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新途径

2019-04-27 01:45:54石兴军
甘肃农业 2019年4期
关键词:高台县三权分置经营权

石兴军

甘肃省高台县农村经营管理局,甘肃 高台 73439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出台后,高台县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持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农业增资、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确保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一)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规程,构建了县有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县级仲裁、镇村调解、司法保障的土地纠纷调处体系,并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价格指导、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鼓励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完善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完善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土地流转100亩以下的,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点审查,报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备案。对土地流转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由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审查,报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土地流转500亩以上的,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查,审查情况报县政府。强化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监管,坚决防止发生毁损、污染、浪费土地资源和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现象。严格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2018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9.95万亩,占农村集体总耕地面积46.4万亩的21.4%。

二、大力开展土地细碎化整理,促进多种形式土地规模经营

积极探索开展土地连片整合,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需求,切实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2012年巷道镇东联村先行试点探索开展了土地“互换并地”连片整合试点工作,实现了土地集中连片经营,有效解决农民分散耕种费时耗力效益低和耕种农民老龄化加剧的问题,全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提升,也为其他镇村提供了一个破解农业转型发展难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发展模式。为激励村集体规模开展土地连片整合,从2017年起县委一号文件中均出台鼓励土地互换并地实现连片经营的补助政策予以扶持。2018年,5个镇14个村48个社进行了土地细碎化整理,整理面积15 418亩。有39个行政村已通过流转土地实现集体经济收入50多万元。通过土地“互换并地”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的发展模式,已普遍得到群众的认可,成为高台县土地确权后农村土地又一次重大改革,有效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开展规模化经营的积极性,2018年全县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达7.62万亩,分别占总流转面积和农村集体耕地面积的76.6%和16.4%。

三、健全完善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拓宽土地经营融资渠道

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落实农村产权权能,规范农村产权交易,高台县抢抓政策机遇,经市政府批复,先行在南华、巷道、宣化、骆驼城四个镇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组建成立了高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依托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成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为农村产权交易和抵押融资搭建了支撑平台,总结形成了颁证赋权、规范交易、产权评估、抵押融资、风险防控“五位一体”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新模式,开辟了农业农村融资新渠道。交易品种先期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等八大类产权,逐步探索出了“交易申请、前置审核、信息发布、受让审查、组织交易、签订合同、出具鉴证”的交易流程,目前,已发布土地流转信息113条,成功交易土地经营权13宗1.19万亩,农村集体资产3宗,交易金额41.92万元。按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原则,为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流转的土地和农业设施进行了确权颁证,对土地流转规模在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经营主体,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65本;对农户和经营主体自主经营管理的畜禽圈舍、养殖温棚、青贮窖池、日光温室以及小型农田水利等设施颁发《农业设施产权证书》136本;对125家经营主体的承包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业设施进行了产权评估,评估资产价值7.06亿元;为83家经营主体发放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抵押担保贷款3.82亿元,实现了农村生产要素从资源到资产的转变,突破了农业融资的“瓶颈”制约,有效解决了农业发展中资金不足问题。

四、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分享农业规模经营收益

高台县依托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户以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种养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至目前,全县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65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家、省级示范社34家、市级示范社56家、县级示范社103家;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达到385家,其中: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91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67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9家。围绕玉米制种、番茄种植、蔬菜加工、草畜产业、酿酒葡萄等产业,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租赁、流转承包土地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稳固与农户利益联结,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目前已建成中化番茄、种子公司、甘肃博峰、祁连酒业等49家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4家。为保护农户权益,高台县坚持适度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始终兼顾效率与公平,以流转主体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为前提,严格限定流转土地规模,原则上专业大户土地流转规模不超过200亩,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规模不超过5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规模不超过1 000亩,工商企业流转土地规模不超过2 000亩,切实做到经营规模与经营能力相匹配,实现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双赢”。

五、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以国家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建设为基地,2018年城关镇国庆村、巷道镇高地村、南华镇信号村等4个村成立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国庆村村集体收入的400多万元经营性收入平均每个成员可增加财产性收入6 800多元。在充分保障农户土地流转收益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以村为单位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切实提升集体土地产值和效益。巷道镇东联村、黑泉镇九坝村、十坝村,骆驼城镇红星村等5个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巷道镇东联村确定以“土地股份制改革+”集采摘、观光为一体,以发展林果产业为主、带动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村集体成立了金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全村264户农户的2 780亩土地全部入股合作社并签订入股协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本收益+浮动分红”的村民和集体收益分红机制,通过统一经营管理,实现了全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目前已完成第一期1 000亩经济林栽植和林下辣椒套种,最大程度发挥了土地集约规模经营的效益,预计年底社员分红320万元。新坝镇黄蒿村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精准扶贫+生态建设”,将山区荒地资源变为资产,连片种植优质红梨2 362亩,有效实现了生态修复、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的“多赢”;黑泉镇九坝村、十坝村探索“产权制度改革+旅游”,充分利用区域内现有的沙漠、胡杨林及明长城遗址等景观资源开展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发展有机枸杞种植、胭脂鸡养殖和沙漠旅游等产业,有效盘活了丰富的沙漠林木资源。通过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途径,试点村都能走出符合自身实际的“产权制度改革+”路子,有力促进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使农村闲置的“死”资源变成了助推农民增收、壮大集体经济的“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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