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远
摘 要 高职院校现有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缺乏自身特色,形式化、表层化现象严重,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应本着创新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双创带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理念,将“具有开创性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培养目标,坚持创新创业与就业结合、与专业结合、与企业结合、与实践结合,打造教育、培育、指导、服务“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构建与人才培养质量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文化氛围建设和培养制度创新,建设全面的创新创业教育外部支持体系。
关键词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9)02-0061-06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是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虽然高职院校已经在实践工作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由于受到传统理念和体制等因素影响,现有创新创业教育模式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和不足,缺乏自身特色,形式化、表层化现象严重,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从人力资源开发的国家战略角度看,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或思想指导下,为实现既定培养目标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结构状态和运行机制,它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增进人们的知识与技能、能力与素质,而统筹运用各种手段造就人才的基本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可从培养理念、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制度、培养评价五个方面系统论述,具有系统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点,可以反复应用,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结合笔者承担的2017年度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课题“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与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实践”的调研、访谈工作,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系统、全面论述。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理念
人才培养理念是技能人才培养活动所尊崇的教育观念和原则,它规定着人才培养活动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指出,“创业教育从广义上说培养具有开创性的个人,他们对于拿薪水的人同样重要,用人机构越来越重视受雇者首创精神、冒险精神、创业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技术、社交、管理技能”。国际劳工组织(ILO)指出:“创业教育的目的主要包括培养创业意识、正确认识企业在社会中的作用和自我雇佣的益处、提供创办和经营小企业所需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四个方面。”因此,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要坚持创新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创业带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理念,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促进其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主动将创业作为未来职业生涯的一种选择,以适应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为人才培养活动指明了方向,是解决培养什么样人才的问题,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描述要简明扼要。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一般目标,可以把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描述为:“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其树立创业意识、掌握创业知识、发展创业能力、培养创业心理品质,提高核心能力和核心素养,成为具有开创性的个人。”其培养规格是使学生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养成创新人格,锻炼创新能力;使学生具备必要的创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训练其市场开发和经营能力,锻炼培养其创业心智,并努力使其具备企业家的综合素质,实现自主创业或岗位创业。必须指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为“具有开创性的个人”,而不仅仅是“企业主”或“小老板”。这是因为,创业者的概念已远远不再单指企业主。首先,创业者可以不必拥有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和雇员,他们可以为自己打工,或者说,他自己就是企业。
三、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
培养过程是教育理念得以贯彻的重要环节,包括内容和手段。内容指具体的课程或活动,手段指教学的方式和方法。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要坚持面向全体、贯穿全程、分类施教、融入专业、强化实践,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就业结合、与专业结合、与企业结合、与实践结合;四位一体,即打造教育、培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在确立职业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后,学校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构建全覆盖、分层次、菜单式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要素。科学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要解决“面向全体、贯穿全程、分类施教”的问题,做到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结合、与专业结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指出:“要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因此,高职院校要提供全覆盖、分层次、菜单式的课程体系满足各类学生学习需要。面对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意识教育;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进行创业指导;对已经开展創业实践的学生,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训练。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按照分类培养、分层指导的原则进行建构。根据文献研究和个案调查分析的结果,可以将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分为“基础文化课程”“专创结合课程”“创业专业课程”三类。
“基础文化课程”可由创新创业学院在大学一、二年级面向全体学生开出,可设置为必修课或选修课,课程包括《创业基础与实务》(必修课,32学时)、《创新思维与训练》(选修课,16学时),如表1所示。也可以在其中嵌入SIYB培训等第三方课程方案。“基础文化课程”旨在向全体学生普及创新创业的基础知识,激发创业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升综合素质,具体教学目标是获得有关创新创业的基础知识、会撰写商业计划书。创新创业课程还可以与《职场伦理》《职业生涯规划》《项目管理》等课程一同开设,构成职业素质类课程体系。学时或师资受限的学校可以只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一门课作为全校性必修课,而将《创新思维与训练》《创业实训与指导》《双创实践与案例》整合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指导》,并适当缩减学时。
“专创结合课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和学生所在系部共同实施,在大学二、三年级开设:大二为与专业结合的选修课,每门不少于32学时;大三课程为校企合作课,由各校根据校情开发实施,建议在课外时间进行,探索学分替换等管理模式,但不作硬性要求。“专创结合课程”的目标是促进创业教育和专业学习紧密结合。课程针对有创业兴趣、创业意愿和创业项目的非经管专业学生开设,通过编制和专业结合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课程加开与创新创业相关的选修课实现。课程内容包括与专业紧密结合的行业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本技能教育、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实战等,例如表1中的《创业实训与指导》《双创实践与案例》等课程,具体教学目标是掌握创业技能、能进行创业机会和项目评估,能组建创业团队,会争取创业资金,具有行业经验。具体是力求做到:第一,让部分学生“足不出校”就业,以模拟创业及企业的运行,感受市场竞争压力,感悟创业真谛;第二,为部分学生提供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实习岗位,使其零距离了解创业企业的初创、成长、发展的全过程;第三,对于少数学生,通过团队入驻、创业实践与孵化活动,让学生切身体会真实的创业过程,为其提供过程辅导、引资推动、孵化支持、管理咨询,促进其组建创业团队,获得资金支持,收获行业体验,促成创业项目落地运作,做到“带着项目入学、带着企业毕业”。
“创业专业课程”针对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开设,可作为工商管理专业的一个专业方向,在一到三年级持续开设。此类专业课程要较为系统地介绍创新创业的理论和实践,使得学生初步掌握新创企业经营管理的有关知识、技能,能够参加到一个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中,或运营自己的新创企业,或在创业投资公司就职。其核心课程内容可涵盖企业家精神和法律、技术和管理概论、经济和金融理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风险管理、沟通和领导力、企业战略和组织、组织心理学、创业融资等。有条件的学校应开发校级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方向)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
(二)构建创新创业的实践教学体系
教育部最新研制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框架中规定,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该文件还指出,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和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指出“要加快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因此,创新创业的实践教学体系旨在解决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强化实践”的问题,要做到创新创业教育与企业结合、与实践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对高校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条件做了具体规定,指出:“以多种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例如統筹利用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发展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孵化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场租补贴等。该《通知》还指出:“加强创业公共服务,探索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机制,协调有关方面构建覆盖院校、园区、社会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创业服务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建设,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实训和实习是创新创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重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并严格执行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五部门联合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在实际操作时,高职院校可以建立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建设大学生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的主要功能如下:一是提供实训支持,可通过设置企业模拟办公区、小型沙龙区、模拟沙盘等,为学生提供创业启蒙、创业准备、创业技能、创业融资等模拟实训条件,实训项目应包括商务综合策划、问题解决活动、模拟企业创办活动、促销活动等;二是提供孵化支持,通过提供创业孵化的“一站式”服务,为经过选拔入驻的各类创业团队提供系统化的专业服务(含企业注册、项目策划、投融资对接、政府经费申请、品牌包装和推广服务,财务、税收、综合管理等)。
学校要通过与企业合作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实现学校与创业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校外实践机会。校外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应该能涵盖创新创业的主要模式和典型场景,可接纳一定规模的学生实习;能够配备相应数量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有保证实习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规章制度,有安全、保险保障。
构建创新创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相结合,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相结合,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实习相结合,线上实操与线下实战相结合,促使学生经常参与创新创业的理论和实践学习,通过创设真实的市场环境来加深学生的实践体验,有助于学生在感受创业氛围的同时,激发创业热情,积累丰富的创业实践经验。
(三)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
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国外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经验表明,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有利于创业者的成长,创业成功率也比较高。因此,学校除了提供显性的课程体系外,还要运用各种教育方式和方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在精神和舆论上将创业提升到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做贡献的高度,鼓励创新、崇尚创业,大力宣传创业成功校友的案例,推动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例如,组建创新创业学生社团、开展与创新创业建设有关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和参与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等,普及创新创业知识和技能、为创新创业者设立服务机构提供支持,结合学生创新创业现状,通过挖掘、协调和利用各类校内外资源,为学生开展一系列的创业主体活动。
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制度
培养制度是人才培养行为得以稳定存在并持续不断的保障。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制度是指有关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规定、程序及其实施体系,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得以按规定实施的重要保障与基本前提。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制度建设包括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培养机制、健全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等。
培养制度上,高职院校要围绕抓好五个关键问题(即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抓制度创新、抓实践环节)推进制度完善。为此,要加强以下七项基本制度建设:第一,要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厘清其与教务处、学生处、实训中心等单位的职权划分;第二,要制定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各专业人才培養方案和校级层面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实施指导意见;第三,要改革创新创业课程的考试方式和内容,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考核,探索过程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模式;第四,要制定适应学生休学创业的学籍管理办法和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第五,要制订创新孵化基地的管理办法和项目入驻评价指标体系;第六,要制定校级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的管理办法和鼓励学生参加校外创新创业赛事的选拔程序,以及“双创”学生社团的管理办法;第七,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制定创新创业教师师资认定条件和培训计划,组建创新创业教育的校外导师队伍。
五、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评价
培养评价是人才培养活动的评判环节,它衡量着人才培养活动的成功与否,提供反馈信息,并影响着人才培养模式的修正与完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评价工作,从入口、过程到出口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在各个环节都需要一定的评估措施以保证工作质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评价要分类进行。高职院校要真正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必须制定规范完整、内外兼顾的评价体系,并将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体系中,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依据之一。
可依托学校的创新创业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为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体系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一)学生学业评价
对于大部分学生,要做好“基础文化课程”的评价。一是要注重以平时考核为主的过程评价,可以结合课堂提问、小组讨论、案例分析、成果展示等手段进行,提升学生参与度;二是重视课后作业,以便评价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三是强调能力评价,可以结合创业计划书或生涯规划书的撰写情况来考核学生的创业基本意识和基本能力。评价方式见表2。
对于参加“专创结合课程”学习的学生,要注重实绩评价,以创业项目的运作实际情况来评价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主要参考指标是学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后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办企业的情况、发明专利情况、技术成果转让情况等。由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效性,这一环节的评价需要衍生到课程实施以后,因此要建立学生的创新创业跟踪调查机制。
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的评价,要着重考察学生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包括机会认知、风险性资源整合、开创新企业和新创企业管理等内容,促进其能识别被他人忽略的机会、勇于做他人犹豫的事情。
(二)教学活动评价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改革,要以“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质量标准,加强指导管理与监督评价,构建创新创业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评价体系需要根据“能力为中心”“人的全面发展”“创新型教师团队”“终结性和形成性相结合”“多维度动态性”等现代评价观,构建包括对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队伍、课程教学、培养效果、学校环境、社会声誉等项目等作全方位的评价。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的评价主要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基础上建立创新创业教学质量的监控体系,完善督导制度,建立教师、学生以及用人单位的三方评价系统,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三)多元主体评价
无论是对学生的学业评价,还是对学校的教学活动评价,都要推行评价主体多元化。在内部由创新创业学院或教学管理部门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和学生创新创业学业进行质量管控;在外部可由政府、中介机构、行业组织、学术团体、专家学者、校外导师、学生和校友等评价主体对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效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业成就进行评价。通过吸纳和调动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平衡各方诉求,调动各方积极性,从不同角度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的建设发展。
六、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外部支持体系
从国家层面来说,创新创业不仅是经济战略,更是人才战略、科技战略。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过程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事业,不仅是高职院校的职责,也是社会、政府、高校共同的责任和义务,需要“院校、学生、政府、社会”四方通力协作。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运作和质量提升也需要得到学校、政府、行业、企业等组织的广泛支持,方可持续。
首先,政府作为创业教育活动的守护者和支持者,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培训指导,完善创业项目补贴、奖励制度和金融贷款体系制度,将大学生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等各项指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政府制定创业公共政策应该从市场需求出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提供扶持优惠政策。同时,政府还要健全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大学生创业搭建投融资平台和信用平台,保障创业环境、创业教育环境的不断优化。
其次,创业教育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培养学生自主创业,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大学生的创业教育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社会作为创业教育活动的辅助者,应形成鼓励创业的文化氛围。创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企业不仅可以从资金上支持大学生创业教育,更能为学生提供实践环境。各界人士应坚守社会责任感,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
最后,校友也是创业教育支撑体系的一部分。校友资源是很宝贵很特别的资源。校友在获得一定的成功后,重回母校总会有一种亲切感,把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尽自己的一分力量视为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很多校友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即自身的经济实力、对社会的影响力和人际关系为母校筹集资金。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学校的声誉,而且也有利于学校争取社会其他方面的资助。校友的参与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招生、招聘,他们的积极参与足以显示母校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也有助于证实创业教育所带来的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