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跃辉
运用恰当的修辞手法,可以使学生的作文更生动、更有文采,因此,教师往往会把修辞手法作为作文教学的重点之一。近日,笔者观摩了一节利用网络学习平台指导学生作文互评互改的课。本文就以此为例,进行学理上的探究。
一、教学重心:写作知识还是写作能力
教学内容的确定是一节课的起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是对学生作文中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进行修改;教学目标则是运用修辞手法让作文更出彩,进而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也就是说,教学目标应定位在“写作能力”的提升上,但教师设置的教学重点是讲授关于比喻、拟人等修辞的知识与表达效果。
在教师看来,写作能力的提升取决于写作知识的传授与训练,学生掌握了某种关于写作的基础知识,自然而然就写出一篇好文章了。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写作知识是静态的思维体系,是一种既定的成果;写作能力则是作者将写作知识应用到写作过程中的综合素质,其体现在动态的写作实践中。一个是基于实践的思维成果,一个是与实践相结合的思维过程,这两者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例如,关于记叙文的“六要素”以及表达方式、表现手法等文体知识,学生掌握了这些静态的知识就一定能写出优秀的议论文吗?或者说,评卷教师在为一篇考场作文打分时,是严格按照知识的标准进行的吗?很明显不是。一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俱全并且运用了多种描写手法的记叙文,未必是优秀的记叙文。邓彤博士在《基于核心素养的写作教学范式转型》一文中认为:“如果试图将写作过程中所需要、所涉及的知识内容全部教给学生,那么写作教学必将不堪重负。事实上,合宜的写作教学只需为学生提供少量而有效的知识即可。而这些‘少数关键知识就是能够形成核心素养的‘核心知识。”他引用美国写作研究者杰里·克利弗的相关观点,认为“冲突”是故事写作的核心知识。对于记叙文来说,学生一旦学会写“冲突”,围绕“冲突”来设置情节,就会写出一篇优秀的记叙文。而那些文体知识,只是记叙文的“辅助因素”。如果教师长期围绕这些“外围知识”进行教学,而忽视了核心写作知识的研发,那作文教学便会处于低效状态。也可以说,作文能力提升的关键在于提炼和研发“核心教学知识”,而不是重复讲解、训练文体知识。
二、比喻教学:本体与喻体的“像”与 “不像”
本节课上,教师重点讲述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指导学生对习作中的比喻进行修改。教师强调了“准确”和“形象”这两个特点,即强调本体和喻体之间的“相似性”。这其实是鉴赏比喻的主要立足点,间接导致学生在比较不同比喻的优劣时,仅仅停留在“感觉”的层面上。
例如,教师请学生修改“校园的秋天,树上的叶子被风一吹,就像一片片黄色的纸片掉落下来”。学生能够感觉出这个比喻过于生硬,缺乏美感,于是对这个比喻进行了修改:
1.校园的秋天,树上的叶子被风一吹,就像一只只蝴蝶随风而舞。
2.校园的秋天,树上的叶子被风一吹,就像一片片羽毛飘落下来。
3.校园的秋天,树上的叶子被风一吹,就像一封封信件缓缓飘落。
当学生被问及为什么要这样修改时,其回答往往是:准确、生动、形象;具有美感。这些答案要么是对教师“比喻知识”的生硬照搬,要么是停留在空泛而不真实的感觉上。或许学生习得了关于比喻的修辞知识,甚至写出了一个精彩的比喻句,却并未掌握比喻的“写作技术”。这种仅凭知识与感觉的写作,是不能上升到理性与艺术的双重高度的。
实际上,比喻的精妙之处不取决于相似性,而取决于“相异性”。也就是说,只有本体与喻体在相似的基础上,距离拉开得很大,比喻才最为精妙。这就是比喻手法最深刻的辩证法。其实,这一点陈望道先生在《修辞学发凡》里也略有涉及。谈到明喻时,他说:“要用譬喻,约有两个重要点必须留神:第一,譬喻和被譬喻的两个事物必须有一点极其相类似;第二,譬喻和被譬喻的两个事物又必须在其整体上极其不相同。倘缺第一个要点,譬喻当然不能成立;若缺第二个要点,修辞学上也不能称为譬喻。”可惜的是,陈先生依然是从修辞的角度去理解本体与喻体之间的“相異性”,没有上升到一种文学创作手法和美学赏鉴的高度。詹丹教授也曾说:“一个好的比喻,往往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喻体的‘就地取材,以喻体对读者的贴近,来传递形象而生动的感受;其次,是喻体过渡到本体在思维方面的‘长途贩运,这样才能让独者获得一种思维跳跃、形象奇特的乐趣。也就是说,喻体与本体的差异越大,通过远兜远转的方式若能找出两者的联系点,就越能显示作者的艺术功力。”这个认识就上升到了创作与美学甚至是思维的高度。刘大为先生在《比喻、近喻与自喻:辞格的认知性研究》一书中用“语义跨度”这个概念对比喻的内在机理进行了更为深刻的阐述:“成为介体词的必要条件首先是,它的所指对象与本体必须是距离甚远的两类不同的事物,其次在一定的语境中它与本体词形成了某种语义联系。”术语不同,但揭示的道理是一致的。
因此,“在语义联系的基础上拉开语义距离”,便成为创作比喻句子的技术原理。学生不仅可以发现“树叶”与“纸片”之间的语义距离要远远小于“树叶”与“蝴蝶”“羽毛”“信件”等之间的距离,而且在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时,也会在本体与喻体相似的基础上拉开二者之间的距离。
三、整体语境:理解修辞手法的关键因素
对于任何一种修辞手法而言,其本身的原理很重要,而更重要的是,只有将其置入到整体语境中才有鉴赏、比较、评判的价值,脱离语境的单纯比较是毫无意义的。张爱玲在小说《茉莉香片》中用了一个精彩的比喻:“她不是笼子里的鸟。笼子里的鸟,开了笼,还会飞出来。她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白鸟。年深月久了,羽毛暗了,霉了,给虫蛀了,死也还死在屏风上。”将一个失去婚姻自由的女子比作“绣在屏风上的鸟”,当然可以从本体与喻体的语义距离之间找到解释,但这样精彩的比喻句只有置入故事的整体语境中,才能够深切体会、理解聂传庆的母亲冯碧落一生的悲剧命运。
教师上课伊始便举了一个例子!
1.瀑布像挂面一样,直直地挂在山前。
2.瀑布更像是一面用珠玉做成的帘子。
教师请学生比较这两个比喻句的优劣,学生立刻说第2句要优于第1句,原因是第2句更有美感。其实,是否具有美感是判断比喻句优劣的一个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甚至不是主要标准。主要标准应是该比喻句是否与整体语境相匹配,是否能够丰富整体的意蕴。例如,有一个驴友,长途跋涉来到庐山瀑布,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了,此时庐山瀑布突然出现在眼前,他说“瀑布像挂面一样,直直地挂在山前”不是更符合人物的心理吗?
再拿刚才树叶的句子为例,教师本意是请学生从一篇完整的文章《校园的秋天》中找出比喻手法运用不恰当的地方并进行修改,但学生在修改时,只着眼于比喻句本身的修改,而忽视了“校园的秋天”这样一个整体的语境。没有这个语境作为前提,将“落叶”比作“蝴蝶”“羽毛”“信件”,甚至比作“纸片”,本身并没有特别的优劣之分,仅靠“形象”“美感”这些标准是不全面的。我们可以把原句稍做调整:
校园的秋天,树上的叶子被风一吹,就像一片片黄色的纸片掉落下来,每一片纸上都写满了我对校园的怀念之情。
在这样一个整体语境中,将“落叶”比作“纸片”也是贴合整篇文章的语境的,在艺术表现上并不比“蝴蝶”“羽毛”“信件”等喻体差。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生在写作中运用比喻的手法,不仅要从“语义距离”这个核心知识入手为本体寻找喻体,写出“抓住事物特征”的形象生动且富有美感的句子,更要结合篇章的整体意蕴,写出“切合语境”的比喻句。
(广东省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52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