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悦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契嵩(1007—1072),北宋著名禅僧,广西藤县人,《四库全书总目〈北磵集〉提要》称赞:“第以宋代释子而论,则九僧以下,大抵有诗而无文。其中兼有诗文者,惟契嵩与惠洪最著。 ”本文拟以《镡津文集》[1]中契嵩所作的56首近体诗,29首古体诗,共85首诗歌为基本语言材料,分析契嵩诗歌用韵情况。
1.果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 越摄通押果摇摇歌摇戈摇歌戈1 1 1
契嵩近体诗中戈独用1次,韵例为:《对喜鹊》过(戈)麽(戈)。
“麽”,《广韵》无,《集韵》收戈韵,细小曰麽,眉波切。依据《广韵》歌戈同用,契嵩近体诗戈歌二韵使用与《广韵》一致。
2.假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假佳麻1
契嵩诗歌中的麻佳同用属于特殊用韵。韵例为:
《同公济冲晦宿灵隐夜晴》花(麻)佳(佳)麻(麻)纱(麻)。
《广韵》规定假摄麻韵独用,但是在唐五代时期部分佳韵字押入麻韵并不是某一方言的特征,周祖谟在《宋代汴洛语音考》中指出:“惟《广韵》佳韵字本与皆韵为一类,然自唐代佳韵之牙音‘佳’、‘涯’、‘崖’等字即已与麻韵相合……”[2](613)可见麻佳同用是一种普遍的语言现象。
部分佳韵字的读音究竟在何时发生变化,金恩柱在《从唐代墓志铭看唐韵部系统的演变》中指出,初唐墓志铭中佳韵与麻韵之间的离合指数已经超过要求的指数,两韵系可以合为一部。 整个唐代基本都是这样[3](62)。 因此,契嵩近体诗中“佳”押入麻韵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出韵。
3.遇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上去越摄通押遇摇摇摇摇鱼摇摇鱼虞摇虞模摇鱼虞模模摇摇1摇摇摇摇摇1 1摇摇摇麌语1摇摇摇摇御遇2摇遇暮1摇御遇暮1摇摇摇摇摇侯暮1
《广韵》规定鱼虞模同用,契嵩近体诗遇摄的押韵同《广韵》用法一致,古体诗的押韵基本符合《广韵》用法,而侯暮通押的情况属于特殊押韵,韵例为:
《感遇(八)》茂(侯)素(暮)墓(暮)路(暮)顾(暮)暮(暮)
从韵例中可知,流摄尤侯韵与遇摄相押的情况发生在尤侯韵唇音字上。“茂”字为唇音字。
结合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得知,流摄尤侯韵唇音字与遇摄相押在唐五代十分普遍,整个唐五代诗人用韵之中,两部通押有69次,多为尤侯部唇音字押入鱼模部。尤侯部唇音字押入鱼模始于初唐,在初唐墓志铭中能够看到遇摄与流摄尤侯韵字相押的例子,在初唐口语中尤侯部的唇音字已经开始转入遇摄。这些相押的韵例集中在流摄尤韵和侯韵的唇音字,也有尤侯韵的非唇音字,但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金恩柱研究唐代墓志铭时指出,大概从盛唐开始,先是流摄侯韵的唇音字如“母、冒”等字向遇摄靠近,中唐时这些字已经与遇摄成为一部,而尤韵的唇音字从中唐开始想遇摄转变,晚唐是还未能完全归入遇摄,很可能是两读现象[3](60)。 周祖谟《敦煌变文与唐代语音》中指出,尤侯两韵的唇音字除了“浮”外都转入遇摄,可以推测,中晚唐时期的两广地区,流摄的“浮、母”等字的读音正在发生变化,向遇摄靠近[4]。契嵩古体诗中的侯暮同用正是这一语言流变的结果。
4.蟹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近体诗中仄声出现的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蟹摇摇摇齐摇齐脂灰咍灰摇3 1 1摇荠1摇摇摇摇摇1摇摇摇隊泰代1摇
《广韵》音系中,蟹摄齐韵独用,灰咍同用。在契嵩近体诗中齐独用3次,通押1次,占75%。上声荠韵独用1次。灰咍未与其他韵通押,因此符合《广韵》用法。齐韵与脂韵混押的特殊例子在唐五代诗歌中已经出现,参考前人对两广地区的唐五代近体诗押韵情况分析,广东地区齐韵共出现4次,2次独用,2次押入止摄;广西地区共出现5次,独用4次,与咍韵混押1次,与止摄混押1次[5](30-56)。 由此可见契嵩近体诗中蟹摄齐韵同止摄混押的情况可能是受方音影响,在唐代已经产生。
在契嵩古体诗中隊泰代通押1次,韵例为:《霅之昼能清秀》辈(隊)外(泰)在(隊)代(代)
《广韵》规定隊代同用,泰独用。蟹摄从初唐开始因为主元音不同而分为两类:齐祭废韵和佳皆灰咍泰夬韵。隊泰代同用属于一二等韵的佳皆灰咍泰夬的主元音产生相近演变,因此诗歌韵文中能够合韵。
5.止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上去越摄通押止摇摇摇摇摇摇之摇摇摇之支摇摇之脂摇摇支脂摇摇之支脂摇之支脂微微摇摇摇摇1摇1摇摇3摇摇摇摇1 1摇止1摇摇止纸1摇摇摇旨止纸1摇摇摇摇霁至志祭1摇摇摇
《广韵》规定支脂之同用,微独用,契嵩近体诗在止摄的用韵情况与《广韵》规定相符合。
契嵩古体诗中支脂之微通押1次。在现有的诗文用韵研究中已经发现李白杜甫的诗歌里存在支脂之微四韵合用的趋势,鲍明炜《唐代诗文韵部研究》中认为在初唐止摄支脂之微四韵已经通用[6](400)。 孙国旺《盛唐文用韵研究》中认为,初唐古体诗微韵与支脂之三韵的关系不如支脂之三韵之间关系密切,但混用趋势已经很明显。盛唐文中四韵合为一部,是当时对四韵实际读音已经趋于混同的反映[7](23)。 契嵩的这一用韵情况可以看做是这四韵趋于混同的证明。
契嵩古体诗中霁祭韵与至志韵混押1次。韵例为:
《感遇(九)》器(至)至(至)饵(志)意(志)志(志)地(至)势(祭)例(祭)系(霁)袂(祭)
周祖谟认为在唐五代的北方方音中支脂之微齐祭废合为一部。广东地区的唐五代古体诗中存在齐祭韵与支脂之微四韵合为一部[8](305),如晚唐时期广东诗人陈元光的《神湖州三山神题壁其二》韵字为:意(志)智(寘)庇(至)地(至)帜(志)祭(祭)契(霁)。契嵩家乡邻近广东,所以诗歌中齐祭韵押入至志韵属于地区语言现象的反映。这符合王力先生认为宋代起祭废并入脂微,合成支齐部的观点。
6.效摄、流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近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效摇摇摇宵萧萧摇宵摇豪摇1摇摇摇摇筱1摇摇3摇1摇摇啸1摇皓1流摇尤摇尤侯2 4 1 1
契嵩诗歌在效摄、流摄的押韵情况同《广韵》的用法一致。
1.咸摄、深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咸 衔咸1深 侵5 1
《广韵》规定咸摄衔咸凡同用,深摄侵韵独用。契嵩诗歌中侵韵与衔咸韵的用法与《广韵》用法一致。
2.山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山摇摇摇摇仙摇先仙寒桓删山桓摇1 1 3 3摇1摇摇摇摇摇摇摇摇缓1摇屑薛1摇摇摇摇摇摇阮愿产1摇
文人作诗时寒桓删山先仙六韵都具有同用倾向,在契嵩近体诗中可以看出在用韵上契嵩遵循官韵,寒桓、删山、先仙倾向于分别同用。
契嵩古体诗中有一例阮愿产通押的情况,韵例为:《读书》眼(产)限(产)饭(愿)晚(阮)
阮韵,元韵上声;愿韵,元韵去声;产韵,山韵上声。阮愿产同用涉及元韵与山韵相押的情况。
居思信先生在考证元魂痕诸韵历史时梳理了元魂痕诸韵的演变,在先秦时代,《广韵》中的元韵属于元部,魂痕韵属于文部,二者绝不相押。魏晋时期依旧元魂痕不能相押,南北朝时期三韵相押的材料产生,隋朝沿用南朝押韵习惯,元魂痕同用[9](118-119)。 陆法言的《切韵》也是依据南北朝的押韵习惯将元魂痕同用。到了唐代,三韵同用成为标准。到了宋代《广韵》把元魂痕同用的规则用韵书的形式固定下来。所以,唐宋时期元魂痕同用并不是根据当时的实际语音,而是根据韵书的规定来硬性押韵。
居思信先生也发现唐代古体诗中元魂痕同用,但是唐末至五代的《敦煌变文》,除了《燕子赋》之外,元魂痕并未相押,而是元韵与山摄相押。这说明文人再作诗时仍然依照韵书,在实际语音之中元韵的读音实际已经向山摄靠近。
周祖谟先生《宋代汴洛语音考》中认为:“至于元韵,《切韵》本与魂痕为一类,宋代诗中多读与先仙同,与魏晋以来之读音迥异。其先转入先仙,当亦肇于唐代。”“及至宋代元韵当与先仙韵相临,间有与魂痕相叶者,则固守旧韵耳。”[2](624)元韵的上声与去声同山摄相押的现象,说明了元韵的实际读音发生了变化。
3.臻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臻摇摇摇摇摇文摇真摇真谆真欣元魂元摇2摇3摇2摇摇摇摇轸隐2摇摇摇质1摇摇摇摇月没1摇月屑薛1
《广韵》规定臻摄文独用,元魂痕同用,真谆臻同用,欣独用,上声轸准同用,隐独用。轸隐同用为特殊押韵,《经典释文》和玄应《一切经音义》的反切中真谆臻欣混用不分,可见初唐以前这几个韵同归一部。因此契嵩古体诗中轸隐同用并非出韵。
契嵩古体诗中押入声韵有月没同用1次,月屑薛同用1次,两个同用的韵例为:
《古意(五)》月(月)鹘(没)樾(月)忽(没)卒(没)发(月)越(月)(没)
《怀越中兼示山阴诸明士》越(月)泬(屑)绝(薛)穴(屑)别(薛)歇(月)节(屑)月(月)
根据平声韵的合用情况,月没同用符合《广韵》,月屑薛同用成立。
4.宕摄、江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宕 阳唐1江 江1
契嵩近体诗宕摄与江摄的用韵与《广韵》规定相符合。
5.曾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曾董證蒸1
韵例为:《感遇(八)》懵(董)兴(證)剩(證)勝(證)称(蒸)磴(證)应(證)赠(證)
周祖谟在《宋代方音》中指出:“周人语转,亦如关中以中为蒸,虫为尘,丹青之青为萋也。”他认为宋初关东地区东蒸相混[10](656)。 龙晦 《唐五代西北方音与敦煌文献研究》:“‘鸟’字六四,《俗流悉昙章》最后一首的下阕‘无违法性妙开通,愚迷众生隔壁聋,容龙洪春,普劝同燃智灯’,以‘灯’叶‘通’、‘聋’、‘春’,正可为东蒸通韵的证。”[11](116)这证明东蒸相混可以上推至唐代,在敦煌诗歌中存在曾摄“能、层”押入通摄的例子,说明在唐代的西北地区蒸登可以和东冬钟混押。蒸登和东冬钟混押的情况在南方地区少见,曾摄与通摄韵尾相同,主元音不同,两摄混用,很大程度上是当地方音影响的结果。
6.梗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梗摇庚清青摇3 2 1 1梗静1摇梗静迥2
《广韵》规定梗摄庚梗清同用,青独用。契嵩近体诗用韵与《广韵》规定一致。
契嵩古体诗中梗静迥相押2次,韵例为:
《感遇(七)》景(梗)顶(迥)影(梗)岭(静);
《山舍晚归》並(迥)静(静)岭(静)境(梗)
迥韵,青韵上声。青韵是一个纯四等韵,不同于庚耕清三韵,所以《广韵》规定庚耕清同用,青独用。晚唐时期福建地区的本寂、惟劲,广东地区的邵谒、陈元光,广西地区的曹邺的诗歌都有庚青通押的例子,说明福建两广地区在晚唐时庚耕清青已经合为一部。
7.通摄
摄 平声韵目 近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出现次数古体诗中仄声出现次数越摄通押通摇钟摇东钟1 1屋烛1摇
《广韵》规定通摄东独用,冬钟同用。屋烛与《广韵》用法相符合。
契嵩近体诗中有东钟相押1次,韵例为:《杭之标摩云霄》龙(钟)同(东)
契嵩古体诗中东钟同用与官韵用法不符合。通过已有的研究成果,东冬钟同用在唐代已经存在,《全唐诗》中两广地区的古体诗为东冬钟三韵同用,因此契嵩古体诗中东钟同用,可认为是唐代东冬钟三韵合用现象在宋代的反映。
通过与《广韵》的比较可以看出,契嵩近体诗用韵依照《广韵》体例,但是存在佳韵字押入假摄麻韵的特例。
契嵩古体诗用韵同官韵规定相比有较大变化,表现为韵部分化,韵部合并。齐韵从蟹摄中分化出来,去声霁韵和祭韵与止摄合为一部。尤侯韵的部分唇音字押入遇摄,说明这些尤侯韵的唇音字的实际读音已经发生变化。臻摄中真谆欣已经合为一部,梗摄庚耕清青四韵合并。元韵与山摄相押的情况出现。
契嵩诗歌用韵与《广韵》同用独用比较如下表:
摄广韵 契嵩近体诗用韵 契嵩古体诗用韵果 歌戈同用 歌戈假 麻独用 麻遇鱼独用 鱼虞模同用 鱼虞模(包括侯韵“茂”)蟹齐独用 齐佳皆同用灰咍同用 灰咍泰独用霁祭同用灰咍泰止支脂之同用 支脂之微独用 微齐支脂之微效萧宵同用 萧宵 萧宵肴独用豪独用 豪流 尤侯幽同用 尤侯 尤侯咸 咸衔凡同用 咸衔深 侵独用 侵 侵山寒桓同用 寒桓 桓删山同用 删山先仙同用 先仙 仙屑薛同用月屑薛同用
摄广韵 契嵩近体诗用韵 契嵩古体诗用韵真谆臻同用 真谆 真谆欣文独用 文元魂痕同用 元魂臻欣独用质术栉同用 质月没同用月没宕 阳唐同用 阳唐江 江独用 江曾 蒸登同用 蒸登庚耕清同用 庚耕清梗庚耕清青青独用 青冬钟同用 钟 东钟同用,东独用通屋烛同用
通过对契嵩诗歌用韵情况进行分析,分别归纳了近体诗,古体诗的用韵系统,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契嵩近体诗阴声韵9部,阳声韵12部;古体诗阴声韵6部,阳声韵8部,入声韵4部。
2.与《广韵》相比,契嵩古体诗的用韵系统比较宽松,如齐祭韵归入止摄,尤侯韵的部分唇音字押入遇摄,庚耕清青合为一部,真谆欣已经合为一部。与古体诗相比,近体诗用韵严格,受官韵限制。
3.存在实际语音的影响,如近体诗中有佳麻通押,古体诗中有元韵与山摄相押的情况。通摄押入曾摄的情况,在现代闽方言,粤方言中仍然保持有类似钟韵与庚韵混押的现象。
4.未出现[-m],[-n],[-ŋ]混押的例子,反映在契嵩进行诗歌创作时阳声韵尾之间的界限仍然清楚,但是这一情况是否绝对还需要其他的韵文材料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