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静
摘要:《当代艺术之争》中对于当代艺术是否仍然存在评价标准的问题给出了很多思考,但最后也没能得出明确的答案。本文就当代艺术审美评判标准的问题发表一些浅显的思考和理解。
关键词:当代艺术;评判标准
伯恩哈德在其小说《历代大师》中道出了他对当代艺术的嫌恶,他断言:“除却极少例外,艺术不过都是‘屎。今天的艺术家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所谓的创作中都是骗子。”他的这一论断听起来难免狂躁且偏激,但在某种程度上,即使引发不了强烈的反响,这种偏激的论断也至少会收获一些认同。这也凸显了当代艺术所面临的评判标准与规范的缺失问题。
20世纪90年代巴黎的那场当代艺术之争爆发的根源,便是关于当代艺术“判断标准”的问题。其实,有关当代艺术的争论并非仅局限于90年代,而是自20世纪60年代迄今在全球范围持续扩展或转移的现象。从杜尚开始,艺术与非艺术的界线便被一再的模糊,到了现在,我们已经无法对当代艺术给出一个十分确切的界定。而关于当代艺术的争论也从未消弭,某种程度上如哲学家丹托所言,“当代艺术”本身成为了一个富于煽动性的词语。这种煽动性,我认为便是当代艺术所引发的从未消停的争论。人们急需关于当代艺术的定义和评判标准,以便如何简单的、直接的、顺利的对当代艺术进行审美。评判当代艺术,不单单成了普通大众的困惑,甚至成为了让哲学家和艺术理论家都绞尽脑汁的难题。关于当代艺术的合理性或是当代艺术是否是艺术的争论,其实也是缺失评判标准带来的结果。
从杜尚“发明”艺术中的“现成品”开始,艺术创作在材料、形式、风格和手法上迎来前所未有的自由。紧接着,各式各样艺术取向的实践与行为爆炸般被呈现在公众眼前。曼佐尼的以黄金价格出售的“艺术家之屎”,瑞斯特的可以让入厕者观察极为私密过程的《秘密路径》,“克罗阿卡”精心炮制的1500欧元一块的粪便,儒尔涅克的“人体弥撒……诸如此类的活动、行为和展览很难悉数列举,因为其数量实在是太过繁多。而吉梅内斯更是用了整整一章来描述“粪便”艺术的一小部分例子,它们几乎将传统艺术形式完全摒弃,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其他什么时代,这样背离传统、摒弃传统的艺术挑战都必定会引发强烈的质疑。
对于反对者们的论点,米肖曾在其有关当代艺术危机的著作中列出过一张清单,“当代艺术被反对者们指责为:一无是处,莫名其妙,毫无才艺,纯属骗术,受制于市场,忝受国家资助与机构支持,自绝于公众的艺术界小圈子的产物,等等。”这一系列带着浓重羞辱意味的指责,使得当代艺术似乎真的成了一无是处的“胡闹”。然而,反对当代艺术的一方却也给不出明确的因何反对当代艺术的理由,只是模糊不清的称这些“胡闹”摒弃了艺术的本体语言。那么,只有那些符合模仿、忠于自然、美、和谐等观念的以及古典标准的才能称之为艺术吗?在社会各方面俱向多元化发展的当代,难道艺术就只需在传统评价标准与规范中寻求进步而无需多元化发展?
如杜尚本人所言,其作品《泉》是在无所谓的状况下被选择的。杜尚对它们的选择十分随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愿,只是希望摆脱自己的思想,同时也摆脱艺术品的样子。由此可见,杜尚的初衷完全是想从艺术范畴逃离,但是结果似乎与他的初衷相背离,《泉》被纳入了艺术范畴。甚至时至今日,没有人怀疑《泉》是20世纪最具标志性的艺术作品之一。在当代艺术的支持者看来,这是一个发现了艺术自由本质的真正艺术家突破陈规束缚、拓展艺术边界的探索行为。正如科苏斯在其《哲学之后的艺术》一文中阐释的“艺术减省为观念”的表述,他认为,艺术是思考、观念和思辨活动的依托,这些远比呈现在观众面前的物品更重要。也就是说,在艺术中,首要的不是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是什么,而是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的观念是什么。只要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有自己的观念和想法,即使是生活中随处可见、再普通不过的物品,也可以成为艺术品。
我们无法对这敌对的两方做出孰是孰非的评判,就连吉梅内斯在书中也没能给我们一个答案。当代艺术所包含的实践及行为实在是不胜枚举,仅凭几个例子就来对整个当代艺术做出是否合理的评判是极其没有代表性的。况且随着当代艺术边界的模糊化,对当代艺术的审美标准及规范也趋向模糊化,尽管反对者和支持者共存,尽管“审美欣赏是否存在标准”引发了所谓的“当代艺术危机”,但经过那么长时间的争吵、论战、辩驳,也始终没能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社会朝着多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艺术作为上层建筑中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也必然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每个时代都会出现新的事物及思潮,每个新的事物,都必然会经历不同的声音。没有什么事物是从一开始出现就被所有人接受的,更何况是当代艺术这样一个看不清其边界,摸不清其范围的东西。所以,如若想要以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去评判当代艺术,实在是太过困难。
当代艺术的出现及发展受到质疑是必然的,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的因个例而对它全盘否定。诚如吉梅内斯在《当代艺术之争》中给出的判断:“当代艺术仍然能够让人惊讶,让人被触怒、被吸引、被点燃热情、被挑战、被震惊,抑或感到无聊,这便足以证明它仍然属于美学范畴。”“当代艺术与世界相互渗入,被商品化和事物化,但只要能从中发现一个世界,能触及人的心灵,当代艺术哲学就应当赋予其合法性。”
如今,公众获取艺术的渠道越来越多样化,而公众对艺术的评判,又是基于自身的文化程度、艺术修养以及经验阅历等,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对于艺术的评判,自然是因人而异。吉梅内斯在书中写道:“多元文化实践使审美的、高度个人化的感性经验极度多样化,而当代艺术创作形式的发散正与此形成呼应。”然而,对于艺术的评判始终是需要参照的,不然,当代艺术的好坏对于没有艺术背景的公众来说,仍旧是无法做出正确评判的。大概也正因如此,吉梅内斯才会呼吁更新艺术理论,从而为当下艺术创作和审美提供一个具有广泛共识的判断标准与规范。
“存在即合理”,当代艺术的出现及其发展,必定也是有其合理性的。藝术评判标准是依赖于艺术的发生或发展,所以,随着当代艺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对当代艺术的评判标准及规范的发展与进步也变得越来越迫切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