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青云
摘 要:近年来,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步入高质量增长的发展阶段。国家层面大力倡导企业科技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以减税降费来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有效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本文在分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金融行业研发现状和执行政策的实际情况,梳理实际工作中的痛点和难度,对金融行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提出相关的建议和落实的途径。
关键词:金融;研发费用;税收优惠
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文,将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比例由150%提高到175%,使企业的研发支出能享受更大的税收优惠。金融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成为近年来金融行业的普遍趋势,庞大的研发支出则将成为金融企业成本费用的重要部分。金融企业要积极研究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以税收优惠手段推动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把中央减税降费政策落在实处。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分析
(1)充分理解研发活动的含义。研发活动,它有三个内涵,一是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通过研发形成前所未有且有具体价值的客体;二是有系统组织形式,以项目、课题等方式组织进行,活动围绕具体目标,有一定期限,有较为确定的人财物支持;三是有较强创造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它主要包括三大类:应用性研究、试验性开发、实质性改进。对于金融行业而言,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内部管理模式的创新,都是对传统业务和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发展,革新产品服务方式、创新管理流程的系统化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应归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2)明确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对金融行业的研发费用无论是自主研发还是委托研发,主要是人员人工费用,物料消耗较少。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的规定,可按人员人工费用、研发活动设备的投入、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评审费、咨询费、申请注册费等。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业各项信息系统的常规性维护升级,对现有的信息技术和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对现有产品、服务、技术、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等,缺乏创新性,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要求。
(3)规范研发费用会计科目设置。依据财税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研发情况,金融企业对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支出,按研發方式设置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等子科目,在研发方式项下分设具体的研发项目。研发方式单一的金融企业可直接在研发支出下分设具体研发项目。研发项目下再分别归集人员费用、研发设备、耗材、办公等直接投入,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评审、咨询等其他相关费用等。年内发生多项研发活动的,要按照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对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的要按照权利义务配比的原则,在不同的开发主体间合理分摊,确保研发费用归集合理准确,核算全面规范。
(4)满足税收备案要求。按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由企业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行备案。金融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用提前到税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和享受优惠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但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金融企业的财税相关部门需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各项资料整理齐备,保留在企业,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提供。
二、研发支出案例实践
金融企业的软件开发特别是中小型金融企业,受到自有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在开发软件时多采取委托开发进行。2018年甲金融企业委托乙信息技术开发公司进行A项信息系统研发活动,委托研发费用300万元。假设研发活动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
(1)加计扣除金额的计算。按照财税【2018】99号文件的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费用发生额的175%进行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税前摊销。
如果该部分研发费用化,则甲金融企业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可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为300*80%*175%=420万元;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可节税(420-300)*25%=30万元。如果A项目资本化形成甲金融企业的无形资产300万元,摊销期10年。则2018年可加计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额为300*80*175/10=42万元,10年累计摊销420万元,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10年累计可节税(420-300)*25%=30万元。
(2)甲金融企业备案留存材料的整理。财税经办人员要搜集整理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开发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如项目立项的请示签报、审批材料等;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研发项目合同盖章版原件;委托研发机构或项目组的人员编制和研发人员名单;研发费用或无形资产相关辅助账或支持材料;地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或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有)。
三、实际工作的难度和痛点
(1)金融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传统观念认为研发活动主要是高新技术领域的事情,金融行业主要经营货币等金融产品,很难体现创新性,对研发活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2)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风险加大。取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事前优惠备案,对纳税人来说,需要具备自我判断的能力,误判势必给企业带来税收合规风险。
实践中,金融企业研发项目众多,财税部门要比照政策要求筛选,剔除不适用的研发项目,自我判断哪些项目符合政策要求;自行收集、保存备查的相关材料,财税经办人员可能会放松材料整理的时间性、齐备性要求;自行承担优惠事项办理的涉税风险,这对企业办税人员的税收政策水平和工作流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金融企业业务财务一体化流程管理要改善。金融企业各部门条线分工明确,负责信息系统研发的科技部门与负责会计核算、税务管理的財税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项目立项时财税部门参与程度不高,不利于研发费用归集、规范加计扣除项目的账务管理,后期加计扣除时,财税部门也需要科技部门加大对筛选和判断的支持力度。
(4)研发费用成本归集的全面准确难度较大。由于研发活动周期较长,金融企业项目研发人员来源可能既有本企业的员工,也有外部委托研发人员,研发设备与日常经营设备无法严格划分、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费用准确归集的难度。实际中对研发费用划分不清的,往往不能归集到研发费用中,无法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提高金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途径
(1)金融企业要转变观念,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云计算、大数据在金融领域广泛运用,核心业务系统、会计核算系统、财务管理系统、风险和客户管理系统的研发不断推进,内部管理模式和支持系统的创新大量涌现,金融企业要重视和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金融企业税负。
(2)金融企业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财税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金融科技人员的自主研发能力。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减税降费的新政和措施不断落地,金融企业的办税人员要与时俱进,主动学习,了解和掌握政策,方能在实践中合理利用政策,同时减低涉税风险。同时金融科技要注重培养研发队伍,提高自主研发的实力和能力,用好用足税收优惠。
(3)金融企业要加强业财融合,落实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一是企业财税部门要加强与研发部门沟通,将研发项目管理前置至项目立项时。根据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的文件要求,确认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减轻后续的工作量和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4)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企业的政策支持和业务辅导。税务部门有责任提高金融行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积极性,合理保证金融企业的税收遵从度。目前的研发费用政策偏向制造业或软件研发行业,对金融服务行业的适用度有待提高;税务部门要建立金融企业(大企业)联系人制度,保持常态沟通机制,帮助财税人员准确理解和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效降低金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执行事后备案的涉税风险。
五、结束语
金融企业既要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又要规范对研发费用的全流程管理,降低涉税风险。这一方面需要金融企业领导重视、人才给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需要税务部门做好做实对金融行业的政策支持和业务辅导,保障金融企业更合理高效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红利。
参考文献
[1]陈光、欧洋.银行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析[J].财会月刊,2018(11):138-142
[2]彭慧斌 刘厚兵.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例解析[J].税收征纳,2017(08):4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