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员行为偏好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生鲜努力激励机制与协调研究

2019-05-15 07:39方剑宇
中国管理科学 2019年4期
关键词:保鲜契约生鲜

熊 峰,方剑宇,袁 俊,金 鹏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2.宁波大学商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1 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鲜农产品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生鲜农产品具有易腐性特点,其生鲜度成为衡量其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产品的价值随着生鲜度的递减而呈现出递减的趋势[1]。现实中,生鲜农产品在运作过程中需要通过保鲜投入维持产品生鲜度,降低生鲜衰减速度,从而使产品的价值维系在较高的水平,以获得更大的市场需求和利润。因此,在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中,如何激发盟员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运作过程中进行保鲜投入,成为提升产品品质的重要问题。

Hsu等[2]在保鲜技术投入的基础上探究零售商最优保鲜投入决策与订货与补货策略的关系;但斌等[3]分析了两种不同保鲜情形下零售商的最优订货决策和最优保鲜投入。研究发现,零售商的最优保鲜投入并不能使消费者效用最大化;Cai Xiaoqiang等[4]研究发现分销商的保鲜投入对产品质量和数量都会产生影响,从而制定了保鲜激励机制以促使分销商提高保鲜投入。但此类研究主要集中在供应链运作局部或单个个体投入上的讨论,没有从供应链整体优化和多阶段运作的角度来研究。

另外,从消费者角度来看,现实中,我国的消费者仍然具有价格敏感性特征。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需求呈现差异化特征,由于消费者受其收入水平、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其产品购买决策的需求体现在对产品品质和价格的不同敏感性上。Akcay等[5]探讨了多种变质产品消费决策,研究了存在生鲜水平差异和替代产品下的零售商的不同定价策略。Xiao Tiaojun等[6]则全面地结合了产品价格、质量等因素,以收益共享契约来确定零售商的最优服务质量及定价决策。但这些研究没有考虑到消费者的生鲜偏好对于产品多阶段折扣销售的影响。

另一方面,从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盟员关系协调来看,农户由于经济水平受限,不具有保鲜等冷链设施资产投入能力,使得其在供应链的利益博弈中常处于弱势地位,公平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平均收益相比其他供应链成员明显偏低,利益受损,打击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户采用非生态、绿色的产品运作方式。蔡荣和韩洪云[7]在对山东苹果种植户农药施用状况的调查中发现,出于成本较低、效果较好的原因,348户样本中仅有48户未使用高毒农药或过量使用农药。可见,质量投机行为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并且对产品质量,包括生鲜度都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供应链运作中,通过提高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公平性,激励农户进行产品保鲜投入,从而提升生鲜农产品的生鲜水平、产品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在Pavlov和Katok[8]的研究中,同时考虑了不公平厌恶、有限理性和不完全信息对供应链协调的影响。马利军等[9]认为供应商通过幂函数需求模式来设计简单的批发价格契约,是能够实现供应链协调的,但此种情况仅在零售商具有公平偏好时有效。虽然学者们围绕农产品供应链的公平性问题展开了大量的研究,但大多仅将产品利润作为参考点,没有考虑到消费者对于产品品质的感知受到价格和生鲜度综合因素的影响,同时农户的公平考量也来源于其运作投入和利润所得。

因此,如何既保证农产品供应链的高效运作,满足顾客的生鲜偏好需求,又兼顾供应链内部盟员的公平偏好成为当前供应链运作的一个重要议题。

不同于其他产品,生鲜农产品生鲜度随时间持续衰减,因此,从产品成熟时刻起就需适时进行保鲜处理,以降低衰减速度,维持较高生鲜度。所以在最终销售前,必须从产品全生命周期视角出发,促使合作社与核心企业都需进行保鲜投入,由于生鲜度不可逆,因此,制定合作社初始保鲜投入的激励机制对于提高产品最终生鲜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研究发现,收益共享契约能够较好的体现供应链盟员的联合决策,提高效率,同时收益共享对盟员质量投入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10]。因此,本文将探讨收益共享契约在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合作社与核心企业联合进行保鲜投入时的激励与协调效果,并且讨论收益共享对于双方保鲜努力投入策略的影响。另外,Chao等[11]在供应商与制造商之间考虑成本分担契约以激励双方进行合理的质量投入;叶飞等[12]研究了不确定需求下的供应商如何用收益共享契约激励零售商,做出实现供应链总体最优的决策。

前文我们探讨了供应链盟员具有行为偏好。从供应链前端看,偏好在农产品消费者市场中则主要表现在消费者对产品生鲜度的偏好与价格的敏感性。但斌和丁松[13]认为市场上存在具有生鲜偏好与价格偏好的两类群体;Chambers等[14]建立了与产品质量和价格相关的效用函数,研究两阶段博弈中质量选择与定价策略对均衡结果的影响。但本文认为消费者偏好不是一成不变的,消费者常同时具有生鲜偏好与价格敏感性,只是在不同的情形下某一类偏好更为显著,并且偏好会随消费者自身以及环境的变化发生改变。偏好比重的变化将主要体现在需求上,从而影响供应链盟员的决策。本文将充分考虑生鲜农产品两端偏好对保鲜努力策略及收益共享的协调影响问题。

2 假设与参数说明

本文基于“合作社+核心企业”模式下的二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探讨两阶段折扣定价下盟员公平偏好、价格敏感度、生鲜偏好等行为因素对盟员保鲜努力水平以及收益共享契约的协调效果影响。

假设 3 不同于其他研究,本文假设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同时具有生鲜偏好与价格敏感性,生鲜偏好比重为φ,价格敏感性表示为1-φ,因此,基于一般假设,市场需求函数表示为:D=a+φθ-(1-φ)p,a表示市场基本需求规模。产品处于完全竞争市场,生鲜度较高的产品市场价格为p,该值为外生给定,由于产品生鲜度随时间衰减,核心企业可在[t1,tm]期间以p销售,而在[tm,T]期间以折扣率σ销售,则此时市场价格为(1-σ)p。

假设4 基于王磊和但斌[16]的假设,由于合作社与和核心企业双方都将投入保鲜努力,因此,在[0,t1]期间合作社投入保鲜努力ρ1,则在合作社与核心企业交割时产品生鲜度为θ0+kρ1,本文定义核心企业进行保鲜投入后产品最终生鲜度为θ0+k1ρ1+k2ρ2,由于生鲜度不可提高,仅能降低衰减,因此该式表示在同一时期核心企业进行保鲜投入与不进行保鲜投入的关系,其中k为核心企业保鲜努力对生鲜度的影响因子,且满足k∈[0,1-θ0-k1ρ1-k2ρ2]。

假设5 由于生鲜度随时间衰减,本文考虑时变需求的情况,根据陈军和但斌[17]假设的时变需求函数,本文需求函数形式为:D=D0e-ηt,其中D0=a+φθ-(1-φ)p。

假设 7 假设核心企业仅向合作社订货一次,不考虑多次补货问题,不考虑订货提前期、缺货问题以及合作社库存。核心企业存在库存I(t),核心企业订货量D(t),I(T)=0。

其他参数说明:

Cm合作社单位生产成本

Cs1合作社单位损失成本

Cs2核心企业单位损失成本

Cn合作社单位采收成本

Ch核心企业单位库存成本

υm合作社产品损失比例(人为/物理损耗)

υd核心企业产品损失比例

γ核心企业收益共享比例

λ库存损耗率(自然损耗)

η依赖时间的生鲜衰减率

α公平偏好系数

πsn合作社公平参考点

πm合作社利润

πd核心企业利润

Um合作社公平效用

ρ1合作社的保鲜投入水平

ρ2核心企业的保鲜投入水平

ρ11t∈[t1,tm]期间合作社的保鲜投入

ρ12t∈[tm,T]期间合作社的保鲜投入

3 模型建立与分析

本文将比较合作社完全理性与具有公平偏好下,两阶段折扣定价中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盟员的保鲜努力以及收益共享契约的协调效果。

(1)合作社完全理性下的最优决策

合作社与核心企业在完全理性下以各自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决策,在t1时刻,核心企业向合作社订货,合作社将产品转售给核心企业。接下来,我们将探究两阶段定价背景下讨论盟员决策问题。

1)t∈[t1,tm]

在整个销售周期[t1,T]中的第一阶段,产品生鲜度较高,在完全竞争环境下,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此时合作社利润函数为:

(1)

(1)式中第一项为合作社平均收益,第二项为保鲜成本,第三项为核心企业在t∈[t1,tm] 期间的收益共享。而核心企业的利润函数为:

(2)

(2)式第一项为核心企业在t∈[t1,tm]期间的平均收益,第二项为该时期的平均库存成本,第三部分为核心企业保鲜成本。根据前文假设,产品在该周期的需求函数:

D(t)=[a+φ(θ0+k1ρ1+k2ρ2)]·[1-(1-φ)p]·e-ηt

(3)

由于本文探讨的产品属于易腐产品,因此设定生鲜农产品库存模型为:

(4)

根据I(T)=0,对(4)式求解常微分方程,通过通解求得核心企业库存模型如下:

(5)

(6)

由于合作社保鲜努力受到核心企业收益共享的影响,而价格折扣开始时间决定着核心企业的收益,继而影响收益共享,因此,我们将探讨折扣定价开始时间tm对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的影响。

简化(6)式,并对tm求导,其中X=γp·φθ0(1-e-ηt1)(λ-η)Y=k1τ1(λ-η)t1η2

可得:

现实中,当合作社将产品转售给核心企业后,核心企业将继续对产品进行保鲜,以尽量维持交割时的生鲜度,从而能够以相对较高的价格销售,从而获得高额利润。当λ>η时:

(7)

同理,核心企业保鲜努力水平受到核心企业单位利润、库存成本、时间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对(7)式中生鲜偏好求导,当满足以下条件时:

[(1-γ)p-w-Cs2υd](e-ηt1-e-ηtm)λ(λ-η)>Cht1{η[e(λ-η)T-λt1-e(λ-η)T-λtm]+λ[e-ηtm-e-ηt1]}

2)t∈[tm,T]

该时期属于销售周期中的第二阶段,此时即使已投入了保鲜努力,但产品生鲜度仍不及前一阶段,因此,核心企业从tm时刻起将采用折扣价格对产品进行销售,此时产品折扣率为σ,则折扣价格为(1-σ)p。与前文同理,当λ>η时,

(8)

从(8)式可以得到,第二阶段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还受到价格折扣的影响。此处同样探讨折扣时刻对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的影响,可得:

(9)

比较完全理性下,两阶段定价下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用(6)式减(8)式,其中

A=(w-Cm-Cs1υm-Cn)·φθ0(1-e-η t1)·[e(λ-η)T-λt1-e-ηt1]η

B=γp·φθ0(1-e-ηt1)(λ-η)E=k1τ1(λ-η)t1η2

则有:

(10)

由于T>tm>t1,

当(T-tm)e-ηt1+(tm-t1)(1-σ)e-ηT>[T-tm+(1-σ)(tm-t1)]e-ηtm时,合作社第一阶段保鲜努力水平高于第二阶段。从(10)式可看出,两阶段保鲜投入的大小关系主要与几个节点时间的差距,生鲜度—时间衰减率,库存损耗率,价格折扣率等因素相关。而保鲜投入的差距则还受到市场价格、收益共享比例等因素影响。

(2)合作社具有公平偏好下的最优决策

Croson和Donohue[18]认为,应该注重识别和理解供应链运作中各种行为偏好的影响。大量的博弈实验数据表明,人的公平偏好是普遍、客观存在的,并会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本文探究合作社具有公平偏好下的优化决策问题,在公平偏好理论方面,较具有代表性的是Fehr 和Schmidt[19]提出的F-S不公平厌恶模型,该模型主要体现了行为主体利润大于参考主体时会产生内疚效应,即有利不公平厌恶;而小于参考主体时产生嫉妒效应,即不利不公平厌恶。其效用函数一般形式如下:

Ui=πi-αmax{μπj-πi,0}-χmax{πi-μπj,0}在公平效用函数中,常将公平参考点设定为依赖于决策主体贡献率的函数形式。然而在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合作社常处于弱势地位,受到不公平待遇,因此借鉴浦徐进等[20]学者的研究,引入考虑谈判能力的Nash谈判解作为公平参考点,探讨合作社的公平问题,同时,此处仅考虑不利不公平厌恶。不考虑核心企业公平问题,核心企业效用函数表示为:Ud=πd,则合作社公平效用函数如下:

Um=πm-α(πsn-πm)

(11)

式(11)中πsn为合作社公平参考点,即合作社与核心企业Nash谈判解。Nash谈判只是总收益分配的不同方式,即π=πm+πd。根据本文假设,合作社与核心企业的纳什谈判目标函数为:

将效用函数代入上式得:

对目标函数求导,根据已知条件可得Nash谈判解为:

πsn=[β(1+α)π]/(1+αβ)

在该种情况下,合作社最优保鲜努力水平不再基于利润最大化目标,而是基于公平效用最大化,而核心企业的保鲜努力水平依然依赖于利润最大化目标。同理,我们依然探讨在合作社考虑公平偏好情况下的两阶段折扣定价问题。

1)t∈[t1,tm]

此时,由于

(12)

在公平效用最大化下确立的合作社最优保鲜努力水平还将受到合作社公平偏好程度以及谈判能力的影响。探讨折扣时刻tm与保鲜努力水平之间的关系,X=γp·φθ0(1-e-η t1)(λ-η),F=[(1-γ)p-w-Cs2υd](1-e-η t1)(λ-η)·θ0φαβλ

H=Chφαβθ0(1-e-η t1)η,

G=Chφαβθ0(1-e-η t1)λ,

N=k1τ1(λ-η)(1+α)λt1η2

若满足以下条件:

(F-X-1)e-η t1+e(λ-η)T-λtm[λ(tm-t1)+1]+[1-η(tm-t1)(G+X-F)-G]e-ηtm>0

则折扣期越短,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越大。

2)t∈[tm,T]

(13)

在第二销售时段,合作社保鲜努力还受到折扣率的影响,此时探讨折扣时刻对保鲜努力水平的激励作用。根据(13)式对tm求导,其中

F′=[(1-γ)(1-σ)p-w-Cs2υd]

当{[η(T-tm)][F′-(1-σ)X]-η(T-tm)-1}e-η tm+{G-[(1-σ)X-F′]}e-ηT+[1-λ(T-tm)]He(λ-η)T-λtm-e(λ-η)T-λT>0时,折扣时期越短,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越高。

由于在考虑合作社公平偏好的情形下,第二销售时段收益共享契约对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的激励效果不足,因此我们尝试引入成本分摊形式,配合收益共享进行协调优化,其中核心企业成本分摊比例为μ。成本分摊将会使得核心企业的成本增加,但增加成本分摊对于该阶段合作社较低的保鲜努力存在较好的激励效果。该部分在算例内说明。

通过分析,我们已经基本得出了供应链盟员偏好与盟员双方保鲜努力水平的函数关系,而偏好因素是如何影响保鲜努力水平,收益共享契约在其间的协调机制是怎样的,我们将通过算例仿真的方式进一步探究。

4 算例分析与仿真

某一生鲜农产品保质期为7天,某农业合作社以单位生产成本12元、单位采收成本5元进行种植采收,合作社单位损失成本为3元,假设损失比例为20%,产品初始生鲜度为0.9,保鲜成本系数假设为14。该合作社与下游一家核心企业采用收益共享契约合作。合作社在采收后第二天以单位批发价格20元转售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单位损失成本为4元,损失比例为30%,保鲜成本系数为5。假设基本市场需求量为100,产品单位市场价格为100元,消费者具有生鲜偏好与价格偏好,核心企业从产品采摘第二天销售至第五天,由于生鲜度随时间逐渐衰减,从第五天开始采用折扣定价销售至第七天。第七天后该批次产品不再有存货。

(1)消费者偏好对收益共享契约协调效果的影响

1)无收益共享情形

在不考虑合作社与核心企业偏好的情况下,探讨消费者偏好对收益共享契约协调的影响。在此考虑第二阶段折扣定价中折扣率为0.2。

图1 无收益共享时,生鲜偏好与利润关系

从图1可以看出,当收益共享比例为0时,当供应链盟员对产品进行保鲜投入时,消费者生鲜偏好的增加有助于供应链盟员利润以及供应链总利润的提升。同时我们可以看出,在本案例中,核心企业处于强势地位,利润总额及增长幅度都高于合作社。

随着生鲜偏好的提高,双方保鲜努力逐渐提高,且最终生鲜度与生鲜偏好成正相关,但从两阶段来看,由于不存在激励机制,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始终保持稳定,而核心企业在第二阶段保鲜努力水平整体低于第一阶段,这可能导致第二阶段产品生鲜度加速下降,而消费者偏好是随机的,该阶段若生鲜偏好较高时,则产品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从保鲜努力水平上看,在无契约激励情形下,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较低,维持生鲜度主要依靠核心企业。随着消费者生鲜偏好的提高,市场需求更加体现出偏好对其的影响程度,因此核心企业为了获得利润,在合作社为改变保鲜投入的前提下,进行了较高的保鲜投入,所以,无契约协调情况下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整体低于核心企业。

2)采用收益共享契约

鉴于上述分析,合作社作为保鲜的第一道“关卡”,相对于不可逆的生鲜度来说,第一道保鲜对产品最终生鲜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产品库存时间越长,损耗几率越高,为了降低损耗以及保鲜成本,核心企业试图采用收益共享契约激励合作社进行保鲜投入。

表1 完全理性下收益共享契约的供应链决策结果

从利润上看,随着收益共享比例的增加,合作社利润上升,供应链总利润上升,而核心企业的利润随之下降。从保鲜努力水平来看,相比没有收益共享,收益共享契约在第一阶段对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的激励效果优于第二阶段,而收益共享比例需接近60%才能达到无收益共享时的同期生鲜度。同时,核心企业的保鲜投入整体上低于合作社,而第二阶段由于产品生鲜度低于第一阶段,合作社保鲜努力不及第一阶段,因此为了满足消费者生鲜偏好,核心企业在第二阶段分享比例超过60%才会停止投入。

核心企业不进行保鲜努力主要原因是其保鲜成本已足够大致使利润趋向于0,因此将不再进行投入。从表格中可看出,在生鲜偏好与收益共享契约同时影响保鲜努力水平激励的情况下,随着生鲜偏好的提高,收益共享契约对于保鲜投入的激励效果将变得更好。

(2)公平偏好以及谈判能力对收益共享契约的影响

在考虑合作社具有公平偏好时,我们引入了Nash谈判解作为公平参考点,其中博弈双方的谈判能力作为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在该情景下,行为因素对保鲜努力的激励以及收益共享协调的影响将变得相对复杂,我们将探讨消费者生鲜偏好、合作社公平偏好、谈判能力以及核心企业收益共享比例等参数变化对供应链保鲜投入协调机制的影响。

图2 公平偏好下收益共享契约两阶段保鲜努力激励效果

收益共享契约在公平偏好影响下的两阶段定价问题中协调效果更加不如完全理性情况,从图2可看出,当生鲜偏好为0.6,公平偏好为0.7,谈判能力为0.4,折扣率为0.6时,第一阶段的收益共享激励效果显著优于第二阶段。而且,相比完全理性情况,这种差距随着共享比例的增加而大幅增加。

虽然无论是否进行保鲜投入,根据产品自然衰减规律,第一阶段的生鲜度总是高于第二阶段,但消费者的生鲜偏好并不仅是体现在第一阶段,偏好来源于外部环境,同时也会受到消费者自身情况的影响。因此,当第二阶段出现生鲜偏好较高情形时,较低的保鲜投入将导致产品生鲜度的加速衰减,从而影响到双方的利润。

图3 完全理性下收益共享比例与生鲜偏好对合作社保鲜努力的影响(销售第一阶段)

在完全理性的情形下,合作社的保鲜投入努力在消费者生鲜偏好以及收益共享的共同作用下逐渐增加。其中,消费者生鲜偏好相较收益分配比例对合作社保鲜投入的影响更加显著,随着生鲜偏好的上升,合作社保鲜投入增幅较大,这也说明,在合作社完全理性的情况下,生鲜偏好对合作社保鲜激励更加显著,但是,依然可以发现,若收益共享比例提升,激励效果更佳。

与第一阶段相似,生鲜偏好与收益共享比例在该种情况下对于合作社的保鲜投入存在正相关激励,但是明显可以看到这一阶段的激励效果不及第一阶段,即便是提升收益共享比例,但在消费者生鲜偏好较低时,仍然难以使合作社提升保鲜努力水平。

图4 完全理性下收益共享比例与生鲜偏好对合作社保鲜努力的影响(销售第二阶段)

图5 公平偏好以及谈判能力对收益共享契约协调的影响

在t∈[t1,tm]时,当合作社具有较低的公平偏好时,若谈判能力提高,则保鲜努力水平将会提高,特别是生鲜偏好较高时,努力水平提升较为显著。而在较高公平偏好时,在收益共享比例较小时,努力水平随谈判能力增加有所下降,而随着共享比例的持续增加,努力水平将会有小幅上升。

从表2中可以看出,由于在效用最大化下取得最优的保鲜努力水平,同时受到收益共享契约的影响,合作社利润高于核心企业,但是其公平效用却随收益共享比例的增加而降低。这是由于在纳什谈判解下,当合作社谈判能力较低时,其效用高低受到核心企业利润的影响较为显著,上述算例中假设β=0.2,从而在这种博弈中合作社的效用将产生衰减,若合作社谈判能力提升,则有助于提升其公平效用,但此时合作社会由于地位的提升而产生较高的议价能力,从而降低对产品的保鲜投入。

表2 公平偏好下供应链盟员利润以及合作社公平效用

同时,从上表中依然可以发现,生鲜偏好的提升对于双方保鲜投入的激励是较为显著的,特别是在较高的生鲜偏好下,核心企业的投入将加大以获得更高的利润,而此时合作社的公平效用也将得到提升,当然这是在合作社谈判能力较低的情况下。

(x轴:β,Y轴::φ,Z轴:图6 第一销售周期合作社保鲜努力影响因素作用图

图7 μ=0.4 时两阶段保鲜努力收益共享激励效果

图3-4反映出在第一销售周期,合作社谈判能力提升将使得其降低保鲜投入,虽然消费者生鲜偏好对于其投入存在显著的激励,但是随着其谈判能力的提升,保鲜努力水平逐渐下降,但是在第二销售周期,谈判能力的提升并未有效提升合作社的保鲜投入水平,可见在第二销售周期中,保鲜投入激励遇到了更多难题,但是,生鲜偏好比重的上升,相较第一阶段将有更加明显的激励效果。同时,在第二销售周期中,收益共享对保鲜努力水平的激励不受公平偏好程度的影响。

由此可见,生鲜偏好对于保鲜投入的激励是较为重要的,同时,第二阶段的保鲜投入激励在行为偏好以及合作社议价能力等因素影响下变得异常难以实现最优。

(3)收益共享契约扩展优化

通过成本分摊形式,合作社保鲜成本压力将得到有效的缓解,此时我们可以得到合作社两阶段保鲜努力水平的对比图:

在第二阶段引入成本分摊机制,将在原有收益共享激励效果上有一定的提升。虽然不少学者探究过收益共享与成本分摊联合使用能够较好的协调供应链。但大多考虑的是整个运作过程的策略,而面对存在折扣价格销售的生鲜农产品来说,单纯运用收益共享契约在第一阶段能够有效激励保鲜投入,但难以在第二阶段实现相当的激励效果,因此将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联合运用于第二阶段能够补充收益共享在第二阶段激励的不足。

5 结语

本文在“合作社+核心企业”模式下设立了一个两阶段折扣定价的二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探究消费者生鲜偏好、合作社公平偏好等行为因素以及核心企业收益共享比例对供应链盟员保鲜努力水平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

(1)无契约协调下核心企业保鲜努力水平高于合作社

在无契约协调的情况下,核心企业保鲜努力水平远高于合作社,且随着消费者生鲜偏好比重的上升,核心企业选择增加投入,而合作社保鲜努力水平在持续下降。这是由于产品在核心企业的运作阶段已经相对不新鲜,因此核心企业愿意投入较高的保鲜努力水平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证自己的利润。核心企业需要比合作社投入更大的保鲜以及库存成本,加之其在供应链的地位,因此批发价格与销售价格差距较大,合作社未能享受到市场利润,因此其为了节省成本,保鲜投入较低。

(2)完全理性下收益共享契约激励效果依赖于消费者生鲜偏好

完全理性消费的情况下,采用收益共享契约,核心企业由于权衡成本与利润的关系,在分配利润之后,选择降低投入,而合作社获得收益共享后,保鲜努力水平得到提高,但是其仍然受到消费者生鲜偏好比重的影响,随着消费者生鲜偏好的增加,即使在相同收益共享比例下,合作社的保鲜投入都随消费者生鲜偏好的增加而增加。而虽然在收益共享契约下,随着共享比例增加,核心企业的投入将急剧下降,但是在相同收益共享下,生鲜偏好的增加依然能够激励核心企业进行保鲜投入。

同时,伴随生鲜度、合作社和供应链总体利润的提高,消费者生鲜偏好相比收益共享比例能够更加显著地激励合作社保鲜投入水平、但提高收益共享比例会挫伤核心企业保鲜的积极性,影响其利润。

因此,在消费者生鲜偏好较高的时候,核心企业仅需采用较低比例的收益共享比例则可以实现对合作社较好的保鲜激励,而且在高生鲜偏好时,收益共享比例的小幅提升就能实现对合作社较好的保鲜激励。

(3)合作社议价能力提升对低消费者生鲜偏好时的保鲜激励效果更佳

考虑合作社具有公平偏好,虽然整体的激励效果受到合作社公平偏好系数以及贡献率的影响比完全理性下低,但从算例分析可看出,合作社议价能力提升,在不同消费者生鲜偏好下都可以实现保鲜努力水平的提升,特别是面对消费者生鲜偏好较低的情形,合作社议价能力的提升将较大程度提升收益共享契约对合作社保鲜努力的激励效果。

当然,这种激励效果主要体现在保鲜努力水平的提升速率上,然而在合作社议价能力较高时,较低的收益共享比例会促使合作社降低保鲜投入,这种情况在公平偏好较高的情况下更加明显。这是由于合作社讨价还价能力提升加之其对收益分配的公平性比较看重,特别是在消费者生鲜偏好较低时,市场需求也随之受到影响,因此合作社会选择降低投入以降低自身成本,获取更高利润。

(4)“收益共享+成本分担”契约能够促进折扣阶段保鲜激励

根据研究发现,收益共享契约对销售第一阶段的激励效果优于折扣定价阶段,因此,折扣定价阶段的保鲜激励问题成为本文的研究重点之一。单纯通过收益共享契约,加之合作社公平偏好的影响,该契约对保鲜投入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所以,本文尝试在折扣阶段将收益共享契约与成本分担契约进行有效结合进行激励。研究发现,在该阶段实行收益共享与成本分担能够显著提升合作社的保鲜努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折扣定价阶段保鲜与产品生鲜偏好满足的问题,而且与其他研究不同的是,在第一阶段并不需要进行成本分担,这将降低供应链盟员的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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