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晶光 王海椒 贾世国
企业为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018年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据此组建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具体承担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本次国务院机构调整重新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整合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实现了对职业病“防”和“治”的集中统一领导,开启了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篇章。
当前,我国职业健康工作面临严峻挑战,职业健康工作形势不容乐观。我国接触职业危害的人群和职业病患者人数都十分庞大,截至2017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病例近百万人。职业危害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健康,给国民经济发展也造成重大影响,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调整了职业健康执法主体,完善了监管体制机制,回归了职业健康的全流程监管模式,实现了职业健康监管事权的统一,更有利于推动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当前全国职业人群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好职业人群的健康,是实现全民健康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抓手和载体。2018年11月30日,国务院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专题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此次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疾病、重点环节,依法防治、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坚决防控职业病危害,增进广大劳动者的健康福祉。
社会往往对职业病病人给予高度关注,而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关注较少。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多,行业分布广,接触人群数量大。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新业态的快速发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群日益扩大。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就业人口7.76亿人,其中农民工2.86亿人,外出农民工1.72亿人。因此,职业健康关注的对象范围将扩展到7.76亿职业人群,尤其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
在2013年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以粉尘、化学毒物和物理因素导致的职业病为主。发达国家已有效控制了传统职业病,更加关注骨骼肌肉系统、职业紧张等疾病。美国近几年每年新增非致死性工伤和职业病300万例左右,其中职业病包括了与职业相关的高血压、腰肌劳损等。我国也逐渐显现出新的职业健康问题,如长期不良姿势引起的肌肉疲劳,夜班轮班、流水线高度紧张作业引起的精神紧张,超时高强度作业引起的过劳等。因此机构改革后,除了控制重点行业重点疾病外,在骨骼肌肉系统、职业紧张等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也应提前谋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职业生涯占据一个人生命的一半以上,职业健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影响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和生命长度。职业健康工作也应转变观念,把以职业病防治为中心,转变到以职业人群健康为中心,为职业人群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覆盖每个人职业生涯的全过程,涵盖职业危害的预防、职业病的治疗、康复等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追求生理、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面健康。
我国每年报告职业病近3万例,其中尘肺病占90%左右,仍是发病数量最多、危害最严重的病种。而报告的尘肺病病例中,半数左右发生在煤矿,发病者又多为农民工,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非常突出。鉴于各种原因,尘肺病“诊断难、鉴定难、赔偿难”等痼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尘肺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一个突出矛盾。
虽然我国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一直在不断加强,但部分法规标准仍存在不完善或更新滞后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于1987年制定,实施32年来从未修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亟待修订完善。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第四次修订,重点是将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今后需对照修订后的法律,对职业健康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梳理、转化,完善职业健康的法规标准体系。
在政府“放管服”监管方式改革的大背景下,设置“准入门槛”等事前许可已不适应时代要求,因而职业健康工作重心应放在事中事后的监督上,企业数量日益增加,职业危害层出不穷,这对职业健康监管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管人数、专业水平、技术装备、执法能力等都需要强化提升才能满足现实需求。
近年来,隶属于原卫生行政系统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业务工作有所弱化,人员流失严重;职业病专科医院或者综合医院职业病科的职业病治疗被弱化,技术、设备等的发展滞后于职业病治疗的迫切需求。专业从事职业病预防和治疗工作的职业病防治院数量太少,技术力量分散。因此,亟需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调整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职能划转工作。2018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了职业健康司。截至目前,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已经基本划转完成,多数省份成立了职业健康处。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快机构改革的步伐,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划转,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截至2017年底,原安监系统的职业卫生监管专(兼)职人员达到1.9万人。本次机构调整后,原安监部门的执法队伍被划转到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不可能再依托这支队伍。为做好转隶期间的执法衔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充分调整、利用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卫生监督机构的力量,形成合力来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应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企业信用风险程度高低,完善分级分类监督,采取差异化监督执法措施,提高监管效能。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渗透到社会的各行各业,职业健康的管理与服务也离不开信息化建设,尤其需要搭建覆盖全国的职业健康信息采集管理平台,将现有的各个信息孤岛进行融合,形成全新的职业健康信息化精准管理与服务平台,对核心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持续动态地掌握职业人群的健康状况及工作环境,改善职业健康底数不清的现状,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因此,应加快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整合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资源,建立涵盖职业病预防、体检、诊断、治疗、康复等功能的技术支撑机构。支撑体系建设重点在于人才的培养: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职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综合性医院职业病科室等梯队建设,抓好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储备人才的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加强职业病临床、公共卫生和职业卫生工程等专业人才培养。
用人单位是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强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粉尘、毒物、噪声等专项治理为重点,加大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投入,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工程防护技术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加强作业现场粉尘浓度的日常监测,保证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达标率;注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当前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建设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积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着力服务职业病防治工作大局,解放思想,创新实干,开拓进取,努力构建国内一流的职业病防治中心。
一是以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基础研究,为国家职业病防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和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二是以增强自身科研实力为目标,在引进人才、优化队伍、加强实验室建设、申请国家级技术支撑基地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科研水平,为政府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提供强力支撑。三是以巩固传统业务为切入点,充分发挥30多年粉尘危害研究、尘肺流行病学调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的技术优势,为职业病诊断、现场检测、事故调查以及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等提供对策建议。
一是坚持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程治理、体系管理、健康体检和职业病治疗一条龙服务,为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把脉问诊。二是积极拓宽研究领域,加大人力、物力等各项资源的投入,逐步向大数据分析、职业伤害和职业卫生工程等方向拓展,进一步扩大技术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供智力保障和技术支撑。
一是继续为职业病患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救治、康复养老等一体化服务,做职业病患者的贴心“守护者”,努力改善职业病患者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二是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大数据研究,以年均4万人的职业健康体检大数据为基础,建立职工健康云平台,开展大数据统计分析和预警研究工作,做职业病危害的“预报员”,指导帮助企业和广大劳动者进行超前预警预防。
一是探索建设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教育基地(模型中心),用图片动画、实物标本、情景模拟、体感操作等方式开展大众教育,提高教育和体验效果。二是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研(教学)基地建设,为相关大专院校学生和科研机构人员提供教学实践机会,满足我国职业卫生科教事业的发展需要。三是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以党建扶贫、科普宣传和业务活动为抓手,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基本常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培训,提高职业危害暴露人群的防护技能,提升全社会对职业危害的认知水平和防范意识,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