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军
(北京北亚骨科医院心内科,北京 102445)
他汀类药物制剂属于3-羟基-甲基戊二酸辅酶A还原酶抑制剂,其在临床中具备广泛且充分的应用空间,能够发挥较好的降血脂、稳定斑块等作用,控制和降低动脉粥样硬化疾病的急性血管事件,减少死亡率或致残率。但他汀的安全性一直备受质疑,文章以部分用中等强度他汀类药物处方的高脂血症患者为分析对象,测算分析了其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报告如下。
选取2016年1月~2018年2月接受中等强度他汀类药物治疗的高脂血症患者114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45例,女69例,年龄45~82岁,平均(57.1±4.1)岁。所有调查对象均系自愿入选,研究方案已通过伦理学审核。
本组患者接受他汀类药物治疗过程中应用的药物制剂种类和给药剂量如下:(1)阿托伐他汀10.00~20.00 mg;(2)瑞舒伐他汀5.00~10.00 mg;(3)辛伐他汀20.00~40.00 mg;(4)匹伐他汀2.00~4.00 mg;(5)以上药物之一+依折麦布10.00 mg。
在患者接受中等强度他汀类药物治疗干预过程中,临床医生遵照患者机体的反应,适当调整患者的实际给药剂量,在确保患者机体具备良好耐受状态条件下,控制降低患者机体实际承担的临床风险性。
针对入选患者在接受药物治疗过程中以下项目指标展开统计分析。
1.3.1 肝功能生理指标:涉及谷丙转氨酶含量指标、谷草转氨酶含量指标、白蛋白含量指标、凝血酶原时间指标以及直接胆红素含量指标。
1.3.2 他汀肌毒性:肌肉触痛、压痛或疼痛、肌酸激酶、促甲状腺素水平(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易发生肌病)
1.3.3 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必要时做糖耐量试验、胰岛素释放实验
1.3.4 肾脏功能:尿素氮、肌酐、eGFR、尿蛋白、尿微量白蛋白
1.3.5 神经系统损害症状:如感觉异常症状、眩晕症状、失眠症状、周围神经病变、记忆功能受损症状、认知功能障碍症状及抑郁症状等。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以例数(n)、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本次调查中入选的114例患者中,有6例患者发生肌肉组织疼痛或者乏力等不良反应,患者数量占比为5.26%(6/114),有8例患者发生胃肠道不适不良反应,患者数量占比为7.01%(8/114),有9例患者发生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的不良反应,患者数量占比为7.89%(9/114),有4例患者发生尿素氮、肌酐升高,患者数量占比为3.51%(4/114)。有1例患者新发糖尿病。患者数量占比为1.75%(1/114)。有18例选择自动放弃服药,占比为15。79%(18/114),而仅1例患者因肝功能异常而停药,占比为1.75%(1/114)。见图1。
他汀类药物具备较好的身体耐受性,且在实际临床应用过程中,通常具备较好的安全性,药物副作用极少发生。主要表现在患者的肌肉组织、肝肾功能、神经系统、血糖变化等,需要临床医生制定和运用适当方案为其开展处置干预。
图1
单一的ALT和(或)AST升高并不具有临床意义。我国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建议,在患者持续接受他汀类药物治疗4-8周时间点复查其肝功能状态,如未发现异常,则将复查频率调整为每6~12个月1次;如果患者的AST指标或者是ALT指标超正常上限值3倍及以上,在应当暂停为患者使用他汀类药物,并每周复查患者的肝功能,直至患者恢复正常。
指南建议在开始他汀治疗前检测CK,在服用他汀类药物期间如果连续检测CK呈进行性升高,肌肉组织发生不适症状或无力症状,以及排褐色尿症状时,如果患者存在罹患肌炎疾病的可能性,应当立即停止为患者使用他汀类药物,必要时住院进行静脉内水化治疗。对于曾发生过他汀类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通常可为其运用如下临床处置方案:(1)更改实际运用的他汀类药物类型;(2)调整药物剂量:(3)间断给药:(4)药物联合治疗:(5)补充辅酶Q10治疗(可改善肌病的症状,但确切疗效仍待验证)。
新发糖尿病临床数据表明,他汀类对心血管疾病的治疗有效性与新诱发糖尿病数的比例为9:1,他汀类药物对心血管疾病患者的治疗保障作用显著优于其引致新增糖尿病风险。按照标准剂量运用他汀类药物,能有效控制心脑血管事件发生,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若患者在接受他汀类药物治疗过程中确诊糖尿病,应当在强调减肥因素和使用降糖药条件下,针对性地干预和控制其血糖指标和HbA1C指标。为其开展系统性的饮食习惯和日常行为辅导干预。
他汀类药物不会导致与肌病无关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或肾功能不全,他汀类药物甚或可能延缓肾功能的减退。美国脂质协会建议: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不需要基于不良反应判定目的开展血清肌酐指标和蛋白尿指标的测定工作。在治疗中,若血清肌酐指标或蛋白尿指标升高,在没有出现横纹肌溶解征象条件下,不需停药。
本次研究未发现因他汀类药物应用引致的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感觉异常症状、眩晕症状、失眠症状、周围神经病变、记忆功能受损症状、认知功能障碍症状及抑郁症状等。但一旦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上述损害,应当停药观察。
对于临床中收治的接受中等强度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而言,伴随着患者持续用药时间的逐渐延长,患者极少出现以肌肉组织疼痛或乏力、胃肠道不舒适,以及肝肾功能损害等作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药物不良反应,本研究发现较多患者因他原因自动放弃服药,而最终因为不良反应而停药者却很少见,临床医生需要细致观察、全面评估、耐心解释、大胆应用,使患者的服药依从性更好,以达到长期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