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静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43号令)强调:“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为此,从一定层面而言,民办高校辅导员的心理健康程度的高低是检测该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校园稳定度的强弱。所以,在关心学校发展的同时加大力度关注并且维护辅导员心理健康问题是极为重要。因此对民办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现状进行探讨,以此希望引起社会对民办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问题更深层次的关心与帮助。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是市场经济发展下的必然产物,民办高校打破了单一的国家办学的格局,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多样化与多元化,扩大了高等教育的接收面。但问题也会接踵而来,民办高校的辅导员拥有着普通高校一般性心理特点,但由于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社会声誉、社会评价、社会地位等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由此可见民办高校的辅导员在心理上与之相比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偏差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由于民办院校辅导员在与其他教师相比下所拥有的独特性,所以通过斟酌和剖析辅导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为维护民办高校辅导员身心健康,保持队伍的稳定提供有效参考。
民办高校辅导员主要承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类工作通常任务量大、复杂繁琐。从一方面而言,辅导员的工作内容涉及学生的方方面面并且需要强大的随机应变的能力,以及处理各种突发危机事件的临场能力,更需要有“工匠精神”,一名优秀的辅导员的标志是能够拥有足够的耐力和学生打成一片,成为学生的信仰,信仰力量是强大的,它可以积极的引导学生走向正确的道路。
另一方面而言,繁杂的工作性质也就间接决定了辅导员与任课教师之间的角色需求相比较是多样的。辅导员往往是以教育者、管理者、服务者、知心朋友等多重身份出现,这样一来也就更加轻易进入心理萎靡状态,慢慢的对工作失去敬意和热情,甚至出现职业疲劳现象。在交谈中许多辅导员在谈到工作状态时,都敏感的意识到身心在工作上都渐渐失去了奋进的动力。在剖析自身的发展问题时,总是会出现自我认知的失衡状态,这一现状是由于现实情况与心理对职业上过高的期许之间的矛盾所导致,这种期待与现实的鸿沟越大,越会让人对自身能力产生疑虑,心理上的疲劳现象,进而深化为挫败感,这一消极感一旦产生便会使人选择自我抛弃。大学老师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名望,高校辅导员也不例外,但是民办高校辅导员在学校而言是最基层的成员,在自身发展上也存在着巨大压力,所以辅导员总是强烈期待调换工作岗位。这种职业倦怠现象,对高校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很不利。见表1。
表1 辅导员工作满意度状况
民办辅导员大多都是年轻群体,一般都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由于辅导员管理体制、工作性质和自身发展问题,这一阶段的辅导员面临的压力是来自多方面的。经调查发现,工作1年以内的新辅导员心理健康水平最高,工作2-5年的辅导员,心理状况最为严重。也就是说,民办高校辅导员的个人心理健康水平是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成反比现象。
辅导员的工作热情是随着岗位年限的延长而不断下降,工作态度也随之悲观消沉,工作所带来的成就感也逐渐跌落。究其原因,导致他们心理健康水平下降,主要是因为处于这个阶段的辅导员家庭和事业均未成型同时面临着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
各高校在辅导员岗位的聘用选拔上严格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即便是民办高校对辅导员这一岗位的选拔上,亦是择优录取,如学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录用标准。同时辅导员在入职后都对自身发展和未来晋升空间拥有饱满的奋进心理。但事实表明,辅导员队伍存在一个最严进、最底薪、最基层的循环状态。辅导员工作职责要求更多地强调奉献与责任,与辅导员在工作中所拥有的获得感之间并不能形成正比。民办高校辅导员普遍学历大多都以本科为主,且大部分都是非专业类工作,有部分民办高校通过一些政策限制辅导员自身创造的学习深造条件,缺乏对辅导员的职业生涯发展进行有效的规划以及一定的人文关怀。由于他们外出学习、进修的机会很少,自身专业技能和特长得不到充分发挥。理想与现实反差较大,导致民办高校辅导员内心落差感增强进而促使其心理压力剧增,从而产生失落和自卑感,时常为前途感到迷茫和担忧。
民办高校辅导员与其埋怨职业生涯迷茫,不如振作精神,加强自身素养。毕竟,在影响挫折心理的诸因素中,内因即人的主观因素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平行岗位或交叉岗位之间的交流平台与其他辅导员共享工作中的体会与经验。在相互学习、借鉴中促进自我成长,形成愉悦温馨的工作氛围。不断从他人的经验中获得启示,提升、塑造自我,以应对社会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危机,形成正确的职业价值观,把握时代的脉搏,掌握有效的心理调节的具体方法,及时调整并加强自身的心理素质,减少形成消极情绪的源头并以达观的心态去面对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1:200的师生比配齐辅导员,所以在面对数量庞大的学生群体时,辅导员需要拥有强大的抗压能力,在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明白辅导员的岗位内容以及职责的前提下,避免引起相关工作的冲突;不定期开展家庭教育的讲座,帮助辅导员缓解“成家”与“立业”之间的矛盾,提升幸福感;组建辅导员生活俱乐部,让辅导员在工作之余参加多样文体活动,既强身健体又愉悦身心、舒解压力。
据调查,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很多老师大多都是非相关专业毕业,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较为薄弱。当前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从初、中、高三种职业能力等级,进一步规范了高校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等九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使辅导员对其工作有了更准确的定位,同时也对他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一来学校、社会、辅导员自身的三者关系就呈现出相辅相成的关系链,同时也就愈加和谐。
因此,各民办高校可结合自身辅导员,不同的职业等级对所需求的知识进行相应侧重点的从工作内容的九个方面采取“短板效应”与“优化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分类、分批地进行辅导员专业化培训,为其提供更多学习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源,从而促进必备知识和技能有质地的进步,使得辅导员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及成就感上升到更高的层次。
辅导员作为高校中的特殊群体,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双重身份,看似给了辅导员更多的发展空间,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民办高校辅导员在学院是充当学生“大家长”的角色,他必须将大部分的业余时间划分出来同学生进行谈心疏导,所以在教学和科研这方面上辅导员便无暇顾及到,因此在工资、职称、评聘、待遇等方面相较于专业任课教师不能以同一等级而言,同样在科研申报、评优选先等方面更是处于弱势地位,这直接打击他们对待工作时的热忱态度。
民办高校必须建立一整套系统性的筛选并创造优秀人才的动态管理机制。将辅导员的初级、中级和高级与教师职称评聘同步并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引进辅导员职业技能层次化发展模式,根据各层级辅导员的职业化标准,结合辅导员具体工作内容进行绩效考评与职级评聘;为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提供平台,使他们专业知识面进一步扩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辅导员工作上缺乏安全感问题和职业发展时的后顾之忧。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作为高校教育的重要组织,辅导员心理健康状况的优良与否直接影响着高校学生工作的效益、心理健康以及辅导员个人职业发展,因此高校应该加大力度对辅导员队伍积极进行创新式的转型,注重对本校青年辅导员的知识培训与能力培养,加强其职业认同感,使其从工作岗位上找到自我价值,并在工作中体会到自我价值实现,从而建立起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高水平、高效率的辅导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