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英
《苛政猛于虎》是《礼记·檀弓下》中的经典名篇,不仅选入中学语文教材,也是“大学语文”教材、汉语言文学专业“古代汉语”教材、各种文言文读本的常选篇目。全文如下: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1]1313
这则文言故事完整,文字简洁,理解的难点是“壹似重有忧者”之“壹”。孔颖达释为“决定之辞也”,后世学者一般依此作解。如宋·卫湜撰《礼记集说》云:“孔氏曰:此一节论苛政严于猛虎之事。‘壹似重有忧者’,壹者,决定之辞也。”又元·陈澔《礼记集说》:“‘壹似重有忧者’,言甚似重叠有忧苦者也。”再又清·李光坡《礼记述注》:“疏曰:‘壹者,决定之辞。’”现代如王力先生主编《古代汉语》亦释谓:“壹,副词,表示肯定,有‘实在’、‘的确’等意思。”[2]210《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壹”词条义项⑧也释作“的确,实在”[3]1230,首引《礼记·檀弓下》例,并引孔颖达疏“壹者,决定之辞也”。
但是,“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中“子之哭也”句子结构并不完整,当是断句不当。正确的断句当是“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早在宋代,孙奕对此句的断句已提出了质疑,《履斋示儿编·子之哭也壹》云: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聴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读《礼》者当以“哭也壹”为句,“似重有忧者”宜属下句。按下文曰“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是死者三人,其哭之声壹而不杂,圣人所以问之,盖知其忧之甚也。今洪庆善注昌黎《元和圣徳诗》云“一似尧禹”,輙引《礼记》“一似重有忧者”为释,且谓“退之作文、老杜作诗,无一字无来处。诚是也”,而以此“一似”字指为黄鲁直之所取,在是吾恐圣经不如是之肤浅也。[4]34
孙氏质疑孔颖达的释义,提出新的断句,并指出“壹似重有忧者”的“壹似”与洪庆善“一似尧禹”之“一似”意义和用法应是不同的,但未做进一步解释。另有元·吾衍撰《闲居録》亦云:“《礼记·檀弓》:‘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当以‘子之哭也壹’为句。”[5]9也未作出解释并说明断句缘由。
《孝经·丧亲章》:“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 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1]2561又《礼记·杂记下》:“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庐。”[1]1566“童子哭不偯”与“子之哭也壹”句式结构相同,仅仅是句义上肯定与否定的区别。所以“哭也壹”中“也”表示句中停顿,“壹”当是“偯”的借音词。“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一句,当断为“子之哭也壹(偯),似重有忧者”。如此断句,则文从字顺。“偯”用于形容哭声,又如《礼记·间传》:“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缌麻,哀容可也。”[1]1660
“壹”与“偯”的现代普通话注音声调不同,“壹”为阴平,“偯”是上声。但在某些方言如四川方言里,“壹”为入声,二者的读音是非常相似的。语音相似,正是以“壹”代“偯”的语音基础。
那“偯”究竟为何意呢?古人有两种解释,一是哭余声。如郑玄注:“偯,声余从容也。”《玉篇·人部》云:“偯,于岂切,哭余声。《礼记》曰:‘大功之哭,三曲而偯。’”[6]58又《广韵·尾韵》:“偯,哭余声。”[7]256再又《类篇·人部》:“偯,于其切,痛声。又于希切。又羽已切,哭余声。又隐岂切。文一,重音三。”[8]277又再《龙龛手镜·人部》:“偯,于岂反。哭余声也。又‘大功之哭,三曲而已’。”[9]29二是痛声,在字形上写作“”,这始于《说文》。《说文·心部》:“,痛声也。从心,依声。《孝经》曰:‘哭不。’”[10]222又《集韵·尾韵》:“,《说文》:‘痛声也。’引《孝经》‘哭不’。或作‘偯’。”[11]683再又《类篇·心部》:“,羽已切,《说文》‘痛声’,文一。”[8]387又再《龙龛手镜·心部》:“,衣扆二音。念痛声也。”[9]65“念痛”之“念”不是现代“念诵”的意思。如《战国策·赵策·触詟说赵太后》:“念悲其远也”,句中“念”与“悲”同义连用,“念悲”就是“为……而悲痛、悲伤”之意。“念痛”与“念悲”相同,也是“悲痛”之意。古人释“偯”或“”作“哭余声”或“痛声”,其实是从不同角度做出的解释,二者并不矛盾,用于形容哭声悠长而哀痛。所以《大词典》释作“拖长哭的余声。亦指哀伤”是很恰当的。“偯”与“”一为会意、一为形声,当是造字方法不同而形成的异文,所以许慎引《孝经》为“哭不”。
音同借用,在古籍中是很常见的,如上文《龙龛手镜》引《礼记》则为“大功之哭,三曲而已”,居然以“已”代“偯”。在解释的时候切不可以形索义。如果不核查《礼记》原文,把“三曲而已”释作表示罢了义之“而已”,那就大错特错了。《苛政猛于虎》中“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壹”与“三曲而已”之“已”一样,就是古籍中同音替代的用字现象。“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意思是“你哭得这么悲痛欲绝的,似乎有多件伤心事吧”。
按照中国古代丧礼要求,父母去世,君子“哭不偯”,未成年的孩子也“哭不偯”。但丧礼中有朝哭、夕哭,是要求数黄道黑,哭得昏天黑地、感人肺腑的。这个“哭偯”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女人身上。换句话说,“哭偯”是由女人来履责的,书面语谓之“哭丧”。哭丧有丧歌,而丧歌又是民间口耳相传的。笔者年少时曾在家乡长辈的丧礼中,亲见女性长辈带着年轻媳妇在死者灵堂哭丧,长者哭诉一句,年轻媳妇跟着学哭。不同之处大概是哭者与逝者亲属关系不同,改换唱词中的称谓而已。当然,丧歌是口耳相传之作,在民间传唱中一般会根据逝者的身份、功绩、生平故事以及与哭者亲厚关系等随编随唱。今四川眉山、乐山等地农村流传丧歌“哭十二点”,即从第一点哭数至第十二点,共十二小段。并且“哭十二点”要求十二个月里,每个月都得哭。“哭丧”之俗在中国人的生命中传承,但现代丧礼以哀乐代替了哭丧。而且由于现代城市文明,考虑到对他人生活的影响,哀乐也会低声放,只要能表达生者的哀情即可。考察中国传统丧俗,已经不太容易了。
从社会的角度看,书法休闲活动有雅玩怡情功能,促进和谐稳定的功能。社会分工细化,日趋紧张忙碌,人们的休闲意愿日益强烈,通过书法作为休闲活动的载体,在书法活动中书写自我,雅玩怡情,在书法活动中结识新朋友,使在紧张的工作中产生的一部分不良情绪通过一种书法休闲活动得到很好释放,去除疲劳,并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学习中去。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讲,书法休闲活动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潜夫论》是汉代文学家、思想家王符之作,虽为政论文,但也多涉及当时的生产生活,是研究汉代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重要资料。第十四篇《实贡》云:
夫高论而相欺,不若忠论而诚实。且攻玉以石,治金以盐,濯锦以鱼,浣布以灰。夫物固有以贱治贵,以丑治好者矣。智者弃其所短而采其所长,以致其功,明君用士亦犹是也。物有所宜,不废其材,况于人乎?[12]156
作者在这则材料中为了表达“小物有大用、愚人启圣智”的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思想,无意中记载了中国先民的洗涤用品。清·汪继培《潜夫论笺》引经据典详释“浣布以灰”,全录如下:
中国先民在漫长历史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在先秦时代就已有很高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治金以盐”中“治”即洗,“治金以盐”意思就是用盐擦拭金属器皿,器皿就会更加光洁鲜亮。不仅是金属器皿,磁器、陶器也可以盐擦拭,作用也一样。“治”意即洗,故后世对此段的引文,如宋·范煜撰《后汉书》,郑樵撰《通志》,李樗、黄櫄撰《毛诗集解》,宋·潘自牧《记纂渊海》,元·陶宗仪撰《说郛》,陈仁子辑《文选补遣》,明·叶子奇撰《草木子》,徐元太撰《喻林》,冯琦、冯瑗撰《经济类编》,清·严虞惇撰《读诗质疑》,姜炳璋撰《诗序补义》和毛奇龄撰《论语稽求篇》等等,都直接引作“洗金以盐”。“治”与“洗”用法相通,是因为二字古音很相近。“治”字古为定母之韵,拟音为[dǐ],在《广韵》中反切为直吏切,澄母志韵开口三等去声止摄,拟音[dǐ][13]51。“洗”字古为心母文韵,拟音为[sin],在《广韵》中反切为先礼切,心母荠韵开口四等上声蟹摄,拟音为[siei][13]78,鼻音韵尾已丢失。
用草木灰洗涤布匹衣物,也是先民的发明。汪继培释文所引“锻濯灰治之”“加灰治之”,都是指用草木灰搓揉衣服,再用清水漂洗干净,衣服也就洗干净了。《内则》“和灰请(清)漱”“和灰请(清)澣”也是同样的道理。
但何谓“濯锦以鱼”,汪氏没有解释。前人如《后汉书》《太平御览》等都未释及。今人注《潜夫论全译》谓:“濯锦以鱼:未详。‘鱼’,或指用鱼皮泡制成的鱼胶;用鱼胶洗锦,或类似后世的上浆,以便使锦挺刮。”[14]239《大词典》收有“濯锦”词条,释谓:“成都一带所产的织锦,以华美著称。亦指漂洗这种织锦。”[3]3465再有词条“濯锦江”,释谓:“江名。即锦江。岷江流经成都附近的一段。一说,成都市内之浣花溪。濯锦,锦彩鲜润逾于常,故名。”[3]3465据东晋·李膺《益州记》“昔蜀时故锦官处也,号锦里,城墉犹在”的记载,锦官城的最早区域就是现在的成都锦里。天府之国有了闻名于世的蜀锦,才有了锦江闻名于世,成都因此成为一座名副其实的“锦城”。蜀锦与南京的御织坊云锦、苏州的宋锦、广西的壮锦,并称中国的四大名锦。从先秦至隋唐,蜀锦一直引领着中国古代丝织品的发展。蜀锦也就成为天府文明当之无愧的代表和名片。对华贵精美的“软黄金”蜀锦来说,不可能再用洗土布的草木灰洗涤,这就有了今天讨论的古代另一种洗涤剂——濯锦之“鱼”。但此“鱼”并非彼鱼,而是“胰”,或称“胰子”。古人用动物的胰脏加碱炼制做成胰块,晒干后用于洗涤,这就是古人的高级洗涤用品猪胰。猪胰不仅可以清洁衣物,还有漂白之用。明·宋应星《天工开物》载:“凡蚕有早晚二种。晚种每年先早种五六日出(川中者不同),结茧亦在先,其茧较轻三分之一……凡茧色唯黄白二种。川、陕、晋、豫有黄无白,嘉、湖有白无黄。若将白雄配黄雌,则其嗣变成褐茧。黄丝以猪胰漂洗,亦成白色,但终不可染漂白、桃红二色。”[15]59正因猪胰对衣物有清洁漂白作用,所洗蜀锦才会鲜亮逾常。所以锦江因濯锦而闻名于世,实当感谢背后的无名英雄猪胰。猪、羊胰少,古人又以动物油脂加碱炼制,这就是名符其实的肥皂了。宋代也出现天然皂荚加上香料制成洗涤用品,周密在《武林旧事》中称作“肥皂团”。古籍中多有用猪胰洗涤的记载,如:
《儿女英雄传》第十四回:“早有兩個小小子端出一盆洗臉水,手巾,胰子,又是兩碗嗽口水。”[17]177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五回:“原来那瓶子里,全是一瓶一瓶的清水,除了两箱林文烟花露水,和两箱洋胰子是真的,其余没有一瓶不是清水。”[18]248
“鱼”能作“胰”的借音词,基本条件就是二者在古代读音相近,即“鱼”读同“胰”。“鱼”字古为疑母鱼韵,拟音[ǐα],在《广韵》中反切为语居切,疑母鱼韵开口三等平声遇摄[13]111。“胰”字古为余母脂韵,拟音[λǐei],在《广韵》中反切为以脂切,余母脂韵开口三等平声止摄[13]63。语音相似,是以“鱼”代“胰”的基本语音条件。这也可以在现代某些方言中得到证实。如云南永胜称“鱼笆箩”[ji31pA434lo31][19]3529,云南建水称“鱼鳍连儿”[i53t‘i lir53-44][19]3530,四川射洪、仪陇等地也读“鱼”为“胰”。
《战于郎》篇选自于《礼记·檀弓下》,全文如下:
战于郎。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曰:“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重汪踦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重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1]1311
这则故事出于鲁哀公十一年(前484)鲁齐稷曲之战,《左传》有详细记载。战争的缘由是哀公十年(前485年)春,哀公会同吴王夫差、邾子、郯子联合进攻齐国南鄙,军于鄎。大军压境,齐大夫田乞杀悼公向夫差谢罪,众国退兵。后吴大夫徐承率水兵自海上入齐,被齐军击溃。次年春,齐大夫国书、高无丕率军集于清(齐地),为报鄎之仇向鲁国挑起了战事。时季孙氏主鲁国政,孔子弟子冉求为季氏宰,为季氏提供了三个御敌方案:一是三桓中留一守城,另两家随国君出征,御敌于国境外。但季氏不愿意。二是御敌于国境。时孟孙氏、叔孙氏因不满季氏专权,不愿听从季氏号令。三是国君不出,季氏背城而战。冉求从战争双方力量对比、季氏有利条件,说服季氏迎敌。“齐人伐鲁而不能战,子之耻也大,不列于诸侯矣。”[1]2166如不应战,季氏有何面目存立于诸侯?在冉求的劝说下,季氏决心背城而战。但孟孙、叔孙又怕季氏独占军功,孟孺子泄率右师、冉求率左师与齐战于郊。战斗的结局是孟孺子临阵脱逃,“右师奔,齐人从之”。冉求三申军令率左师入齐军,“获甲首八十,齐人不能师”,鲁国取得了胜利。《左传》中关于公叔禺人的记载摘录如下:
公叔务人见保者而泣曰:“事充,政重。上不能谋,士不能死。何以治民?吾既言之矣,敢不勉乎!”……公为与其嬖僮汪錡乘,皆死,皆殡。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勿殇也!”[1]2166
文中“公叔务人”就是《礼记》中的公叔禺人,即鲁昭公次子公为,曾被昭公立为太子。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公为怂恿昭公以斗鸡事件,趁三桓不和之机黜罢三桓,结果黜三桓未成反而引起鲁国内乱,昭公怒黜公为太子之位。昭公也被迫流亡齐、晋。前510年,昭公薨于晋国乾侯。鲁人立昭公同母弟公子宋为君,是为鲁定公。按人物关系来说,公叔禺人是时为国君的鲁哀公的堂长兄。
关于《礼记·檀弓下》与《左传》的这两段文字,有以下几点值得讨论:
(一)《礼记》载为“战于郎”,据说“郎”就是现在的山东鱼台。《左传》记“战于郊”,为今山东曲阜郊外。据《左传》“陈瓘、陈庄涉泗”的记载,战斗当在曲阜之郊。
(二)“公叔禺人”与“公叔务人”,用文献术语来说,“禺”与“务”为异文。异文最常见的两种为音近与形近。“禺”与“务”正是一对音近词。“务”字在《广韵》中为之遇切,去声遇韵微母;“禺”在《广韵》中牛具切,去声遇韵疑母。二字的读音在古代是很相近的。
(三)《礼记》中“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曰”,郑玄注:“见走辟齐师将入保,罢倦加其杖颈上两手掖之休息者”[1]1311。王力主编《古代汉语》:“负杖:把杖(扁担之类)放在颈上,两手扶着,等于今天的横挑。息,歇息。当时战事很紧,鲁军不利,人们逃避齐军,走累了,所以负杖入堡休息。”[2]209
参见《左传》载“公叔务人见保者,而泣曰”分析,“息”当属下句,“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曰”一句的断句当为“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曰”。“息”当是“叹息”的意思,而非歇息、休息之意。
郑玄释“负”为担负之义,“负杖”为“加其杖颈上,两手掖之”。其实“负杖”就是拄杖、扶杖,如《史记·孔子世家》:“孔子病,子贡请见。孔子方负杖逍遥于门。”[20]1944“负杖逍遥于门”就是拄着拐杖在门外溜达。《大词典》“负杖”词条释作“倚杖;扶杖”,虽然也引用了《礼记·檀弓》和郑玄的注释,但处理是很恰当的。
郑玄注“保”谓“县邑小城”,意义虽可通,但准确地说“保”是军事术语,指的是军事上防守用的建筑物。如《庄子·盗跖》:“盗跖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所过之邑,大国守城,小国入保,万民苦之。”[21]260王先谦集解引郑注“小城曰保”,着眼于“保”与“城”大小对比,但此处的“保”与“城”都更重于军事防御功能而非城邑规模大小。况且,军事防御能力与城市安全本身就是古人修建城池时首先考虑的问题。“保”用作动词,则指构筑工事、堡垒,布防以拒敌。如《左传·哀公二十七年》:“晋荀瑶帅师围郑。未至,郑驷弘曰:‘知伯愎而好胜,早下之,则可行也。’乃先保南里以待之。”[1]2183“保南里以待之”意即在南里修筑工事,以待晋军。又《史记·田单列传》:“及燕使乐毅伐,破齐。齐湣王出奔,已而保莒城……已而燕军攻安平,城坏,齐人走,争涂,以轊折车败为燕所虏,唯田单宗人以铁笼故得脱,东保即墨。”“保莒城”即据莒城修筑工事而固守。《大词典》“保”词条义项④引杜预注“守;保卫”,书证为《左传·哀公二十七年》例。又词条“堡”释谓“土石筑的小城;堡垒”,引《礼记·檀弓下》例。可见《大词典》“保”与“堡”词条的相关义项当作归并。
(四)“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不知先儒据何释“使”和“任”为“徭役”和“赋税”。“病”应当表示伤势严重,如《左传·成公二年》:“郤克伤于矢,流血及屦,未绝鼓音,曰:‘余病矣!’”[1]1894。《大词典》“病”词条义项①即释谓“伤痛严重”[3]4847。次引《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魏犨伤于胸。公欲杀之,而爱其材。使问,且视之。病,将杀之。”杨伯峻注:“病谓伤甚。言若其伤甚重,则将杀之。”所解甚是。结合《战于郎》历史背景,面临国破家亡的危境,公叔禺人见从战场上撤退躲进城保的伤兵,于是发出“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的忧叹。“君子不能为谋也”是针对三桓各自为政,不能团结御辱说的。“士弗能死也”则是就战场上将士临阵脱逃说的。而在此次战役中,鲁人虽在家门口打仗,但逃阵却是很普遍的。如右军主帅孟孺子泄以颜羽为御、邴泄为车右。右师溃败的根本原因正是主帅临阵脱逃。而主帅孟孺子却是这样说的:“我不如颜羽,而贤于邴泄。子羽锐敏,我不欲战而能默。泄曰:‘驱之。’”[1]2166意思是,我虽比不上颜羽,但胜过邴泄。颜羽勇敢善战,我虽然不想打仗但没有说出来,邴泄却说:“我们逃罢。”《左传》所载公叔禺人“事充,政重。上不能谋,士不能死”之言,意思是战事紧迫,责任重大,全国上下却不能为谋出力,救国于危难。公叔禺人于是带着嬖僮冲向了战场,以死捍卫了自己的祖国。嬖僮就是未成年仆从。公叔禺人作为公室成员,有随从是很正常的,与同性恋没有关系。按古代宗族和道德观念,主人即使没有要求僮仆上战场,大概仆从也是会紧随主人的。
综上所述,《战于郎》前半段可译为:公叔禺人见拄杖入堡者,叹息道:“使君虽受重伤,保家卫国之任虽重,但上位者不能为国图谋,勇士不能誓死捍卫祖国” 。如此理解,则文从字顺矣。