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德志, 刘加钊
(1. 中国海洋大学 工程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2.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航海系,山东 青岛 266071)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a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STCW)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都对如何使用模拟器训练进行了要求。我国航海院校、培训机构已在教学过程中广泛使用船员培训模拟器,在航海教育和船员培训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国家层面,国内外都缺少模拟器训练标准,训练效果极易受到院校师资水平和设备的影响,训练质量良莠不齐。2012年,欧盟海事安全局在评估我国的海员教育、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时,指出我国目前还没有用于培训和评估的模拟器使用标准,并提出在“关于使用模拟器的标准”方面存在一定缺陷。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和“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也提出“建立健全具有国际视野、适合中国国情、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和完善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是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选择。[1]
2015年7月,交通运输部下发了“2015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通知(交科技发[2015]114号)”,《船员培训模拟器使用要求》被列入2015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制修订项目(计划编号JT 2015-37),以此标准来指导模拟器的教学和评估,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促进作用。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的规定用以指导如何起草我国标准,它是编写标准的标准,其主要技术内容为:规定编写标准的原则、标准的结构、起草标准中的各个要素的规则、要素中条款内容的表述、标准编写中涉及的各类问题的规则和标准的编排格式。[2]
标准按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根据交科技发[2015]114号文件,船员培训模拟器训练标准是行业标准,而GB/T 1.1—2009是全国各行各业在编写标准时共同遵守的基础标准。标准是由各要素构成的,按要素的性质及其在标准中的具体位置可分为资料性概述要素、规范性一般要素、规范性技术要素和资料性补充要素;按要素必备的或可选的状态可划分为必备要素和可选要素。[2]
根据GB/T 1.1—2009的原理,结合对STCW公约KUP表的梳理及对DNVGL-ST-0033-Standard的研究,船员培训模拟器训练标准要素见表1。
按结构层次可分为章、条、条、段、列项和附录。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编号从“范围”一章开始,一直持续到附录之前;条是章的细分,第1层次的条可再分为第2层次的条;段是章或条的细分,不编号;列项由一段后跟冒号的文字引出。[2]船员培训模拟器训练标准结构层次见表2。
STCW公约第I/12条对于模拟器的使用有以下要求:
1) 所有强制性的基于模拟器的培训。
2) 《STCW规则》A部分要求的,需使用模拟器进行的任何适任评估。
3) 《STCW规则》A部分要求的,需使用模拟器进行的任何持续熟练程度的演示。[4]
表1 船员培训模拟器训练标准要素
表2 船员培训模拟器训练标准结构层次
STCW公约第A-I/12节第2部分对于模拟器的培训目标、培训程序、评估程序、教员和评估员的资格进行了总体阐述。
1) 以轮机部为例,先对STCW公约《知识、能力和熟练表》(以下简称KUP表)的A-Ⅲ/1、A-Ⅲ/2、A-Ⅲ/4、A-Ⅲ/6、A-Ⅲ/7表进行梳理研究。
2) 根据KUP表要求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把KUP表中的适任能力分解为不同的训练项目。
3) 根据相应的功能和级别定义训练对象。强制性的基于模拟器的训练见表3,可使用模拟器的训练见表4。
表3 强制性的基于模拟器的训练
Model Course 6.10 ——Train the Simulator Trainer and Assessor[5]是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组织编写的教员和评估员示范课程,目的是帮助海事培训机构及其教职员组织和引进新的培训课程、或改进、更新、补充现有的培训资料,各缔约国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示范课程加以修改以满足各自的培训要求,提高培训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1) Model Course 6.10的A部分主要阐明课程内容、课程目的、训练预期、入学标准、人数限制、教师要求、教学设置、教学辅助、参考文献。
2) B部分阐述学时分配表和课程时间表。
3) C部分阐述学习目标和注意事项。
4) D部分第三章阐述模拟器培训的范围,第五章阐述教练员工作单范例。
从标准技术要素的选择原则来看,缺少使用对象;从教育教学规律来看,缺少训练计划、训练课程;从STCW公约要求来看,缺少训练程序、教学设备和设施。这些内容是训练标准中的重要技术要素,是必不可少的。
Model Course 2.07 —— Use of Engine Room Simulator[6]是IMO组织编写的轮机部船员训练和评估示范课程,旨在解决A-I/12节中第6段和第7段与轮机模拟器有关的培训需求和表A-III/1、AIII/2、A-III/4、 A-III/6 、A-III/7中列出的能力要求。
1) Model Course 2.07的A部分主要阐明范围、目标、准入标准、人数限制、师资要求、教具、教材、参考文献、教学设施和设备。
2) B部分阐明课程大纲、简报和总结、时间表。
3) C部分阐述详细大纲。
4) D部分是教练员手册;E部分是评估。
5) 附录部分是模拟器练习。
从标准技术要素的选择原则来看,缺少使用对象;从教育教学规律来看,缺少训练计划、训练课程;从STCW公约要求来看,缺少训练程序。
规范性技术要素是模拟器训练标准的核心内容,是制定标准的重要环节,所以制定标准应先从规范性技术要素入手。技术要素是否完整、清楚、准确,是否考虑最新要求,能否被未参加标准编制的专业人员所理解,这些问题都会影响标准的适用性和推广。
规范性技术要素的设计要考虑标准化对象、标准使用对象、制定标准的目的等3个因素。结合对Model Course 6.10和Model Course 2.07的研究,确定船员培训模拟器训练标准技术要素包括术语和定义、训练对象、训练目标、训练计划、训练内容、训练课程、训练方案、训练程序、学员和教员配置、教员要求、教学文件、教学设备和设施及规范性附录。根据教育教学规律,明确这些要素的逻辑关系,见表5。
在模拟器上进行练习是训练课程的主要训练手段,教员应根据训练计划和训练课程设计模拟器训练方案。模拟器训练方案主要有教员工作表和学员训练表组成。每个模拟器训练方案均经模拟器实际检验测试,且满足训练要求,并形成测试报告。
教员工作表由训练项目、训练任务、训练对象、适任能力、KUP表要求、训练时间、训练概要、初始状态、训练目标、任务简介、任务实施和任务总结构成,见表6。[7]
表6 教员工作表
学员训练表由训练项目、训练任务、训练对象、适任能力、KUP表要求、任务实施标准和训练总结构成(见表7)。[7]
表7 学员训练表
船员培训模拟器训练标准作为一个行业标准,应当符合制定标准的基本原则,即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和规范性。[2]还有使用方面的属性,即强制性、推荐性、指导性。强制性标准的内容是要严格执行的;推荐性标准的内容是可以选择执行和剪裁执行的;指导性标准的内容是可以参照执行和参考执行的。
船员培训模拟器训练标准经过全国范围内的征求意见和专家组的多次质询,并对一些细节的修正进行了沟通。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训练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的海船船员培训模拟器训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