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依赖性、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的内在关系研究
——基于川鄂苏黑四省调研数据

2019-05-30 07:01黄善林樊文静孙怡平
中国土地科学 2019年4期
关键词:禀赋依赖性市民化

黄善林, 樊文静, 孙怡平

(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1 引言

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是现阶段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需要着重关注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均强调了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性。当前学术界主要采用逻辑回归模型,着重以永久定居城镇意愿或户口迁移意愿为立足点研究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决策[1-2],且多数研究局限于挖掘农村转移人口的个人特征(如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家庭特征(如老人数量、劳动力数量等)与地区特征(如所在区域的经济水平、交通便利状况等)等对市民化意愿的影响[3-4]。但就中国特殊国情来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赋予了农户农地承包权,农民依赖土地吃饭、创收。部分学者已经明确提出搞清楚土地与农村转移劳动力定居城镇意愿的关系是推动市民化过程的必经之路[5-6]。因此,在后续研究中,土地以重要的家庭特征成为了市民化研究中的关键因素[7-8],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中国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9-10]。

现阶段理论界关于土地对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研究以农地为主,且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探索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过程中农地的作用:一是农地资源禀赋,黄忠华等发现农地资源禀赋与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关系紧密[11],但就其影响方向仍然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拥有的农地资源越多其市民化意愿越弱[1,12],另一种则认为拥有的农地资源越多其市民化意愿越强[13];二是农地功能,对于农村人口而言,农村土地具有较强的就业、收入、财产、保障功能[14],但中国尚未构建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中实现农地功能转换的机制,这就意味着一旦农村人口选择市民化即可能失去农地的功能效益,进而弱化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15-17];三是农地产权安全性,农地产权安全性对农村人口至关重要[18]。中国政府虽然一再强调限制农村土地调整,但村级的小调整依然存在,且在部分地区较为频繁,这会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农地产权安全性造成负面影响,从而推动其乡城永久迁移[12,19];四是农地的产权主体模糊性,周晓唯等发现现行农村土地制度有关农村土地产权主体的模糊性规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市民化[20];五是农地的处置,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除户籍制度是主要制约因素外,农地处置也是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21-23],通常情况下,农地流转程度越高或农地退出意愿越强烈的农户市民化意愿越强[21,24],当前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发育不完善、农地退出机制不健全等严重抑制了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16-17,25-26]。

综上,现阶段理论界关于市民化的研究已经较为丰富,但市民化定义仅局限于定居城镇意愿或户口迁移意愿;农地对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虽受关注,但都只关注到了农地的某一方面影响,且未考虑各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内在关系。因此,本文立足于农地视角,试图建立较为系统的指标体系,深入挖掘农地与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之间的作用机理。结合中国国情,市民化意愿同时考虑了定居城镇意愿、户口迁移意愿以及城镇购房状况。通过构建并验证农地依赖性、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之间的关系,以期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过程中的农地制度改革与政策创新提供现实依据。

2 构建理论框架

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劳动力的需求激增,大量农村人口选择在城市就业。根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到2018年末,中国城镇人口数达到83 137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9.58%,但由于农村与城市人口的户籍差异,多数农村转移人口尚不能享受到与城市人口等同的公共服务,致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3.37%。农村人口要实现市民化转型,首先要实现由农业向非农业的职业转移、由农村向城市的地域转移两个重要转变,在此基础上实现农村户口向城镇户口的迁移,并在城市充分实现住房保障[27-28],最后彻底适应城市的生产、生活方式[29]。因此,本文在市民化意愿的表征中既考虑农村转移劳动力定居城镇意愿与户口迁移意愿,同时考虑其城镇购房状况。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的农民往往对农地具有较高的依赖性[30],前期的两个重要转变对于“靠天吃饭”的农民来说,农地该如何处置成为他们面临的重大决策。

目前,农村转移劳动力普遍采用农地转出的方式处置农地,同时,随着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农地退出机制已作为一项改革内容在相关政策意见或文件中被提及,也将成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过程中的一种处置方式。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农地依赖性不仅影响其农地转出选择[31-32],还会影响其农地退出抉择[33-34],主要表现为农地依赖性较强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倾向于选择转出农地,而农地依赖性较弱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则可能会选择退出农地[35]。当前,尚未有较为清晰且明确的指标来衡量农地依赖性,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农地依赖性不仅仅表现为农地资源禀赋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决策的羁绊,还应该考虑孟德拉斯曾定义依赖性时提出的农民对土地的认识、爱恋和占有[36]。因此,本文以农地资源禀赋、农地功能认知、农地产权安全性、农地产权认知及农地流转服务来表征农地依赖性。

这种农地依赖性不仅会阻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还会进一步阻碍其市民化[37-38]。由于中国农地制度赋予农民的农地权利为一种成员权,即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方可享有的一种权利,农民尚不可以资产形式对农地进行处置。农村转移劳动力一旦选择市民化,即自身持有农村户籍的农民身份转换成城市户籍的城镇居民身份,农村转移劳动力可能会丧失其农地权利,一旦放弃农地权利,便不可重新获得,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农地依赖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负向影响。

由此可知,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以处置好农地为前提,而农地依赖性又会影响农地处置方式及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的决策。因此,本文理论关系的构建如图1所示。

图1 农地依赖性、农地处置与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理论框架Fig.1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farmland dependence, farmland alienation and rural immigrants civilization

3 数据来源与计量方法

3.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5年1—3月对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地区典型省份农户的抽样调查。依据区域耕地资源禀赋、自然地理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选取江苏、湖北、四川及黑龙江作为4大区域的典型省份;按照区域类型、距离远近及经济发展水平高低搭配的原则,每个典型省份选取10个左右乡镇,每个乡镇1~3个村,每个村随机走访15户左右的农户,共调查36个县(市、区)、48个乡镇、88个行政村、1 397户(部分农户家庭有两个及以上的转移劳动力)。进村入户调查由调研人员实地走访及面对面交流并由调研人员填写问卷,包括农村转移劳动力问卷与村问卷,农村转移劳动力问卷主要是针对各省农村转移劳动力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尤其是与土地(包括农地和宅基地)相关的情况,村问卷则针对抽样村的村干部(以村会计为主,或熟悉本村情况的其他村干部)。根据所选指标,剔除空缺及无效值后,采用了其中具有转出农地行为的1 188个农村转移劳动力数据,其描述统计详见表1。

3.2 计量方法

表1 农村转移劳动力调查数据描述统计(N = 1 188)Tab.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survey data about rural immigrants (N = 1 188)

农地依赖性、农地处置方式及市民化意愿等都无法简单用单一变量来衡量,且各因素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因此,本文采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农地依赖性、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之间的内在关系。结构方程模型可以通过构建潜变量、观察变量之间的关系来研究各变量之间的复杂关系。

图2 初始结构方程模型Fig.2 Initial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

农地资源禀赋丰富表示农地适宜种植、土地质量好[39],以“A1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数量”“A2承包耕地的质量”“A3承包耕地的基础设施条件”“A4承包耕地的机械化难易程度”作为农地资源禀赋的观察变量。农地功能认知可以用来衡量农地在农村转移劳动力心中的地位,即收入、财产、保障和就业功能的感知性越强,农地对他们就越重要[14],以“B1您认为农地收入功能强度如何”“B2您认为农地财产功能强度如何”“B3您认为农地保障功能强度如何”“B4您认为农地就业功能强度”作为观察变量。农地调整次数与土地证书发放与否会影响农民对农地的主观安全性[40],以“C1您家经历的土地调整次数”“C2承包地是否具有承包合同”作为观察变量。农地产权认知是农民对农地权利的归属及范围的了解情况[41],以“D1您认为农地归谁所有”“D2您家农地处分是否被干涉”作为观察变量。农地流转服务用以反映农地流转机制或平台的构建情况,以“E1村是否有土地流转服务组织”“E2村是否提供土地流转服务”作为观察变量。农地转出主要是衡量农地转出的市场化程度,以“F1转出耕地比例”“F2转给谁耕种”“F3转出是否签订协议或合同”作为观察变量。由于全国范围内尚无农地退出机制或渠道,故以心理预期表征农地退出,即以“G1退出农地承包权意愿”“G2退出农地经营权意愿”作为观察变量。市民化意愿以“H1定居城镇意愿”“H2户口迁移意愿”“H3是否已在城镇购房”作为观察变量。

基于现有理论框架,利用Amos软件建立农地依赖性、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之间内在关系的初始结构方程模型(图2)。通过模型修正,使得PGFI=0.621(>0.5)、PNFI=0.524(>0.5)、PCFI=0.536(>0.5)指标适配度达标,得到最终修正后模型(图3)。

4 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运行修正后模型,得到农地依赖性、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之间的关系,本文采用标准化后估计值,具体可见图3。对农地依赖性各潜变量分别与农地处置方式、市民化意愿之间的影响路径进行具体分析。

4.1 农地资源禀赋、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

农地资源禀赋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具有间接影响,且有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为农地资源禀赋通过农地转出对市民化意愿产生正向间接影响,间接效应为0.48×0.29=0.139;第二条路径为农地资源禀赋通过农地退出对市民化意愿产生较弱的正向间接影响,间接效应为0.17×0.08=0.014。农地资源禀赋的增强可以提升农地转出的市场化程度;农地转出市场化程度越强,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的意愿就越强烈。同样,农地资源禀赋的增强也会强化农地退出意愿,这与王兆林等[42]的研究结果相同;农地退出意愿越强烈,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的意愿则越强烈。相比而言,农地资源禀赋通过农地转出影响市民化意愿的效应要远大于农地资源禀赋通过农地退出影响市民化意愿的效应。

图3 模型标准化估计值Fig.3 Standardized estimates of the model

4.2 农地功能认知、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

农地功能认知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具有间接影响。农地功能认知通过农地转出对市民化意愿产生正向间接影响,影响效应为0.18×0.29= 0.052。农村转移劳动力对农地收入、财产、保障及就业功能的认同感越强,其选择以转出较大比例农地、签订协议或合同等方式实现农地功能转换的可能性就越大,农地转出的市场化程度就会加深,从而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

4.3 农地产权安全性、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

农地产权安全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有两条影响路径,即直接影响路径和间接影响路径。由于农地产权安全性选取的两个指标影响方向均为“-”,因此,在直接影响路径上,农地产权安全性对市民化意愿的影响效应为0.24;在间接影响路径上,农地产权安全性通过农地转出负向间接影响市民化意愿,影响效应为-0.23×0.29 = -0.067。从直接效应看,农地产权安全性会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这是因为具有承包合同的保障以及土地调整的次数较少时,农地的收益性会相对长远且稳定,已转移劳动力会深刻认识到承包地的不可变动性,对农地的担忧相应减弱,从而其市民化意愿更加强烈。从间接效应来看,农地产权安全性越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转出农地时更倾向于口头约定,农地转出的市场化程度较弱,进而导致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减弱。

4.4 农地产权认知、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

农地产权认知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具有间接影响,且有两条影响路径:第一条路径为农地产权认知通过农地转出对市民化意愿产生负向间接影响,间接效应为-0.53×0.29 = -0.154;第二条路径为农地产权认知通过农地退出对市民化意愿产生负向间接影响,间接效应为-0.73×0.08 = -0.058。农村人口不具有农地的所有权,当农村转移劳动力认识到自己仅有农地的部分处分权时,处置农地会较为谨慎,农地转出比例会减小,且转出农地的对象倾向于选择亲戚朋友,从而削弱农地转出的市场化程度,进而对市民化意愿造成负面影响。同样地,具有较强农地产权认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会认识到农地退出即自己拥有的农地部分权利也会丧失,导致其农地退出意愿弱化;一旦农地退出意愿弱化,其市民化意愿也会进一步被削弱。两条路径中,农地产权认知→农地转出→市民化意愿的影响效应要大于农地产权认知→农地退出→市民化意愿的影响效应。

表2 各潜变量的影响总效应Tab.2 Total effects of latent variables

4.5 农地流转服务、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

农地流转服务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具有间接影响。农地流转服务通过农地转出对市民化意愿产生正向间接影响,影响效应为0.42×0.29= 0.122。完善农地流转服务会促进农地转出的市场化程度,这与杨昭熙等[43]的研究结论相同。一旦农地转出的市场化程度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也会进一步提升。随着农地流转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处置农地的途径更加便捷,市民化转型也会更加顺畅。目前农村的农地流转服务陆续建立起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转出农地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农村转移劳动力选择市民化的意愿则更加强烈。

4.6 总效应比较分析

总体而言,农地资源禀赋、农地功能认知、农地产权安全性、农地产权认知及农地流转服务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总效应分别为0.153、0.052、0.173、-0.212、0.122(表2)。农地产权认知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总效应绝对值最大,表明农地产权认知是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最重要因素;农地产权安全性、农地资源禀赋和农地流转服务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影响效应相对明显,具体是受农地资源的基础设施条件(因子载荷0.91)、机械化难易程度(因子载荷0.82)和土地流转服务(因子载荷0.86)影响;农地功能认知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影响相对较弱,即农地功能认知的增强并没有大幅度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意愿。

5 结论

本文以农地资源禀赋、农地功能认知、农地产权安全性、农地产权认知及农地流转服务作为农地依赖性的5个潜变量,农地转出与农地退出作为农地处置方式的2个潜变量,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了农地依赖性、农地处置方式与市民化意愿之间的内在关系。相比过往研究,市民化的内涵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包含了定居城镇、户口迁移及城镇住房保障三方面内容,深入挖掘了农地与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农地产权认知是诸多因素中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关键因素,当然这是相比其他农地因素而言;农地依赖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往往是通过影响农地处置而产生的间接影响;由于农地退出机制的缺失,农村转移劳动力实现市民化转型大多倾向于以农地转出形式处置农地,农地依赖性通过农地退出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路径数量要少于通过农地转出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的路径数量。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得出如下政策启示。第一,加速推进农地“三权分置”政策落地,制定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具体措施。通过村集体的治理来有效执行所有权的权能,发挥村集体作为农地所有权主体的效能;实施多元化农地确权登记模式,满足不同农户的差异化需求,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依法处置农地经营权。第二,健全农地流转市场及其配套制度体系,为转移劳动力转出农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转入农地及农地金融搭建高效有序的市场化平台。鉴于农地的不可移动性及流转市场的区域性特征,构建省、市(县)、乡镇三级农地市场体系和农地产权交易平台,强化村集体的公共服务职能,保障流转路径顺畅、满足流转各方利益诉求、保护流转各方农地权益。第三,构建有效的农地退出机制,同时需要设置农地退出的门槛(具备市民化条件),既要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农地处置问题,更要确保其农地退出后的生计保障。农地退出机制关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必须严格遵守农村转移劳动力自由自主选择的基本原则及满足门槛条件的基本前提,切勿以强制手段一味割断农村转移劳动力与农地之间的内在关联,要充分考虑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出农地后的生活保障问题。

本文证实了农地确实会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意愿产生重要影响,并为解决农地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束缚提供了政策建议,但在未来研究中还有如下问题需要解决:(1)所选的全国4大区域典型省份(江苏、湖北、四川、黑龙江)在资源禀赋及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本文仅针对4省做了一般性研究,区域差异研究还需进一步探索;(2)对于农村转移劳动力而言,农地和宅基地都格外重要,本文仅考虑了农地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的决策影响,在后续研究中应该考虑宅基地的影响作用。

猜你喜欢
禀赋依赖性市民化
讲故事的禀赋——梅卓长、短篇小说合论
要素禀赋论的局限:个体与企业家才能缺位
禀赋的概念、内涵及其与体质的关系
农民工市民化精准转化的大数据分析
农民工市民化精准转化的大数据分析
农民工市民化研究综述
关于N—敏感依赖性的迭代特性
西藏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研究
N-月桂酰基谷氨酸盐性能的pH依赖性
市民化与个人劳动收入:外部性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