数据,新尝试的力度、进度等也可能会在某一时段内进入瓶颈期,改革面临失去活力甚至停滞不前的可能。再者,就国内义务教育的教学现状来看,很难在一至九年级开足、开满音乐第二课堂,即使做到了这一点,也难以囊括所有在校学生。可见,新尝试虽听起来言之凿凿,但实则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就笔者浅见,音乐史对于大部分学习者而言是一种工具性知识,是学习者通往音乐大门、开启音乐人生的指引和媒介之一,应早早引入我国的音乐教育中,使音乐史教学成为常态。纵观音乐教育历史,寻找音乐真理的人熙熙攘攘,寻觅音乐真谛的方法不胜枚举,通往音乐真义的道路也纵横交错,敢问路在何方?路就在脚下!不管未来如何,让我们从一堂堂认认真真的教学中出发,在一次次踏踏实实的反思中前行,在一次次勤勤恳恳的求知中加速,在一波波拼搏中奔向音乐的远方吧!
注 释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年版,第3 页。
② 同注①,第8 页。
③ 同注①,第10 页。
④ 这里的规范指的是作曲理论、审美品位、表演风格等。
⑤ 这里的主题句指的是音乐术语中的主题所在的句子,而非一般意义上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