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君
【摘要】目的:探索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孕妇实施药物流产的方法及效果。方法: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孕妇40例作为研究对象纳入研究组,并选择同期非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孕妇40例纳入对照组,均予以相同服药方案实施药物流产,将效果进行对比。结果:两组孕妇完全流产比例及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均相对接近(P>0.05)。研究组胚囊排出时间、阴道出血量、阴道出血时间以及月经复潮时间均显著性超过对照组(P<0.05)。结论: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孕妇实施药物流产,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在药物流产前应实施B超检查及综合评估,药流后严密监测,必要条件下实施清宫处理。
【关键词】药物流产;瘢痕子宫;早期妊娠
Clinical study of drug abortion in early pregnancy of scar uterus
Du Jun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Service Center, Jialing District, Nanchong City, Sichuan Province (Nanchong, Sichuan) 637500
[Abstract] Objective:MTo explore the method and effect of drug abortion in early pregnancy of scar uterus.
Methods:Forty cases of early pregnancy of scar uterus were included in the study group, and 40 cases of pregnant women of early pregnancy of non-scar uterus in the same period were selected into the control group. All the pregnant women were treated with the same drug regimen and the effect of drug abortion was compared.Results:The rate of complete abortion and the incidence of adverse drug reactions were similar between the two groups (P > 0.05). The time of embryo sac discharge, vaginal bleeding, vaginal bleeding and menorrhagia in the study group were significantly longer than those in the control group (P < 0.05).Conclusion:It is safe for pregnant women with early pregnancy of scar uterus to carry out drug abortion. B-ultrasound examination and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should be carried out before drug abortion. Strict monitoring after drug flow and treatment of palace clearance should be carried out under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Key words] Medical abortion; scar uterus; early pregnancy
【中圖分类号】R365【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6851(2019)04-068-01
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导致妇女早期妊娠后接受药物流产处理。在目前条件下,实施药物流产,主要选择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该方案已经得到了极大比例的推广应用。临床实践证明,应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针对早孕妇女实施药物流产,其成功率高达90%甚至以上[1]。该方法操作相对简单,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危险,孕妇疼痛轻等,优势十分明显。但是,由于个体方面存在的差异,导致一定比例的药物流产者无法实现完全流产甚至失败等。针对曾经接受剖宫产经产妇妇女而言,也有一定的早期妊娠药物流产需求。我院积极开展研究,探索分析针对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孕妇实施药物流产的方法及效果,取得了有价值的经验,具体情况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所纳入对象含我院2018年6月-12月期间收治的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孕妇,共计40例,将其纳入研究组。年龄25-42岁,平均(29.5±4.5)岁;停经时间38-48d,平均(44.5±3.0)d;孕囊直径0.8-2.5cm,平均(1.7±0.5)cm。同时,选择同期我院收入的非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孕妇,共计40例,将其纳入对照组。年龄23-41岁,平均(28.5±4.0)岁;停经时间39-49d,平均(43.6±3.2)d;孕囊直径0.7-2.6cm,平均(1.6±0.6)cm。所有研究对象均在停经前3个月时间范围内月经周期规律正常,妇科检查结果显示器子宫孕育时间均在49d及以内,B超检查确定为正常宫内妊娠,孕囊直径均不超过2.5cm。已对合并无严重心、肝、肾等方面的疾病者予以排除。所有研究的对象均主动申请药物流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两组研究对象上述各方面一般资料数据无显著性差异(P>0.05)。
1.2 方法 两组研究对象均接受相同药物使用方案完成药物流产,予以米非司酮(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003,生产企业: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剂量25mg,每日1次,共用药3天。于第4天在空腹状态下,予以一次性米索前列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668,生产企业: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剂量600μg[2]。
1.3 观察指标 ①流产效果。观察孕产用药后的流产结果情况,具体包含完全流产、不完全流产和流产失败等几种类型。②药物不良反应(ADR)情况,主要包括胃肠道反应以及腹痛等相关症状表现。③药物流产后相关指标,主要包含胚囊排出时间、阴道出血量、出血持续时间以及月经复潮时间等。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8.0统计软件分析相关结果数据。
2 结果
2.1 两组流产效果及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两组孕妇完全流产比例及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均相对接近(P>0.05)。见表1。
2.2 两组干预后相关药流指标情况比较 研究组胚囊排出时间、阴道出血量、阴道出血时间以及月经复潮时间均显著性超过对照组(P<0.05)。见表2。
3 讨论
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尤其是相关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剖宫产率呈现为逐年上升趋势,而瘢痕子宫女性意外妊娠比例也逐年上升。在目前条件下,中止意外妊娠方式有人工流产以及药物流产方式可供选择。两种方式各有较高的成功几率,使用范围也相对广泛。针对瘢痕子宫早孕孕妇而言,其子宫形态学观察结果表明,在接受剖宫产后,其子宫因为粘连造成位置以及形态等发生异常,具体表现为子宫前倾明显、极度后屈、宫体上吊、宫颈增长以及子宫疤痕处组织变得薄弱等。同时,由于瘢痕子宫孕妇的宫颈口一般属于未产型,其宫颈口相对较紧,在实施人工流产扩张宫颈口操作过程中,将导致患者的疼痛程度上升,耐受性和舒适性降低。因此,针对瘢痕子宫意外妊娠孕妇实施人流术操作,其难度相对较大、人工流产操作时间相对较长,同时由于多方面因素,孕妇术中出血、子宫穿孔以及术后子宫恢复不良等相关人流并发症发生比例也相对较高。因此,人工流产方式针对瘢痕子宫意外妊娠孕妇而言,其使用范围以及效果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孕妇,更加适用药物流产处理。
在目前条件下,临床常用流产药物主要为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米非司酮属于油性的抗孕酮类药物,通过与孕激素受体结合进而有效阻断孕激素活性,导致蜕膜发生变性坏死,内源性前列腺素得以有效释放,进而促使孕妇子宫肌肉发生收缩,加速其宫颈软化、成熟和扩张。米索前列醇属于一类典型的前列腺素E1类衍生物,可以有效诱导宫颈结缔组织释放多种蛋白酶,有效降解胶原纤维,软化孕妇宫颈,可以实现良好的扩张宫颈作用效果,右侧促使宫颈成熟、软化,发生顺应性增高,从而更加方便接受机械性扩张处理,同时还能有效增加宫平滑肌的张力[3]。上述两种药物联合使用,可以有效中止早期意外妊娠,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以及有效性。近年来剖宫产临床操作实践中,其子宫切口一般选择子宫下段横切口,其手术瘢痕位置一般处于正常解剖范围内,而孕卵着床主要位置为宫腔上部前或者后壁,且主要为后壁。所以,药物流产方式可有效应用于瘢痕子宫孕妇。本研究结果显示,瘢痕子宫孕妇完全流产率为87.50%,尽管略低于非瘢痕子宫孕妇的92.50%,但差距并不明显。同时,两组研究对象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也相对接近。证明了该方法的安全性以及有效性。当然,该流产方法也具有一定的失败几率,如果瘢痕子宫接受药物流产失败而需要接受清宫处理,因为实施药物流产过程中,其宫颈口已经有效扩张,绒毛和子宫壁已经产生一定程度的分离,在实施吸宫操作过程中,组织易于被完整清理,出血时間也将得到有效控制,感染几率也明显降低,进而可以有效降低瘢痕子宫手术的难度以及操作风险。所以,针对瘢痕子宫的早期妊娠孕妇在严密监视下实施药物干预及时终止妊娠,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该方式流产风险低、副作用小、无手术创伤,还可以有效降低经济压力,避免医疗资源的无效浪费[4]。
尽管针对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孕妇实施药物流产,优势十分明显,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的胚囊排出时间、阴道出血量、阴道出血时间以及月经复潮时间等均显著性超过对照组。分析结果认为,这可能与剖宫产后孕妇的子宫位置发生改变,导致胚囊难以顺利排出,以及子宫瘢痕导致子宫收缩乏力等具有一定的关系。所以,针对瘢痕子宫孕妇实施药物流产操作,在流产前,要予以科学有效的B超检查,进一步确定是宫内妊娠后才可以按照流程实行药物流产。医护人员要注意告知孕妇药物流后可能产生并发症以及不良反应,使其有一定的思想准备。在完成流产后,要注意留院观察并接受 B超检查,确定子宫内是否存在残留物,如发生异常,必须及时予以相应处理[5]。
参考文献:
[1] 芮晓军,史益颖,王颖香.手动负压人流术联合卡孕栓用于终止瘢痕子宫早期妊娠的研究[J].当代医学,2018,24(28):13-15.
[2] 于小丽.药物流产联合刮宫术治疗瘢痕子宫妊娠的疗效及安全性[J].黑龙江医药,2018,31(03):566-568.
[3] 李海晶.复方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不同用药方案用于瘢痕子宫早期妊娠流产的临床分析[J].中外女性健康研究,2017(01):136+139.
[4] 樊静.药物流产与刮宫术联合治疗瘢痕子宫妊娠的疗效分析[J].中外女性健康研究,2018(05):123+126.
[5] 王红丽.瘢痕子宫早期妊娠实施药物流产的可行性及注意事项[J].中国处方药,2017,15(09):1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